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你这孩子……”沈女士立刻上去扶起顾寻,“好了好了,林妈妈不怪你啊,也不是你的错……”
林海听老婆这么说,打断道:“什么不是他的错,不告而别,还能是别人逼他的吗?”
沈女士也生气,“嘿,你这老头,还没完没了了啊!”
“是你太大神经了吧!”
夫妻二人说着说着又吵了起来。
余驰见状,忙想上前劝架,被朝夕一把拉住,指指顾寻说:“别管他们,嗯,把那位大哥带到我房间去,我去找找看医药箱放哪里了。”
余驰又回头看了看还在吵的林爸林妈,有些担心地把顾寻扶到朝夕房间,又赶紧跑出来想劝架。
朝夕拿着医药箱来的时候,就看顾寻跟个没事人一样,在自己房间里上下左右到处看看。
“看什么看,头不痛了啊。”朝夕现在才有点怀疑,他刚刚是不是在装痛,但还是耐着性子地把顾寻拉到床沿边坐好,自己细心地替他清理后脑勺的伤口。
其实没什么大事,就是余驰下手有点重,后脑勺青肿起来一块,还有些擦破皮。但渗出的那些血,粘着顾寻的头发,使得他此刻看起来略有些狼狈。
朝夕还是有些心疼,小心地用棉签蘸清水,一点一点替他清理,温柔仔细且耐心。
顾寻呢,则根本不在意后脑勺的伤口,他此刻心情很好,闻着朝夕身上好闻的香水味,心里想着,如果现在自己抱住她,她会不会炸毛?
最后顾寻想想,还是觉得这样做,会让朝夕生气,于是很绅士地克制自己,移开视线,去看看房间里的摆设。
“诶,那个是不是我得奖时的奖杯?”顾寻眼光看到朝夕书架上的一个水晶奖杯,那个奖杯是自己初中时去数学竞赛获得的,因主办方的疏忽,而奖杯上没刻名字,只是用贴纸贴上了顾寻的姓名。朝夕知道后,千方百计,趁顾寻不注意,从他家里把那奖杯偷了出来,拿回家冲林爸林妈显摆,说是自己得了数学竞赛的一等奖。
顾寻知道了,竟也没当面揭穿她,不过转而以此做把柄,威胁林朝夕给自己带早餐,买饮料,替他跑腿了好一阵子。
朝夕听顾寻的话,也抬头看了一眼那个奖杯,还真是顾寻以前那个。其实顾寻走了之后,朝夕就已经把有关他的东西都收起来了,可这个人是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十多年的相处,他的生活早已渗透在她的生活里了。
朝夕收拾了很久,发现有关他的东西,越整理越多,越整理越多,最后大哭了一阵,索性就不收了。因为如果真的要彻底把他从她的生活里剥离,那她的生活其实也没剩多少了。
朝夕只看了那奖杯一眼,就淡定地说:“不是。这个不是你的奖杯。”
顾寻看朝夕的反应,虽然她表情淡定,但其实是在嘴硬。
“怎么,我感觉很像呢?”
“废话再多一点!”朝夕说着,给顾寻上药的手劲都大了几分,“话这么多,看来你挺好的,没什么大碍。”
“嘶。”
这回顾寻是真的吃痛倒吸一口凉气,眼看自己还在朝夕手里,于是他就老实了起来,乖乖闭嘴,不说话了。
上完药之后,朝夕收起医药箱,准备出门时,想了想又折回来问还待在房间里的顾寻:“你干嘛不出来?干嘛?你晚上要住这啊?”
顾寻说:“那小子都可以住这,为什么我不可以。”
朝夕不屑地“切”了一声,然后说:“那你住这吧,我回家去了。”
“哦,我忽然想起我明早要早起开会。”顾寻说得理所当然,然后和朝夕一起走出来,“刚好我也要走了,我送你啊。”
“呵!”
这就是朝夕的态度。
等他们出来时,沈女士和林海已经不吵了,但还在冷战,两人各坐在沙发两侧,彼此都不理对方。余驰尴尬地站在他们俩中间,一直挠头,不知道该说什么。
朝夕和顾寻倒都是见怪不怪,很自然地和他们告别。
朝夕说:“妈,我回去了啊。”
沈女士很敷衍地答:“走吧走吧,别和你爸一样,在这里让我看着烦心。”
顾寻说:“林爸林妈,那我今天也先走了,明早要早起开会。”
顾寻的话说完,沈女士一下就站了起来,拉着顾寻的手恋恋不舍:“你这么快就走了啊?还来看林妈妈伐?”
顾寻笑得乖巧,“当然了。林妈,我已经回国了,以后可能也会搬到上海这边来,等到那时候,我还天天来你家蹭饭吃。”
“来来来,林妈妈做好了饭等你来!”沈女士自然是满口答应。
顾寻转而又看了看林海,林海只看着电视,似乎没听到顾寻和自己告辞一样。
顾寻笑笑,也并不在意,仍冲着林海说:“林爸,那我今天就先走了,改天来找你喝茶。”
“哼!”林海还是没有好脸色。
顾寻出门前,又看了看余驰,和余驰也打了声招呼:“啊,抱歉,忘了自我介绍,我叫顾寻,你叫……”
“啊!余驰。”余驰很认真地说道。
“哦,余驰。”顾寻笑笑,拍拍余驰的肩,“看起来你常常健身啊,我拳击打的也还可以,柔道也还行,找个时间我们一起练练?”
余驰听后一本正经地拒绝:“不行的。我们老师说,不能随便和民众打架,是要扣分的。”
顾寻一时也被余驰无语道了,“不……这不是打架,只是切磋。或者说是朋友的玩闹也行。”
“那也不行,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比试,都算是打架。”余驰还是很认真地说道。
“噗嗤。”朝夕乐了,这还是顾寻回来后,她第一次看见他吃瘪的样子。
但看顾寻自己好像并不在意,仍是浅浅笑笑,拍拍余驰的肩像隔壁大哥哥那样表扬他:“嗯,你是个特别守规矩的孩子。真令人信赖。”
说完后,顾寻就和朝夕一起出了门。
余驰看着他们两人离去,觉得他们的背影看起来非常登对。这一想,让余驰心里感觉有点奇怪,他晃晃脑袋,告诉自己不要多想,然后仍举着手电筒,在楼道口替朝夕照路。
顾寻看见了,抬头看了一眼余驰,冲朝夕说:“这小子对你还挺好啊。”
朝夕假装自己没听出来他话里的酸味,还故意气他说:“是挺好的。余驰这个孩子,人实在,性格可爱,长相也很端正,身体素质也很好,还能保护我,又很细心,也不会和我吵架,更不会反驳我的意见,简直是完美。”
顾寻听着听着,不走了,站在朝夕前面,挡住她的路,直接质问她:“你的话是什么意思。”
朝夕有些高兴,摊摊手说:“就是你听到的那个意思咯。”
顾寻继续看着朝夕笑而不语,朝夕被看到有些心里发毛。
“干嘛?还走不走了?”
说着,朝夕先从顾寻身边钻了过去,快速从顾寻面前逃开,一溜烟地跑下了楼。
回去依然是顾寻送朝夕,朝夕此刻也不在意这么多了。本来不想和他牵扯太多的,但好像情况不受自己控制,不知不觉,等自己回过神来,已经和他牵扯很多了。所以也不差这一趟。
回到朝夕所住的公寓后,朝夕下车时,顾寻忽然说了一句:“嗯,这房子还可以,离你公司挺近的。”
朝夕不明所以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想了想,并不打算追问他的话是什么意思,等会说着说着,他肯定会套自己的话,让自己请他上楼坐坐。
想到这,朝夕果断下车关门,说了声“再见”,然后飞快地溜进公寓里。
顾寻的车一直停在底下,直到他看到了十八楼某一间房子亮起了灯后,才驱车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