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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心如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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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皓月当空,麒麟街上华灯初上,就像繁星坠落在地面。小贩的叫卖声、孩子的打闹声、马车的车轮声,声声入耳,这些帝国遗民讲着黄龙语、通用语,让李烈风倍感亲切。

一个小女孩将风车举在面前,小嘴吹着风,风车慢慢转动,她笑了笑,小跑起来。风车越转越快,小女孩喜笑颜开。

“哥,你在笑什么?”李少峰轻轻捅了捅烈风的手臂,好奇地问道。

烈风努努嘴,回答道:“少峰,你看那女孩,多可爱,扎着羊角辫,眼睛大大的。”

“真是个小美人啊。”少峰嘿嘿一笑,轻咳一声,假装不经意地问道,“哥,你说她像不像大小姐?你要和大小姐生这么个娃,多好啊。”

少峰看似不经意的话,抓得烈风心里痒痒的,继而脸颊、耳朵、背脊热得发烫。向韩嫣告白?一想到这,他的心里往下一沉,仿佛全身力气被抽干,我没这福气。

“别瞎说,少峰,大小姐是我义妹。”烈风抬了抬下巴,“再说了,那孩子怎么说也是像二小姐。”

一提到若琳,烈风的心狠狠地抽动了一下,尽管过去两个多月了,他依然难以释怀。可爱的若琳妹妹,奶声奶气,就像眼前那个吹风车的女孩,不,比她更小,惨死在罗德斯人的宪兵屠刀下。

花神节之后的一段时间,烈风几乎每晚都做噩梦。有时他梦见血泊里的尸体站了起来,向他招手,有时他梦见若琳向他笑,低头抱她时,发现她的下半身弯成奇怪的角度,有时他更是梦见自己被罗德斯人宪兵追杀。

每当被噩梦惊醒时,他辗转反侧,彻夜不眠。他的脑海里,深深地刻着花神节当天,徐荣安排了袭击教堂行动的情景。

“花神节,是我们旭日帝国的传统节日,千百年来,我们的祖先在花神节上祭拜花神、结识相爱,这构成了我们的历史、浓缩在我们的记忆里、刻在我们的心间。”徐荣站在空旷的山坡上,每一句话都充满对旭日帝国的向往,每一个词都透着对旧日时光的怀念。

“但是,罗德斯人在他们的帝国庆典时,举办我们的花神节。这是对我们的侮辱!”徐荣话锋一转,眉头紧皱,怒目而视,“他们将他们的快乐,建立在我们亡国的痛苦上!他们的男人,在花神节上对我们的女人动手动脚!诸位,你们怎么看?”

“复国!我们要复国!”山坡下站着几十个青年人,绑着黄色头巾,拿着自己熟悉的武器,吼声一个赛一个响。

“勇士们,我宣布,我们的目标是:大教堂。”徐荣眯起眼睛,冷笑一声。

一些青年人摩拳擦掌,少数人窃窃私语。

“大人,教堂里不都是写妇孺老人吗?而且,还有我们的人。”一个青年人壮着胆子问道。

“教堂才是最危险的地方!”徐荣瞪着那青年,然后扫视所有人,“圣兽!远古时,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拯救万民,我们尊青龙为帝,万民无不祭拜圣兽。七神算什么?那些信仰七神的遗民,算不得自己人!”

大家面面相觑。李烈风身在这群人的中间,看着他们犹豫不决,大吼道:“徐大人说得对,我们不该忘记亡国之耻,更不该让我们的孩子遗忘圣兽。我们不需要七神,我们不当走狗!光复帝国,万死不辞!”

“光复帝国,万死不辞!”一时间,那些青年们热血冲脑,拉开左肩膀的衣服,露出左肩膀,齐声喊道。

可曾想,嫣儿与若琳都在教堂。李烈风擦了擦潮湿的眼角。

突然,李烈风听到一声尖叫,他顺着声音望去,只见那小女孩在路上蹲下身,去捡地上的风车。一辆马车飞驰而来。

李烈风扔下怀中的刀,一个飞扑,抱住小女孩的腰,就势在地上翻滚,肩膀上撞到了石头,他咬牙忍住痛,将女孩死死抱在怀里。

拉车的马人立起来,嘶叫着,拉扯的人拉紧缰绳,他穿着墨绿色的短衫、墨绿色的马裤,鼻梁断了,上下两片嘴唇厚得像贴在脸上的两根香肠。他用细小的眼睛瞪着李烈风,骂骂咧咧道:“好狗不挡道!找死吗!”

烈风将大声哭泣的女孩扶到一旁,站起身,转向那人。

“你给我下来。”烈风咬紧牙关,站在马车前。

“你想干什么?”那人在马背上挺直了身子,他的背上背着一长一短两把剑。

“道歉。向小姑娘道歉。”烈风握紧拳头。

“道歉?挡我的路,还要我道歉?”那人大笑起来,“我可是游骑兵,小子,别不识抬举,我没功夫和你瞎扯。”说完,他一踢马刺,马向前走了几步。

烈风拉住了缰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抓住那人的衣领,将他拽下马来。

“我黑皮的剑从没杀过落日行省的小崽子呢。”黑皮拔出短剑,“长剑杀怪物,短剑杀人,我的短剑好久没尝到血的滋味了。”说完,他一剑刺过来。

烈风侧身闪过黑皮的几次挥击,接过李少峰扔来的刀。李少峰一把抱开小女孩,让烈风能专心迎战。

人们尖叫起来,好事者自动围成一圈观战,遗民们缩成在一起,几个罗德斯人拿着酒壶,喝着彩。

黑皮的挥击角度刁钻,几次挥向烈风没有武器招架的左侧,烈风不得不依靠步法,靠着躲闪,避开多次刺向要害的攻击。

“哦,小子,你有一套。”黑皮哈哈大笑,“来当游骑兵吧,帝国需要你。”

烈风找准机会,猛地一击,刀与剑碰撞出火花,发出刺耳的金属声,他抬起一脚,绊倒黑皮,黑皮仰面倒下。

黑皮一个翻滚,拔出长剑,挡住刀,一脚踢到烈风的膝盖处,烈风单膝跪地。黑皮双手握着长剑,向着烈风的脖子砍去。烈风缩了缩身子,听到金属碰撞声,李少峰的刀挡住了黑皮的长剑,一拳打到黑皮的嘴角。

“二打一?哦,遗民毫无荣誉。”黑皮向地上吐出血沫,长剑一挥,少峰后退一步,躲了过去。

“让开,少峰。让我来。”烈风站了起来,他的肩膀火辣辣的疼,刚才被石头撞到了,他决定速战速决。

黑皮的长剑与烈风的刀激烈的碰撞在一起,这一次,烈风明显感到长剑的沉甸甸的重量。他们交战几个回合,互不相让。

“杀掉他!”“杀掉这个遗民!”罗德斯人放肆大笑,看到烈风步步后退,就喝倒彩。

黑皮用力一砍,烈风后退几步,长剑砍进了马的鼻子,马受了惊,人立起来,落地时,烈风的刀砍进马的左前蹄,马跪了下来。黑皮躲闪不及,被自己的马压在身下。

众人无不掩鼻。翻倒的马车上掉落一个巨大的物体,看起来像手指,但粗大得像猪腿,空气中散发出浓烈的腐臭味,苍蝇在上面乱飞,发出嗡嗡声。

“这是什么啊?”有人反了胃,当场干呕起来。

“嘿嘿,去他娘的,我一个游骑兵,被自己的马压倒。”黑皮自嘲地笑了笑,看了看众人,“那是巨人的手指,老子来,就是告诉你们,帝国要完蛋啦。告诉我,总督府在哪儿?”

“这是个疯子吧?”有人大笑起来,也有人讥讽道:“卖猪腿的,总督府缺肉呢。”

这时,一股浓烟在远处升起。人们尖叫起来:“失火啦——”

一时间,没人再搭理叫黑皮的疯子,人们有的逃、有的四下找水源。

“烈风!”李少峰拉住烈风,轻声说道,“看来成了!”

“你去死吧!”烈风趁乱,将刀架在黑皮的脖子上,一抹刀子,鲜血喷涌而出。烈风推开人群,疾步离开。

整条麒麟街乱作一团,旅店的火越烧越旺。大火烧了整整三个小时,连旁边的店铺都被殃及。逃出来的几个人嚎啕大哭,而在一旁围观的人群中,烈风看到了被人拦腰抱着,哭喊不止的汉斯。在汉斯的面前,有一具被烧得焦黑的尸体,蜷缩着躺在地上。

“哥,徐大人交待的事,成了。”李少峰看着哭泣的汉斯,疑惑道,“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徐大人要烧旅馆?殃及那么多店家和人,这真是……”

“少峰,不得多嘴。大人自然有他的想法,你照做便是。”烈风歪着头,冷冷地看着汉斯,冷笑一声,“英雄难过美人关哪。”

“是,我照做便是。”李少峰嘿嘿一笑,“哥,你在说你自己吧?仲夏节那天,你没去向大小姐说喜欢她?”

“闭嘴!”烈风的心像被捅了一刀。他想起了在树林里见到韩嫣与武仁手拉手的情景,心在流血,仿佛一股猛烈的冷风包裹住他,他的手脚变得冰凉。

烧死的为什么不是武仁?他有什么资格追求嫣儿?

一时间,他心中燃起妒火,随着心中刮起的烈风,火越烧越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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