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势,合久必分, 分久必合。这江山在百年前改了姓, 如今是老赵家的天下。
老赵家的皇帝多短寿, 有时候一个皇帝刚坐上龙椅没几年, 还没来得及把儿子生出来,他就驾崩了。然后怎么办?然后忠臣们只能去宗室里头选新皇。如今是康和元年,新皇年方十四,刚刚登基。
在康和帝登基前, 短短十年一共换了三任皇帝。
到了康和帝这里, 他也非先帝亲子,而是偏远宗室里的一个幼年丧父、少年失母的可怜儿。往上倒一倒, 康和帝的曾祖父确实是皇帝, 可到了他这一辈, 他差点落魄得把自己饿死啦!要不是经历了先帝时期那些糟心事的忠臣打定主意要寻个没有家室拖累的新皇,这皇位肯定轮不到康和帝来坐了。
沈将军奉命送新皇入京,如今新皇已经顺利登基, 他也该收拾收拾重新回西北去了。
沈将军刚刚三十出头,是镇北大将军的嫡长子。因为现在职掌镇北军的人还是他亲爹,所以三十多岁的沈将军只能被人叫一声少将军。少将军娶妻方氏, 伉俪情深,琴瑟和鸣,膝下已有一子一女。
其子在沈家两房中排行老大,因此是大少爷。其女排行第四,因此是四姑娘。
此时, 乔装改扮过的大少爷正独自站在南城的一处小巷口。
京城中素来有东贵西富的说法。东城有国子监和太学,也是众多贵勋和重臣的家宅所在,自然当得一个贵字。西城住着小官和富商,还有几条繁荣的街市,也称得上是一个富字。至于南城,这里距离菜市口太近,而菜市口是每年秋天给朝廷钦犯砍头的地方,贵人们都嫌这里血腥气太重,怕招惹晦气,别说住到南城来了,平时没有必要都不会轻易往南城走动,因此南城渐渐就成了穷人的聚集地。
已经十二岁的大少爷是第一次来南城。他在西北粗粝的风沙中长大,身上没有京城纨绔少爷的那种娇气,因此像痞子似的蹲在巷子口,竟也不会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这会儿是清晨,大少爷等了没多久,巷子里就走出来一个身穿短打中年的汉子,低着头匆匆赶路,像是被生活的愁苦压弯了腰。
大少爷起身,迎面朝那汉子走去,像是没长眼一样地撞了下那汉子的肩膀。
汉子下意识地抬头。
大少爷迅速低下头,说了声“抱歉”,像忙着赶路似的继续朝巷子深处走去。
汉子急着去码头上工,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头也不回地朝巷子外去了。
大少爷走到巷子深处,捂着胸口,靠在墙上,深深地吸了口气。太像了!真的太像了!
大少爷长得不像沈将军,也不像方氏,但从来没有人怀疑过他是沈家的孩子,因为据说他长得像他的外祖父。方氏的娘家在江南水乡,大少爷没有见过外祖父,但方氏从娘家带来的陪嫁都说他和方氏的父亲有六七分相似。六七分相似听上去确实能确认血缘关系了,然而,刚刚大少爷看到了那中年汉子的脸,他和这中年汉子竟有八分相似!剩下有两分不像,是因为汉子脸上已经长了沧桑的皱纹。
要不是大少爷出门时特意做了乔装,估计那汉子也会惊呆了。
三天前,大少爷在书房的桌子上捡到一张小纸条,纸条上写了一句话,又写了一个地址。这地址就是南城的这处小巷子。大少爷只当这是谁的恶作剧,但心里确实起了好奇心,所以才会跑来看看。
难道那纸条上写的事情是真的?他真的是鸠占鹊巢的那只鸠?
不不不,不能被幕后黑手搅扰了思路。
人有相似,并不是长得一样就证明有血缘关系了。他之所以和这中年男人长得像,说不定只是一个巧合。现在的重点不在中年汉子身上,而是在那张纸条上。首先,这纸条是哪里来的?其次,写纸条的人到底存了怎样的目的?大少爷不相信给纸条的人是好心好意。这肯定是一个针对沈家的阴谋!
大少爷冷笑了一声。
沈家的嫡枝一共有两房。一房就是大少爷在的大房,另一房是大少爷二叔在的二房。大少爷不到一岁时就跟着父母去了西北,他妹妹是在西北出生的。这时有武将在外、家眷不得离京的说法,但因为现在执掌镇北军的还是大少爷的爷爷,他爷爷把妻子和小儿子一家留在京城也就够了。等什么时候大少爷的爷爷退了下来,轮到他父亲执掌镇北军了,那么他母亲方氏带着他的妹妹也就不能离京了。
因为沈家大房一直待在西北,所以大少爷对京中的局势了解不多。
是谁在算计沈家?大少爷对此毫无头绪。
“这事得叫父亲知道。”大少爷在心里对自己说。
大少爷虽然已经有了决断,却没有离开巷子。等着巷子里渐渐热闹起来,大少爷逮着一位坐在门槛上缝鞋底的老大娘,凑上前去打了个招呼,说:“大娘,我是来寻亲的,您知道杀猪李住哪儿吗?”
大娘摇着头说:“杀猪的?我们这条巷子里没有杀猪的。”
大少爷装出一副着急的样子来,急切地说:“大娘,要不您再好好想一想?我叔给我留的地址就是这处巷子,按照他的地址,应该是那座房子……”大少爷指了指那长相和他极为相似的中年汉子的家。
大娘顺着大少爷指的方向看去。
大少爷舔了舔嘴唇,说:“但我刚刚敲门时,没人应门。”
大娘再次摇头说:“那家人姓边,他们已经在这里住了十多年了。在他们之前,那家住了个姓张的挑夫,就没有姓李的。我在这个巷子里住了一辈子,咱们这儿真没有住过杀猪匠,你去别处找找吧。”
“我……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啊!”大少爷都快要急哭了,“那家真的姓边?”
大娘说:“真姓边。那家男主人本是个秀才,不该住到我们这来的,但十几年前倒了大霉……”老大娘随口说了说边秀才的经历,他是京城人士,原本住在北城,家里开了个小私塾,日子不算难过。
十二年前,边秀才的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孩子,家里正是欢喜的时候,结果那孩子刚出生不到一周就丢了,肯定是被贼人抱走的。这事虽报到了衙门,但孩子也没有找回来。没过多久,边秀才的小私塾忽然惹上了一场小官司,家财全部被没收了,连秀才的功名都被夺走了。他带着妻子流落到了南城来。因为丢了孩子,他妻子在月子里受了惊吓,渐渐就把身体熬坏了,十天里有八天是下不了床的。
大少爷听得心脏狂跳:“竟然有人跑到别人家里去偷孩子?那孩子有什么特征?还找得回来吗?”
“他们夫妻俩倒是一直在找孩子,但我估摸着肯定是找不回来了。”大娘缓缓地摇了摇头,“听他们说,那孩子的眉眼长得和他父亲极像,而且孩子的屁股上还有一颗小痣,就长在左边的屁股蛋儿上。”
大少爷差点想伸手捂住自己的屁股。他左边的屁股蛋儿上就有一颗小痣!
方氏的娘家那边有一种说法,男人屁股上有痣,这说明他有“坐”命。谁能时常坐着?自然是读书人了!所以在大少爷三四岁的时候,方氏常在私底下拿他屁股上的痣打趣,哄着他以后要去读书考状元。沈少将军却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他的儿子自然要子承父业当大将军的,才不会去做什么酸儒!
大少爷惊住了。怎么就这么巧,边家夫妻丢了的孩子,屁股上也是有痣的?不过,他们夫妻的遭遇在别人的口中传来传去,也只是在南城传,最多传到北城去,肯定入不了东城贵人的耳朵。如果不是大少爷在自己书房中捡到了那张小纸条,他这辈子都不可能知道南城住着一个和他长得很像的人。
所以,重点还在那张纸条上。
大少爷仍是没有怀疑自己的身份。他爹怎么可能不是他亲爹呢,他娘怎么可能不是他亲娘呢?他是在沈家出生的,难道有人能摸进沈家去换孩子吗?大少爷怀疑边家夫妻是幕后黑手安排好的棋子,这幕后黑手还真是诡计多端!边家夫妻一直在找孩子,逮着人就要说说孩子的特征,因此那孩子屁股上有痣的话都传了有十几年了。所以,如果真的有人在算计沈家,那么这一局从十几年前就布下了。
大少爷在巷子里问了一圈,自然没有找到“杀猪李”,毕竟这是他胡编出来的人物,倒是把边家的事情听了满耳朵。他装作垂头丧气的样子,唉声叹气地离开了。走了两条街,他跳上了一辆停靠在路边的不起眼的马车。在车里洗去易容,又换了身衣服,大少爷就重新变回了风度翩翩的沈家大少爷。
踏进沈家的大门时,大少爷碰见了他二叔。
沈二爷看着大少爷心有欢喜。他坐拥贤妻美妾,女儿生了七八个,却连一个儿子都没生出来,只能看着大侄子眼馋。沈二爷把手里的鸟笼塞给大少爷,说:“本是给你大妹妹找的鸟,你拿去玩吧!”
大少爷对二叔印象极好,虽说二叔被祖母养坏了,是个不着调的纨绔,但纨绔也有赤诚之心。见到二叔家里的那么多妹妹,大少爷有时心里会有点恍惚,好像他前世曾经有过这么多姐姐妹妹一样。
总之,叔侄俩虽有十一年没见过面,彼此间竟没有什么隔阂。
大少爷笑着说:“既然是给大妹妹玩的,我岂能夺人所爱……”他低头朝那只鸟看去,是只鹦鹉,长得倒是精神,花花绿绿的很是好看,就是不知道它会说多少话儿。他逗了逗鸟,鸟却一声不吭的。
沈二爷一想也是,女儿眼巴巴等着呢,这只鹦鹉还是先给女儿送去吧,大不了过几天给侄子弄只更好的。不过,他又不愿意放弃和侄子亲近的机会,便说:“那要不这样,你给这鸟儿起一个名字?”
“娇娇。就叫娇娇吧。”大少爷不假思索地说。流水的宠物,铁打的娇娇。
鹦鹉在笼子里跳了跳,终于开了尊口,道:“难听!老子叫花花!花爷贼鸡儿棒!”
沈二爷:“……”
大少爷:“……”
这么粗俗的鸟儿怎么可以给家里的姑娘作伴呢?
沈二爷尴尬地笑着,说:“这鸟儿怪、怪机灵的,给你妹妹不合适。你拿去养吧。”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世和前前世记忆还没有恢复,不过很快就要恢复了。还有,沈怡不是“鹊”。出差中,这章又是在高铁上写的。_(: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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