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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八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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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德比开的枪。

有人来了!

在秦天他们背后,借着夜色,突然模糊来一群人,十来号人。其中一个脑门刚探出来,因为兄弟的惨死,神情万分紧张的尼玛德比,二话不说,端着枪托便冲对方脑门扣下扳机。

“嘭!”

一声脆响。

刺耳的枪响声拉开战斗的序幕。

刹那,整个苍凉的夜空,被机枪喷出的火舌擦亮。

“有人!”

“突突突!”

“哒哒哒!”

反击的同时,郑晓彪扭头瞟了秦天一眼,怕他趴了一天,手脚反应不过来,想帮他一把。子弹纷飞,时不时有子弹飞过秦天身边,激起千层浪沙。而秦天好似老僧坐禅,眼皮都没眨一下,依旧趴在地上,脑袋偏在狙击枪上,似乎周边的一切,跟他半点关系都没有。

看到这儿,郑晓彪徒然生出一股敬意。

没犹豫,郑晓彪怒吼一声,率先端着微冲杀了出去。“冲上去,堵住他们!”

“掩护我!”

“gogogo!”

如果不反击的话,背靠在沙丘上的他们,简直就是黑夜人的活靶子。眼下唯一能做的就是主动出击,借助人数的优势,用子弹将对方压住。接着,冲上去,将对方压退,或者,杀光他们,或者,被他们杀光。

至少,他们可以为秦天多争取一些时间。

这个狙击手还真够阴险的。

熬了一个白天,熬不下去了,自己掌握不了主动权,于是就通过对讲机,找来增援。想从后边突然发动袭击,仓促之下,秦天肯定会受到影戏,到时候,他在将秦天射杀,然后联通他的哪些小伙伴,合着包饺子,一块将郑晓彪他们歼灭。

挺贼!

更贼的是,战斗发生到现在,过去好几秒钟,对方居然还没有一点动静。

他很精明。

因为夜幕下的枪响声,全是微冲,或者ak47之类的步枪,没有手枪枪响声。

军刀,手枪,狙击枪,这是一个狙击手的标配装备。近距离作战,狙击枪根本就失去效用,特别是秦天手中的巴雷特,通过枪声,对方也可以分辨的出来。

远距离里射杀,巴雷特就是神器,近距离作战……巷战还好一些,在沙漠这鬼地方,根本不适合。

所以,一旦遭遇突发状况,狙击手一定会放弃狙击枪,摸出手枪跟敌人作战。

哼哼!

想听枪响嘛?

哥成全你。

想到这儿,秦天仍盯着瞄准镜,右手就搭在扳机上,时刻准备着。与此同时,左手摸向别在膝盖处的沙漠之鹰手枪。

而就在这时,身后猝然传来郑晓彪怒吼的提示声。“闪光弹!”

“哗!”

一下,郑晓彪这边的战友就地趴下,闭上眼贴着地面,默数着1,2。

“干特娘的!”

这鬼地方,连个掩体都没有,就这样无动于衷的话,待会儿指定给人扫成肉泥。

“fireinthehole。”

咒骂一声,郑晓彪摸出高爆手雷,冲着黑衣人所在的位置抛射过去。

紧接着,其他队员也反应过来,纷纷摸出高爆手雷,冲沙丘上边抛射。

“轰隆隆!”

璀璨耀眼的光芒,一时间撕开夜幕,将整个沙丘照的如同白昼一般。尘土飞扬,三五米高的沙丘,被移为平地,漫天沙尘几乎将郑晓彪他们活埋。

而那些黑衣人,一个都没有死。

显然,他们并没有在发射闪光弹之后,第一时间冲上沙丘。

巨响过后,一声惊雷般的枪声,紧随其后,打破沙漠的死寂。

“嘭!”

秦天开枪了。

当闪光弹迸发出炙眼的光芒,擦破夜幕时,热像成议瞄准镜中也变得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到。

在秦天视线受到影响的那一刻,通过瞄准镜,秦天看到,对方终于按捺不住,动了。

瞄准镜中,一点淡红飘了出来,秦天没犹豫,在他大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手指几乎在第一时间扣下扳机。

这是本能。

与此同时,受到闪光弹的影响,秦天短暂失盲。

他闭上眼!

如果这一枪没有击中目标的话,那么下一秒,死的将会是他。

秦天竖起双耳,等待死亡的降临,他在听。

事实上,如果对方还活着,并开枪射杀秦天的话。秦天根本就听不到声音,因为狙击枪子弹的射速,比声速快了近三两倍。

当声音传过来的时候,秦天的脑瓜子指定已经被半斤重的子弹削成碎肉。

短短时间,秦天想很多。

他想到徐怡,刘童童,王希,还有沙雪杨凤她们。想的最多的还是残页,还是那个时常在他梦中,朦胧模糊的女人,那是他的妈妈。还有身形魁梧健硕的父亲,只是脸却始终看不清。

1,2……

“呼!”

猝然!

黑夜中睁开一双明亮的眼眸,放佛夜空中点缀的繁星,那样的亮,却又那样的深邃,黯淡无光。

******

很多人,这里指的是很多受训过的特种兵,以及雇佣兵。在战场上,受到闪光弹的袭击后。十有**会本能的,盲目睁着眼睛,端着机枪对着四处进行疯狂的扫射。

不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但眼睛绝对是人最具安全的保障。一旦失明,而且是在这种极其特殊的气氛,场景下,没有几个人还能保持冷静。

打个比方。

同样熟悉的巷子,熟悉的黑猫。

白天,什么感觉也没有。到了晚上,凌晨,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黑猫突然从你脚下窜过,并发出凄厉嘶哑的尖叫声的话,一定会让人胆颤。

这是人类的本能,未知的黑暗,会给人内心深处的恐惧,无限放大。

“突突突!”

这时,对面沙丘上的黑衣人,十二三个,一并冲了出来,端着各种型号的步枪,冲锋枪,对着郑晓彪他们所在的位置,就是一顿扫射。

而郑晓彪他们,二十几个人,除了极少数几个人没有被沙子活埋,其他人几乎身子上都铺上一层厚厚的沙土。

二十几个人,二十几个高爆手雷,又是近在咫尺,可想而知……炸弹爆炸的冲击波,将整个沙丘掀飞,铺天盖地倾泄下来。

除了那几个人能活动之外,其他人根本不能做出有效的反击。

黑衣人手中枪管喷出的火舌,是那样的冰冷,一股子阴寒的死亡气息,在人群中弥漫开。

完了!

看到其中一个黑衣人手中比夜色更为漆黑的枪管,对准自己脑门时,郑晓彪停止挣扎。脑海里突然蹦出一句千古名言,诸葛亮写的。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的确特娘的挺想哭。

太憋屈了!

“砰砰砰!”

骤然,一声声别样的,震耳欲聋的枪响声在耳畔炸开。

枪响过后,紧接着,对面沙丘上的哪些黑衣人,一个接着一个倒下。

扭头看去,秦天反靠在沙丘上,双手颤颤巍巍,端着沙漠之鹰,一枪一枪,一连八发子弹全部打了出去。

八声枪响,八个人倒下了。

近距离作战,沙漠之鹰的劲道堪比巴雷特。

被沙土埋了半截的尼玛德比,看到秦天的杰作后,突然蹦出一句广告词:“劲酒好喝可别贪杯哦!”

一颗子弹一条命,枪枪爆头。

太尼玛霸气了!

而且是八颗子弹,众所周知,沙漠之鹰向来只有七发子弹的。

这家伙开挂来的吧?

没犹豫,尼玛德比抽出两只手,扒开沙土,端起机枪,同其他战友一块将剩下几个黑衣人一块击毙。

至此!

那曲沙漠再度恢复死寂。

“嗷嗷!”

“妈的!我屁股开花了,我操!”

“死人了,老黑驾鹤西去了。”

一场遭遇战下来,离任务目标地点还有半个钟头的车程,这就死了三个人。

俩个黑衫的人,还有个扎西顿珠。

这家伙死的最憋屈。

尼玛德比找了他半天,终于找沙丘最里边,把他给翻出来了。埋了十来分钟,人都变成硬邦邦的了,一脸的紫青色。

作为一个经验老道的战士,扎西顿珠知道,躲在那个位置最适合射击,隐藏,可避免自己减少受到一些伤害。

有一个东西叫视觉盲角。

就那位置,他选的可好了,谁知道……他选的这块战斗的掩体,最终成为了他的墓地。

尼玛德比真是欲哭无泪,藏西战士,三个人不到一天功夫,就只剩下他一个。

有人死了,有人很悲伤,但秦天一点也不受影响。在战场上,有那个时间哭爹喊娘,还不如多休息一下,补充体力,迎接下一轮的战斗。

免得过不了多久,别人该为你哭爹喊娘了。

“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秦天躺在沙丘上,跟大爷一样,身边围绕四个黑衫战士,帮他按捏手脚活血。

郑晓彪做出总结。

“晚上就在这儿稍作休息,明天一早我们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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