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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邪恶小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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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当年要屠灭炼尸一门?这显然已是后话,当年进攻兰城的一帮强盗、军阀、邪教份子中还混杂着一部分明明已经死去却迟迟不肯走进坟墓的人——他们是南洋炼尸人的杰作。兰城上千的战士和百姓死于敌手,而且随着南洋炼尸人越发气焰嚣张,兰城大战后我便只身前往万隆,将当地最大巫蛊教——炼尸一门屠灭殆尽。

那一次我痛下杀心,一个未留。所有的尸骨均被我埋在一处靠海的险要山地上,这里常年日光直射,是克制阴气和起尸的不二之选。我本以为这炼尸之术会随着他们永久埋在地下,想不到90年这邪恶的炼尸术再现兰城。

所谓炼尸,便是祭炼尸体,为人所用。炼尸最高境界者,可以将其他的魂魄植入死尸使其获得意识和思维能力,咋看之下,几乎与常人无异。而被祭炼者,则阴魂消散,无体可依,死后其灵魂依旧饱受飘零之苦,难以安息。如若时日渐长,难以安息的灵魂的愤怒,将会催生凶厉的鬼,他们残害平民、劫杀路人、不断作恶以泄生前之恨。

“万隆那里不错,是个旅游胜地,有温泉喔。”

羊欢忽然望向窗外,极为高兴地说道。

“我们此行不是去玩的。”我说道。

“欢姐,李先生说得对,还是多做防备为好。”

羊欢听罢,径直打开箱子,向我们展示她引以为荣的武器。

“只要这个箱子在,任何人都伤不得我们分毫!”羊欢有些激动,不停把玩枪支和匕首,做着进攻和防守的动作。

汽车行驶在漫长的道路上,我的担忧如千斤压顶,一路无言。

“到了!”操着一口方言口音印尼语的司机伊卡(印尼人名字很长,此处简称伊卡)忽然说道。他油黑的脸,留着一小撮精心梳理的胡子,以潇洒动作跳下汽车,来到羊欢一侧,然后弓着背作为梯子让羊欢下车。

“不用,你闪开。”羊欢说道,话语间羊欢径自跳下车,而后接住小雅。伊卡站在一旁,面露笑意。

我付给伊卡2000美金作为酬谢,在印尼只要不堕落,这笔钱足够一个人半年开销。

“我们走吧。”

我对着羊欢及小雅二人说道,随即我拿起背包,朝前走去。

“去哪里?”羊欢问道。

“马格朗。”

“好吧,你说了算。”羊欢无奈说道。

刚走几步,一个印尼人突然来到我面前,他是小镇上的商贩,看着我一脸笑意,不知所谓。他说着半生不熟的汉语,一个劲的向我表达什么。

“他在说什么呀?”羊欢问道。

此刻小雅则满脸通红,拉着羊欢急切离开。

“他在问李先生需不需要女孩子穿过的内裤,今天新到一批货,可以便宜卖给他。”

“混账!”

说罢羊欢想要打开箱子,却被我及时阻止。

“他只是看到我们给司机很多钱,以为我们很有钱,上来询问一下罢了,这一带这种生意是正常的,不要起争端,快走。”

我拉着羊欢的手说道。

“这混蛋实在太变态了啊。”羊欢依旧愤愤不平。

一路泥泞,我们沿着我曾经的地标穿越山林和沼泽地,终于在天黑之前到达马格朗。

而我眼前所见那片向阳的山地虽然还在,但是在靠近山地很近处却建了一座高档豪华酒店,挡住吹往山坡的风。在我当年掩埋尸体设置阵法的山坡之上,已开着一家名为金兰餐厅的西式餐厅,寥寥可数的客人坐在餐桌上有一口没一口地用餐。他们看起来有气无力,似乎对于眼前的食物并无兴趣。

“想不到还有家餐厅,正好我也饿了。”

羊欢话音刚落,径直走向金兰餐厅,随即招呼老板要了三份牛排。她脱下衣服,旁若无人地坐在一旁。我放眼看去,餐厅整体呈八卦形状修建,正八边形的建筑结构矗立在山坡上。每一条边设置一扇长方形的窗户,窗户下方则设置一张餐桌,而餐桌之上则拜访着各类装饰品,如骨器、金玉等。我再定睛看去,只见老板和伙计的脚下拴着红线和铃铛。

“不好,有问题!”

我忽然说道,随即扬起一掌,将金兰餐厅的房顶掀开。一股强大气流随着掌力击出,150余平米的金兰餐厅屋顶被我瞬间震碎,随风散落在山坡各处,散落一地的人骨和骨灰在风中飘扬,几节不成形的指骨和头骨落在羊欢不远处。

“啊!”

羊欢顾不得衣服和背包,径直向我跑来,躲在我身后。

我径自上前,来到当年葬尸之地,只见一根鸡蛋般粗细的管子通向下方,我扬起一掌将管子击碎,流出一大滩鲜红的血。

“以人血滋养,以八卦阵聚集阴气,以骨器吸收生气,这是养尸!”我惊恐道。

“太恐怖了,我们快走!”羊欢大叫道。

这实在太过邪恶,太过阴损。但我此刻却不能立即离开,当年我留下的阵法已经被破,不但如此,他们在此之上还做了修正,在赤阳阵之上以八卦阵采阳聚阴的方式为地下怪物供养血肉和生气。

很多人问我当年为什么不直接将他们烧毁或直接剁成肉酱喂狗也行。

其实这炼尸一门,之所以我要将其全部屠灭,更为恐怖的不在于炼尸和操纵尸体为恶本身,而是这些经过炼制的尸体往往带着剧毒和瘟疫,如果直接焚烧,那这些恐怖的病毒便会通过空气和土壤传染人群和植物。如果直接剁成肉酱,那拿刀剁肉之人恐怕等不到尸体成肉酱就会中毒而亡。

这些是死尸,但也是定时的隐患(x弹)。唯一平和的处理方式,便是以盛阳之气逐渐消解死尸上的阴戾和巫毒,数十年后带巫毒散尽,他们自然会被土中微生物化解,再次成为尘土。我本以为经历这几十年当年藏尸之地会大有改观,想不到却被有心人利用。当年我还年轻,没有太多手段治得住炼尸一门,唯有以向阳之土葬将其封存。没想到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秘密,最终还是被人发现了。

“不行,我必须毁了这东西!”

我态度坚决,不容置疑。我从背包中拿出师傅留下的符篆,这是一道金黄色的符篆,长一尺款一寸二,符篆中间还留着师傅龙飞凤舞的笔迹——正德缚雷,符篆边缘饰以金色的梵文,庄严肃穆,有凌然不可侵犯之势。

“这张符篆看起来让人心生敬畏

。”

小雅看着我手上的符篆,胆怯地说道。

“这是我师傅李圆通所写,这世上也仅存这最后一张了。”

我看着手中否符篆,难免伤感。我是画不出这种逆天的符篆的,本想留作纪念,却不得不将之使用。

“欢姐姐,这符篆,这符篆它喜欢你。”

小雅高兴地指着符篆说道。

“哎哟,是么?”

羊欢走上,轻轻抚摸一下符篆,那到柔和光辉更甚,更羊欢手中的念珠更是交相辉印,令人着迷。这种带着有师傅灵力的符篆,随着岁月的累积想不到有了自己特质。甚至能辨善恶,师傅一生刚正坦荡,不拘一格,想来与羊欢还真有几分相似。

“真有那么厉害?”

羊欢走上,看着我手中的符篆,一脸好奇。符篆在羊欢面前,闪烁着一层温和的光辉。

“这道符篆之中,还封印着一道惊雷,有万钧之势,无人可挡!”

“雷?你说这符你有一道雷?”羊欢惊叫道。

“是的。”

“你要把它放出来?”

“没错。”我说道。

“用炸药不就行了,这样会不会浪费。”

“来不及了,这地下邪物已到吸食人血的地步,要不了多少时间就要破土而出!”

我大声说道,看着符篆中间那个大大的“雷”字,更加伤感。

“走开,退后三十丈!”我对羊欢和小雅说道。

我双手持符,对着西方恭敬一拜。同时咬破中指,顿时鲜血如注,鲜红下血液沿着符篆开始流动,静止的金色梵文在开始逐渐移动,发出血红色光芒,符篆顿时变得如同火炭一般烫手。空气中水汽开始被蒸发,周围潮湿的泥土被瞬间烘干,我强忍着痛苦,等待符篆启动。这是有灵力和灵识的东西,能辩善恶,假如是心术不正之人使用,符篆会自行炸裂,将施术人置于死地。

忽然之间,天空之上云层涌动,我单手举起符篆,奋力向金兰餐厅地下击出。符篆如同炮弹一般穿过地板和土壤,直刺地下。做完之后,我立即飞身向上,以极快的速度躲在羊欢和小雅身前。因为此雷一旦炸开,必然焚毁方圆十丈内的一切事物。大约过了五秒,一声凄厉的、并非人类的惨叫从地下传来。

“咦!”

这不是人类的叫声,也不是鬼叫或者任何动物的叫声,这种声音不属于人类世界。

刺耳、恶心、令人畏惧。

叫声过后,金兰餐厅当即炸裂开来,一瞬间将金兰餐厅剩余的建筑化为灰烬。地上出现一个长约15米的大坑,大坑之中通红的高温灰烬,被焚尽白骨早已化作尘土,散落一地。

我抬头看向天空,一束明媚的阳光射下。至少这坑中的后患,我终于将其除掉,为我心中这数十年来的疑惑画上句号。

“结束了。”我说道。

“好像没有。”

羊欢指着我身后,慌张地指着我身后的另一方向。

我转过头来,才发现黑暗中早已亮起数百个火把,它们闪着愤怒光芒,如同深夜中的狼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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