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要抄桑弘羊的作业,是因为他的答案目前看起来是最优解。
穿越者的优势就是,他可以从结果去倒推过程。
桑弘羊经济改革的结果就是,它为汉武帝时期整个帝国的南征北战带来了巨额的资金,它是刘彻之所以能够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对匈奴保持高压打击的情况下,仍能做到开通西域、征服朝鲜、扩土南疆等事的重要经济基础。
然而如历史上几乎所有的经济政策一样,桑弘羊的经济改革同样在利弊两端都十分突出,在使用这样的利刃的时,稍有不慎就可能会造成大范围的经济崩溃。
在经济力量极为薄弱的战国时代,一次大范围的经济崩溃所能造成的杀伤力是极为恐怖的。
因此要判断桑弘羊改革是否对大昭目前的情况有利,就要先分析它的具体内容。
桑弘羊的经济改革,总结来说有算缗、告缗、盐铁官营、均输、平准、币制改革、酒榷几项。
所谓算缗,也叫算缗钱,是对商人、手工业者、高利贷者和车船所征的赋税,体现了重农抑商的思想。
而告缗则是算缗政策的延伸,鼓励告发算缗不实,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打击偷税漏税。
由此可见,商人在古代的确是极为不受待见的。
国家需要钱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永远都是商贾,无论法家儒家,对待商贾的态度总是一致的。
无论历朝历代,对商人征税都是毫无阻碍的,因为商人在政治上毫无话语权可言,扶苏当然也不会放弃这项简单易行无风险的改革。
盐铁官营很好理解,就是对盐、铁两项有巨额利润的产业施行国家垄断经营,不允许私人生产贩卖。
不同的朝代,对于盐铁的政策不尽相同,但基本都是以国家垄断为主。
均输的意思是由政府出资,在当地购买较为便宜的某物,然后将其运输到此物稀缺的地方,赚取差价并平抑物价。
这实际上是由国家来代替商贾的作用,但因为国家能够在更大范围内进行系统性的统筹,因此会比资金有限的商贾们更适合做这件事,且能赚取更大的利润。
为了不与民争利,扶苏还会建议给物价设定一个浮动的、与平均物价相关的最高物价。
平准,则是通过贵卖贱买的行动,平抑对民生有极大影响的货物,比如粮食、衣物等大宗货物的价格,避免奸商囤积居奇以害民。
这项政策在大昭已经施行了多年,各地的平准仓就是为此而设立的,因此这项政策不需要扶苏再次提出。
至于币制改革,如今时机目前尚不成熟,在各国货币都未能统一的当下,提出改革并无太大意义。
酒榷的意思是,由国家对酒业进行转卖制度,禁止私人酿酒以及销售。
这一点对于大昭同样意义不大,因为昭国重视农业,酿酒这一大量消耗粮食的举动本就不受倡导,因此少量的酿酒厂实际上都是官营的,私人酿酒根本负担不起重税。
综上所述,扶苏此时提出的改革,除了针对商人征税以及促使国家参与商品流通之外,主要改革的还是盐铁官营制度。
因为这是见钱最快,故而最容易打动始皇帝的政策。
虽然一般而言都会将盐铁官营算到桑弘羊的改革中去,但实际上倡导汉朝官方收回盐铁专营权的,却并不是他。
盐铁官营的政策实际上是郑当时向汉武帝提出的,桑弘羊当时是作为副手参与的盐铁官营规划,负责计算和言利。
而这其实也并非郑当时的首创。
实际上早在春秋时期,管仲为了增加齐国的经济实力,就曾提出“官山海”的政策,要求将山海之利——也就是盐和铁,收归国有。
这项政策,在之后被认为是齐恒公称霸的财政基础。
同样,对大昭来说盐铁官营也并非陌生。在商君变法之初,便提出了要“控山河之利”,同样对盐铁施行垄断经营。
但盐铁专营在为国家带来巨额收益的好处之外,正如前所说,也对民间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后果。
首先是私盐成风。盐是生活必需品,其利润极为丰厚,历朝历代都不乏有铤而走险之辈为其吸引走私。
国家从中无法收取税利,规定的森严法度却对此屡禁不止,民众同样也深受伪劣食盐,甚至是工业盐冒充的假盐的侵害。
其次,因为是官方制造铁质农具,且规定死了售价,就造成了不法官吏为谋取私利而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有鉴于此,扶苏此时要做的是反其道而行,将盐铁官营改动一字,改为盐铁专营。
针对盐与铁的区别,分别实行盐引法与竞拍承包的方式。
先说盐业。
对于盐的开采、批发环节,因为需要大量密集劳动,私人难以承担,仍由国家进行垄断,但同时开放零售环节。
商贾如希望进行食盐的运输销售,则必须要向政府类似销售凭证的“盐引”。
为了防止商贾逐利,开放给私人销售的盐引所占产量的比例自然不会过半,具体数额还需要内史署详细计算。
如此一来,国家就不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安排盐路,自然有商人被利益吸引而主动承担起毛细血管的作用。
并且相比于将盐税附加到民众身上,将其附加给商人的做法更符合当今的价值观。虽然这等税务最终还是会被转嫁给普通人。
另外,购买的盐引严禁买卖,因为此时的国家信用还不足以用来发售纸钞,如果允许买卖,就会给盐引附加代替货币的功用。
相比于沉重且难以运输的铸币,盐引这等“纸币”当然更受需要大宗金钱交易的商贾们的喜爱,然后用不了多久,始皇就会发现相比于实业,印发盐引对他而言更是暴利。
铸币还需要铜矿,而印发盐引就只需要南山取之不尽的竹子。
现代国家中任何一名稍有经济常识的孩童都知道随意加印纸钞会造成通货膨胀,但在战国时代,没人可以阻止还不懂得经济规律的古代君王们以此敛财。
可以想见的是,在开放盐业的销售渠道,哪怕只是开了一个小口之后,必然会引起一场资本狂欢,能够催生出大量以盐起家的富豪。
但这并不值得过多注意,因为相比于后世宋代以后的宽松环境,如今的商人们的处境可谓步履维艰。
在涵盖了几乎所有领域的限制下,商人们最多只会成为政府的提款机。
再来说说铁。
相比于生活必需品的盐而言,铁的作用如今更多集中在军事领域,产量稀少的铁矿以及更为稀少的铁器,都在紧着军队用。
因此作为一种极为重要战略资源,清醒的统治者绝不会放任私人染指铁器的流通渠道,因此冶铁业是绝对的国家垄断产业,这点不会改变。
扶苏所要改革的,是采矿业。
铁器的稀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开采出的铁矿太少,但大昭并不缺铁矿。
在将韩国纳入版图以后,战国最大的铁矿产地——宜阳铁山便已经被大昭收入囊中。
然而预期中应该出现的产铁量的大幅提升却并未出现。
因为大昭缺的不是铁矿山,而是开采铁矿的人。
大昭利出一孔,昭人所做的只有两件事:耕与战。因此,在矿山中劳作的都是刑徒或者奴隶。
另一方面,矿山工作太过辛劳且容易出事,确实也没几个昭人愿意去做那份差事。
矿山开采的难度,很快就会因苏梦泽推出的革命**具——起重机和火车的出现和应用而大幅降低。
在此基础上,对于一些小型的、政府没有精力开采的铁矿,完全可以承包给私人开采,然后规定只能以固定价格出售给当地政府,再由当地政府进行转运。
而矿山的开采权,需要以竞价拍卖的形式购买,因为政府需要确定参与竞价的商贾有实力进行开采。
而且开采权并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每一到两年就会重新开采,以此来激励竞争到开采权的商人尽最大力量挖掘。
另外,因为很少会有商人能够同时拥有竞买采矿权与购买大型采矿机械的财力,扶苏对此也提出了解决之道。
那就是出租。
国家针对各矿场的需要,提供大型机械的租借服务,矿场主只需要按照租约支付一定的租金,就可以在租约期内使用这些昂贵的机械。
甚至如果在租期内矿场主失去了采矿权,也可以按照租赁法,在国家的许可下对机械进行转租,以回收部分资金。
而盐铁专营一旦视线,在大力振兴经济以使国家受益之外,扶苏也可以从中夹带不少的私货。
首先一点,就是有利于新法推行。
新法是由减刑开始的,但它不会仅止于减刑。
随着由盐铁私营而带来的工商业的巨大繁荣,法律在调解社会关系上的作用就会越发重要,这会迫使如今更倾向于惩戒作用的昭法向着更为现代的法律体制进行改革。
这是长期的作用,而它近期的作用,在于扶苏对蜀地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