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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偷粮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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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了一个孩子。

是一个健康的男孩儿。

大家都很喜爱这个小小的家伙,轮流在怀里抱来抱去,只有宋筝觉得孩子太软,总担心会不小心将他捏死,倒是叶问楚时常时候和她开玩笑,此刻便笑话她,让她拿我的孩子练练手,省得以后自己的孩子没人养。

说完还意味不明的看了我哥一眼,表情暧昧,其中意思大家自然是心中清明。

只是有些事看破不说破才是好朋友,他们之间的事自然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明白该做怎么做,别人在怎么费力撮合都无济于事。

大家张罗着给这个还只会在床上乱滚的肉团起名字,想起取名字就想起他姓什么,可一想起姓什么就想起她那个不见了踪影的爹爹。

于是大家又是一阵沉默,比我还担心这个孩子以后会怎么样。

最后还是我提议让他跟我的姓,姓顾。反正楚誉的名字也是假的。

七嘴八舌出了一番主意,最后听我哥的给他取名叫顾瑾城。

希望他的到来能为宣德带来好运气。

照顾我出了月子,大家便又去各忙各的事,牧清扬已经选择了隐居的生活,便没强求他跟着趟浑水。

虽然很不好意思,但我还是带着孩子和牧清扬同居一处,当然洗尿布这种粗活全部由他代劳,他自然是叫苦连天,说是这样很没出息,他连自己孩子的尿布都没洗过,现在居然要给别人的孩子洗尿布!还说这样会被人看不起,媒婆都嫌弃不愿意给他说媳妇。

我抱着孩子背对着他喂奶,直截了当额的揭穿他:“明明是你小气,不愿意给媒婆送礼,要不然人家隔壁村的王二麻子都说到了媳妇,你却到现在还是光棍一条。”

牧清扬很不服气,瞪着眼睛反驳道:“劳资又没娶她家姑娘,凭啥要给她送礼,再说就王二麻子那熊样,就算娶着老婆那老婆啊也得给他戴绿帽!”说着他又白我一眼道:“要不是你这没人要的娘俩拖累劳资,劳资媳妇都不知道娶几个了。”

我哼了一声:“你特么都在这里住了五六个年头了,我才耽误你几天?”

他不搭理我,半晌又回头忧心忡忡的问我:“哎,你凭心说说你那孩子的爹还会回来吗?如果不回来你娘俩也不能这么混着过啊,逸飞这一仗也不知道要打多少年......”

“船到桥头自然直,走一步看一步呗。”只能这样了,还能怎么办?

谁知道楚誉现在在哪里,是疯子还是傻子?

“嘶......”

猛地传来一下痛意,我不禁皱眉伸手将瑾城的小嘴撬开,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家伙又咬我。

说起来我应该给这孩子一个随身物品带着,可是想一想我和楚誉有关的东西都已经被我扔了,就连我那枚玉坠都跟着楚誉一起失踪了,还真不知道该给这孩子戴些什么。

如此又算是安稳的度过了半年,瑾城可以在院子里铺着的小毯子上爬来爬去追兔子的时候,我哥那里却陷入了危困。

当年在望城积累下的成果还在,甚至在宣德城中还残余着我的爪牙。

听得我哥被困的消息,我毅然决然的将瑾城交给了牧清扬,也许这个孩子应该跟着他在这种宁静的地方过平安日子。

我没有什么可以留给瑾城的东西,更没有什么可以证明他身份的东西,其实想想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还会不会再出现。

那天牧清扬和我发了很大的脾气,骂我不知好歹,骂我不配当娘,孩子还那么小我怎么可以丢下他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他甚至及其后悔的捶胸顿足说是当年就该在我的保胎药里做些手脚,不让这孩子降世也能少造些孽。

我知道他骂来骂去都不过是在控诉我对这孩子太过狠心。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可是我也没办法。

每当我看见这孩子我都会想起他,那种生活太过煎熬,我觉得自己只有找另一种生活方式让自己过得紧张点。

这样便没有机会再胡思乱想了吧。

我拉着缰绳,回头。

瑾城天真的大眼睛瞪得圆溜溜的坐在牧清扬肩头,看到我在看他,便咧着只长了两颗小奶牙的嘴对我笑,伸手朝我的方向抓抓挠挠。

真希望你能永远这样天真下去。

扬起马鞭,我不再眷恋,赶往了望城。

当初在望城的时候,叶问楚曾安排我小批量招兵买马,后来我将这些人都安置在了酒楼里当眼线,在暗中培养训练。

后来我身陷王宫的时候这件事便被焦头烂额的众人忘在了脑后,现在我要去接应我哥正是他们派上用场的时候。

很顺利的和他们取得了联系,并组织了一小支队伍。

人不多,加上我一共才二十人。

不过要是用计破坏对方粮草供应的话想要出奇制胜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带着这十九人赶往了两军交战地,远远的潜伏在山头上用树枝伪装了自己以后,我们便开始分析了两军形势。

现在两军交战,我方由于人数与对方相差悬殊,结果被人围了一锅粥。

但我军毕竟凶悍,还有宋筝和我哥这样的大将坐镇,叶问楚担当军师,想要轻易攻下他们却不容易。

敌方将我方围困,进行车轮战,就是想切断我们的粮草,等到我们无反手之力时,然后来一个瓮中捉鳖。

这样一想我便觉得将敌军粮草毁掉的方法有些过于浪费,毕竟都是宣德子民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怎么都不该被糟蹋了。

如果能把那大批粮草在敌军眼皮子底下送到我军手中那才是真正的一举两得。

可是这种事情似乎有些异想天开。

我回头将这十九人都聚集了过来:“各位想想怎么才能把敌军的粮草从敌军眼皮子底下送到我军手中?”

几个人相视一笑,似乎是觉得我这个法子太过可笑。

不过却有一个人没笑,老实憨厚的认真道:“如果我们是在天上飞的话他们不就得干瞪眼了?”

“在天上飞?”似乎觉得更加可笑,另一个人便打趣的推了一下提意见的小伙的肩膀:“你有翅膀吗?还飞,用腿飞还是用胳膊飞?”

另一个却很认真的摇头道:“说不定还真能在天上飞。二娃子家可是祖传扎风筝的,后来人家都流行自己扎风筝,二娃子没活路了才投靠玉公子的。”

我听出了他们话中意思,于是看向二娃子:“你能扎出来能带人在天上飞的风筝?”

“能啊!”二娃子说起这事儿便光荣的扬起了下巴:“就是没人敢用我的风筝。”

“那你自己用自己的风筝飞过吗?”

“当然飞过,只要风够大,飞几里地都不成问题!”

听他这么一说,令玄也不服气道:“照你这么说我们不但可以在天上飞,我们还可以挖地道,或者走水路,也一样让他们干瞪眼。”

我摇头道:“挖地道地方太过麻烦,而且容易被人发现,而走水路动静同样大,并且容易被敌军放火箭到时候我们被困在水中央反而为难。二娃子的方法虽然危险,但却是可以尝试一下,只是我们应该怎么获得他们的粮草?”

“我们只有二十个人,直接抢肯定是不行的。”

“那就混进他们的队伍啊,自己人不就好办事了?”

“人家又不瞎,会被你们平白无故的混进去?”

我道:“我们的人数不多,如果一个一个挑那种的落单的人替换进去或许也不是没有机会。”

细想了一下,我琢磨了一个主意:“在敌军外围会有放哨的人,那些人的位置一般都比较隐蔽而且所能接触到的人也比较少,就算我们的人替换进去了一时半会儿也不会被发现,所以大家想办法将那些人单个引出来,然后做掉换上他们的衣服。”

众人点头:“办法确实是个办法,可是得怎么将那些人引出来还不会让人起疑心的?”

我勾起嘴角一笑,我既然提出这个主意当然是早已有了自己的想法。

主意打定,我们各自分散开来,每人选择了一个目标,然后潜伏在草丛中。

等待许久,终于看到一个落单的士兵进来解手,我勾了勾嘴角,然后在他回来的必经之路上放了一锭金光闪闪的金子。

那人果然看直了眼,不敢置信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然后喜不自禁的弯腰捡起了那金子。

便在这时,我们的人如猎豹一般迅捷跳出,一手捂上那人的嘴,另一只手中的刀子便将那人抹了脖子。

干净利落!

我们将人拖进了草丛中,然后手脚利落的将他的衣服扒下来让我们这里身手最为矫健的令玄穿上替他去放哨。

隔了不久,我们便趴在草窝中看着令玄走向身边同样放哨的一个士兵,但见他似乎装作很相熟的模样与那人交谈,然后寒光一闪,那人随即瘫软了一下,令玄便扮做和他勾肩搭背的模样将他带到了草从中。

我们的人又是恶狼一般的扑了上去,各各跃跃欲试的也想换上衣服去大展身手,但听令玄气急败坏de压低声音道:“慢点慢点,别在衣服上沾上血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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