返回
首页

大文学移动版

m.dwxdwx.com

十九 血红雪白(1)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出来后,飞鸟看到风月先生竟然站在院子里,愣愣地看着自己的白狼。白狼也在看风月。两者离得很近,一会过后,风月弯腰趴下来看,白狼却坦然受之。当然这在飞鸟看来,是风月在看它是狼是狗,在看它脖子里的骨饰。“风月老师,你刚回来呀,在干什么呢?”飞鸟有些高兴地迎了上去,“我这次挣了不少钱,你以后就有薪水了。”

风月有些慌乱,但立刻就镇定下来。“你吓了我一跳!”风月说,但语气不是一直以来的那种,“你瘦多了,也黑多了,怎么样?吃够了苦头吧。”

“是受了点磨难。风月老师走过很多地方吧?”飞鸟说,“我正要找你请教些事情。”

白狼也带着他那只母狼跟了上来。“什么事?”风月问。“你有没有去过,去过,你肯定是没去过。”飞鸟说,“我只是想,问问,问问你知不知道什么是本命兽。”

“本命兽?”风月老师看了飞鸟一眼问,“你问他干嘛?你知道吗?”

“知道一些,刚才老师也看到老白脖子上的东西了吗?”飞鸟问。

“恩,一个奇怪的东西。你能不能把白狼送给我?我觉得很奇怪,它脖子里竟然带了东西,我想好好看一看。”风月很殷切地请求。

“我不能把它送给你,它跟随我回来的,可能认定了我。”飞鸟说,“它是一只本命兽,我也想在风月这打听一些关于本命兽和兽族的事。”

“它是跟你回来的?不是由你打猎打到了?”风月脸上的表情奇怪到极点,但立刻把头转到一边去。

“是呀,是呀!”飞鸟热切地去搂风月,说,“我第一个就想到了你,我想你一定能讲给我关于这些的知识。我不知道怎么对待它好,在草原上我把它当成伙伴,很想让它跟我回家。可回到家里,我才发现家人都很勉强,他们不太情愿和狼在一起。”

“我很奇怪,你为什么想知道这些呢?在你们——”风月问,“在一些人眼里,这些是冒着杀头的危险的。”

“就是说你知道了?给我讲讲,我可是叫你老师的,你什么东西还都没教给我呢。”飞鸟说。

“本命兽只是一种说法而已,事实上兽人是希望通过和某种动物共生,从而达到一种忠诚和坚贞等美好的品质。本命兽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人的外在表露,就像关内的文人写文章写诗歌来表露自己的内心一样,当然不完全一样。”风月先生说,“这些行了吧,满足了你的好奇心了吧。”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飞鸟强行把风月连推带拉弄到自己房子,让他正面坐在床上,接着不满意,想了一下又把他拉起来。

“……?”风月一脸茫然!

在风月的不知所以下,飞鸟飞快地卷卷自己的铺盖,把它们拱成座位形状。然后他才又巴结地让风月坐下,说:“我想请你把你知道的都讲给我。”

“你还想知道那些?”风月莫名其妙地望着飞鸟说,“为什么让我坐这么高?”

“坐得高讲得多!!”飞鸟坐在毡子上,使劲地拉着两条腿坐端正。

风月老师咽了口吐沫,坐垫颠高的被褥上,试了几试,怎么不自在。

“快说啦,他们怎样相处?怎么生活,都有哪些风俗。放心吧,我不会说是你讲的。”飞鸟说,“知道的都说给我就是。”

“这让我无法讲起的。”风月说,“而且我不相信兽人的本命狼会跟你回来。要是真的,我就好好给你说说。”

飞鸟摸了一下白狼,肯定地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它就跟我回家了。”

白狼突然叫了一下,突然咬中飞鸟的手,牙齿划破飞鸟满是冻疮的表皮。看到暗红的血液流了出来,飞鸟愣了一下,返身问白狼:“你突然咬我干嘛?”

风月也愣住了,看着飞鸟手上流下的血液,下定决心地说:“你真的想知道?”

“当然了。”飞鸟做了请风月进书房的姿势,接着站起来,搬起一把椅子跟去。他把自己圈出坐椅窝也放弃掉了,格外不满白狼的打扰,临进去时还在恨恨地说:“你无缘无故咬我,等着,我过会给你算帐。”

风月坐定,用一种比较中性的腔调讲:“本命兽又叫配克,是兽人最让人坚定不移的信仰和风俗之一。和人类图腾式的崇拜有些不同,这是他们通过萃取兽类在自然环境中的生活方式,去粗取精,实现自身完善的一种方式。传说中,他们的祖先被母狼哺育,后来和一只幼狼一起长大,患难与共,一起打败了很多部落。但这只是传说,无人知道这种信仰开始的年代。小孩一出生,父亲们就希望他们像熊一样强壮,像鹰一样展翅高飞,像狼一样坚忍不拔。他们的期望,也就寄托在为孩子寻找的灵兽上。而在这些灵兽中,狼是最普遍的,也是最受人欢迎的。

“有配克的人和他的配克一起长大,一起生活,一起玩耍。久了,主人自然会受到影响,而配克也会受到影响,继承他主人的智慧和勇力。人们发现,主人的情感,意志,甚至品质都可以在自己的配克身上中找到,这样,在某种意义下,配克成了主人的化身。有配克的人受到尊敬,因为这就好像冥冥中的注定一样。选贤授事,君王也是优先录用有配克的人,并进行双重考验来评定主人的才学器量。

“他们同时相信自己和配克是神明安排的。两者在一起的时候,主人每月都把自己的血液给配克喝,而配克也把自己的血给主人,他们相信血液的融合更能共通。不少灵兽到了晚年,可以在众多血液中找出哪些是与主人有亲缘。很多未能善终的人都会把他的配克留下,让它来完成自己未完的愿望,比如合理的继承人等等。”

风月突然神秘起来,拿过飞鸟的手说:“也许你和白狼的主人就有血缘关系。”

“我们是不同的民族!”飞鸟一付这你也信的样子说,接着问:“那怎样才能和配克在一起生活呢?”

“幼年时,它需要主人的陪伴。成年或半成年时,很多便和主人分开锻炼,定期相见,甚至放逐到野外,让它在野外磨砺。一些显赫的家族会在山野中建设别院,并豢养大量同种兽类,让自己的配克在其中成为王者。”风月说。

“这太不可思议了吧,想让它成王者就成王者?”飞鸟看着风月,眼神流露出不敢相信的样子。

风月点了点头,说:“配克经过严格的训练,又有非同寻常的智慧,它们往往很成功地成为王者。这是家族地位的宣昭,来不得半点马虎。”

“那狼骑兵是怎么回事?大量的男人骑着他们的配克打仗吗?”飞鸟又一次发问,“骑在狼背上拿刀剑乱跑?”

风月喷笑,问:“听谁说的?”

“我只听别人说起狼骑兵,就猜想的。”飞鸟说。

“那是对优秀骑兵的统称,他们的马头用狼皮装饰。”风月说,“正统的狼骑是皇室亲卫军统称。他们几乎都有狼配克,打仗时,狼马一同冲锋。”

“狼不是很普遍的配克吗?亲卫军应该都是贵族,怎么可能!?”飞鸟沿着人类的方式提出疑问。

“正是狼的忠贞,坚韧,智慧,团结,高贵。这才让大量兽族人愿意拥有,皇室君王也喜欢把狼作为配克。当然还有一个原因,狼配克遗传智慧的可能大,匹配通常都会成功,繁殖力也强。”风月解释说。

“那我怎么没有见到老白的儿子?”飞鸟想起来白狼特殊的皮毛在狼群中那么扎眼,就又提出疑问。

“配克是不能与没有灵性的同类生子的,它们的选择很玄的,特别是狼。有些女人也会有狼配克,一但他的主人和有狼配克的人相互爱慕,配克也会发生恋情,时刻提醒自己的主人不要使乱终弃。”风月说,“那些世代为配克的兽会泯灭发情期,和人类一样随时那个。”

“哪个?”飞鸟半懂不懂,兴致勃勃地问。

“你将来就会知道!”风月不好意思解说。

好在飞鸟也不追问,只是说:“那老白成了我的配克,我要怎么对待它?和它一起在餐桌吃饭,一起睡觉?干什么都在一起?”

“白狼不是你的配克,你或许应该和它一起进餐,以此表示对它主人的敬重,更不用和它睡在一起。”风月摇了摇头说。

“那它为何跟着我,帮助我?”飞鸟不明白了。

“配克是不会认二主的,它跟你有它的理由。配克要自小跟着你才行。即使是自己的配克,你也不用像今天那样和他们一起在客厅吃饭。”风月说。

“你怎么知道?”飞鸟看着风月狐疑起来,怀疑是不是说客。

“我一回来就听原姐在讲这事,说你领了两个祖宗回来。”风月说,他想象出当时的荒唐场景,有些想发笑。

“它小的时候,你需要这样照料它。大了之后,你就完全可以给它修建自己的住处,教导它自己捕食,或者定时送餐。当然,在有条件的时候,你可以在自己的宫殿和府邸和它一起用餐。”风月说。

飞鸟注视着再次表情化的风月,有点奇怪。在他印象里,风月一直都显得有些孤独,放纵。而今天,他好像变了个人似的,言谈举止都带着飞扬的神采。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好像你养过配克一样。”飞鸟问。

风月眼皮跳动,紧张起来,但随即听到飞鸟的后话。飞鸟说:“你一定去过兽人的地方,对吧?也认得兽人的文字!”

风月很诡异地看着飞鸟,发现自己无论多么坚持的事情,在飞鸟面前都有不得不屈从的必要。难道这就是血统?他忍不住问。

“是的,我认识简单的兽族文字,也能说些简单的兽族语。”风月还是点头承认。

“教教我!”飞鸟请求说,“好吧?”

“当然会的,我会的。”风月不得不答应下来。

“我还想知道老白骨饰上的字是什么,你能不能现在就告诉我。”飞鸟说,“不然怎么知道你骗没骗我!”

“巴思隆裴撒达。‘巴思隆裴’是一显赫家族的名字,而‘撒达’应该是主人小时候的呢称。单单一个主人,不管配克传了几代,它的骨饰是不会变的。”风月说。

“那你有没有在兽人那里听说过这个名字?我觉得他应该是个将军。”飞鸟有些憧憬地说,“而且很善于作战。”

风月不语,接着帮飞鸟推测起白狼的来历来:“它的主人应该是遭受了不测,而它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有选择死亡,而是长途跋涉,跨越千里的荒原,又翻过了山脉到达这里。它那时应该仅仅是一只半成年的小狼。可现在,他已经老了,正在它失望的时候,一个和他主人有数代血缘关系的人被发现。”风月故意这样说。在他看来,一个在人类世界生活的人一定不会承认他的兽人血统,便有意让飞鸟自己琢磨。

“我?不可能,我爷爷生活在这里,我曾爷爷也生活在这里,听父亲说,我们世代都是靖康人。血液我也不是没有喝过,都是咸糊糊,热热的,还带着腥味,怎么可能靠它品尝鉴定?”飞鸟反感地说。

“你奶奶呢?母亲呢?”风月说,“野兽的味觉比我们发达,尤其是灵兽,他们对不同血液的分辨力是很强的。而且,这种鉴定存在于王室和显赫家族之间,他们的血也往往特异,更容易被分辨。”

“胡说八道。我小时候吃的菜,我今天还能记住味道?何况血液大部分都相同,即使是那微粒般的不同也是尝不出来的。”飞鸟说,“我看,它就像是我们这里的滴血验亲,不灵的。阿爸小时侯给我讲过,一个叫神医的扁子得出过结论,他说每六人中,其中有两人的血液极可能融合。白狼可能真像你说的那样,它尝了我的血,大致上也正好和它主人的血一样,它就相信了,但是,你和我不能相信呀。”

风月死活没有听过叫神医的扁子,接着问:“那你为何要学习兽族人的文字,语言呢?”

“你应该告诉我行与不行!”飞鸟说,“我虎克大叔朋友说,我们都是人。”说完,他摸摸自己的鼻子,闭了一下眼睛,又清理两下喉咙问,“要不要听首歌?”

说完,他也不管别人听与不听,自个儿鬼哭狼嚎地唱了起来:“君马黄,我马白,马色虽不同,人心本无隔……”这是唱给朋友听的情谊歌儿,猝然而出,倒也有些符合谈论的话题。只是,他声音太难听了,中间还有打咳强运嗓子的间歇。

风月极力忍住这种刺耳的调子,摆手打断他的歌声。可飞鸟唱出了瘾,说什么也不愿意停,反复咏叹了几遍,这才合住乌鸦一样的口。

风月不得不消受掉,肯定地点点头说:“没错,兽人只是人类强加的称呼,它们有个很美的名字叫佛玛人。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把我知道的一切都教给你。”

“学费要便宜点,学琴是附赠。”飞鸟眼睛一动,就地论价。

“你不是说你有钱了吗?你不是说可以给足工钱吗?”风月开玩笑说。

“可问题是有钱也要节约吧,何况,我还不知道我那笔钱被人剥削掉多少,按月领多少呢。”飞鸟坦白说。

风月自然不会让他知道,自己另外拿了一份钱,他装出很不情愿的样子,要求了两个银币一个月。飞鸟大乐,觉得太划算了,但对钱财分文必争的他,还试着往下还还,但在被人严厉拒绝后飞快地答应。不过答应归答应,他还在大摆道理,说:“听我阿爸说,我爷爷教别人识字,过年的时候才要一串熏肉!”

说了好大一阵子,风月才出飞鸟的门。

一阵冷咧的寒风扬起,他的衣襟被风掀动,心情却好了许多。他发现,即使自己公开自己的身世,也有人会接受他,自己再不会因为孤单而落落寡欢。至于寂寞吗?那更说不上,有钱了自然不会寂寞。

(全本小说网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绝对一番你老婆掉了终末忍界奸夫是皇帝反叛的大魔王盖世双谐玄尘道途我只有两千五百岁信息全知者五胡之血时代
相邻小说
万花筒开门未来用美食征服世界水墨云清穿成男主初恋肿么破末世虐杀游戏堕落的青春初恋考卷:易先生借个吻呗初恋方法论关于初恋这件事情初恋这件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