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
——白居易
第一节?“家贼”与“匿名诗”
青苗法继续贯彻实行,各种新法继续贯彻实行,保守派和那些既得利益受到损害的阶层及一切反对变法的势力联合起来,对新法以及王安石进行一次次的进攻。神宗是变法的总后台,王安石则成为前台总导演,吕惠卿、曾布是两个主要演员。王安石自然成为保守派和反对新法者的众矢之的,一切诽谤都朝着王安石而来,因为当时的人们即使对神宗有天大的意见也不敢说出来。王安石以极大的魄力承担着一切。可以想象,那么多品德高尚的朋友都和王安石分道扬镳,其他一些市井小人对他不更会进行各种诽谤吗?!
朝廷里的保守派大臣一天也没有停止与王安石的明争暗斗。神宗还真是个有魄力的君主,通过一年多的实践,他更加坚定了变法的决心,凡是反对变法的人,无论资历多高、社会知名度多大,一律从主要岗位上撤下来,为贯彻新法开路。御史中丞吕公著、参知政事赵抃、枢密副使吕公弼、御史程颢都因为反对新法而被罢官。王安石和支持新法的韩绛同时被提升为同平章事,出任宰相之职,成为朝廷中最高的行政长官。变法派已经全面控制了朝廷的大权。保守派的正面进攻已经不起什么作用,他们也只好转变方式。当时两派斗争的形势是非常激烈的,已经深入到了一些家庭的内部和社会的各个地方。
先前,枢密副使吕公弼和王安石关系很密切,见天下朝廷因为变法而汹汹然,就劝王安石不要再继续颁布新法了,王安石不听。吕公弼回家后就写成一个奏章,对新法进行指责。
不料,他一时不慎,所起的草稿被从孙吕嘉问偷了出去,悄悄地送给了王安石,让王安石有所准备。可见这个吕嘉问一定是新法的坚定支持者。王安石拿到草稿,先去见神宗,说吕公弼反对新法,并说出了具体内容。果然,吕公弼当日即上奏章,与王安石说的完全一样。结果,吕公弼就被摘掉了枢密副使的乌纱帽。事后,这件事慢慢泄露了出来,吕家的人都称吕嘉问为“家贼”。
一天,在大相国寺最显眼的一面墙壁上,出现一首匿名的题壁诗,诗云:
终岁荒芜湖浦焦,贫女戴笠落柘条。阿侬去家京洛远,惊心寇盗来攻剽。
大相国寺是东京城的中心,也是当时最大的商品集散地,终日人头攒动,最为繁华。见墙壁上题了一首诗,人们并不觉得怎么新奇。那时候,在墙上题诗是一种时尚,人们早已司空见惯。但这首诗却招来了很多人,因为诗写得太模糊,谁也看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越是看不明白就越招人爱看,所以这里经常围着许多人,一边看一边琢磨分析,可谁也不能确切讲清楚写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件事不胫而走,惹起了一位大名人的兴趣,他也到大相国寺来看这首人们议论纷纷的怪诗。此人就是苏轼。
围观的人没有一个是文盲,都是有相当文化程度的文人。有人都琢磨两三天了,可就是琢磨不出来诗的意思。故天天来这里看,也想看一看有没有人能解开这首带有谜语性质的诗。苏轼当时三十多岁,早已是名闻遐迩的人物,围观的人中有认识他的,见这位大才子到来,人们自然让开一条道,让他走到题诗的墙壁下。
苏轼中等身材,英姿勃发,略长的脸上匀称地分布着五官。他略微抬头一边看墙上的诗,一边手摸下颌那一绺不太多的小胡子,微颦一双浓眉思索着。
周围的人似乎都屏住了呼吸,仿佛是一群求知若渴的小学生在望着老师,静静地等着他拿出答案来。约摸过了半刻钟,苏轼那微颦的双眉慢慢舒展开来,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丝笑意。人们知道他看明白了,几个围在他身边的人迫不及待地问:“苏学士,这首诗到底是什么意思?”“你们真的始终没看明白吗?”苏轼反问。“确实,在下已经琢磨两天了,始终不得其解。”一个人答道。“既然如此,我就解释给你们看。你们看是不是有道理。不过,这首诗是讽刺当局讽刺朝政的,我解释完之后马上要清除掉,不要再在这里摆着了。”苏轼说完,让人叫来这里的主管做了吩咐,接着就开始讲解诗的意思。下面就是苏轼的解释:
“‘终岁’是十二月,十二月三字从上往下组合起来是个‘青’字;‘荒芜’是田上长草,田字上边加个草头正是‘苗’字;‘湖浦焦’是没有水了,水去是个‘法’字;‘女戴笠’是个‘安’字;‘落柘条’是柘树落木是个‘石’字;‘阿侬’是吴地方言,‘吴言’颠倒一下位置是个‘误’字;‘去家京洛远’离家到远方的京师是个‘国’字;‘惊心寇盗来攻剽’是扰民之意。合起来全诗的意思是‘安石青苗法误国扰民’。”围观的众人这才恍然大悟,连声赞叹。
此事当然传到王安石的耳朵里。听完苏轼的解释后,王安石也从心里佩服,暗暗赞道:“这苏轼真是个名副其实的才子,可惜不为我用,对新法始终抱有一定的敌意。可惜啊。”这么个小插曲当然不会对王安石有什么影响,他继续以极大的魄力坚定不移地推行贯彻新法。
秋天,王安石的另一个学生陆佃进京参加科举考试,到王安石府上拜访。王安石问到新法在江南推行的具体情况,陆佃说:“新法没有什么不善之处,只是推行起来不如初意,有些地方确实有扰民的现象。”
王安石听后有些惊愕,说:“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我和吕惠卿再仔细商量商量,再派人到下边去调查调查,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
陆佃看着恩师为变法操劳过度的疲乏的眼神,见恩师对百姓关心的神情,不由自主地说道:“恩师乐于听取意见,从善如流,古所未有,可外面却都说公拒绝批评,不肯听取别人的意见。”
王安石微笑着说:“我哪里是拒绝批评意见的人。只是有些人一味反对变法,墨守成规,邪说营营,谤言四起,如果都听的话,什么事也干不成。”事后,王安石派李承之到淮南路去专门调查新法推行的情况。李承之回来汇报说新法运行比较顺利,百姓也很欢迎,并不像陆佃反映的那样。
推行青苗法的阻力最大,青苗法都冲破重重阻力贯彻下去,王安石开始考虑下一个新法了,这就是“市易法”。市易法的制定和推行,与几年前上“平戎策”的王韶有关,当然也是王安石一直在考虑的一项极其重要的经济政策。但王韶的一项建议是其制定颁布这项新法的契机。
王韶因为在神宗即位之初上《平戎策》而受到重视,被任命为管勾经略司机宜文字,实际上相当于朝廷派往西北边防地区的顾问和特派员。他提议,利用西北边陲大片空地发展经济,在陕西渭水沿岸筑内外两城,然后在此开设一个大规模的集贸市场,由朝廷出资平抑物价,以此来吸引百姓到这里来居住。若此,几年后就可以把这里的经济发展起来。经济发展了,对于开发西北、威胁西夏都有重大意义。
王安石详细研究了王韶提出的方案后,觉得切实可行。在进行一些修改后就批复王韶主持此事。待两个城建完后,先在这一地区试行此法,待取得成功后再往全国推广。这一法规制度有现代商业银行的性质,可以极大地保护中小业主和手工业者的利益,促进工商业的发展。
其具体做法是:由朝廷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做周转,对一些常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价格进行控制。防止大富户利用价格对中小业主控制和盘剥。当某种产品供大于求、价格下降时,朝廷以最低限价进行收购,免去生产者产品卖不出去的后顾之忧。以前,每当出现这种情况时,那些资金雄厚的大富户就联合起来把物价压到最低点,有些中小业主常常因此而破产。王安石指示王韶,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时机成熟后再全面实施市易法。
在修建内外两城的时候,又遭到知永兴军的司马光的阻挠和反对。宋代的永兴军即唐代的京兆府,即以今日西安市为中心的很大一片地区。王韶计划要修的城池和集贸市场正在司马光直接统治的地方内。司马光命令属下不准出工出役。司马光这就有点过分了,很明显是坚决和王安石对着干,凡是王安石提倡的就坚决反对拆台,不管对错。
但王安石没有因此而动摇,继续按照计划实行。司马光见自己的意见又不被采纳,向神宗皇帝提出辞去知永兴军的职务,因为自己如果继续留在这个位置上,对朝廷、对王安石、对自己都不好,要求出任一个散职。神宗无奈,只好同意他的请求,让他到洛阳做官去了。从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司马光再也不过问政事,专心撰述润色《资治通鉴》去了。
第二节?免役法
前文提到过,变法前的差役制度给百姓带来极为深重的灾难,许多百姓因此而家破人亡。此次变更法度,目的就是减轻百姓的负担,发展生产,发展经济,富国强兵。所以当青苗法基本上得到推广以后,神宗和王安石又考虑如何改变差役制度了。
变法前的差役法是当时对百姓危害最大的制度。
我们先来看一下变法前差役法的情况。所谓差役法是指纳税户除了缴纳赋税之外,还要根据户等的高低轮流到各级政府去服差役,这种差役都是义务,但责任却非常大。当时的差役主要有如下几种。
衙前:主管运送官物或者看管府库粮仓,或者管理州郡长官的厨房等。运送官物和看管府库责任极其重大,一旦出现翻船或被抢劫等事件,都要由担当这一差役的百姓负责,往往是倾家荡产也无法赔偿,很多人因此而丧命。其实前文写到的王安石妻子为他买的妾的丈夫可能就是由于“衙前”这一差役翻船而被拘押的。
里正:包括户长和乡书手。其主要职责是掌管督催赋税。实际就是农村最基层的官吏,相当于现代的村长以及村民组长和这两级的文书和会计等。但这些差事朝廷一律不负责报酬,完全推给地方自行解决。贫困地区的这些职务简直就像灾难一样,因为完成赋税便是天大的难题,所以有良心的人担任这种职务简直就是活受罪。没有良心的人担任这种职务则也可以敲诈勒索,又是民间一大祸害。
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等,供奉州县衙门随时调遣驱使。实际是地方政府需要的各种力工、技术工以及管理人员等,随时可以分派。
耆长、弓手、壮丁,负责地方的逐捕盗贼。实际承担乡村的社会治安功能。由于政治黑暗,官府和土豪劣绅盘剥压榨残酷,故当时社会动荡不安,小规模的民变经常发生,缉捕盗贼更是百姓的一大负担。尤其是一有战争,更是无休止地摊派抓兵,百姓简直如同掉进火坑。
仁宗皇祐年间(1049—105),并州知州韩琦曾经上奏疏说:“州县生民之苦,无重于里正衙前。兵兴以来,残剥尤甚,至有孀母改嫁,亲族分居,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或非分求死以就单丁。规圆百端,苟脱沟壑之患。”①[①转引自梁启超《王安石传》第十章。
]韩琦是朝廷重臣,这是写给朝廷的奏疏,对于“衙前”“里正”之祸害说得非常分明。“孀母改嫁,亲族分居,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或非分求死以就单丁。”逼迫守寡的母亲改嫁,亲族分家,把田地主动丢弃给他人以降低自己的户等,有的自己寻死以求单丁。因为当时差役要根据户的等级和家中男丁的数目来确定,才会出现这种怪现象。韩琦对于差役法的弊端看得非常清楚。
英宗治平年间(1064—1067),谏官司马光说:“置乡户、衙前以来,民益困乏,不敢营生,富者反不如贫,贫者不敢求富。臣尝行于村落,见农民生具之微,而问其故,皆言不敢为也。今欲多种一桑,多置一牛,蓄二年之粮,藏十匹之帛,邻里已目为富室,指抉以为衙前矣,况敢益田畴、葺闾舍乎?臣闻其事,惄焉伤心,安有圣帝在上,四方无事,而立法使民不敢为久生之计乎?”①[①转引自梁启超《王安石传》第十章。
]
这就是变法前几年的社会境况,司马光对于差役法的危害看得何其清楚。司马光明确说:“而立法使民不敢为久生之计。”是立法的问题。我有时就想不明白,司马光明明知道差役法危害如此酷烈,而在王安石变法时又为何要千方百计阻挠呢?在神宗和王安石死,他掌权之后,为何不顾许多大臣反对而坚决要恢复差役法呢?莫名其妙!
神宗即位后,见到这么多奏章阐述差役法的危害,便让大臣提出改变的方案。三司使韩绛言:“害农之弊,无甚差役之法。重者衙前,多致破产;次则州役,亦须重费。夫田产,人恃以为生。今竭力营为,稍致丰足,而役已及之,欲望农人之加多,旷土之加阀,岂可得乎?向闻京东有父子二丁,将为衙前役者。其父告其子云:‘吾当求死,使汝曹免冻馁也。’遂自经死。又闻江南有嫁其祖母及与母析居以避役者,此大逆,人理所不忍闻。又有鬻田产于官户者,田归不役之家,而役并增于本等户。其余戕贼农民,未易遽数。欲望以臣所陈,下哀痛之诏,令中外臣庶悉具差役利害以闻,委侍从、台省官集议,考验古制,裁定其当使力役,无偏重之害,则农民知为生之利,有乐业之心矣。”役法之议始乎此。②[②《续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七○。
]
可以知道差役法不但弄得民不聊生,而且也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如果要解放生产力,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解除百姓困苦,差役法是必须更改了。于是在青苗法全部展开、逐渐走上轨道后,王安石便把主要精力用在改革差役法方面了。
王安石提出草案,经神宗同意后,命吕惠卿和曾布去具体起草,要针对社会现状,从实际出发,制定好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条款,对本朝建立以来实行了一百多年的摊派差役的制度来一个彻底的改革。
经过一年多的反复酝酿和推敲,几次征求朝野的意见,神宗和王安石又详细审查,批准了新的役法,叫作免役法,也叫募役法。
其实,早在仁宗朝,一些地方官吏,如两浙转运使李复圭、越州通判张诜等都曾在局部地区对旧的差役法有所改革,由应当出差役的人出钱雇人代充,这就是免役法的雏形。
这是极其复杂的社会工程,是涉及全社会各个阶层利益的制度,因此王安石和神宗都极其谨慎,反复思考和讨论,考虑到所有的方面。全国各州郡自然状况不同,人口疏密不同,所需要差役轻重多少也不同,因此要制定一个总的原则,不能完全划一。经过几上几下的反复征求意见和谈论,直到熙宁二年(1069)二月,才确定总的原则:“应昔于乡户差役者,悉计产赋钱,募民代役,以所赋钱禄之。”即以前应该承担差役的一切人家都不再用直接出义务工的方式服役,而是出一定的钱,雇用人来服役。被雇用的人有一定的工资。
读者诸君不要性急,因为这一制度是王安石变法最重要的内容,甚至可以确定变法的性质和司马光尽废新法的是非功过,故容笔者慢慢条分缕析。
1.各州县衙前重役以及承符、散从官、弓手、典吏等役,不再由各地上四等民户轮流出差役,改为雇佣第三等以上税户充当,根据其役之轻重和责任之大小规定出不同的禄钱,招募弓手时要试武艺,招募典吏时要试书写和会计。
.运送官物和主管仓库、公使库、场驿等事务,不再作为衙前职任。一律改由“军员”,实际等于一种特殊职业的军人担任,每人每月给钱三千文左右。
.耆长、户长等基层管理人员依然由一二等户轮流担任,只负责一甲内征收赋税等事,一年轮换一次。任职期间,免除役钱十五贯。壮丁由不纳役钱的下等户承担。
4.以前应依次轮流充当差役的四等以上户,既然不再服役,就要按照其土地数量与质量,随同夏秋两税交纳“免税钱”。
5.女户、单丁户、未成丁户、僧人和道士、城市中的上五等户,这些人在原来差役法时都是不掏钱的,现在都一律按照正常交纳免役钱的一半交纳,称之为“助役钱”。这些人群在以前都丝毫不承担差役的负担,但他们同样享受这种差役带来的社会公益,如修桥筑路、修建码头等公共设施,包括州县城墙、水利工程等。新法规定这些人也需要拿出很少的钱助役。
6.根据“以一州一县之力,供一州一县之费;以一路之力,供一路之费”以及“诸路各从所便为法”的原则,各路、州、县要根据本地区所需要的所有劳役,计算出一年的费用,再加上百分之二十,这百分之二十称作“免役宽剩钱”。然后将这些钱按照上面制定的原则分摊下去。所有社会成员一年应该承担的免役钱就很清楚了。这样,每年征收一次,然后由具体主管部门负责运作。
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上面的措施,便可以看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这是比较完美的制度设计。全社会的人承担必须的社会劳役负担,由原来全部由最基层百姓义务承担繁重劳役改为由全社会承担,在第一线直接干活的人也不是义务,而是有偿劳动。
关于为何要征收“免役宽剩钱”,王安石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具体负责人曾布回答保守派提出的疑问说:“今役钱必欲稍有羡余,乃所以备凶年,为朝廷推恩蠲减之计,其余又专以兴水利,增吏禄。”
说得非常清楚,这些宽剩钱的主要用途是备荒,兴修水利,增加官吏俸禄。变法后,原来没有俸禄的小吏有了固定的工资,原来工资非常低的下级地方官吏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这样便极大地提升了这些人的地位。
王安石曾经向神宗具体解释说:“如果某州某路遇到大的灾荒之年,这一地方当年的免役钱便不能征收了。而且可以动用免役宽剩钱招募农民来兴修水利,既足以使这些农民免除饥寒,又给国家修建了水利工程。只要陛下不用这些钱来大修苑囿陂池奢侈浪费,多收一些钱对于朝廷和百姓都是有好处的。”
在变法的过程中,王安石在对待内政与外交问题上与神宗有过多次谈话,可以看出王安石的雄才大略和远大的目标。熙宁四年(1071),免役法刚刚推行不久,西夏向北方的辽国借兵,辽国军队向西夏方向集结。西北边陲的守将将这些情况紧急报告朝廷。神宗和许多大臣很紧张,王安石分析形势,认为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要积极备战,但绝不主动出击。王安石对于西夏和契丹两国的内政以及军事力量都做了分析。这次谈话是在熙宁四年二月庚午日进行的。就在这次和神宗谈话中,“上患陕西财用不足”,王安石便语重心长地说了这样一番话:
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未暇理财而先举事,则事难济。臣固尝论天下事如弈棋,以下子先后当否为胜负。又论理财以农事为先,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趣农为急。此臣所以汲汲于差役之法也。
(《续通鉴长编》卷二二〇)
仔细分析王安石说这段话的背景和对象,我们可以体会出他内心的真实想法。他在这段话中说的“未举事”无疑是针对边事,即针对西夏和契丹的军事行动。在王安石思想深处和变法设计中有极其宏大的志向,即要将宋朝建设成强大的国家,不仅仅是收复石敬瑭割让给契丹的“燕云十六州”,而是要恢复汉唐旧境。而神宗积极改变现状的目标是首先不被西夏和契丹欺凌,最后能够收复燕云十六州,完成高祖和太宗的遗愿,这便是他最终的目标。还可以体会出王安石变法的目标首先是理财,即发展经济,发展经济的关键是解放劳动力发展农业,调动最广大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变法最开始的两项内容便是青苗法和免役法。“此臣所以汲汲于差役之法也”清楚地表明了王安石变法的目标是富国强兵,收复失地。
王安石精心设计的免役法,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很好的制度设计。梁启超先生由于参加设计和推行“戊戌变法”,在自己亲身实践中更加理解王安石新法的内容,在他所撰之《王安石传》中深情地说:“此免役钱所以为衷乎理也,而其征收之也,以财产之高下列为等第,富者所征较重,贫者所征愈微,其尤贫者,则尽豁免之,此与今世各文明国收所得税之法正同。……此实极均平之课税法,而各国财政学家所最称道也。乃荆公当数百年前各国未发明此法之时,而所定与之暗合……公之此举,取尧舜三代以来之弊政而一扫之,实国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誉之社会革命也。”
但是,新法的每一项政策条文出台,都要有很大的阻力。首先是来自保守派官吏的反对,其次是来自这些官吏挑动百姓闹事。围绕免役法斗争非常激烈。
第三节?屡游相须?曾经御览
王安石无论提出什么新法,保守派都要在鸡蛋里挑骨头,一定要提出否定的理由。而在保守派中,社会知名度高而有相当理论水平的要数司马光和苏轼、苏辙兄弟。
司马光在《乞免永兴军路青苗助役钱札子》中说:“自古以来,徭役皆出于民,今一旦变之,未见其利也。且受雇者皆浮浪之人,使之主守官物则必侵盗,使之干集公事则必为奸,事发则挺身逃亡,无有田宅宗族之累。……彼青苗钱以债与民而取其息,已是困民之法。今又使横出数倍之税,民安有不困蹙者哉。”①[①《司马温公集》卷四二。
]前文提到,就在几年前的英宗治平年间(1064—1067),司马光上奏疏说:“置乡户、衙前以来,民益困乏,不敢营生,富者反不如贫,贫者不敢求富。……安有圣帝在上,四方无事,而立法使民不敢为久生之计乎?”将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话放在一起对照一下,便可以看出司马光立场的矛盾。几年前还认为朝廷立法有问题,如今王安石重新立法则又坚决反对,又认为原来的法度不能改变。真是莫名其妙。
再看苏东坡的态度,他在当年写给神宗的《万言书》中说:
自古役人,必用乡户,犹食之必用五谷,衣之必用丝麻,济川之必用舟楫,行地之必用牛马,虽其间或有以他物充代,然终非天下所可常行。今者徒闻江浙之间,数郡雇役,而欲措之天下,是犹见燕晋之枣栗,岷蜀之蹲鸱,而欲以废五谷,岂不难哉!
(《苏轼文集》卷二五)
“自古役人,必用乡户”,新法也没有提出不用乡户,而是怎么用更合理的问题。苏东坡对新法的态度最简明的概括就是凡是王安石提出的新法一概反对,主要还是文人固执己见的问题。但苏东坡对待新法的另一个方面是他在担任地方官的时候积极推行,而在推行的过程中尽量理解新法精神,能够结合地方实际妥善处理新法中不完善的地方,其主要立场是维护百姓利益。
苏辙在《制置三司条例司论事状》中也明确表示反对免役法,其理由和苏东坡有相似之处。他说:
役人之不可不用乡户,犹官吏之不可不用士人也。有田以为生,故无逃亡之忧;朴鲁而少诈,故无欺谩之患。今乃舍此不用,而用浮浪不根之人,辙恐掌财者必有盗用之奸,捕盗者必有窜逸之弊。……城郭人户虽号兼并,然而缓急之际,郡县所赖:饥馑之岁,将劝之分以助民,盗贼之岁,将借其力以捍敌。故财之在城郭者与在官府无异也。
(《栾城集》卷三五)
劳役必须是农民,这在汉代以前应该说没有什么问题,因为那时农民的比重太大了,其他人口比例非常小。宋代市民阶层壮大,而且掌握着社会财富的很大部分。苏辙所说财富在城市市民手中和在官府中没有什么区别,是无稽之谈,不必分析就可以知道。苏辙的观点很明显是站在城市或乡村富户的立场上。
诸君可以想象,差役法时政府官吏之家即官户、市民和商人一点钱都不花,新的免役法则要从他们的兜里掏出一点钱,不管多少都不会舒服。
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更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智慧,他深刻地了解人性,谙练社会人情。官户、城市居民征收的免役钱很少,只相当于乡户的一半,因此称作“助役钱”。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记载了神宗和王安石的一段对话:
上初疑官户取助役钱少,安石因是白上曰:“官户、坊郭户取役钱诚不多,然度时之宜,止可如此,故纷纷者少。不然,则在官者须作意坏法,造为论议,坊郭等户须纠合众人,打鼓截驾,遮执政;恐陛下不能不为之动心。”
(卷二二三)
神宗认为对于官户和坊郭户即市民收取的助役钱少,王安石头脑非常清楚,回答说:“对于这两种人取的钱确实不多,然而根据现在的情况只能如此,所以纷纷闹事的人少。如果不这样的话,当官的就要故意破坏法度,制造舆论。而城市居民就会纠集聚合众人,击鼓闹衙门,或者拦截官吏的车轿甚至拦截圣驾,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恐怕您不能不为之动心。”王安石的这种分析是很准确很深刻的,可见其头脑极其清楚。
王安石预计的两种情况都发生了。保守派官吏如司马光、苏东坡兄弟以及文彦博、韩琦等重量级官吏的反对声音此起彼伏,但还都停止在舆论斗争的范畴内。第二种情况则更严重了,一些保守派官吏挑动群众闹事,王安石怎么也想不到,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居然闹到他家里来了。
为了慎重起见,王安石决定,免役法先在京兆府试行,待试行成功后再向全国推广。刚刚宣布不久,属于京兆府管辖的东明县就有几百人到开封府来闹事请愿,说给他们定的免役钱数额太高,要求降等。事情传到神宗耳朵里,询问王安石该怎么办。王安石认为,这是一些反对新法的人煽动百姓闹事,有人说只要人多上诉要求,就可减少免除役钱,如果朝廷退步,新法便没法推行。只要定的数额合理,就要坚持住。神宗这才没有动摇。
几天后,御史台和谏官也反复上奏章议论此事,神宗又问王安石是否稍微把原来的定额裁减一些。王安石认为定额是经过反复研究核算确定的,是合乎实际的,是可行的,应当在试行一段时间后再进行修订。有人反对是在意料之中的事,不能退让。神宗再次采纳王安石的意见。
斗争还在继续,又过了一段时间,还是上次闹事的那些人,又到京师来请愿。不知是什么原因,一些人居然闯进了王安石的私宅,要求相国为他们做主,说地方官对他们民户的等级定得不合理,请重新核定财产,重新定等级。王安石答复他们说,这些情况相府确实不知道。这是州县的事情,如果认为等级不合理,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诉讼,宰相不能管这些具体的事情,但会给他们做主,督促当地官吏合理处置。又问这些人来时县令知道不知道,答说不知道。王安石要求他们回去,等把事情调查清楚后再进行解决。
东明县是京兆府管辖的近郊县,其故址在今河南兰考县北不远的地方。距离京师汴梁不到一百里地,消息灵通。东明县令贾蕃是保守派阵营里的人,对新法一直采取消极的态度,对新颁布的免役法更是如此,也不认真调查,随意定百姓民户的等级,硬性往下摊派免役钱的定额,实际就是要激起民变,让百姓集体抵制新颁发的免役法,促成这次影响较大的事件。贾蕃是名臣范仲淹的门婿,是范纯仁的姐夫或妹夫,而范纯仁则是保守派阵营中的一名干将,与这件事是否有关系我们姑且不必考察。范纯仁是位敢于担当的人,他不至于利用自己的姐夫或妹夫用这种方式抵制新法。最后将贾蕃罢官,事情才算了结。
经过半年多的试行后,免役法向全国正式推行。免役法的制定和推行,从根本上改变了从古以来的百姓服差役的制度,官府的差役完全用钱雇人来干,百姓只是出一部分钱就可以免去苦役和伴随而来的鞭笞,而且所承担的免役钱也比较合理,对于百姓来说,无疑是个好政策。免役法所收缴的钱一般都可超过实际雇用役夫的需要,官府的各种差役又可随时雇人来干,此外还可增加一定的收入,对官府也很有利。可见免役法确实是个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王安石的变法确实很累,还是稍微轻松一下,看一个王安石生活的特写镜头吧。
王安石最主要的缺点就是个人卫生不好,看起来这一点是真实的,但也不会像后来一些小说写的那样,蓬头垢面,衣冠不整。试想,曾经多年的当朝宰相,怎么也得说得过去。但他不注意卫生,用普通话说就是不讲究,则是可以想象的。
变法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王安石日理万机,多少天也不洗澡了,身上偶尔痒就挠挠或蹭蹭。有一天,他和老搭档参知政事王珪去见神宗皇帝。王珪便是著名女词人李清照的外祖父,与王安石同榜进士,比王安石大两岁。王安石是宰相,坐在右边,王珪是副宰相,坐在左边,神宗当然坐在主位上,是正中间。
开始汇报和请示工作,王安石专心致志讲述着。这时,从王安石右边衣领里爬出个虱子,不算太大,比芝麻粒小一些,灰黑色。先爬上衣服领子,王安石留着胡须,稍微一低头,胡须便能够碰到衣服领子上。
虱子在衣服领子上爬,王珪和神宗便看见了,两人谁也没有指出来,怕王安石难为情。王安石根本不知道。那虱子趁王安石的胡须和衣服领子接触的一刹那,便爬上胡须。王安石依然没有感觉,继续汇报工作,这种敬业精神确实令人佩服。神宗看看王珪,发现王珪也看见了,便会意一笑,什么也没有说。
那虱子趁王安石再一低头时胡须和衣服领子接触的当儿,又爬回去了。神宗和王珪的表情和微笑王安石都看到了,但不知道原因,以为自己汇报工作� �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呢。
从内殿退出来,回到政事堂,就是宰相们办公的地方。王安石问王珪,刚才圣上微笑什么。王珪只好如实相告,王安石一听,再找,虱子已经爬回去了。王安石笑道:“等回家再收拾它,竟给我出洋相。”王珪道:“对此虱子要保护,不要加害。”王安石问:“这是为何?”王珪笑道:“这可不是一般的虱子。这虱子是‘屡游相须,曾经御览’!”意谓这个虱子不止一次到宰相的胡须上游历,而且还经过皇帝的御眼亲自观看过。确实,在宰相的胡须上散步,经过皇帝过目,还有比这更高的荣耀吗?
王安石听罢,微微一笑,也没有说什么。
刚看到这则故事时,觉得是否有人故意诋毁恶心王安石呢?堂堂宰相怎么会有虱子?虱子是落后地区卫生条件极差的百姓阶层才会有的。后来看到苏东坡也有虱子,这才感觉到可能是宋代卫生条件不够好,上层贵族也有虱子,说不定皇帝、皇后身上也有。
据《问答录》记载,苏东坡和秦少游在一起喝酒,席间苏东坡感觉身上有些痒,伸手便捉到一个虱子,个头不小。苏东坡说:“这玩意是从人身上的污垢中生出来的。”秦少游说:“那可不是,是从棉絮带的微生物中生出来的。”
二人争论开来,一直争论得脸红脖子粗,就是谁也说服不了谁。便约定去找高僧佛印裁判,输者设酒席一桌请客。从这件小事上也能够看出宋代文人好争论的特点。
酒后,秦少游立即去找佛印,把自己和苏东坡打赌的事说了,请佛印站在他的立场上,让苏东坡请客。秦少游前脚刚走,苏东坡后脚就到了,也跟佛印说一番,当然立场相反,是请佛印站在他的立场,让秦少游请客。佛印都答应了。
第二天,三人聚会在一起,苏东坡和秦少游各自阐述自己的观点,等佛印裁判,好确定谁请客。佛印眯着眼,微笑着看两人,没有马上说话。苏东坡和秦少游都不眨眼盯着佛印,两个当世大才子仿佛是急于听老师解答问题的小学生。
佛印觉得好笑,便不紧不慢地说:“这个问题好说,虱子嘛,是先在污垢中长出身子,后在棉絮中长出腿来。因此你们俩都错了,都要请客。今天东坡请,明天少游请。”苏东坡和秦少游听罢,哈哈大笑。佛印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王安石还曾经写过《和王乐道烘虱》,甚有意趣,在表现当时现实生活的同时,也有讽刺意义。可见当时人身上有虱子可能是比较普遍的,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诗歌篇幅不长,故引录下面。
秋暑汗流如炙,敝衣湿蒸尘垢涴。施施众虱当此时,择肉甘于虎狼饿。咀啮侵肤未云已,爬搔次骨终无那。时时对客辄自扪,千百所除才几个。皮毛得气强复活,爪甲流丹真暂破。未能汤休取一空,且以火攻令少挫。踞炉炽炭已不暇,对灶张衣诚未过。飘零乍若蛾赴灯,惊扰端如蚁旋磨。欲殴百恶死焦灼,肯贷一凶生弃播。已观细黠无所容,未放老奸终不堕。然脐郿坞患溢世,焚宝鹿台身易货。冢中燎入化秦尸,池上焮随迁莽坐。彼皆势极就烟埃,况汝命轻侔涕唾。逃藏坏絮尚欲索,埋没死灰谁复课。熏心得祸尔莫悔,烂额收功吾可贺。犹残众虮恨未除,自计宁能久安卧。
(卷一四)
虱子太多,有时面对客人捉虱子,千儿八百个才能捉到几个而已。捉到虱子便用手指甲掐,掐得手指甲都红了。因为未到休息的日子不能用开水烫,便只能用火来烤,把内衣展开在炉火上面烘烤,那些虱子都被烤得落在炭火中化为灰烬。由这些该死的虱子想到人类的害人虫,董卓、王莽都是势焰熏天祸害社稷苍生的大奸,和这些虱子一样被人们扫除荡尽。最后两句说,还残留许多虮子没有能够全部消灭,便不能安然而卧。
免役法基本推广开了,并收到非常好的效果。百姓称道,国家富足。仅青苗法一项朝廷一年就可以净收入三百万贯以上,免役法方面剩余的宽剩钱还要大于这个数量。
第四节?省兵置将
青苗法和免役法逐渐取得成效,王安石开始进行军事和武装方面的改革了。前面提到过,王安石在和神宗谈话时说到,社会管理就像下棋,先下哪个子后下哪个子往往决定满盘棋的输赢。当时没有对西夏和契丹下手是因为没有财政实力做后盾。如今国家的财政极其可观,有很充足的经济实力,可以走下一步棋了。这下一步棋便是恢复和提升军事实力。
王安石是有远大抱负的政治家,他能够力排众议勇敢推行新法,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没有系统考虑的,而是一步步往前推进,最后把积弱积贫的北宋王朝建设成一个崭新的富强的泱泱大国。王安石的内心是要恢复汉唐旧境。那么,我们必须看看北宋朝廷当时的疆域和国家的实力。
五代时期,后晋石敬瑭为了推翻后唐政权以割让燕云十六州为代价向契丹借兵。从此燕云十六州便成为契丹的领土,中原政权国家的北大门完全敞开。北宋的前两位皇帝太祖赵匡胤和太宗赵匡义都想要解决这一问题,但始终没有办法。这样,在太宗赵匡义消灭南唐政权全部统一国家后,版图依然不恢弘宽广。
如果我们将北宋的疆域放置在今天的中国地图上来观看的话,便可以看出其格局很小。按照宋徽宗政和元年(1111)的疆域,北宋的版图是一个圆形,大约是现在中国版图的四分之一多。东面半圆形环海,是漫长的海岸线,除山东半岛突出一个尖外基本是半圆。云南境内基本是大理国,沿着大理国往北就是吐蕃诸部的地盘,吐蕃基本是现在西藏地区的辖境,西北方面有一个重要的坐标就是兰州市,兰州的北面便是西夏,西面是吐蕃。
从兰州向东,多少有点向北倾斜经过太原和石家庄北面,再往东直到渤海湾,形成北边的边疆。正北面是土地辽阔的辽国,就领土面积看,当时的辽国比北宋还要广阔,但自然环境和开发程度则不可同日而语。
这样,如果我们把今天的中国版图看成是雄鸡的话,北宋的版图便是鸡胸脯。这个版图还是王安石执政后的版图,原来还没有这么大。
北宋建国后,花费十几年时间统一南方各政权,然后便准备收复燕云十六州,故和契丹年年打仗,开始时胜负互见,逐渐的宋朝军队败多胜少。到真宗朝则完全处于劣势。真宗景德元年(1004),辽兵大举进犯,形势很紧张。寇准坚决反对迁都,而力促真宗御驾亲征,真宗大驾进入当时最前线的澶州(今河南濮阳),最后两国结盟,史称“澶渊之盟”,大宋向辽国每年进贡银绢三十万,开始了向敌国进贡的耻辱的先河。其后四十年,在仁宗庆历四年(1044),又向西夏进贡“银绢茶采”二十五万五千贯。西夏不过一个弹丸之地,领土大约是北宋的五分之一或六分之一,而且是很荒凉的地方。偌大个北宋王朝,居然向两个近邻岁岁进贡,真是莫大的耻辱,而且加重了百姓的负担。
在王安石变法以前的仁宗朝,要同时向契丹和西夏进贡,进贡数量比较庞大。皇室贵族和庞大的官僚系统以及军队耗费了大量的财富。百姓生活的困苦是可以想象的。小规模的暴动和反抗时常发生,记入历史的规模比较大的便有如下几次:
真宗景德四年(1007)宜州(今广西宜山)军校陈进据州起事,包围象州,不久失败。
仁宗庆历三年(104),人民反抗比较激烈,沂州(今山东临沂)军卒王伦活动于今淮北一带,张海、郭邈山等在商山(今陕西商县)起义,活动于京西各地。
光化(今属河北)军卒邵兴起事。王伦等不久失败。
唐和领导瑶族和汉族各族百姓起事,占据湖南蓝山一带,一直到庆历七年(1047)失败,前后四年左右时间。
庆历四年(1044),宜州(治今广西宜山)少数民族人区希范造反,拥立蒙赶为皇帝,折腾到庆历五年(1045)失败。
庆历七年,贝州(今河北清河西北)军卒王则于冬至日占据州城起义,自称东平郡王,国号安阳。六十五天后失败。
仁宗皇祐元年(1049),广源州少数民族侬智高起兵造反,占据邕州(今广西南宁),称南天国,自称大南国仁惠皇帝,年号启历。曾东进包围广州五十七日,可见其军队规模不小。皇祐五年(105)狄青大破侬智高,才结束这场战乱,前后历经五年。
对外软弱投降,大量进贡,用金钱买和平。对内残酷剥削,有反抗则血腥镇压,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国家只能越来越贫穷,越贫穷就越软弱,越是惧怕。宋朝君臣对本国百姓是有办法镇压的,而且他们把注意力完全用在对国内百姓的镇压方面。王安石执政期间与神宗多次谈到过这个问题。在对待西夏和契丹的态度上,王安石是非常清醒和理智的。
我们先看看当时军队和士兵的状况。五代时战乱频仍,军阀头子朱温为防止自己的兵逃跑,便在其脸上或者手背上刺字,兵丁便形同犯人。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宋代,朝廷正规军的军人都有特殊的记号,有的在脸上刺字,有的在手背上刺字。这样,军人便丝毫没有尊严。王安石对于这种制度是很反感的,他提出要用礼义养兵,即加强对于士兵的道德教育,而不应该用这种有损人格的方式来管理军队。
为了防止武将拥兵自重,朝廷又频繁调动将领,使“兵不知将,将不知兵”,这样便有效控制了军将的叛乱,但负面影响就是极大地损耗了军队的战斗力,将军也就没有建设军队的长远计划。宋朝的军队打仗能力最差。这样,和平全靠金钱来换,而金钱全靠盘剥百姓血汗。
要想在外交上取得主动权,就必须有强大的经济基础和强大的军队做后盾。“弱国无外交”不太准确,弱国难外交则是真理。这样,王安石变法的两大目标便是先理财,使国家富强起来,然后再强军,最后收复失地,恢复汉唐旧境,而不是简单的收复燕云十六州。
于是,在青苗法和免役法都全面铺开,收到非常好的经济效益,国家有了雄厚的经济基础作为后盾后,王安石对兵制也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他以精兵简政为主要手段,进行减兵并营和置将练兵。这是非常高明的一项措施。在此以前,兵多而不精,战斗力很差。即所谓的“冗兵”,由此而造成了“冗费”,一直是困扰朝廷无法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韩琦、富弼、司马光等朝廷重臣都曾经想要解决这一难题,可谁也没能解决得了。当年,韩琦、富弼曾进行过一次裁减军队的举动,但当时只是减少兵员的数量,而没有置将练兵这一配套的措施,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王安石当时曾经作《省兵》一诗议论此事,可以看出王安石在当时就高瞻远瞩,对变法后所采取的军事方面的措施当时心中就有了雏形。
在军事问题上,神宗和王安石的具体做法可分为两项,一是减兵并营,即在数量和编制上进行一番整顿。把五十岁以上的老兵全部裁减下去,给予一定的生活费。把禁军和各地的马步军营重新调整合并,禁军由原来的五百四十五营合并为三百五十五营,减少一百九十营的编制。马军每营大约三百人,步兵每营大约四百人。又把原来集聚在京师的禁军大部分拨到各路去驻扎,一下子就极大地减轻了朝廷用于军队的开支。
接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面的减兵并营,各州有定额。裁减后,全国的禁兵、厢兵(相当于后世的地方军)总额不到八十万,比英宗时就少了三十六万,裁减几乎三分之一。这可以看作是历史上比较大的“裁军”动作,涉及面很宽,是非常复杂的社会工程。
裁减军队,合并兵营后,朝廷又经过严格的选拔,挑选出一批有相当武功而又精明强干的军官,配置到各个新定的兵营去,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这就是第二项措施,即置将练兵。
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全国共设置九十二将。其中拱卫京畿之兵共三十七将,这些部队的任务主要是保卫京师安全,同时又负责防御北面的辽国。河北四路共设置十七将,可见放在北方的军事力量是很强大的。西北边防之兵共四十二将,投入兵力最多。中部和东南地区十一路一共才十三将。
这样的军事力量分布,可以看出当时的形势以及神宗和王安石的意图。辽国当时比较强大和稳定,难以图谋,但辽国对宋用兵的可能性也不大,所以在京师一带尤其是北面部署相当数量的军队,主要是战略防御。西夏国当时内乱频仍,幼主登基,国力衰微,可以图谋,故把主要军队都放在西北边陲。有经营西北,伺机消灭西夏收复故土的战略意图。如此多的军队,绝不是单纯的防御。如果能够消灭西夏,实际上也就等于削弱了辽国。而中部和东南地区统治比较稳固,所以军队数量很少,几乎是每一路才有一将。
还有一点需说明,这就是当时的将,并不是一位将军或将领的意思,而是一个军事编制,多少有后世集团军的性质。每将下边还有指挥,指挥下还有校、尉之类的军官,如此看来,当时的军事编制大约也相当于今日的军、师、旅、团、营的意思,只不过是名称不同罢了。各将还有一定的编号,如第一将、第二将、第三十九将等。这也大体上相当于后世所谓的多少“军”的性质。
这是具有非常久远的战略眼光的措施。如果神宗和王安石的意图能够被后来的执政者领会继承的话,赵宋王朝的再度强大是毋庸置疑的。可惜的是神宗英年早逝,哲宗继位时年幼,未能亲自执掌政权,使变法大业付诸东流。其后又出现徽宗和蔡京这对昏君佞臣,以恢复新法为名,对百姓残酷剥削,政治黑暗窳败,弄得天怒人怨,才出现了靖康之耻。不但未能强大起来,反而丢失了半壁江山。惜乎悲哉。
由于置将练兵,加强了对士兵的军事训练,克服了以前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弊端,极大地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军队的数量虽然大幅度地减少,但实际的作战能力却大大加强了。所以神宗皇帝非常高兴地对王安石说,这样做的结果“不惟胜敌,兼可省财”。
熙宁六年(107)春天,王安石之子王雱建议,把天下制造弓弩甲胄的作坊合并起来,统一设置几家大的制造工厂,极大地提高弓弩甲胄的质量,改变以前这些兵器质量低劣、影响军队作战能力的问题。这项建议得到批准,朝廷设置“军器监”,向各大兵工厂派遣经过严格选拔和培训、有很高水平的军械制造工程师去具体负责质量问题,统一生产军用器械。这一措施,极大地提高了武器的质量,也增强了军队的战斗力。实际这项举措是提升军工产品的质量,使武器更加精良,是提高战斗力的重要方面。
这些措施,对后来王韶在西北收复大片失地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但最关键的还是王韶在几年的苦心经营中一直得到王安石的支持,否则,他再有本事,也不会取得如此辉煌的功绩。
第五节?保甲法
在免役法正式推行之后,紧接着就是颁布实施保甲法。保甲法是为加强地方治安而建立的地主武装,用来保卫地方,纠察盗贼,有地方警察的作用。而一旦发生战争,便可以征调上前线,与朝廷正规军相表里,共同来保卫国家的安全和维持整个社会的稳定。
王安石的省兵置将是在变法开始就进行的,故持续时间达几年。省兵置将是解决暂时的边防问题,属于临时措施。保甲法则是更重要的变革。可以看出,这一制度的建立,是要从根本上解决两大问题:一是社会治安问题,二是改革兵役制度。两者相互关联,都是有关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也是社会管理的根本问题。
王安石变法前,地方治安是极其混乱的。即便是变法开始,在没有实行保甲法之前,地方上的治安也极其混乱。熙宁三年(1070)冬天,负责在开封府推行新法的赵子几上疏朝廷,反映了这方面的情况:
昨任开封府曹官,往来畿县乡村,察问民间疾苦,皆以近岁以来,寇盗充斥,劫掠公行。虽有地分耆壮邻里,大率势力怯弱,与贼不敌。纵能告捕赴官,其余徒党辄行仇报,肆其惨毒,不可胜言。诘其所以稔盗之由,皆言:“自来乡户,各以远近,团为保甲。务觉察奸伪,止绝盗寇。岁月浸久,此法废弛。兼初置保甲,所在苟简,别无经久从长约束,是致凶恶亡命容于其间,聚徒乘间,公为民患。”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八)
这是赵子几写给朝廷的奏疏,不可能说假话。反映的是京畿附近的社会状况,“寇盗充斥,劫掠公行”,盗寇充斥,到处都是,随时可以遇到。劫掠公行,抢劫掠夺的行为公开进行。京师附近尚且如此,地方上不就更加混乱了吗?仁宗朝地方叛乱、小规模的起义经常发生,可以想见当时百姓生活的困苦。
没有安定的社会秩序和环境,推行新法也会受到很大的阻碍。因此通过新法来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通过制度来保障社会治安,使百姓有安全感,社会有稳定和谐的秩序。保甲法的第一个功能便是维持地方治安。
保甲法的具体规定是这样的:
凡十家为一保,每保设置保长一人,选主户有才干心力者一人为保长;每五保为一大保,设置大保长一人,选主户中心力以及物力最高者一人为大保长。每十大保即五百户为一都保,选取财力最丰富、最有心力、最有威望者二人,分别担任正副都保正。这是三个层次的地方保甲组织。
保甲的义勇即民兵则这样产生:民户有两丁以上者都要抽出一人为保丁,除禁止的兵器不准置办打造外,其余弓箭棍棒刀枪等都允许自己准备,然后在农闲时集中进行军事训练,有专门的有一定功夫和知识的武术教官担任训练任务。凡是本地单丁、老幼、病患、女户等没有保丁的人家,并令参加本地的保甲,受到保护。
每一大保轮流派五人执行巡逻任务,在保内往来巡警。发现有盗贼即报告大保长追捕。同保人户即时前去救应追捕。如果贼逃入别保,即递相击鼓,迎接追击抓捕。每次抓到盗贼,参与抓捕者、报告者都有一定的赏钱。
同保中如果有犯强抢、盗窃、杀人、放火、强X、拐卖人口、传习妖教、蛊毒等罪,知而不告者罚之。有窝藏强盗三人经三日以上者,邻保虽不知情,亦追查其失察之罪。
实际上这是在国家法规规定下建立的地主武装,是非常严密的地方治安网络。所有的百姓都在这张网络中,既要承担义务,也享受其保护。因此,保甲法的第一作用很像地方警察机构。
保甲法的建立,对于地方治安的整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熙宁四年(1071)三月戊子日王安石与神宗谈话时谈到了保甲法,说赵子几到陈留县去推广保甲法,发现一个县在一年内发生抢劫案件而不报告官府的就有十二起。几十里的地面,案件发生率如此之高,百姓生活被骚扰的状况可以想象了。推行保甲法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但还有人喋喋不休,说什么更张改变制度会骚扰百姓,这是我所不明白的。“然更张事诚非得已。但更张而去害则为之,更张而更害人,则不可为。”如果更张改变旧的制度能够消除祸害就要坚决地大张旗鼓地进行,如果更张改变而更害人,则不可以。
保甲法在开始推行的时候,也有很大的阻力。一些反对派煽动好吃懒做的懒汉或不明真相的百姓吵吵嚷嚷,有人砍断自己的手指或弄折手腕来躲避当保丁。开封府尹韩维将这种情况报告给神宗。神宗问王安石,是否真有这种事,对这种情况怎么办。王安石回答说:
“此事经过赵子几调查,乃是一百姓砍木头误伤手指,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大做文章。有数人可以参证此事。大体上来说,保甲法上面有执政大臣不满,中间有州县两级政府觉得麻烦,下面一些盗贼以及无赖之人坚决反对,而我曾经调查过许多百姓,都认为非常方便而且生活有安全感。”
说到这里,王安石提高音调,有点激动,继续说道:“天下之大,何事没有,什么样的人没有?先朝为躲避衙前、里正而上吊者有之,逼迫母亲、祖母改嫁者有之,大臣们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今天有人砍木头误伤手指就大做文章,真是居心叵测。何况即使真有这种事,也不足为怪。为天下之主,如果只任民情,那么又何必设立国君建官置吏呢?实行保甲法,不但可以根除盗贼,而且也可以使百姓渐渐熟悉军事,又节省朝廷经费,一举三得。请陛下坚决果断,要不恤人言而推行之。”神宗点头称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