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大文学移动版

m.dwxdwx.com

第29章 不急不急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去衙门拿了包袱一干物件的笙絮三人还得到了唐恒留下这次要杀目标的资料。

笙絮走出衙门直接坐在门前的台阶上拆开信封看了起来,杨天浩一屁股坐过去和笙絮一起看起来。

看着看着,笙絮脸色变得极其难看,秦渊一看不对,也凑过去看,脸色也随之变得凝重起来。

在武功上了解有如门外汉的杨天浩不解的问:“你们这么紧张干嘛?”

秦渊喃喃道:“章猛二流二品瓶颈境界,吕苘一流五品境界。”

笙絮不可置信道:“我还只以为那章猛会厉害一点,毕竟身为盘踞利州势力最大的一支土匪,当家的不厉害一点难以服众。可没想到那吕苘武功竟比章猛还高,这一下事情难办多了,短短十天可是嫌少了。”

杨天浩还是不解,“小渊不是一流五品中阶境界吗,再加上我和你在一旁辅助,杀谁不是容易的事?”

笙絮郑重其事:“小渊虽是一流五品境界,可他是刚入一流境界。再说,两人对战不是哪个的品阶高,谁就一定会赢,三流杀二流,二流杀一流更是常见。两人斗招,拼的不只是力,还得拼智、拼技、拼狠和实战经验。要说拼技的最佳典范当属青逸无疑,那一招元剑势可是把长江都搅得浑浊不堪,要说拼智你亲身经历过,在朱家庄和那杀手搏斗时,你已入下风,可你靠一把胡椒粉绝境反胜那杀手,这就是打斗时拼的智,再说小渊是武道双修,这条路比专修武或专修道的更难走,以后行走江湖切不能看品阶来判断孰强孰弱。”

一听笙絮和秦渊两个人都底气不足,武功底子薄的杨天浩有些后怕,“那咱们现在该干什么?”

“走一步看一步,先去土匪窝那看看吧,古人不说过了嘛,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再说,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任何事情都要尽自己全力而为,就算死了那又何妨,至少你正面面对事情了。你不也说过吗,人早死晚死都得死,何必纠结于此,你看这明媚的阳光,不如学会去享受生活而不是被迫接受这生活。”

得,被杨天浩喊为肾虚的老头儿比说出这个道理的杨天浩还看得开了。

大燕南边边境有一支虎狼之师,率领他们的将军就是威震燕秦楚晋四国边境的呼延雄,这支呼延军固守边境多年,不曾在国家边境领土上做过任何退让。

南秦一直号称国力最强,只要想,天下坚城险关就无它的秦师攻不下的。可却在呼延雄麾下的一个无名小将上吃了个大亏,此事要十年前说起,两国在边境上因为一点问题弄得兵戈相见,当时秦国号称有三十万大军声势浩大向大燕边境打来,搞得人心惶惶,朝中文武都说因为这个问题给了南秦征讨大燕的理由了,要迎起整个大陆的大战了,当时的呼延雄带着一大批精兵悍将去处理东齐的事情了,不在燕秦边境处。

没了呼延雄压制的秦国势如破竹,短短十几天,就攻下了大燕基本上半个郡的土地了,大燕部队在没有英明将领的指挥下被有备而来的秦军如摧枯拉朽般的打得大败。

都说乱世出英雄,在秦军强大的攻势下,一个守城小将摸清了秦军供应后勤的路线,率领几百兵士一举断了供应后勤的路线,把粮食都劫走了,当时秦军深入大燕内境,没了粮食根本挺不了多久,秦国士兵又大多数都想家了,也无心恋战,加上大燕反应过来,派兵来围堵秦军。被断了后援的秦军只得返国,可这小将就不愿意了,不顾上级命令,说现在敌军军心不稳,是乘胜追击的好时机,遂带领一千人追击。

快追上秦军后军时,天还未黑,那小将看了看天说让众人睡觉,准备后半晚偷袭。

当天傍晚,下起了瓢泼大雨,一直到半夜才停,小将率领众人夜起突袭,赶了一天路的秦军兵士睡得昏天黑地,等反应过来时,整个后军阵地被小将率领的一千燕甲割了数千枚头颅。

一时间,震撼了燕秦两军,在秦营里,这小将被渲染为天人,说是几千年前的杀神白起转世,秦兵无不谈之色变。

这时,其他包围上来的燕军也对这秦军发起了进攻。那小将再出奇计,算准了秦军撤离定会经过落马坡,率千人部队埋伏在哪里,以逸待劳。落马坡地势陡峭,等秦军经过时,小将突率军队杀了过去,秦军被打了个措手不及。那时小将自制了两面帅旗,左边大旗书“杀神重生”,右边大旗书“白起再世”。

秦军早已疲惫不堪,毫无斗志可言。小将又派人趁乱混进秦军队伍里喊着秦败了大家快四散逃命吧。

秦军不战自败,在落马坡这个地方光是被马蹄践踏而死的就有几千人,落马坡因此而得名。

有小将破敌在前,各军个个首当其冲,一路把秦军追得赶回了边境才肯罢休。当年秦军三十万大军回去时只剩十四万,连出征时的一半都不满。

小将一战成名,这个小将名叫陈太卿,十年前以一千燕甲割得秦军头颅九千六而扬名天下。又因屡出奇计现在在南部边境声名官位仅次于大将军呼延雄。

吃了这个大亏的秦国人之后在边境见到燕国的都低着头走,为啥?丢人!被陈太卿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将弄垮了三十万大军,这也和秦国没用对将领有直接关系。

福州,朝廷的精锐平匪部队浩浩荡荡经过善城城郊往西而去,一老妇边看着路边经过的军队边喝了一口碗里的水又一口全喷到屋前的菜地里,中午吃的大蒜味儿可真大,喝几口水漱漱口消一点大蒜味也好,不然嘴里可就是满嘴的大蒜臭味,难受。

屋内一老头一个人坐在那慢悠悠地喝一口老酒夹一筷小菜,他老伴儿都快六十岁的人了,是村里有名的话唠,大嗓门,急性子,他却恰恰相反,三棍子打不出个响屁来,连做事都比平常人慢一拍。

老妇一脚踏了进来,“嘿,朝廷还没忘记我们这帮老百姓嘛,这派过来的军队也不像城里的外出训练的部队一样,走没走样站没站相,每次来城郊训练,都得搞焉一大片田地,偏偏咱们家的田地就在那演武场边上,这群乌合之众天天嚷着自己厉害,可那福州首富吴朗死那么久,这帮饭桶查了这么久都没查到凶手。再看看家前面那拨,规规矩矩走在路上,半点都不带碰菜田的,神采奕奕,这样的部队纪律都这么好,去利州恐怕不消几天就能平定吧。”

老头嗯了一声,嘬了一口小酒,这酿的白酒放的年头越久味道越烈呐。

老妇对老伴儿的不多言笑已经习以为常,边收拾碗筷边唠叨道:“要说现在出的事儿可真多,半个月前咱村不还来了三个偷鸡贼吗?听说被逮到是因为一个女侠路见不平出手相助可惜,最后又用重金买下了那只鸡,哼!现在的有钱人真是钱多到没处使了,可惜那天我不在场,不然我得好好说道说道她。”

“要说怪,现在的怪人可多了去了,十几天前我带玉贵,哎,说到玉贵,这死小子跑哪玩去了,饭刚扒拉几口就跑了,糟蹋粮食,还得我吃完,跟他爸小时候一副德行。对了说到哪了,哦,那天我带玉贵去城里赶集,在路边看到一老一少两个怪人蹲在那儿,那小的长得还挺入眼的,五官端正,比咱村的贾秀才长的还要好看不少呢,就是脾气不好,刚说他一句就瞪我,那眼神好像能把我活吞了似的,我现在一想就发怵呢。那老的倒是挺不起眼的,长得也没出彩的地方,属于一见即忘的类型,邋邋遢遢的身上还有一股酒味头上还戴了根簪子,搞得不伦不类的。那乞丐二宝知道吧?那一老一少两个怪人居然跟他吵了起来,那时离远了没听清他们在争吵什么,好像是为了什么地盘之类的,哎呀,跟一个乞丐抢地盘想想就后怕。”

老头儿慢慢悠悠地喝了一口白酒,这酒可真烈啊,跟主人在齐国皇宫喝的醇香幽馥的御酒相比是差了点,不过主人当年喝酒时说过人晚年时最幸福的事莫过于一壶老酒几碟小菜和当年那个心上人还伴在身边,唉,可惜再也看不见他与师娘了。

“你快点,发什么呆,老是慢腾腾的我还得洗碗呢。”老妇催道。

老头回过神来咪了口酒,“不急不急。”

“死老头,口口声声说不急不急,当年在床上的时候怎么见你这么猴急?”

老头老脸一红,一口把碗里剩余的酒喝光,拿了个馒头坐到门口小板凳上啃着。

老妇轻轻一笑,心想几十年的老夫老妻了还治不了你个老东西了?

一村妇走到后门口小路上喊道:“红嫂。”

老妇应道:“干啥?”

“隔壁村的老张快咽气了,咱一起看看去?”

“哪个老张?”

“就是那个儿媳妇在外面偷汉子的那个老张。”

老妇一听丢下手里的碗,快步走出去,“那个好两年没回家的出息儿子回来没?”

“早上就回来了,这才叫你一起去看看。”

“走走走,去看看,”走时还不忘留下一句让人哭笑不得的话,“饭碗搁那了,你吃完了快把它洗了。”

老头把最后一块馒头丢进嘴里,看了看头上那轮太阳,急什么,主人以前说过,这种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是晒太阳和外出远行的好天气,不急不急先眯一会儿。

有人说,世上最美的情话不是我爱你,而是一日三餐的陪伴忍你一世的无理取闹,说句:“我忍你,一辈子。”

老头和老妇就是这样的,一个急性子话唠另一个三棍子都打不出个响屁,这一对被村人不所看好的夫妻互相忍让过到了今天,这难道不是“我忍你,一辈子”最好的诠释了吗?

老妇从小在这村里长大,目不识丁,只知道老头是外来人,原先是个追随侠客游天下的背剑僮,和那侠客的关系亦徒亦仆。老头从不说自己的主人是谁,只有在一次醉酒之后,才听到老头嘟囔着自己的主人是一个叫青什么的家伙,可老妇一个最远到过善城的村妇在意这些干嘛,第二天照样吃喝拉撒做农活,该干啥干啥。

(本章完)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终末忍界信息全知者我只有两千五百岁反叛的大魔王你老婆掉了玄尘道途五胡之血时代奸夫是皇帝盖世双谐绝对一番
相邻小说
神与猎魔人亲子鉴定师女神鉴定师我的老婆是大BOSS大宋燕王重回仙宫掌中仙宫驾临仙女宫决战朝鲜之高大全在朝鲜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