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生物课结束后,沈思淼就撑不住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了,所幸二三两节是英语课,对于前世饱读英文文献的沈思淼而言,高考英语简直就是小case。所幸英语老师不像李岳峰那般对纪律要求严格,因此,沈思淼睡了个舒爽,第三节课后半段便已满血复活,精神通透。
她瞄了眼身旁的秦悦,发现一向认真听课的她,正低着头偷偷看抽屉里拉出半截的语文书,口中还念念有词,显然是在背书。
“这么认真啊?”沈思淼悄悄和她咬耳朵。
秦悦无奈地道:“没办法,下节课就要默写了,我不多背几遍,待会儿肯定要完蛋。”
“啥?”沈思淼闻言,不由得一惊,“默写?”
“对啊,一模前不就说了,今天早上要默写《蜀道难》啊,你不会忘了吧?”秦悦疑惑地看了她一眼,“不过你没什么好担心的,反正早就背熟了。”
沈思淼内心OS:背熟的是十七岁的沈思淼,不是我啊!
《蜀道难》到底谁写的她都不记得了,还默写呢,读都不一定读得通吧?她记得高中的那些文言文念起来都超级拗口的!
怎么之前就没想到这一点呢?
她仔细想了想,数学英语和化学生物,这四门课她完全无压力,但是,语文和物理……
简直生无可恋!
她有点烦躁地想,为什么偏偏是十七岁呢?
幸亏此时补救还不算太晚,沈思淼也赶紧摸出语文书。然而,翻开课本后,沈思淼悲痛地发现,别说默写了,《蜀道难》里不少字她都不认识。也许是曾经很熟悉,除了极少数标注了拼音,其余的只注释了意思。更讨厌的是,她没有手机,连百度都用不了。
“噫吁……这个‘嚱’念啥?”她在心里默念着,为了不影响后面的进度,暂且将第三个字跳过,“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蚕丛及鱼……呃,‘凫’又怎么念?”
沈思淼草草扫了一眼,发现不认识的字实在太多,无奈之下,她对正聚精会神的秦悦道:“秦悦,咱俩换本书吧。”
秦悦不解地问:“怎么了?”
真实原因自然不能说,沈思淼含糊道:“换换呗,我书上的记号你不熟,作不了弊,你没了依赖性,没准效果会更好。”
“真的?”她狐疑地望着她。
沈思淼把头点得像拨浪鼓似的,丝毫不为自己的睁眼说瞎话感到羞愧。其实,她是看中了秦悦课本上的诸多拼音。
由于沈思淼的语文成绩一向比秦悦好,她只是略微迟疑了一下便答应了。拿到秦悦的书后,沈思淼只觉得如蒙大赦。
汉语拼音果然是这世上最伟大的发明!
上午最后一节课的默写最终侥幸通过,经过课间休息磕磕碰碰的背诵,沈思淼总算勉强把《蜀道难》记住了,加上偷瞄了秦悦的默写本几眼,总算没有开天窗。看着默写本被收上去,她心里憋的那口气终于吐了出来。
默写完后,语文老师开始讲解一模的试卷,这一回她一点儿也不敢马虎了。上了大学后,她就把高中的语文知识丢得一干二净了,平常写稿子写论文做研究,也压根用不上那些东西。
但是,她现在要再经历一次高考,那些东西再不实用,对于高三生而言也是极其珍贵的得分点。
幸好沈思淼的注意力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集中的,因为做研究的关系,她一旦投入某件事中,就很少会分神。至于上午开小差被李岳峰抓到的事,开玩笑,那些题目简单得令人发指,她要是能听得下去才奇怪了!
但语文不同,高中课本丢了这么多年,其他同学是高三总复习,而她……应该可以称之为预习了吧。
幸亏她当年也是学霸一枚,脑子不笨,尽管时间跨度太大,但基础还是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的。因此,一整节课下来,沈思淼虽然听得有些吃力,好歹没有出现全程云里雾里的状况。
经过这一番脑力消耗,沈思淼本以为中午可以大快朵颐,结果,除了谢时钦秀色可餐外,她什么也没吃下去,最后还是跑到附近的小吃街下了一碗牛肉面,把口袋里为数不多的零用钱花得差不多了。
而下个月……还很遥远。
她无力望天,心想今晚回去一定要把《华夏博览》通读一遍,早日写出稿子赚点稿费。
沣城一中一向标榜素质教育,因此,哪怕是高三,也没有晚自习。因此,下午的课一结束,学生们便如潮水一般涌向校门,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因为谢时钦要上钢琴课,放学路上又是只有沈思淼一人。等她到家时,晚饭已经做好了,但舅舅许明义并不在,舅母说他今晚又要睡在实验室了,他和谢平的课题进行得有点不顺,两人似乎在某个环节上产生了分歧,究竟谁对谁错还要看进一步的实验结果。这个课题关乎两人在学术上能否有所突破,绝对马虎不得。不仅今晚,未来的一段时间,两人可能常常不得归家。沈思淼见怪不怪,当年她读研时,也曾在实验室里通宵达旦,彼时谢时钦已经提前毕业,在一家外资银行工作。两人都忙得团团转,一星期也不一定见得上一面。
那时候朋友圈里最常见到的,便是苦逼科研狗相互抱头痛哭的内容。而沈思淼更惨,不是单身胜似单身,因此一有机会约会,她便大肆地秀恩爱,虽然总是被大家痛骂,她依旧乐此不疲。
谢时钦是她好不容易撩到手的,没必要藏着掖着,她那个性子,是巴不得全世界都羡慕两人的。
虽然许明义不在家,晚餐依旧很丰盛,毕竟沈思淼正处于高三的关键阶段,营养绝对不能跟不上。沈思淼望着一桌补脑补身的菜,三下五除二就扒完了一碗饭。和食堂的糟心饭菜相比,舅母的手艺好得令人想哭。
“晚上不要吃太多。”当沈思淼第二碗饭吃完还有些意犹未尽时,凌夏出声提醒,“小心积食。”
沈思淼只好放下碗,帮着舅母收拾桌子。洗碗这种事她是极不乐意做的,从前她也只负责做饭,每次饭碗一推,谢时钦就自觉地去厨房和碗碟奋斗。看着白天一副高冷精英模样的他,穿着围裙在洗碗池前忙活,沈思淼觉得非常享受,她常常叼着一个苹果,靠在移门的门框上一边啃一边和他说话。
他总是寡言少语,却很认真地聆听。偶尔唇角微微上扬,被沈思淼捕捉到,便要开心很久。
那样平静快乐的时光,如今想来真令人怀念。
被舅母打发回房间做作业,沈思淼一手托腮,一手转着中性笔,对着空白试卷发呆。
虽然一整个白天都和谢时钦待在一起,但这会儿,她又开始想他了。
十七岁的少年真嫩啊,尽管不苟言笑,但那一米七九的身高,纤瘦的体格,白皙的皮肤,薄薄的嘴唇,还有说话时微微煽动的纤长睫毛,无一不是致命的诱惑。
以前不觉得,如今揣着二十七岁的灵魂,沈思淼总忍不住想要做蹂躏他的怪阿姨。
可惜她不能。
如今的她只能坐在书桌前挠心挠肺地想着他的容颜,连他何时钢琴课结束回家都不清楚。
她记忆中,谢时钦初中毕业后就不再上钢琴课了,彼时他对金融的兴趣十分浓厚,成天跟着他舅舅何承斌研究股市行情,貌似高二那年就赚到了他的第一桶金。
重活一世,许多事情都变了,沈思淼觉得自己多吃的那十年饭,可能没什么用处,指望这个混得风生水起,更是天方夜谭。
比如,高考这只拦路虎,她就毫无办法。
时隔十年,鬼才记得当年都考了什么,而且,以现在的状况来看,明年六月的试题和当年的题目还不一定一样呢。
一想到高考,沈思淼就头痛不已。抱着脑袋在书桌上磕了几下,她揉了揉头发,然后开始写作业。等到那厚厚的一沓作业全部搞定后,她揉了揉发涨的太阳穴,起身给自己倒了杯水。
凌夏正在主卧里缝缝补补,电视机的音量调到了最低,怕打扰了沈思淼的学习。
喝完水,她回房从书橱里抱出一摞《华夏博览》,找出最近的几期,翻了几篇有代表性的文章,大致了解了下现在的科研水平。
科普类的文章,通俗易懂,沈思淼结合自己前世的实地考察经历,选了一个主题就开始着笔。洋洋洒洒几千字,她一蹴而就,将稿纸写得满满当当。
多年不练,她的字看起来还是挺秀气的,除了一些生僻字,她写了几遍都觉得不对,杠出一道又一道的横线,最后不得已查了字典。
将手稿小心叠好,等明天中午去微机室打出来,沈思淼收拾了书包,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到阳台上,仰着头向上望去。
谢时钦的房间在她的左上方,中间隔了一上一下两个阳台,他走动的声音压根不会传到她耳中。沈思淼背靠着阳台,把脑袋伸出去,想要看看谢时钦房间里的灯是不是亮着。
然而,她还没来得及看,一个不明物体从天而降,砸到了她的脑袋上,然后掉落在阳台的地面上。
沈思淼定睛一看,竟然是个苹果核!
她心里顿时火大,卧槽,这谁啊,能不能有点公德心啊!
她转过身,正好看到对面楼的一扇窗户猛地关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