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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姜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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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节,赵破阵和一个四十出头的健硕汉子走了进来。

那汉子生的骨骼精奇,气质猥琐,一对兔子牙亮的夺人眼目,正是这里的管事孙大牙。

赵破阵摸了摸李默的脉象,冷笑道:“一脚给踹成这样,就这还敢学人家强出头。”

孙大牙则咧嘴笑道:“自古英雄出少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见李默已无大碍,两个人便走了出去。

少停,那个面容温婉清秀的少女又走进来,身后跟着一个两眼朝上长的郎中。

文胜娘见到郎中,心情好了一些,施礼道:“烦请老先生一定救救恩公。“

郎中鼻子朝天嗯了一声,为李默把了脉,当着众人的面道:“伤筋动骨一百天,无大碍,需静养,另外就是要按时服药,我这里有上等的金疮药一副……”

郎中说到这故意停顿了一下,默默地端起了茶碗。

文胜娘没来由地哆嗦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如常,她请郎中外面说话。也不知二人说了些什么,忽就听到一个少年尖声锐气地嚷道:“你讹人呐,一副药一吊钱,你索性扯块黑布蒙上脸劫道去吧。”却听那郎中也提高了嗓音道:“救命之恩大于天,知恩不报是畜生。我这药就这价,你爱买不买。”

“你再说一遍。”

“我说了。”

“你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你骂谁是畜生。”

“谁是畜生谁心里清楚。”

“你骂我是畜生?”

“我没骂,是你自己说的。”

“……”

“别吵了,你们别吵了,买,我买,砸锅卖铁,倾家荡产也要买。”文胜娘说完,呜呜哭泣起来。

“娘!”

“住嘴,救命之恩大于天。”

李默躺不下去,挣扎着下了床,扶着墙到了门前,气血翻涌,痛如刀绞:“不,不必了,咳咳咳……”

一阵剧烈的咳嗽后,李默眼前一花,差点摔倒。亏得一只绵软的小手及时扶住了他,那个温婉清秀的少女哈腰蹲身架住李默,想扶他坐回床上去,却发现气力不够,连忙喊:“文胜,快过来帮忙。”

徐文胜刚刚对母亲发了通火,此刻还黑着脸,和少女并力架起李默,把他放在床上。

李默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对文胜娘说:“不必买了,我养养就好,没事的。”

“我就说没事吧,人又不是泥捏的,哪就那么娇贵了。”

井台之战,徐文胜也伤的不轻,鼻青眼肿,还掉了两颗牙,但他受的都是皮肉伤,稍加调养即可,并不及李默最后挨了的那脚厉害。那一脚震伤了李默的脏器,若非赵破阵经验丰富,及时出手救治,李默能不能醒来都是个疑问。赵破阵和孙大牙怕李默担心,刚才轻描淡写地说没事,徐文胜隔墙听到了只言片语,信以为真,故才冷心冷肺地说出这话来。

“哼,一帮穷鬼!”郎中见收入没了,怒哼一声,拂袖而去。

井台血战影响很大,此时半个军粮城的人都聚在门外,眼见郎中愤然而去,众人便围绕着医德、金疮药和救命之恩发生了一场争论,寄住在此的都是些穷苦流民,来自山南海北,口音并不一样,吵吵嚷嚷闹个不休。文胜娘虽然省了一笔钱,却被舆论指责,自觉抬不起头来,坐在那一个劲地哭,李默本想过去安慰她两句,偏偏身体不争气,一张嘴就咳嗽。

这时候就听到那个温软甜糯的声音响起,叔叔、婶婶、大哥、大嫂,叫的亲亲热热,在她的劝说下,众人这才陆续散去。

那道倩丽的身影终于闪了进来,她端着一碗面粥,粥很稠,上面还放着两块咸菜。

新世界空气清新,没有污染,但生产力水平极端落后,大部分百姓的生活都很清苦,早晚两顿粥饭,家境好的加两块面饼,菜都是节令菜,以煮为主,加点油盐,多少视家境而定。调料主要是酱,咸菜是一年四季的主菜,既当菜也当盐。

这顿饭看似简单,实际又不简单。

“这是婶子特意为你做的。”

众人都叫徐文胜的母亲为文胜娘,只有这个少女叫她婶子,想来关系不浅。

李默已经饿疯了,他也不想让人家欠他这份人情,于是笑纳了这碗咸菜浓粥。

躲在门外的文胜娘见李默吃了自己的粥饭,而且吃的很干净,倒像是捡了一个大便宜,愁苦的脸上绽出笑容,接了碗,高高兴兴地走了。

晚上服了赵破阵送来的一副药,李默早早睡下,一觉睡到天亮,竟然十分安稳,他又试着起身,却被一双胖胖的手按住。是二胖。

“你别动,老叔说你要多趟几天。”

李默道:“昨晚你跟小七跑哪去了?”

昨晚李默醒来一直没见到他跟小七,问别人,别人也不知道。

“来啦,香喷喷的鱼汤。”

小七端着一大碗热腾腾的鱼汤慢慢蹭进来。

原来昨天李默受伤昏迷之后,二人商量着要给老大搞点什么有营养的东西补补,肉是买不起的,没有弓箭、猎叉也打不了猎,所以二人就商量着去绿柳河捉两条肥鱼给李默补补。

绿柳河在城西南双龙山下,距此有十六里地。

路不算远,但捕鱼是个技术活,宁州地方干旱少雨,湖少河少,百姓多半不会捕鱼,小七和二胖就不会捕鱼,两个人整整折腾一晚才捞到两条巴掌大的小鱼,回来熬成了鱼汤给李默端来。二胖的手上因为捉鱼弄破了一个口子,撒了些香灰,用一片破布包扎。

李默道:“辛苦你们啦。”

小七道:“这叫啥话呀,我们是兄弟嘛,好兄弟就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算什么。”

用勺子喂李默喝了鱼汤,二人兴高采烈,小七道:“你歇着吧,我跟老叔出生意去。老叔收我俩做伙计,这回咱们有饭吃了。”

二人前脚刚走,一个轻捷的身影就飘了进来,裹着一股香风,是那个温婉清秀的少女。她也端着一碗汤,还拿着一块黄面饼。

她的身上有种很好闻的体香,李默很喜欢。

“谢谢你,我已经吃过了。”

“是小七端给你的吧,忘了放盐了。”

李默笑笑,刚才那碗鱼汤的确忘了放盐了,因想到这年头盐是个好东西,他们没钱也弄不到,就没说出来。

在少女的帮扶下李默坐了起来。

“身子还没好,尽量不要起床。”少女柔声劝慰道,声音甜糯,听着非常舒服。

李默盯着她看了一阵子,她的身材苗条而匀称,个子很高,足足一米七朝上,超过这个时代大多数成年男子的身高,她的眼睛清明通彻,牙齿略有参差,鼻根两侧有几颗雀斑,下巴上有几颗粉刺,却因她的气质实在很好,完全将这些小瑕疵掩盖了去,她的气质温婉而亲切,声音甜糯可人,身上的衣裙虽然打着好几个补丁,却始终保持整洁,加之她身上有股子神秘的体香,李默马上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子。

“不要紧,适当活动,更有助于伤势康复。”李默觉得自己的话有些太现代,便换了种说法:“天热,躺久了容易长疮。”

“是么,瞧不出,你还懂医术。”少女笑着,蹲下身给李默找鞋子,找了一圈,什么也没发现。

“我没鞋子。”

“也不早说。”少女恐李默尴尬,故作娇嗔。

“谢谢你帮了我这么多,还未请教姓名。”

“姓名嘛,女儿家的名字怎好随便告诉别人,跟你开玩笑的,我叫姜鸢。”

“姜鸢,很好的名字。”

孙大牙忽然走了进来,他坐在窗前为李默诊了脉,笑道:“没大事,下来走走,别老躺着。”又对姜鸢说:“你好好照顾他,把他身体养好,将来说不定他还会娶你当媳妇呢。”

姜鸢被他气的直翻白眼,等孙大牙走后,她表情尴尬地说:“他绰号叫兔子嘴,天生爱胡说八道,你别理他。”

喂李默吃了文胜娘亲自煲的鱼汤、烙的饼。李默说想出去走走。昨天太匆忙,他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个地方呢。

姜鸢上前扶持,落落大方,李默没有推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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