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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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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

秦天扣下扳机,并未躲避。

狙击枪一秒钟射速近千米,几乎一眨眼的功夫,子弹就射过来了。

该他死,躲也来不及。

对方也开枪了。

瞄准镜中,秦天清晰看到对方的脑袋被爆了,整个尸体被向后掀飞。

这时,那个观察员夺过狙击枪,脑袋一缩,躲起来了。

“咔咔!”

秦天重新填装好弹药,趴在地上,抱着狙击枪,眯着一只眼,注视着对面动静。

从一开的被动,到现在,一颗子弹让他们占据主动

看得出,秦天得手了,否则,他也不会一直趴在上面。

“有副手?”

郑晓彪问了一句。

“嗯!”

秦天嗯了一声,询问道。“想过没有,为什么我们会在这里遭遇袭击?是不是消息泄露了?”

离他们的目的地还有半个多钟头呢!

对方突然派狙击手埋伏在这个位置,肯定有原因的。

郑晓彪皱着眉头。

按说不可能啊!除非……

郑晓彪扭头瞟向扎西顿珠两人,除非是他们干的,但显然,也不可能。

可能对方出来打猎吧!偶遇吧!

或者发生意外。

天知道。

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没有退路。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随着中午临近,沙漠温度高达五十,炎热的太阳,无情的烘烤着大地。

价值不菲,贵达十几万一套,透气的作战服穿在身上,还是很热。

秦天趴在几乎可以把鸡蛋煮熟的地面,额头上汗流成珠,啪嗒啪嗒顺着脸颊往下掉。

那汗珠挂在睫毛上,一颗颗,秦天却是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三个多小时过去了,对方还没动静。

对于狙击手而言,准确度只是成为一个狙击手的基准。要是连目标都打不中,也配不上狙击手这个称号。

在国际上,两个狙击手对决,拼的就是耐力,拼的就是体力,消耗力。

总而言之,就是比谁能抗。

沙丘下边,郑晓彪背靠着沙丘,在哪吧唧吧唧吃压缩饼干,地面上,杂七杂八丢了不少空矿泉水瓶。

在他们吃食物的时候,轮番派人看守后面,免得给人偷袭了。

秦天也从脖子下边掏出能量棒啃了几口,吧唧吧唧咀嚼起来。能量棒这玩意儿,要不是在野外作战,鬼乐意吃这东西。一点味道都没有,而且比生牛肉还耐嚼,一小节就能让人咬肌发酸。

郑晓彪填饱肚皮后,拿来一矿泉水,递到秦天嘴角边,立马插着一根吸管,供秦天吸水。

等秦天喝完后,郑晓彪便将矿泉水丢到一边,拿出脖子上挂着的望眼镜,帮秦天观察对面的情况。

大概两百米开外,一簇灌木丛后边,一具尸体躺在那儿,脖子上只剩下半个头颅,天灵盖到鼻尖那一半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

血肉模糊的。

通过望眼镜,可以看到尸体已经引来了一堆苍蝇。

还有,远处天空,几只秃鹰盘旋着,只待人类离开后,下来饱食一餐。

也正因为这几只秃鹰,秦天可以断定,对方还在。

他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

炎炎烈日,气浪滚滚。

近五十度的高温,没一会儿便将秦天烤的瘦了好几斤。脸上更是蒙生一层类似于盐巴一样的细沙,眉毛跟被蜡笔涂过一样,沾上一层厚厚的细沙。

整个脸,早上来的时候,还有点白,这会儿已经完全变成红黑色。在细沙的凝结下,皱巴巴,苍老了十岁一样。显然水分缺失严重。

郑晓彪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整张脸就跟假的一样,表情被凝固住。一开始还汗流浃背,到后边,实在连汗都没有,体内水分该蒸发都蒸发了。

在观望的时候,郑晓彪隔半个小时便会看秦天一眼。

看着这个比自己大一岁的教官,郑晓彪钦佩不已。

他默数过,大概十几分钟左右,秦天才会眨一下眼皮,这种技能……一亿个人里边怕是也没一个人能做到如此。还有,他居然,近两分钟左右才呼吸一次,这份能耐,太可怕了。

郑晓彪可以想象的到,作为秦天的敌人,实在太可怕了。

而且,从头到尾,这都五个小时过去了,他竟可以做到一动不动。

换做郑晓彪,他做不到。

其实,比起这个环境,更恶劣的环境秦天都呆过。譬如雪山,记得有一次在雪上执行任务,也是跟一个狙击手对决。不过那次,操刀的是扳机。

秦天负责观望。

两人在雪地上,一趴就是六天,吃喝拉撒全在身上。

一开始,他们是钻在雪里边,连脑袋眼睛都藏在雪里边,离地面大概十公分左右。

六天过后,他们身上挤压的雪层,厚大一米,整个人都被埋在雪里边了。

六天后,扳机终于将对方给击毙了。

得亏是扳机。

换做秦天的话,他怕自己手指都扣不动扳机了。

对方死后,他们趴在地上,借助腰部蠕动,活动四肢。大概过了三个小时左右,手脚才能活动。那种……全身上下,像有千万只蚂蚁在骨髓中啃噬的滋味,真的不是一般的难受。

在熬下去,就算把对方给杀了,他们也会因为四肢气血不通,到最后也不得不截肢。

或者,因为手脚麻木,无法动弹,最后直接死在雪山之巅。

只是,较比之下,秦天更希望躺在冰天雪地里跟对方比拼耐力。

这鬼地方,实在天热了。

人都快被榨干了。

关键裤裆里的尿骚味,呛的人都没法呼吸了。

半个小时前,秦天直接一泡尿尿裤子上。

这没什么好笑的。

对于一个狙击手来说,直接在裤裆里拉屎都正常。这是本事,有能耐你穿着裤子拉一个出来我看看。

不到一分钟时间,身上的尿就烘干了,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骚味。

还有那该死的苍蝇,时不时飞来,在他面前跳跃,甚至还在他鼻尖上“吃饭拉屎”。

到了这个地步,秦天连眼皮都不敢眨一下。

天知道对方有没有藏在暗处观察他?

一旦眨眼,对方极其可能抢占主动权,到时候他们就只有挨打的份儿了。

再过一会儿天就要黑了,沙漠温差大,白天温度最高时,地面温度能达到六七十度。到了晚上,冷的小丁丁都会冻成棍,零下几度,十几度都属正常。

所以,郑晓彪挺着急的,毕竟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任务等着他们,总不能一直在这里跟对方熬下去吧?

而且,郑晓彪怀疑对方有没有因为脱水休克?或者其他原因已经半死不活了,或者溜走了。

否则,五六个小时过去了,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么等下去不是个事儿。”

郑晓彪决定主动出击。“老大,要不这样,你在这里给我们打掩护,我带几个人过去看看情况?”

这个办法要是可行的话,秦天早让他们带人杀过去了,何至于等到现在?

“回去!”

一句话喝了出来,秦天嗓子都快破了一样,就跟拉扯风箱一样,发出呼呼呼的声响。

作为一个狙击手的副手,其实跟狙击手区别不大。狙击手死了,副手就是狙击手。而作为一个狙击手,如果连半天都抗不下去,也不配称之为狙击手。

秦天敢打包票,对方现在肯定跟自己一样,外表看起来很狼狈。但事实上,他一定是一条随时准备好迸发出致命一击的毒蛇。这个时候,郑晓彪他们要是摸过去的话,肯定能将对方杀死。但是,郑晓彪他们这边肯定也会死一两个人。

这是最起码的。

秦天得为他们的生命负责!至少,能减免牺牲就尽可能的少死一个人。

要知道,全国上下只有不到一百个黑衫成员。这些人都是部队里顶尖的特战人员,黑衫成员随随便便拉出一个人来,都抵得上一个特种连。

国家为了培养他们这些人,没少花钱。

别的不说,就他们身上这装备,每一个人全副武装,连枪械衣服带内裤,一块算在里边的话,没个二三十万拿不下来。

这还是在华夏,在美利坚的话,一个牛掰的特战队员,身上的装逼价值超百万。

秦天身上装备的价值,更是无法估量。

随随便便拿出一件,都可以说价值连城。

他手里的哪些装逼,要不是肥狼一手研究出来的,要不就是经过肥狼改造过的。技术超前二十年!

就好像美国八十年代,家家户户都有小轿车了,而华夏到现在都还没有普及到人人。

譬如秦天手中的这把巴雷特重狙。

经过肥狼的改造后,射速近数千米,有效射程也达到令人叹为观止的三千米距离。

可以说,二十年后,在华夏也只有极少数的一部分人能持有类似于这种枪械。五十年后都不一定能普及。

这就是高科技!

对方还没有动,他们只能等,除非对自己的命,对战友的命不负责。

只要对方一有异动,秦天便可在第一时间察觉。

远处,火红色的太阳,离黄色的地面不到一手之遥。再过一会儿天就要黑了,这个时候就已经可以明显感觉到,温度降低了一大半,还挺凉快。

清凉的晚风席来,令人萌生出阵阵困意。

郑晓彪跟尼玛德比几人哈欠连天。

这鬼地方……他们只带了三天的干粮,天知道在出发的路上就碰到狙击手。照这个程度下去,三天怕是完成不了任务了。

照这个情形,要是对方蹲个三五天的话,那他们岂不是也得搁这儿蹲四五天啊?

显然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这里虽然不比雪山更冷,但绝对比雪山更为致命。

因为不论是秦天还是对方,他们都只是穿着较为单薄的作战服,白天没什么,到晚上的话,绝对熬不下去。

冷都冷死了!

还蹲守个屁四五天!

“咕咕!”

秦天咽了咽口水,泡沫般柔软的唾液,此时却跟刀子似的,刮的秦天喉咙生痛。

郑晓彪熬不住了,早早退到沙丘下边,靠着沙丘稍作小憩。

狙击手真不是人干的活儿,虽然他很想帮秦天。

尼玛德比几人也是,有气无力靠在沙丘上,轮到扎西顿珠看守对面。

时隔近七八个小时,突然一声枪响,震的众人立马趴在地上,端着枪托,一个个神情万分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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