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刘禹锡
第一节?生老病死苦
制置三司条例司成立后,很快就开始工作。其中最具体而又急迫的是按照神宗的旨意,裁减制定当年和来年的财政支出预算,马上就接触到最棘手的问题。这涉及朝廷宗室内部和王公大臣的既得利益,是最得罪人的事。司马光所以没办,恐怕与此也有关。王安石吩咐吕惠卿,对此事的原则是慎之又慎,但态度要坚决,因为这是此次变法的开端,如果出问题就不好办了。
朝廷上,一般的军国大政就由富弼和唐介、赵抃他们处理,重大的事情,王安石和陈升之也与之共同讨论裁定。而制置三司条例司中具体制定法规和条例时,富弼、曾公亮、唐介、赵抃等人都要参加。其实,当时的情况是变法最具体的事由吕惠卿主持,由王安石审核拍板,然后拿出来与那几位大臣集体讨论,有时神宗也亲自参加,听取大臣们的辩论。
曾公亮、富弼本来就非常器重王安石,又是几朝老臣,也理解神宗要变更法度的苦衷,所以轻易不发表反对意见。陈升之是以枢密使的身份参与制置三司条例司工作的,与王安石个人关系很好。王安石最开始步入仕途,在淮南任判官时二人就相识,故他也非常支持王安石。
唐介是一名老臣,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以前,唐介就在这个任上。先前,当中书省有什么事情产生争论,意见不一致时,神宗就说:“去征求一下翰林学士王安石的意见,他同意就办,不同意就不办。”别人都不说什么,唐介却反驳说:“王安石确实有才能,陛下认为他可大用,就重用他。中书政事奈何取决于一翰林学士?”可见其为人之耿直。
后来,神宗果然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唐介耿直有余而才智不足,对变法不理解,在神宗面前经常和王安石争论,喋喋不休,但在理论上他总讲不过王安石,神宗又常常支持王安石而不支持他。他又气又急,旧病复发,竟溘然长逝。
神宗亲自到唐介家去吊唁哭祭,看到灵柩前放的遗像有点不像本人,就命内侍马上回宫中把唐介的画像取来。唐介的家人都感到有些诧异,不知是怎么回事,宫中怎会有已故家主人的画像?原来,那还是仁宗朝的事,唐介因为直言敢谏而深得仁宗器重和信任。仁宗让宫廷里的画师给唐介画了一张像,仁宗御笔亲题“右正言唐介”五个字,一直保存在宫中,外边的人谁也不知道。唐介属于仁宗和英宗两代先帝留给后人的直臣,神宗对他是很器重的。
制置三司条例司的工作在有成效地进行,王安石的变法在大刀阔斧地进行,这就不可避免地要触犯许多人的既得利益,而既得利益受到损害的人与本来就反对变法的保守派联合起来,对王安石及所制定的新法进行猛烈的进攻。
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第一项最具体的工作就是制订出具体方案,裁减全国财政经费的支出,把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减下来。而开销最大最浪费的是宫廷宗室及皇亲国戚们的各种额外的赏赐和名目繁多的待遇,这又是最敏感最难办的事。但王安石在请示神宗同意后,还是把这个问题解决了。
庆历年间(1041—1048),吕夷简排挤掉范仲淹后,为了收买人心,对皇室宗亲和后妃等大幅度进行赏赐,以后就成为定例,一到时候就要按照那个数额进行发放。对宗室又实行特殊政策,恩赏官职,以至于达到滥的程度,凡是宗室子弟均安排为宫廷环卫官的职务,增加很大数额的俸禄,朝廷支出骤然增加。宗室和后妃们对吕夷简一片赞美之声,
平心而论,吕夷简的这一做法实际上是很多政客的伎俩,慷国家朝廷之慨,用公共的钱财赏赐给权贵或有用之人,来收买人心,虽然不高明,但很有效。吕夷简的这一做法为以后留下了无穷的负担。几乎所有的人都有一个共同心理,这就是在生活待遇上喜升恶降,一旦提高了就不愿意降下来。所以司马光说:“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这确实是个千古不替的真理。
后来韩琦执政时,曾经想革除吕夷简执政时留下的这一弊端而未果,故一直遗留到现在。新法规定:只有宣祖赵宏殷(赵匡胤之父)、太祖赵匡胤、太宗赵光义这三祖每一支每一代保留一个名额,选择一贤良之人为公爵,其他公爵全部废除。宗室子弟一律需要经过考试选拔后才可以当官。一下子使一大批空领高俸禄的宗室子弟的铁饭碗打碎了,这批人在京师里吵吵闹闹,到处煽风点火,造谣生事。这些人与大臣们又都有各种联系,社会活动能量很大,一时间京城中沸沸扬扬,新法一下子成为众矢之的,成为人们议论的中心话题。
新法中还有一项内容,这就是连续两次裁减后妃公主及臣僚的推恩钱。所谓的推恩钱就是赏赐的钱,以前这方面的名目繁多,数量很大,而且是固定的,到什么节日,有什么祭祀活动发放什么,发放多少都有定数。虽名曰赏赐,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固定的经济收入。此次也都大幅度地裁减,而这种裁减实际上并不影响这些人的日常生活。这又涉及后宫及文武百官,就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妃子、公主,即皇帝的奶奶、皇帝的妈、皇帝的大小老婆、皇帝的女儿的待遇都敢大幅度地裁减,王安石的胆量也真够大的。仅此一点,就令我们佩服不已。吕夷简是用国库的钱大肆赏赐皇亲国戚和权贵,王安石是大肆裁减皇亲国戚和权贵们的既得利益,一个是收买人心而不顾惜民脂民膏,一个是为朝廷国家而不怕得罪皇亲国戚和一切权贵。两个人的人品从这件事上就可以分判高低优劣了。
还要提到的是,如此大规模地裁减宗室、后妃与公主的待遇,必须要得到神宗皇帝的批准和坚决的支持才有可能进行,否则是绝对不可能的。就此,神宗的英明与神圣,就值得永远的歌颂。可想而知,这项举措又得罪了后宫中的所有后妃和公主,而这些人都是皇帝身边的人,经常和皇帝在一起。她们也成为新法的反对者,这是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的。因此,神宗在宫中也常常听到有人对新法不满,对王安石进行攻击。
其实,我们稍微思考一下就会明白,吕夷简当政,首先是给皇帝身边所有的人赏赐,这些钱都是国库的,根本不用他吕夷简自己花一分钱,那是慷国家之慨,而得到皇帝身边人的一致赞美。王安石执政则首先将这些人额外的待遇减下来,是减少国家开支,节省的是国家的钱,一分钱也不归王安石,而得罪一大批皇帝身边的人。吕夷简聪明?王安石愚蠢?诸公自有自己的判断。
这样大幅度地压缩财政经费取得了相当理想的效果,再加上省兵并营等措施的实行,这年经费支出比往年压缩了百分之四十,而又不影响朝廷任何政务的正常运转。用这部分经费中的一部分来提高现职官吏的俸禄,又极大地调动了官吏们的积极性。
由于财政的困难,在变法以前,有许多地方官吏的俸禄都不能按时兑现,尤其是小官和小吏,有的甚至没有俸禄,依靠地方自己解决,有的地方也不能解决,就靠官吏自己想办法,官吏们当然有情绪。没有俸禄,胆大的官吏就巧取豪夺,弄个脑满肠肥,胆小的就苦了。如今一变法,不但俸禄能准时发放,而且还有所提高,官吏们怎能不高兴呢?全面一衡量,得大于失,所以神宗更加坚定了变法的决心,更支持王安石的工作。
王安石学识渊博,有多年的实践经验,深得神宗信任,便无所顾忌地进行变法。曾公亮已经七十一岁,见王安石果断敢为,朝廷事务纷然,大臣们议论纷纷,就想退出这场将要兴起的纷争,一再提出致仕的请求,也就是要求离休,即使上朝也不管事。
富弼身体不好,总是请病假,三五天也不上一次朝。对新法虽然有些想不通,但见神宗态度坚决,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
赵抃虽然也已过六十岁,但身体硬朗,性格极其耿直,对新法有许多意见。但他学识不广博,反应也不快,拙嘴笨腮,一着急了还有点结巴。每提出一个新方案,他有不同意的地方就要和王安石辩论,可怎么也辩论不过王安石,一着急了就光张嘴说不出话来,大脖根都憋得通红。遇到这种情况,回去后与家人或朋友就叫苦连天,连着说:“嗨!苦啊,苦啊,真是苦,苦,啊,苦——”有时竟连叫十几个苦字。
这些情况,当然要传到外面去。京师里的人就送给中书省这五个人五个字,叫作“生”、“老”、“病”、“死”、“苦”。“生”,是说王安石生气勃勃,锐意变法;“老”,是说曾公亮老了,一味只想退休;“病”,是说富弼有病,总是休病假泡在家里;“死”,是说唐介竟抑郁至死,再也不能参知政事了;“苦”,是说赵抃,遇事就争论,争论不过就会叫苦连天。可见老百姓把朝廷中的情况了解得清清楚楚,这几个字概括得也极其精彩形象,真是了不起的发明创造。
从以上这些情况也可知道,变法已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但王安石的头脑十分清晰,他也苦于那些颇有才能和时望的人物不支持他,要变法又需要有一批人来做具体工作,于是他不得不提拔重用一些他本人都不十分满意的人。
吕惠卿就属于这种人。吕惠卿最早登上政治舞台是由于欧阳修的推荐,前文提到过。此人也确实精明强干,有很强的工作能力,但就是过于急功近利,功名心太重。他积极支持王安石变法,有相当一部分是投机行为。王安石对他看得还是比较清楚的。所以王安石想要尽力提拔一些既支持新法而又忠正厚道的君子到变法领导者的队伍中来。
可是司马光坚决反对变法,苏轼的立场基本上和司马光一样,对变法也总是说三道四,这二人都有很高的社会知名度,可就是不支持变法,王安石很苦恼。他在苏辙上的一份奏疏中,发现苏辙在论述问题上有抑制兼并而要求改革的意思,就把苏辙安排到制置三司条例司中来,任命他为这个部门的“检详文字”。实际是主管审查复核这个变法部门所有文件的要职。苏辙是苏轼的亲兄弟,与司马光的关系也很密切。王安石的这种人事安排,也表现出其要尽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之人的胸怀。
变法进行半年多,有的方面开始见到成效。但那些有威望的大臣多数依旧持观望态度或反对态度,王安石很伤心。一天,神宗问王安石制置条例工作进度如何,即新的法规制度制定得怎样了。王安石回答说已经进行检详文字,即进行到最后审稿定稿的程序,马上就可以向全国颁发了。神宗很满意。
王安石接着说:“然而,现在急于理财,则必须使用能人。天下见朝廷以使用能人为先,而不重用贤人,见朝廷以理财为先,而不重视礼义教化,恐怕风俗由此而变坏。故在重用能人时一定要同时尊重贤人,在抓理财时一定要同时抓礼义教化。待新法实行后,再渐渐进贤人而退小人。”神宗点头称是。
当然,能人不一定是贤人,也不一定是小人,需要实践的考验。王安石当时的见解确实很了不起。他已经注意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要同时并举的重要性,这在当时是很了不起的。随着新法的制定和颁布,保守势力对新法攻击的力度加大了。王安石和神宗面临着更大的考验。
第二节?青苗法
自从变法以来,司马光一直持反对态度。一次,在迩英阁中讲学,司马光给神宗和听讲的人读《资治通鉴》的前半部分,读到萧何死后,曹参为相而完全遵守萧何所制定的法规制度时,借题发挥讲起了“萧规曹随”对文景之治的重要作用,讲起了遵守祖宗法度、遵守旧制的重要性。
神宗何等聪明,就以这个问题为题,让当时在迩英阁听讲的吕惠卿进行解答。吕惠卿的水平和司马光不可同日而语,解答的理由不充分。后来,是王安石引经据典又进行了一番解答,神宗才豁然开朗。但这还只是理论上的争论,是更大论争的小前奏,更激烈的斗争也接踵而至了。
五月末的一天,司马光从迩英阁出来,往资政殿去,途中遇到吕诲急匆匆要去见神宗。司马光小声问:“此次召对,欲言何事?”吕诲一指袖子里的奏章说:“我要弹劾一个人。”“谁?”“新参知政事王安石。”司马光一愣,说道:“王参政刚执政不久,众谓得人,奈何要弹劾?”“君实也这样看王安石吗?”“是的。王安石很有学识,为人也很有节操,就是有些执拗,并没有什么失德,更没有什么罪过。你要弹劾,何不等些日子观察一段再说?”
吕诲不听,气冲冲地去见神宗,当即递上一份措辞非常激烈的奏章,弹劾王安石十大罪状。其中说:“王安石外示朴野,中藏巧诈,骄蹇慢上,阴贼害物。”然后列举十件事,证明其十大罪状。其中有英宗朝几次下诏召其进京任职,而王安石都封还诏书不肯进京之事,说这是怠慢先帝云云,但多数条目还是关于新法的,对新法进行全面的否定和攻击。
此奏一上,朝廷骇然。按照规定,大臣被弹劾,要在家待罪,等候朝廷和圣上处理发落。王安石知道自己为变法得罪人太多,此时必定有借机报复者,有落井下石者,但也只能听天由命。神宗皇帝下手诏,命王安石不必在家待罪,照常上班办公。神宗很了解吕诲是一个好沽名钓誉到丧心病狂的人物,当初在濮议中弹劾欧阳修也是他打的先锋,也是什么词都用。正因为如此,他的话也就大打折扣。神宗一怒之下,罢免了吕诲的御史中丞之职,并把他赶出京师,让他做邓州知州去了。
王安石继续执政,新法继续实施,变法派和保守派的斗争也在继续。在青苗法颁布之后不久,两派的斗争达到白热化的程度,出现了一次更大的较量。
青苗法是在熙宁二年(1069)九月颁布的。在颁布这个条例之前,王安石也曾经犹豫过。因为这个条例法规涉及天下所有百姓的利益,处理好了则会造福整个天下,弄不好则会扰民害民,也会殃及千家万户。最开始时,吕惠卿和王安石共同制定好非常详细的条例,然后交给检详文字苏辙审阅,并说明这就是青苗法,请苏辙尽管开诚布公地提意见,因为那还只是一个草案。
苏辙看后,对王安石说:“此法确实很好,也挺符合实际情况,可以给百姓带来利益。制定法规条例是为了百姓,是个好事。把钱借贷给百姓,只取二分之利,本义是为了方便百姓,不是为了取利。然而就怕出纳之际,具体管事的官吏从中营私舞弊,巧取豪夺,法不能禁,弄不好就要扰民害民了。”王安石听后,沉思了一会儿,连连点头说:“有道理!有道理!我也一直有这个担心。让我好好考虑一下再说。”于是青苗法制定后,一个多月也没有颁布执行。
八月末,京东转运使王广渊进京办事,见到王安石,说现在农民正忙于秋收和秋种,急需钱用,苦于富户的高利贷,不知新法中有没有解决这方面问题的内容。王安石一听,青苗法就是针对这种情况的,这才下决心马上颁布执行。对原有的条文进行了一些修改,特别加上“不得抑配”这一条款。即发放此项贷款一定以借贷户志愿为前提,决不允许硬性摊派,不允许强制百姓借贷,也不搞什么“指标”。九月,正式颁布青苗法。在此之前,颁布了均输法。十一月,又颁布了农田水利法。但均输法和农田水利法涉及的社会面没有青苗法宽,所以,围绕青苗法的斗争也最激烈,变法派和保守派的斗争以此为导火索而达到最高潮。
青苗法是王安石变法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我们再简单介绍一下青苗法的来历和主要内容。中国是以农业立国的国家,“民以食为天”,粮食生产和供应便是社会是否能够稳定的关键,粮食安全是社会安定的前提。战国时期的李悝提出“平籴法”便是常平法的前身。到汉代则开始实行常平仓制度了。
所谓的常平仓就是国家利用掌握的财政大权对全国粮食价格进行调控,粮食大丰收时为了不“谷贱伤农”,政府出钱用稍微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粮食。这样就储备大量新粮。发生灾荒粮食价格暴涨而百姓受害时,政府再用低于市场的价格把粮食卖出去,叫作“粜”,以免粮贵伤民。可知古代“常平仓”的功能首先是保证农民生产的,其次是保证所有社会成员生活的,确实是非常有效的措施。而且这两个字的写法也非常形象,是会意字。平价收米进入粮仓就是“入米”就叫“籴”,平价卖米就是米出粮仓,就是“出米”,所以叫“粜”。中国古人真聪明,造字也来得快而贴切。
这种政策和制度对于稳定社会非常重要。而各地方设置的这种机构就叫作常平仓。除常平仓外,还有广惠仓。顾名思义,常平仓是调节粮食价格的,而广惠仓则是赈灾用的,是无偿发放的。陆游就因为没有取得上司批准私自开仓放粮而受到过处分。
北宋建立后,也继承了历史上这种制度,各路各地方政府都有常平仓。但由于地方官吏良莠不齐,故所起的作用不明显。王安石在鄞县实行的“青苗贷款”,其钱粮的物质基础便是常平仓。
青苗法具体内容是:当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资金有困难时,可以凭借自己种地的数量到当地政府申请贷款,只要有偿还能力,有保人,就可以借到一定数量的钱。待收成后再返还本利。利息率一律定为二分,即所谓的二成。如果遇到大灾之年,还可以推迟一年返还。这就比当时民间借贷的四分利甚至五分利极大地减轻了借钱户的负担,对发展农业生产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青苗法的颁布,王安石确实经过深思熟虑。他在任鄞县县令时,就已经有过这方面的尝试,而且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他主持制定新法时,也把此事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当时还有一人的做法也给王安石提供了经验,这就是陕西转运使李参。当初,陕西路粮食储备不足,而农民在青苗刚出土时又正是缺钱的时候,李参命令农民自己估计能收获多少粮食,提前借贷给一定比例的钱,等粮食收获后就用粮食偿还。这样做的结果是极大地方便了农民,官府也有很大收益,几年后,粮食储备充足,不但本路丰盈,而且还可以支援其他地区。由于借贷时要根据青苗的情况,所以当时就把这种贷款叫作青苗贷款,也叫青苗钱。
王安石仔细研究了一下李参的经验,又进行一些修改补充和完善,再参照自己在鄞县的实践经验,才制定出“青苗法”。由于考虑苏辙的意见,制定出后一个多月也未颁布。又经过修改,因王广渊的请求,才正式颁布实行。
王安石非常慎重地考虑了苏辙的意见,在颁发的青苗法中专门指出青苗贷款的自愿原则,绝对不准强行摊派。明确强调“不愿请者,不得抑配”。
朝廷诏书发出去了,派往各地专门推行青苗法的官吏也下到地方去了。王安石知道,一场艰苦的社会改革的大幕正在徐徐拉开,斗争是不可避免的。
青苗法颁布几个月后,在全国各地出现了种种复杂的情况。可以推知,有的地方严格按照朝廷的规定办事,执行得好,百姓得到实惠,就欢天喜地,歌颂朝廷的圣明。有的地方执行得不好,苏辙预料的情况也出现了,一些急功近利的官吏借机搞名堂,硬性摊派。把百姓分成五等户,按乡村摊派,每户发放多少,不借不行。结果是扰民害民,倒成为贪官污吏压榨百姓的一种工具。在这种地方,邪恶势力占上风,正直官吏有提出不同意见的,倒要给扣上反对新法的帽子。百姓怨声载道,对新法当然不满。其实,这两种情况同时存在着,不同立场的人就要选择不同的典型来对新法进行评价。
当时,大名士欧阳修任青州知州,韩琦任河北安抚使。欧阳修对王安石的变法一直不理解,对青苗法则坚决反对,认为这是朝廷向农民放钱取息,谋求利益。而他最担心的是“抑配”问题,这样必然扰民害民,而这种情况在有些地方还真的发生了。所以欧阳修连续两次上札子给皇帝,要求收回这个条例。而且欧阳修态度特别鲜明,拒绝实行这个条例。欧阳修是三朝元老,为人忠正博学,社会名望极高,他的话是非常有分量的。神宗有些犹豫了。
几天后,河北安抚使韩琦也上奏章专门论青苗法。文章很长,认为立青苗法的初衷是好的,可执行起来恐怕不会像预想的那样好。最容易出现的是“抑配”问题。而且有钱的人家不需要借贷,需要借贷的穷苦百姓又有可能到时候还不上钱。民间借贷利息虽高,但借贷之间不允许官府过问,完全是真正意义的自愿。即使到时候还不上,官府也不参与。青苗法则不同,如果到时候不还,难免官吏百般催逼,恐怕会棍棒相加,百姓将不胜困扰矣。
韩琦资格比欧阳修还老,是执过政的三朝元老。仁宗朝就是宰相,英宗之立,韩琦也是有贡献的。而在英宗死时的表现神宗也是知道的,韩琦的忠正和果敢朝野有名,他的话分量不是更重了嘛!
欧阳修先给王安石写信,然后上了奏章。在回答欧阳修问题的同时,王安石还回答了范镇、韩琦、司马光、刘攽等大臣的一些疑问。双方辩论的焦点是官府向百姓放贷收利息算不算聚敛?算不算与民争利?这些收入是否利国而损民?
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一回答,实际等于是王安石一个人在理论上与整个保守派阵营对抗。
首先要回答关于收取利息的问题。欧阳修主要就是论述这个问题。他认为,富户放贷是四分利,官府青苗贷款是二分利,同样都是取利,这便是孟子所言“五十步笑百步”,没有本质区别。如果“必欲使天下晓然知取利非朝廷本意,则乞除去二分之息,但令只纳元数本钱,如此始是不取利矣。”
稍有常识的人都可以知道,欧阳修的观点表面看合理,但却是十足的迂腐之见。王安石回答说,如果只取本钱而没有利息的话,这官府的钱将逐渐减少最后全部赔进去:一是借款的百姓中可能会有出现特殊情况而无力还款者,生老病死,大型自然灾害都会造成这种现象。二是如果没有利息,很多人无论是否需要都会尽量借贷,将无法满足。即如果没有利息,那么朝廷的常平仓钱将很快会被掏空。王安石的回答理由极其充分。
范镇的观点很明确,市场上已经有人在经营这种买卖,那就是放高利贷的豪商富户。人家在那摆摊做买卖,你朝廷又去在人家旁边摆个摊子也经营同样的产品,这不是明摆着和人家过不去,抢人家的生意吗?而司马光在给王安石的信中指责王安石“与民争利”指的正是这一点。
范镇的观点很清楚,是站在高利贷者的立场上,指责王安石利用变法抢了这些富人的生意。实际上这便触及了当时社会的一种弊端,即兼并的问题。当时的有识之士都纷纷提出抑制兼并,打击豪强,让最贫苦的百姓有喘息的机会。豪强富翁鱼肉百姓的一个最主要的手段便是放高利贷。王安石推行青苗法,也叫“新常平法”,确实是想从制度上抑制兼并,让广大百姓从高利贷的重重盘剥下解脱出来,而为整个天下管理财政,怎么能算“与民争利”?
如果我们稍微思考一下就可以发现,保守派官吏攻击青苗法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他们要保护的是社会上少数富翁和上层统治者的利益,而王安石是考虑国家利益和最广大百姓的利益。所以王安石在《答司马谏议书》中反驳司马光批评时所说“为天下理财,不为争利”,理直气壮,就在这一点。“为天下理财”而不是专门为朝廷理财,为皇帝理财,是要造福于全天下的百姓。
再一个观点就是作为国家在百姓身上取利,不是仁义的做法。王安石则明确回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青苗法所获取的钱财全部用在农业生产方面,用在公共事业建设方面,那么就没有任何问题。
就在王安石与保守派官吏进行论战的时候,神宗皇帝的压力也很大。他很年轻,有点承受不了了。
第三节“三不足”
“难道青苗法真的扰民害民?难道变法真的不应该?”神宗放下欧阳修和韩琦的札子和奏章,心潮起伏不定,对自己和王安石所做的一切也开始怀疑了。但他一想到整个社会的现状,想到浑浑噩噩的世风,如果不进行变法又有什么出路呢?神宗心里如一团乱麻,一时理不出头绪来。他感到实在有些闹心,就起身出殿,一个人信步而行。走了几步,他忽然想到,今天该去看望母后了,便往太后的宫中而来。
路上,神宗忽然想起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以及与王安石的一段对话。
熙宁三年(1070)春天,变法已全面展开,而对于变法责难和攻击的力度也在加大。
汴梁的春天景色很美,气候宜人,神宗皇帝正在后殿审批奏章,忽然内侍送来一个折子,说是急等批复。神宗一看,是翰林院呈交来的今年测试馆职人员的考题,知道不能耽误,急忙展开审阅。
神宗一看,就知道是司马光的字,写的是:
今之论者或曰:“天地与人,了不相关,薄食、震摇,皆有常数,不足畏忌。祖宗之法,未必尽善,可革则革,不足循守。庸人之情,喜因循而惮改为,可与乐成,难与虑始。纷纭之议,不足听采。”意者古今异宜,《诗》《书》陈迹不可尽信耶?将圣人之言深微高远,非常人所能知,先儒之解或未得其旨耶?愿闻所以辨之。
神宗一看,马上想到最近风言风语说王安石说过“天变不足畏,祖宗之法不足守,人言不足恤”的话,但神宗并没有亲耳听到过。很明显,司马光想借用馆职人员考试的机会对王安石所谓“三不畏”的说法进行批评,最起码是引起争论。
神宗感觉现在不能就这个问题展开辩论,于是让人将试题封上,在上面批复道“别出策目,试清臣等”。因为这次参加考试的是以李清臣为首的在职官吏。
第二天下朝后,王安石到后殿见神宗。君臣见礼后,神宗问:
“王爱卿,闻‘三不足’之说否?”
“不闻。”王安石立即回答。
神宗说:“陈荐说,外人云‘今朝廷以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昨天学士院进试馆职策,专指此三事,这是什么道理?朝廷如何也有这种说法?朕已令改别的题目了。”
很明显,神宗是试探王安石,是否明确说过这“三不足”。
王安石何等精明,马上明白了神宗的意思,稍微思索一下,回答道:“陛下躬亲庶政,无流连之乐,荒亡之行,每事唯恐伤民,此即是畏天变。陛下询纳人言,无小大唯言之从,岂是不恤人言?然人言固有不足恤者,苟当于义理,则人言何足恤?故《传》称‘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郑庄公以‘人之多言,亦足畏矣’,故小不忍致大乱,乃诗人所刺。则已人言为不足恤,未过也。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则固当如此。且仁宗在位四十年,凡数次修敕;若法一定,子孙当世世守之,则祖宗何故屡自改变?”
这段话是出自《续通鉴长编纪事本末》的原文,通过这段话,可以知道王安石并没有在神宗面前直接说过这三句话,是王安石的政敌们总结出来的。在王安石回答神宗的这段话中,可以体会出王安石正面回答了对于“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的肯定。
由于神宗是否定语气,因此王安石没有正面回答。当天的对话使王安石益发感觉社会阻力的强大。在熙宁二年(1069)刚刚开始变法时,稍微有一点天象的变化,甚至出现一颗彗星,反对派都要发表议论,说是什么上天示警云云,王安石根本不在乎,曾经直接发布“灾异皆天数,非关人事得失所致”的言论,这便是“天变不足畏”。王安石虽然没有直接说过“三不足”的话,但这确实是他的观点,是他坚持变法的前提。试想,这三个方面如果有一个方面成为障碍的话,变法便难以进行。
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这是何等的气魄,概括得是何等简明。王安石正因为坚持着这样的观点和原则,才能够坚定不移地呼啸着前进,对宋朝建国以来一百多年陈陈相因的陈规陋习,对浑浑噩噩庸俗不堪的社会风气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后世关于这“三不足”的说法也存在很多争论,无论这“三不足”是否出自王安石之口,但都是他坚持改革的理论基石和精神支柱。
王安石的这几句话又出现在神宗的脑海中,他仔细品味着其中的深意,默默地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不知不觉间,高太后的宫门出现在神宗的眼前。
神宗的亲母姓高,也很有心计,是英宗的皇后。英宗死而神宗立,她就顺理成章地升为太后,而且是纯粹的一点杂质都没有的太后。因为有的太后是借老公的光,有的太后是借儿子的光,她则既是英宗的真正皇后,又是神宗的生身母亲,无论从哪个方面她的地位和资格都是最高的。高太后共生六个孩子,四男两女,两女还是一对双胞胎。神宗皇帝是长子,下边还有三个弟弟和两个妹妹。三个弟弟分别叫赵颢、赵颜、赵。高太后此时刚过四十岁,由于生活优裕,保养得好,徐娘半老,风韵犹存,满面春光,体态丰腴,很是富态。
高太后见神宗满面愁容,就关心地询问朝廷中的情况。神宗摇着头苦笑了笑,说道:“母亲不必担心,我只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事情太多,有些累,有些疲乏而已。”
高太后说道:“我听说民间甚苦青苗钱,是否罢免此法?”神宗说:“散青苗钱是为了有利于百姓,是为了减少百姓的困苦。”太后又说:“王安石确实很有才学,� ��是怨恨他的人太多,不少人对他有非议。你若爱惜保全他的话,不如让他暂时出外任避位一段时间,等过个一年半载的再召他进京让他执政。这样无论对你对他都有好处。”高太后说得很清楚,意见也挺明确。
神宗说:“群臣之中,多数是明哲保身之人,只有王安石能够挺身而出,为朝廷为国家奋不顾身,能够为我挡事。”这时,神宗的大弟弟赵颢在神宗进屋前已来看望太后,恰好也在旁边,就接过去说了一句:“太后之言是至理名言,陛下不可不考虑。”
神宗一听,把一肚皮的怨气都撒在弟弟身上,就没好气地说:“是我败坏祖宗法度,我是败家子,你自己来当这个天子好了。”赵颢一听这话,知道哥哥真生气了,忙带赔礼似的说:“弟弟不敢,陛下何至于说此气话。”太后见儿子动了气,忙加以解劝。赵颢怏怏而退,神宗也告辞出来。
在此以前,神宗也常常听到娘、皇后、弟弟以及后宫中的一些人说对王安石不满甚至是诽谤的话,但他心里明白,这是因为王安石变法直接涉及这些人的利益,得罪了他们,故一般的话根本不往心里去。这次不同,先是欧阳修和韩琦的奏章,接着就是高太后一番语重心长的话,使他不能不动心了。
次日早朝后,神宗单独召见王安石,要和王安石商量关于青苗法的事。在变法方面,一直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君臣之间,也出现了意见分歧,变法大业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王安石来到资政殿,叩见神宗皇帝后落座。神宗拿出欧阳修的札子和韩琦的奏章递给王安石,说道:“韩琦和欧阳修真是难得的忠臣,虽在地方而不忘朝廷百姓。颁布青苗法,本意是为了便民利民,却想不到会给百姓带来这么大的负担和灾害。朕心实在有些不安。”
看到神宗忧郁的神情,王安石知道这不是个简单的事。他一目十行地浏览完两个奏折后,说道:“陛下不必为此过于忧虑。青苗法颁布时臣也想到会有一些问题。但各地反映上来的情况不一样,有的地方说百姓非常欢迎。这种反映臣还是第一次听到。待为臣派人下去查明后再行处理。”
“韩琦和欧阳修都是前朝执政大臣,是三朝元老,他们的话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才说的,爱卿是不是仔细考虑一下?”
“此次变更法度,韩琦和欧阳修都有些不理解,他们看问题可能有偏见,这一点也请陛下明察。欧阳修亦给臣写信,臣已经据理回复。”王安石态度很坚定。
“可是几位大臣都提出异议,物议沸腾,王爱卿是否再仔细斟酌一下?”
王安石本来就一肚子气,如此简明的道理,青苗法本来是利国利民的最好政策,于国于民都有利。怎么就如此磨磨叽叽,连皇帝也犹豫不决,好像推行这个制度就会天下大乱了。于是王安石很严肃地说:
“臣以为此事非常小,利害也非常清楚。即使是州郡抑配上户,令他们认领十五贯钱,又必须令出二分息,也不过是三贯钱,因此用来增加常平仓的储蓄,则比以前向这些上户征作为义仓的钱少得多了,也不是什么坏事。何况法令明文规定不准‘抑配’,对于富户,又有什么损害?这么多大臣不去想想如何富国强兵,就为这么点小事喋喋不休,而且让圣上忧虑。臣论述此事已经十几万言,然而陛下都不能无疑。如果这件事还被异论所疑惑,那么天下还有什么事能办成?”
王安石有点激动,语速自然快,话说得比较重,尤其最后两句,确实有情绪在里面。“如果这件事还被异论所疑惑,那么天下还有什么事能办成?”王安石回味着这句话,仿佛重了点,但王安石并不后悔,该说的就得说。
神宗听罢,表情也很严肃,道:“上下纷纷,为什么会如此?”
王安石道:“陛下作法,宰相摇之于上,御史中丞摇之于下,方镇摇之于外,而初无人与陛下为先后奔走御侮之臣,则人情为什么而不至此耶?”
神宗道:“那么让朕也考虑考虑,今天就谈到这。”
第四节?一波三折
王安石回到家里,仔细想近几天发生的事和神宗今天谈话的态度,他感觉得到,神宗的身上也有千斤重担,也有很大的压力,被来自各方面的舆论所惑,对于新法已经有一定的怀疑了。神宗一旦动摇,一切努力将付诸东流。他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太重了,他太累了,他要休息几天,也好考验一下神宗的态度和变法的决心。王安石递上请假的札子,说自己的身体不好,请假在家中休息一段时间。两天后,王安石再上奏章,要求解除自己的职务,另行安排。
最近几个月来,王安石几乎是焚膏继晷,睡眠严重不足。夫人吴氏见丈夫日夜操劳,而且终日愁眉不展,很少开心,非常心疼。吴夫人面貌姣好,体态丰腴,一脸富贵相,对王安石体贴入微,极其理解。她知道丈夫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因此更是尽力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连续三天的休息,王安石的气色好多了。这天他正在书房读书,整理那些奏章。王安石的书案上总是杂乱无章,展开的书卷横竖都有。吴夫人收拾几次,倒给丈夫带来麻烦,因为尽管书卷杂乱无章,但王安石却熟悉各自的位置。因此,吴夫人再也不给他收拾书案。
第三天的傍晚,忽然有中官送来圣旨,催促王安石快去处理政务。中官走后,王安石急忙展开诏书,见上面写道:
朕以卿材高古人,名重当世。召自岩穴,置诸庙朝,推心委诚,言听计用,人莫能间,众所共知。今士夫沸腾,黎民骚动,乃欲委远事任,退处便安。卿之私谋,固为无憾,朕所素望,将以诿谁?祗复官常,无用辞费!
(《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一六)
原来是王安石三天没有到中书省办公,堆积一些事情,有的是必须王安石拿出意见的。神宗着急了,便要求翰林学士司马光写诏书敦促王安石赶快上班视事,神宗也没有仔细看便封上命中官给王安石送来了。
王安石读罢,感觉内心一阵酸楚,也很郁闷。尤其是“今士夫沸腾,黎民骚动,乃欲委远事任,退处便安。卿之私谋,固为无憾,朕所素望,将以诿谁”几句,好像是说自己把事情惹起来,弄得天下沸腾,然后便想要一躲了之。圣上啊圣上,你应该了解我王安石啊,我是那种不敢承担的人吗?想到自己被召进京师,越次入对,想到自己和神宗皇帝多次的促膝谈心,是神宗想要干一番事业,而自己宁可赴汤蹈火也要勇往直前,坚持变革,坚持要富国强兵的。我不是怕事,而是怕您挺不住各种压力啊。于是王安石立即铺平纸张,满含深情给神宗写信,表白自己的心情。其大意是说:自己感谢皇帝的信任,勇敢承担起移风易俗、变法图强之责,但早就把困难的情况考虑得很清楚,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圣上亲自批准的,并没有出现什么混乱的局面,自己不是胆小怕事、畏首畏尾之人,也没有什么“私谋”。如果这样看待微臣,臣只能告退隐居。请圣上谅察臣之苦心。
把写给神宗的札子封好,王安石派仆人送往宫中,等待着结果。
次日午后,王安石变法中最能干的下级吕惠卿来了。王安石在书房接待他。吕惠卿是奉神宗皇帝之命专程来看望王安石,封还王安石的前一封札子,并带来神宗的亲笔信。王安石急忙展开阅读,神宗手札中先慰问王安石病情,接着说昨天的诏书自己没有认真审查,其中有“诏中二语,乃为文督迫之过,而朕失于详阅,今览之甚愧”这样的话,实际等于向王安石道歉。王安石感觉心中暖乎乎的。圣上也不容易,神宗虽然是皇帝,但毕竟是刚刚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承担如此大的事业,又要面对来自社会各个层次的各种意见。
书中代言,那封敦促王安石的诏书是司马光起草的,神宗看到王安石请求解除职务的奏章,有点着急,也有点生气,就命翰林学士司马光起草诏书,敦促王安石尽快到中书省上班。司马光起草完毕,神宗粗略浏览一遍,没有仔细琢磨便同意发出。司马光利用这个机会,利用皇帝的口吻狠狠斥责了王安石一下。大意说,你把事情惹起来了,如今自己却要躲清净,把个乱摊子丢给我,没门,赶快来处理这些事情。王安石怎么会接受这样无理的批评呢,于是抗章自辩。神宗这才注意到这几句话确实过分,才有“览之甚愧”的话。有人说是司马光故意激怒王安石,以使他离开政坛,停止变法。恐怕未必,司马光就是这种风格。
十天后,王安石到朝廷工作,下朝后神宗又单独召见王安石,对他说:“青苗法,朕诚为众论所惑。寒食假中静思,此事一无所害,极不过失陷少钱物尔,何足恤?”王安石说:“只要努力推行,不要让小人故意破坏法度,一定没有损失钱物的道理。”安石既然继续主持工作,推行青苗法更加坚定。青苗法开始在全国普遍推广开来。
这期间,司马光来求见神宗,提出他要到外任去做官,因为他的意见不被采纳,在朝廷中已不起作用,请神宗恩准。其实这仿佛是在下一盘棋,变法派和保守派双方在进行将军,一定要神宗拿出一个明确的意见来。神宗问司马光,能否出任枢密副使之职。司马光态度明确而坚决,如果陛下坚持变法,我决不接受任命。如果让我接受任命,就一定要停止一切变更法度的工作。
“各项条例是不是都重新考虑一下?另外,外面物议太多,为了减少一些物议,是不是考虑把司马光提拔安排到枢密院任副使?”神宗试探着和王安石商量,等着王安石表态。
王安石略思忖一下,说道:“司马光学识渊博,为人正直,颇有时望。可是他坚决反对变法,他周围的人全是反对新法之人。如果给他重要职务,等于是给新法的反对派树立起一面旗帜,这样恐怕会给变法带来很大困难。请陛下三思。陛下如果对变法动摇,不想变法了,司马光确实可以大用,臣请避位。”
“卿不必做此想,朕变法的决心是不会更改的。”神宗表示。
几日后,司马光接到中书发来的敕诰,任命其为枢密副使。司马光因为新法在继续实行而坚决不肯就任,连上九道辞状。
在这个双方势力与心理的较量中,由于神宗的立场没有动摇,所以是变法派取得了胜利。数日后,司马光给王安石连续写了三封信,最后一封信长达三千三百多字,对新法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批评,劝王安石停止变法,撤销制置三司条例司,一切恢复旧制,言辞恳切,并没有恶毒攻击的语言。
读完司马光的信,王安石内心一阵阵的酸楚。司马光是自己交往多年的老朋友,学识渊博,为人正派,可就是思想太固执太保守,对变法一直持反对态度。如今又连续写信,对自己倒没有恶意,但自己也不能为朋友的面子而不坚持变法啊。唉,君实啊,我可真拿你没有办法!王安石想到前两次来信,自己回信特别简略,有些失礼,这次详细谈一谈吧,既是我对变法的明确态度,也算是对老朋友的礼貌。于是,王安石写了一封言简意赅的回信,这就是千古流传的《答司马谏议书》,因司马光当时是右谏议大夫之职,故有此称。全文是:
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辩;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复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
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卷八)
语气委婉雍容,态度坚决果断,言简意赅,批驳了司马光及保守派对自己及变法的攻击,对士大夫阶层不恤国事、苟且偷安、墨守成规的庸俗思想表示强烈的不满,表现出坚持变法的坚定信念和决心。
从此,这两位学识渊博、洁身自好、都有高尚情操的好朋友就因为政见不合而分道扬镳,成为尖锐对立的政敌。一个坚决变法,一个坚决反对变法。各自主持政局一段时间,分别成为变法派与保守派的旗帜,乃至于在他们身后几十年,双方的人还一直以他们为大旗相互攻击,形成水火不相容的两大势力,即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元祐绍圣党争,直到北宋灭亡。
其实,就王安石和司马光本人来说,在个人品格上可以说都是正人君子,都是无可挑剔的。他们二人之间,谁对谁也未说过一句过头的话,王安石只是说司马光太保守,而司马光也只是说王安石太执拗。这才是正人君子之所为。
新法继续推行,变法派和保守派的斗争也在继续进行。熙宁三年(1070)八月的一天,司马光觐见神宗,坚决要求离开朝廷。神宗劝司马光道:“王安石素与卿相善,卿何必自疑?”司马光答道:“臣素与安石善。但自从安石执政以来,多所违忤。臣屡次相劝,安石执拗不听。臣继续留在朝廷多所不便,请陛下除臣外任。”数日后,司马光出任知永兴军之职,离开了东京。
新法在继续推行,变法派和保守派的斗争也在继续,一刻也没有停止过。许多新法相继出台,整个社会各个阶层都出现了骚动。由于新法中涉及面最宽的是青苗法和免役法,故围绕这两法的斗争也最为激烈。尤其是青苗法,因为此法触犯了所有大地主大富户的利益,朝廷以行政法规的性质把他们对贫民放高利贷剥削的重利剥夺了,这些人怎能善罢甘休呢?这些富户和那些与他们利益相关的地方官僚以及朝廷中的保守势力联合起来,对新法进行了大规模的反扑。于是,青苗法就成了双方势力斗争的焦点。
第五节?李定事件
秀州军事判官李定在孙觉的推荐下进京听调。由于一直在远离京师的地方工作,他并不了解京师中两派斗争的情况。他先去拜访谏官李常,李常问道:“君从南方来,应该知道青苗法在地方上推行的情况,百姓对此法到底是什么态度?”李定马上回答道:“挺好啊!此法方便百姓,百姓都欢天喜地。”
李常警告李定说:“你初来乍到,不知朝廷里的情况。现在整个朝廷终日为此法争论不休。你见到别人千万不要这样说,否则你就会被人指责攻击的。”
“我这是实话实说,如实反映情况,本来就是如此,怕什么攻击呢?”李定感到有些莫名其妙。
次日,李定又去拜访恩师王安石。前文提到,王安石在江宁开馆授徒时,李定曾经去学习过,是王安石真正的学生。来到京师,自然要去拜访。二人见面后,王安石也问起青苗法在民间的情况,李定如实而言。王安石听后很高兴,因为这是直接来自地方的反映,非常有说服力。
王安石知道神宗对于青苗法的社会效果和民间反应依然心存疑虑,就推荐李定觐见神宗。神宗听到李定的汇报,对于青苗法的顾虑彻底打消,更加坚定了变法的决心和推行青苗法的力度。形势对保守派极其不利。
李定的做法果然如李常所预料的那样,使他一下子成为保守派攻击的主要目标。由于他奏对称旨,拟任命为监察御史里行。
首先,在他任职的问题上就产生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周折。任命李定的辞头到中书舍人手之后,被封还回来。当时担任中书舍人的宋敏求、苏颂、吕大临三人拒绝起草诏书。
当时圣旨形成的过程是这样的:先由执政大员征得皇帝同意后起草一个具体意见,然后中书舍人根据这个意见起草诏书,拟定圣旨。
三名中书舍人不肯起草诏书,神宗下了几次手诏晓谕,三人仍无动于衷,这就把矛盾激化了,或者是收回辞头,或者是罢免三人的知制诰之职,二者必居其一。结果当然可想而知,宋敏求三人落职,另行安排。三人因此还获得一些人的赞美,被称为“熙宁三舍人”。
虽几经周折,李定监察御史里行的官还是当上了。在这一回合的较量中,显然是变法派胜利了。但斗争远远没有结束,李定遭到了更大的攻击和诽谤。
数日后,监察御史陈荐上奏章弹劾李定母亲死匿丧不报,不为生母守丧,大逆不道,有伤伦常,请治罪。其实,这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李定是庶出,即是小妾所生,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谁。他进士及第后步入仕途,在任泾县主簿时有一位姓仇的妇人死了,据有人说是他生母,可他本人也不知究竟,他请教父亲,父亲又不认可此事,他便没有为仇氏守丧。
既然有人弹劾,就不能不过问,圣旨批复,交江东淮浙转运使衙门调查审理此案。不久,转运使上奏章,说查阅以前档案,只有李定因为父亲年迈请求归家赡养之文书而没有其母亲死亡之记载,而所谓的仇氏是否是李定生母无法确定。下诏允许李定上奏章自辩。
李定上书自辩,说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否为仇氏所生,有所耳闻后询问父亲,父亲又不认可自己是仇氏所生,父亲应该是最清楚自己母亲的人。父亲不认可,因此自己无法确定,事情暧昧不明,故未给仇氏守丧,事出有因,请求有司明断。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专门辩论,有人提出让李定补上为生母守丧这一课,实际是要把李定从京师赶出去,给王安石一点颜色看。
王安石这时也不能不说话了。他认为,李定生母问题尚暧昧不明,当然也就不存在大逆不道之罪,再让李定为是否是生母都无法确定的仇氏守丧就没有任何道理。何况仇氏已死多年,已没有办法重新确定他们是否是母子关系,故此事不宜深究。从李定请求为年迈的父亲辞职归家赡养之事来看,李定是孝敬之人。以暧昧不明之事而定罪,实在说不过去。
由于王安石的全力保护,李定才免去为死去多年的是不是生母都搞不清楚的仇氏守丧这一尴尬之事。如果李定不卷入这场斗争的话,这件事是绝对不会发生的。在对李定进行弹劾围攻的过程中,最主要人物是司马光和苏轼。苏轼弹劾的奏章很有分量,如果不是王安石水平高,还真没有办法驳倒苏轼。平心而论,司马光和苏轼的做法有些过分,是在闹意气,缺乏公正宽容之心。用过去几年而又无法确定的事情就硬要给李定处分,实在不厚道。在这个问题上,司马光和苏轼也有小人之嫌。有时我也思考过,司马光和苏轼在对待王安石的态度上,实际就有小人之嫌疑。但苏东坡后来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而在晚年对王安石态度有完全的转变,尤其是在对待新法问题上,苏东坡都比司马光有君子风度。
正因为苏轼在这个问题上把李定得罪得太苦了,后来到元丰二年(1079)时,李定才起劲地陷害苏轼,造成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文字狱——“乌台诗案”。
不久,拒不执行青苗法的一些州县级官吏先后被革职。欧阳修连上两个札子要求停止青苗法,未获批准。见自己的意见不被采纳,青苗法照旧推行,他早已厌倦政治的思想情绪更加强烈,连续上表请求致仕,获得批准。
欧阳修这位三朝元老退出了政治舞台。欧阳修自己也清楚,朝廷对他是很厚待的,神宗和王安石对他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前文提到,欧阳修不但连续上札子反对青苗法,而且在本州拒绝实行。这可是违抗朝命,一般官吏是要受到严厉处分的,重的要罢官。但王安石除写文章反驳他的论点外,还特别为他发下一道诏书,免去对他的处分。
三朝老臣、大名士欧阳修怀着对王安石的不满情绪回家隐居去了。司马光怀着对王安石的不满情绪到地方上做官去了。那么多好朋友如宋敏求、苏轼、苏辙等也都因为变法与王安石产生了矛盾,关系冷淡甚至决裂了。这令王安石非常伤心,但不能因此就停止变法。王安石看到,新法在克服重重阻力后正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贯彻执行,变法大业正在健康地发展。如果坚持三五年,得到整个社会普遍认可的时候,变法大业就会成功,给百姓和朝廷都会带来永远的利益。那时,对自己产生误解的这些朋友或许就能理解自己的苦衷而重新改善与自己的关系了。所以,王安石并没有因为这些朋友疏远自己而动摇变法的决心。
一年后,青苗法取得非常好的效益。农民从中得到了实惠,秋收后还款或者缴纳粮谷也非常积极。国家常平仓的储备增长非常快。王安石在《答曾公立书》中说:“奸人者因名实之近而欲乱之,以眩上下,其如民心之愿何?始以为不请,而请者不可遏;终以为不纳,而纳者不可却。盖因民之利而利之,不得不然也!”①[①卷八。
]我们似乎可以感觉到王安石在写这几句话时喜悦的心情和灵动的文思。
青苗法不但起到了抑制兼并的效果,减轻了穷苦百姓的负担,也为国家创造了财富,每年大约有三百万贯以上的收入。朝廷逐渐掌握了经济上的主动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