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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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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芝出院的半个月后, 林与鹤去看望了他。

耿芝当时属于提前出院, 指标还没有完全正常, 所以林与鹤特意在周末催着他去复检了一次,结果显示没什么大碍, 林与鹤才稍稍放了点心。

检查过程比预想中顺利,回去时还不到十一点, 耿芝那儿有个合同要拿给林与鹤,早上出门走得急忘了拿, 两人就顺便一同去了一趟耿芝的住处。

林与鹤之前来过一次,在耿芝刚搬过来的时候,不过这次再来, 他却在耿芝家里发现了一位新面孔。

“咦?”

林与鹤半蹲着,好奇地看着眼前懒洋洋地伸长身子, 在沙发腿上磨爪子的雪白猫咪。

“耿哥, 你养猫了?”

耿芝拿着文件袋走过来, 弯腰伸手挠了挠猫咪的下巴,然后单手把猫抱了起来,免得它继续祸害沙发。

“来借住的。”

林与鹤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人一猫的动作,小声说:“它好乖啊。”

耿芝把猫放在猫爬架上,猫咪顺势爬到了高处。放好了猫,他才回头。

“你离远一点, 小心气管不舒服。”

林与鹤小时候有哮喘,有段时间还闹过一阵子猫毛过敏,惹得林妈妈都不得不把自己的猫寄养去了别处。

“我现在没事了。”林与鹤说着, 目光还追随着猫咪的身影。

他现在和有毛发的动物短暂接触并不会有问题,只是长期相处才有可能不舒服,因此才没能养猫猫狗狗,每次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家的宝贝。

多看了几眼,林与鹤也发现了一点端倪:“哎……这是不是方大哥养的那只猫?”

方木森之前给林与鹤看过照片,所以他现在认了出来。

耿芝点了点头:“嗯。”

雪色的猫咪蹿上猫爬架顶端,回头舔.了舔自己颈间的毛,随即它转头看向耿芝,蓄力一跳,直接跃到了耿芝的肩膀上。

长毛猫的体重不算轻,猛地跳过来时冲击力并不算小,也就是耿芝能撑得住,他看着高瘦,该有的肌肉却一块不少,肩颈也蓄了力,轻巧地接住了扑过来的猫咪。

“怎么了,又饿了?”

耿芝单手托住猫咪,手掌撑着猫咪的后爪,转身朝储物柜走去。

“想吃罐头了吗?”

一旁的林与鹤看着一人一猫,简直要把羡慕两个字写在了脸上。

耿芝平时和人相处时偶尔还会脾气暴躁,对小动物却是十足耐心,他从小就很招小动物喜欢,大概是一种特别的天赋。

只不过耿芝小时候家里有只养了近十年的田园犬去世了,之后就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养过新的动物。后来他又计划出国,怕来回奔波无法安置,才始终没有养。

耿芝去给猫咪开罐头,林与鹤眼看着猫咪在瓷碗里舔.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问:“方大哥的猫怎么在你这儿?”

他的眼睛亮了亮:“你们在一起了吗?”

耿芝没抬头,他轻抚着猫咪的后颈,雪白的软.毛从修长的手指间滑过。

“小森住在我对面,有的时候猫会过来串门。”

又顿了顿,他才回答林与鹤的问题。

“暂时还没有。”耿芝耙了下头发,露出挺括的额头,“尚在努力中吧。”

林与鹤“啊”了一声,从背后拍了拍耿芝的肩:“加油。”

耿芝笑了笑,没说话。

他没告诉林与鹤两人目前已经恢复了床上的伴侣关系,只是床下还没有复合。自那天耿芝强行挤开方木森的门之后又有过两次,昨晚也是如此,所以猫咪才会暂时住到了耿芝家里来,怕晚上动静大,会吓到它。

耿芝没打算和林与鹤说这个,毕竟对方自己结婚半年之后还没有发生过关系,他们各自的情况不太相似,耿芝怕林与鹤想不明白。

“合同你看一遍,回头可以拿给陆难,他就是干这个的。”耿芝说,“现在里面的钱不多了,不过效益还不错。”

他拿给林与鹤的是一笔个人基.金的合同,之前林与鹤接稿挣的钱都存在里面,后来还给林父时拿出来了大半,不过基.金还留着,现在也还在林与鹤的名下。

“好。”林与鹤点头,又说,“辛苦了,谢谢耿哥。”

耿芝作势要拿文件袋拍他:“跟我还客气。”

林与鹤笑:“因为真的很辛苦你。”

他就算再怎么没有经济常识,也该知道个人基.金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拥有的,况且这笔基.金还有私人顾问在打理,想也知道是因为谁的面子。

而且这么多年林与鹤只是埋头写字,商.务上的事都是耿芝在处理,倘若当真按市价算,恐怕林与鹤把挣来的所有钱翻上十倍,也不一定能雇到一个耿芝。

耿芝却不以为意:“这有什么,举手之劳,当时也是顺便给你开了一个。”

林与鹤本来没有多想,但吃完罐头的猫咪正好从他脚边走过去,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是……给谁的时候顺便带上了我?”

耿芝挑了挑眉:“行啊,开窍不少,这都注意到了。”

他没有否认,当初那笔费尽心思找了专人来打理的个人基.金——

的确是为方木森准备的。

“方大哥知道这件事吗?”林与鹤好奇。

耿芝从鼻腔里低哼了一声,转身进厨房了:“没有。”

“哎?你为什么不告诉他?”

林与鹤问,他跟着走进去,就见耿芝把准备好的餐盒从冰箱里拿出来,放进了微波炉。

“当时我准备了一百万。”

微波炉运转起来,耿芝看着里面跃动的红色火光,淡淡道。

“打算等小森自己挣够十万,就告诉他。”

两个人家境有异,耿芝不想让方木森多想,就有了这个打算。

他曾经有过很多和方木森相关的打算。

一百万就算放在现在也不是小数,更何况是十年前。这个数目基本上是耿芝在不被父母察觉的情况下能拿出的所有现金,全投在了方木森名下的个人基.金里。

“哦对,”林与鹤有隐约了一点印象,“我记得有段时间你突然不怎么买东西了,新车展也没去看,有人问你,你就说是在……”

耿芝屈指蹭了蹭额头。

林与鹤说:“攒老婆本。”

他看看耿芝,语气有点惊叹:“大家都以为你在开玩笑,没想到是真的。”

耿芝把餐盒从微波炉里拿出来,不以为然:“老婆的事,能开玩笑吗。”

是哦。

林与鹤深以为然。

拿好餐盒,耿芝和林与鹤一同出了门,林与鹤有人接,耿芝则是自己开车出去,要去给人送饭。

今天方木森不在公司,去不了食堂,耿芝过去的时候他还没有忙完,又等了半小时,才终于吃上饭。

餐盒已经重新热过了,方木森吃东西的时候还在和人打电话,一会儿都不得清净。耿芝抱着手臂坐在对面椅子上看他,目不转睛,半顿饭的工夫,终于把人给看毛了。

方木森问:“怎么了?”

他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领口,吃一堑长一智,衬衫正好好地扣着,纽扣系到最上面一颗,锁骨处的吻痕并没有露出来。

耿芝看着他动作完,才漫不经心地开口:“没事,你好好吃饭,一会儿要凉了。”

方木森看看他,实在看不出什么端倪,就垂下了视线继续用餐。

结果又被盯完了剩下的半顿饭。

午餐结束,炙热视线的主人这才开始慢悠悠地把目光收回,不过等方木森收拾好东西准备外出时,他的动作却还是立刻就被对方察觉了。

“去哪儿?”耿芝问。

方木森看了眼腕表:“去接人。”

耿芝的神情浮现出一点微妙的变化。

燕城西站离这儿有十几分钟的车程,没有直达的地铁,方木森没再拒绝耿芝的搭载,这次是他的私事,也不方便用公司里的车。

路上安静了半程,开车的男人最后却还是没有忍住,指尖轻敲着方向盘,问:“去接你朋友?”

方木森说:“不是。”

耿芝顿了顿,神色更微妙了。

不是朋友,那是谁?

方木森白天里还是一贯的客气:“耿先生忙的话,我可以自己过去。”

“不忙,”耿芝现在的语气一天比一天淡定,只是偶尔才会泄露出一点藏不住的酸气,“倒是怕你忙,昨天晚上你就分心在想接人的事了。”

方木森好像什么都没有听懂,笑了笑说:“他第一次来,我有点担心。”

耿芝:“……”

如果没有记错,要接这人还是蜀地来的。

回想起陈家塞给方木森的相亲对象,耿芝的额角隐隐又开始有些抽痛。

沉默了一会儿,他才问:“接完去哪儿?”

方木森说:“我回家,下午请了假。”

耿芝问:“找了小区附近的酒店?”

方木森摇摇头:“他住我那儿。”

汽车喇叭突兀地响了起来,方木森侧头,见耿芝面无波澜地挪开手指,轻描淡写地说:“不小心按到了。”

差一点没给按烂。

亮蓝色的保时捷停在了西站附近,再往里就进不去了,太堵。方木森独自下车进车站接人,附近停车位太紧张,耿芝只能开着车,去了出站口外的主干道等。

等待的过程相当漫长,尽管只有十几分钟,但也是一场实实在在的小火烹煮的煎熬。直到耿芝烦躁地掐断了手里的第三根烟,他才终于看见了熟悉的身影。

和对方身旁的人。

耿芝动作一顿。

车行道和人行道不在一起,耿芝找了个最近的地方等,倒是绕到了人行道后面,现下还要照着人的背影追过去。探寻的视线落在那个大对勾外套的男生身上,耿芝眯了眯眼睛,目光有些意味不明。

不远处的两人并未直接看到这辆车,他们刚从车站出来,方木森伸手想去接行李箱,却被对方又一次躲开了。

“干什么?”

男生皱着眉头,语气很不耐烦。

“我都说了不用你接。”

对他的这种态度,方木森的声音依旧很耐心。

“你不是要来参加比赛?比赛场馆就在我住的地方附近,五分钟就能到。”

男生却根本不领情,抬手压了压棒球帽,拉着行李箱就想走:“谁要你多管闲事……”

两人正说着,背后忽然有辆汽车开了过来,速度虽慢,却也不闪不避,眼看就要开到两人身后,将将要撞上来。

男生话还没说完,就眼疾手快地把方木森拉了过去,反倒把自己暴露在了最前面。

不过那辆车并没有真的撞过来,而是适时地停下了。男生却仍然没有放松警惕,戒备地看着汽车,还下意识地挪过一步,把身后的方木森挡得更严了。

他拧眉望着驾驶座上的人:“喂,开车小心一点。”

太阳正好,车前玻璃反光,看不清司机的身形,直到前座车窗降下来,对方用食指把脸上的墨镜勾下来,男生才终于看清他的脸。

男生愣了愣,皱眉:“耿先生?”

“叫哥就行。”

耿芝开门走下来,看起来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笑眯眯地和人打招呼。

“第一次来燕城啊,弟弟?”

陈骁,陈家收养方木森后生下的独子。就读于蜀地中学,来燕城参加比赛,借住在哥哥家。

燕城气候干燥,天气多变,才是初夏,居然也出现了三十度的高温,一点也不适合室外活动。等方木森好不容易忙完用餐、认场地之类的流程,把人妥当安置下来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

陈骁在客房看电脑,检查模型最后的思路,方木森没有打扰他。等回卧室没多久,他就接到了家里的电话。

“喂,阿姨?嗯,我们已经吃完晚饭回来了,小骁自己在忙,对,明天下午的比赛我送他过去。”

电话里传来温和的女声:“他没再和你闹别扭吧?这孩子,真是的,从过年到现在都多久了,还置气呢。”

“他就是想着你过年没回来,不高兴,我和你叔叔也是后来才知道,他把你给他买的乐高全拼好了,就等着想给你看……对,三千多片呢,我们俩都不知道他拼了多久。”

方木森声音略带歉意:“过些日子我攒好年假就回去,等他期末考完,正好出去转转。”

过年的时候因为奶酪生病,无人照看,他就没有回蜀地。

“哎呀没事,小骁这孩子你也知道,就是嘴硬。还是你工作要紧,最近还很忙吗?”

陈母又问起了方木森的近况。

长辈上了年纪总难免会有些絮叨,止不住地操心,电话不知不觉就聊了十几分钟,直到那边陈父说了些什么,陈母才停下话题。

“哎,小骁给他爸发微信了!”

十几岁的孩子,正是叛逆的时候,平日里一句话都不肯多说。陈母忍不住叹气:“真是的,让他主动给我们发条消息简直比登天还难……快看看,他说什么了?”

电话那边,陈父的声音遥遥传过来。

“他说今天去接他和哥哥的好像是耿家那位……”

通话突兀地静了音,却不是挂断,而是仍有沙沙的碎响,是用手捂住收音器时会产生的效果。

方木森站在窗边,抬眼看着自己映在玻璃窗上的影子。

窗外,灯火明灭。

过了好一会儿,电话里才重新有声音传过来,陈母的语气中尚且带有几分局促:“小森,你们、今天……”

倒是方木森语气平静,嗓音温和:“是耿先生来接的我们。”

陈母的声音更慌乱了些:“你,你和他……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担心……”

方木森安慰她:“嗯,我知道,您缓口气,别着急。”

“我们没在一起,”他笑了笑,说,“就是工作上有些交集,现在算是朋友吧。”

“中午他有时间,就顺路捎了我们一程。”

电话那边沉默地听着,隐隐传来了一点压抑的、断续的吸气声。

隔了太久,当年那个清瘦寡言的男孩此刻已然长成了温润苍劲的翠竹,可堪为一方天地遮风避雨。

他的语气太温和,让人终是忍不住,要把压在心头多年的巨石曝晒出来。

“小森,小森……”陈母声音哽咽,“那时候,是我们对不起你。”

“对不起,我们只想着让你去和耿家打好关系,没有考虑你的感受……”

这么多年过去,那段本该纯粹的年轻恋曲早已仓皇结断,他们一直没敢提起,怕重揭旧伤,怕方木森只想让过去过去。

可是悔果百尝,日日的相处又岂能是一句“收养”所能抹消,疼和爱长进了肉里,向内生长,再不能剜去。

“我只想,让你别再受我们影响,找个自己喜欢的伴儿,别的,都不用再去考虑……”

陈母啜泣着,声线微颤。

“对不起,我知道,我可能没资格再和你说这些……”

“我明白您的意思,”方木森轻缓地打断了她的话,“都过去了。”

他放轻了声音,面前是城市璀璨的夜色,灯火和星光一并落在他的眼中。

“妈,没关系。”

十四岁被收养时,方木森早已懂事,陈家怕他不适应,并未强行要他改口,只以阿姨叔叔称呼。

十四年后,日日相伴,终把岁月凝成了血脉骨肉。

陈母的声音完全怔住了,直到那边隐隐传来陈父仓促不成句的提醒声,她才猛地回神,开口时鼻音更重,喜极而泣。

“哎,哎……乖幺儿,乖……”

夏夜风起,白日燥热烦闷,余下一片清爽凉意。

初夏已至,转瞬,便是蓬勃盛季。

——

林与鹤第三次来耿芝家时,正好撞见对门的方木森回来。

耿芝提着大包小包的食材,也没进家门,直接拐去了方木森那里,熟门熟路地去了厨房。

林与鹤看着,总觉得虽然他们还没在一起,却似乎和在一起也没有多少距离了。

“耿哥居然会做饭?”望着那高挑的背影,林与鹤忍不住好奇。

“好像是留学的时候学的,”方木森说着,把打包回来的泡芙拆开,拿出一个递给林与鹤,“不过做好还有一会儿,先吃点东西垫一下。”

林与鹤道谢后接过来,咬了一口:“咦,芝士的?”

“嗯,火焰芝士,新口味。”方木森说。

盛不下的饱满芝士顺着咬开的缺口缓缓流下来,林与鹤匆忙去咬,弄得有些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才把一个拳头大小的泡芙吃完。

之后方木森再分给他,他就摆手不要了,于是便眼看着方木森自己吃掉了剩下三个。

“方大哥这么喜欢吃泡芙啊。”林与鹤不由感叹。

方木森笑了笑,说:“这个味道还不错。”

“芝士口味吗?”林与鹤问,“我记得上次耿哥买泡芙,也全是芝士口味的。”

说到这个,他又想起了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哦对了方大哥,你有没有注意过耿哥的微信名?”

“嗯?”方木森说,“耿力量吗?”

“对,”林与鹤道,“你知道他为什么叫这个吗?”

“我记得耿哥说过,有次他遇见你,别人乱叫他的名字,叫成了耿芝士,你听见,说了一句‘知识就是力量’。”

“后来一直一直,不管是微信还是其他什么名字,耿哥的id就都叫耿力量了。”

方木森点头:“原来是这样。”

“这好像是很早之前的事了。”林与鹤问,“你还记得这件事吗?”

方木森笑了笑:“嗯,是挺早了。”

十三年前,那么早的事,还会记得吗?

那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宴会,却有着界限分明的等级,刚被收养来的小孩没有任何朋友,他努力尝试着想融入同龄人,却根本找不到话题,只在别人笑闹打趣时,才终于鼓足勇气插了一句。

“耿知识……是知识就是力量吗?”

被收养之前,他甚至从来没有见过芝士这种东西。

现场哄然大笑,在那刺耳的笑声里,略显木讷的男孩终于窘迫地意识到了自己的格格不入。

直到那个最耀眼的、被所有人众星拱月的高挑少年扬了扬眉,单手搭住了他的肩膀。

“没错,我就是最有知识的那个。”

少年低头,对着他勾起唇角,笑容璀璨如耀阳。

“你很有眼光。”

那太阳,永远地落在了他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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