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他仰首透过檐下望向遥远的天空,暗自叹口气,心想终有一日,倘若能逃离这黑隶大狱中,就算放任其他五人不管,也不可抛下我这可爱的兄弟。
从一开始他只想利用雷离,哪知两人一直经历至今,竟真成了双双不可抛却的情逾兄弟。
显然,人固然冷血,但只要你的血液还在流淌,都不会真如死人一般始终冷下去。
楚天晴慢慢放下头,目光化作一片柔和,在如此残酷的男人身上鲜少能见,所以雷离三人均是微感诧异,只听他继续缓缓的道。
“兄弟间的打闹本是乐趣,只要不伤及和气,我都不会管制,但我要你们能记得,今日我们身处困境,只有齐心协力,方才有一线脱离此地的希望,若是有一天大狱可破,我绝不会丢下你们任何一人。”
闻言,三人身躯均是一震,连忙埋下头去,异口同声道。
“是。”
楚天晴欣慰的笑着,啪啪雷离的肩膀,对乌一清轻声道。
“老五,走,我们进去听听你今日打探的消息。”
乌一清立马笑道。
“弟今日还真有一有趣的事要。”
“哦?既然老五觉得有趣,那想必差不了多少。”楚天晴笑道,然后一个转身,身影渐渐离开阳光下,走入阴影的房间中。
“都进来坐着吧,有些事也该商议商议了。”
三人皆是哈哈一笑,大袖一挥,迈步走了进去。
一片金灿灿的菜花园子中,有两只黄色的蝴蝶正在花间。
一会儿成圈的飞,一会儿又停留在菜花上,稍作憩。
似乎彼此间有着诉不尽的话,一刻都离开不得。
微风轻轻拂过,拂得菜花微微起伏,两只蝴蝶宛如正聊到酣处,一时也不舍飞起。黄色翅膀随着微风轻轻摇曳,脚下却有如生了根一般,始终不移动一分,放佛已在化作花间的一部分。
平凡的画面,却时常可令人沉醉,蜡烛一动不动的坐在门槛上,已几个时辰不曾动过。
他回来之前,蝴蝶还没来,只要一想到沈苛与他娘亲一对质,难保不露出马脚,心中总是忐忑不安。
忽然蝴蝶来了,他瞧着它们,心中竟出乎意料的静了下来。
他隐约间觉得自己在几个时辰间,幡然想起许多事情,但却记不住多少。
唯一记得的事,竟是自己十岁的时候,惹上一群山霸,他们逼着他下跪求饶,可他却昂然挺首对他们,生死早有定数,不可强求,男人跪天跪地跪父母,就是不跪牲口。
虽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可在他心中,却是一件自认为最有魄力的一件事。
此刻突然涌出,心中竟不出的难受,觉得那种日子该是如何畅意,而如今却成了让人随意践踏的奴仆,整日看他人脸色过活,更将是脑袋别在裤带上,提心吊胆,正成了人人瞧不起的可怜虫。
想着若是当初,他没有丢弃尊严,一生堂堂正正的挺着腰板做人,是不是也能受人敬重,是不是也能出人头地。
他眼中瞧着菜花上的两只蝴蝶,脸上却渐渐的黯然下来,一双眼眸也变得无精打采,似乎就算世上最美妙的事发生在其面前,也没有兴趣去看上一眼。
花是黄花,在阳光照射下,更是金灿灿一片,就连这间木房上都被镀上了一层淡淡金光。
蝶是黄蝶,躲在黄花丛中,轻轻互拆着腹中的一片心思,以此不疲,逍遥快乐之极。
此处不是别处,正是沈苛五年前的陋居。
自从宁欣欣接手中庸帮之后,各种事情纷至沓来,俨然似做了帝君一般的日理万机,一直没有闲暇工夫来管理这片旧居,后来便赐给蜡烛当做容身之所。
此地偏僻安静,蜡烛身为暗子被安插在中庸帮内,自然是离人越远越好,也不必时时提防被人瞧出端倪,所以一住进来,就如同将其当做自己的家园一般,打扫的干干净净,全没半荒废的气息。
奈何心上的创伤,根本就不是外物所能治疗的,他知道就算是他此时已坐上一国之君,只要触及到曾经的所作所为,也免不了会觉得羞耻。
虽然一个人羡慕一对自由的蝴蝶,本就是多数人都有过的经历。
但蜡烛望着那对又开始飞舞的蝴蝶,却嫉妒的要死,而且更是大为讨厌。
他忽然伸手捡起一粒石子,腕中用力,石子破空而去,迅捷无比,就是普通的高手也难以避开这一击,更别一只蝴蝶。
石子掠过,两只飞舞的蝴蝶,突兀的消失掉一只,似乎就在另一只蝴蝶的眼中瞬间蒸发一般,再也不能相见。
那只活着的眼见同伴不见,在原地飞舞了一阵,又扇着翅膀慢慢飞去,似乎还不能理解为何它会不辞而别,要去找到它讨个法。
拆散一对眷儿并不是一件值得欢喜的事,但蜡烛的心中却因此畅快许多,不如之前那般压抑了,居然还喃喃道。
“也不知师傅为何让我守在沈苛身边。”
忽然一阵香气从空气中传来,蜡烛登时眉头一皱,似乎想不到如此鲜有人经过的地方,竟也有人在这里弄什么花样。
随即他鼻尖一动,轻轻的吸了一口,皱起的眉头立马舒展而开,脸上露出一抹极其讶然的神色,看样子,他对这种香气并不陌生。
就在此刻,外面已响起沙沙的脚步声,那正是踩在沙子上的声音,而且听其声音,已然愈发清晰,显然有人正在接近木屋,只是不知是谁,用意何在。
蜡烛一颗心扑通直跳,手心不禁的沁出冷汗,虽然他听出来人只有一人,但若是主子派来捉他的,就算是来条狗,他也一定打它不过。
但毫不反抗的就坐以待毙并非他的意愿,只盼望老天庇佑,今日能逃脱一劫。
于是他袖子一抖,两只漆黑的铁镖便已捏在指尖处。
沙沙声更响,不多时,只见一个个头不高,步履蹒跚的孩子慢慢走了进来。
这孩子双颊红晕,头发松散,一张白皙干净的脸蛋上却似镶着两颗黑珍珠,又亮又大,惹眼之极。
而他此刻手中正提着两个酒壶,只是以其神彩来看,似乎更像是喝了八壶烈酒一样。
蜡烛一见来人,顿时大松一口气,立马露出笑容跑了过去,伸手去搀扶那孩子,笑道。
“主子,你如何过来了,如果需要人服侍,只要找人传召一声就可了。”
来人正是沈苛,只见他眼神迷离,东倒西歪的将两壶酒水朝蜡烛一仍,大声道。
“我不是你的主子,以后都不许叫,我有手有脚,从来不需要旁人来服侍,两个大男人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我可不想别人闲话,你离我远。”
着,他忽然伸手去搭蜡烛的肩膀,口中明明叫人家离他远,自己却又要黏上人家,可奈何他此时的身高还不及蜡烛的肩膀高,根本搭不着,在他身旁就似一条泥鳅的一弹一跳的,模样委实滑稽。
蜡烛一只手提着酒壶,一只手扶着沈苛,道。
“主子喝多了,的扶你进去休息。”
沈苛大声的嚷道。
“什么,我喝多了?第一次喝酒怎么可能会醉,就知道你会这样,瞧,我又悄悄的偷了两壶回来,咱俩一人一壶,看看谁先醉倒。”
酒壶在蜡烛的手中,他一提就知分量轻重,自然知晓不是空壶,此刻沈苛口中还散出一股浓浓的酒味,不仅清香,且那种熏人的味道还隐隐存在,他虽然不是酒鬼,但从前却常喝,此时一闻,也不由的怦然心动。
尤其是他今天的心情着实不佳,常听人借酒可以消愁,如能喝上一杯,那实在是畅快。
可蜡烛不是这样的人,他的忧愁不需要用酒来浇灭,他的忧愁只能用血去洗刷。
一想到血,蜡烛整个人就忽然警惕起来了,疑狐的朝酒壶望了一眼,又瞟了一眼沈苛。暗忖不久前他就遭到杀手,此刻宁欣欣又如何敢放心大胆的将一只醉猫放出来,难道她暗中派了高手保护着沈苛?而且既然她与沈苛已经见面,就算没有对质,以她的聪明才智,自然已瞧出其中的一些蛛丝马迹,只怕如今已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可更加令人想不通的是,既然她对自己有了怀疑,如何还敢放这只醉猫回来?
这其中一定有古怪。
如此看来,这两壶酒就更不能喝了。
打定主意的蜡烛,脚下一个踉跄,就要扑倒在地,口中大呼主子心,手中却悄悄用力,只听‘蹦’的一声,坚硬的地面竟被酒壶砸出两个坑,可稀奇的是,酒壶竟毫发无伤。
蜡烛眼眸一瞟,暗暗啐骂一声,连忙扶起沈苛,拍去他身上的泥土,诚惶的道。
“主子恕罪,没有摔伤吧?”
沈苛只摆手,对蜡烛道。
“摔伤?怎么可能,我又不是陶瓷做的,我刚才不是过,以后别叫我主子前主子后的,若是下次听见,我可是生气了。”
蜡烛眼睛一转,笑道。
“是,那以后叫你公子吧。”
沈苛一听,定住步子,思忖了一阵,忽然一拍手,笑道。
“好,公子比主子好听多了,以后就叫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