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三郎听了赵思的话之后,眼神先是有些犹疑,随即渐渐变得坚定起来,他用力地点了点头,说道:“这条路,我想走。以前在老家的时候,我只想置上几亩地,能够养家糊口足矣。后来到了府城,我不想种地了,想去开镖局,过上小富即安的日子。可听了《杨家将》和《大漠英雄传》之后,我才晓得这世上原来还有这么一类人,可以舍弃小家,可以放下私利,只为心中的大义……”
赵三郎平日里沉默寡言,今日却洋洋洒洒说了一大通,可见他是真心想走这条路。
赵思无语,只想在心里头吐槽,她当文抄公不过是为了赚点儿小钱钱罢了,没想到钱赚到了,自家大哥也灌了一脑袋的“侠之大者”,这也算是“意外之喜”了。要是让赵三娘知道,赵三郎从军的想法源自于她的话本,绝对会让她更“喜悦”!
可转念一想,她都快走了,赵三娘就算怼她又能怼几天呢?既然这是赵三郎的意愿,那她就成全了好了,就算是她送给自家大哥的临别礼物吧!
“行!这事儿我答应你了,”看到自家大哥那咧嘴笑的蠢样,赵思忍不住想捂眼睛,“你先别高兴的太早,光我答应还不行,还得要家里其他人也点头才行。不过你放心,我会站在你这一边的。”
“诶,诶,我知道了。这两天我就挑个合适的时机和家里人说。”赵三郎点头道。
在赵三郎想来,老娘和二姐虽然很难搞定,可只要妹妹力挺,他从军一事几乎可以说是板上钉钉的了。
事实上也是如此。原本赵三郎不过是受了点儿小伤,姜氏和赵三娘就一个两个都哭唧唧的,赵三郎还想去干刀口子上舔血的营生?她们能答应才有鬼了呢!可有了赵思顶着锅盖从旁劝说,姜氏母女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没办法,这么多年相处下来,赵四娘家早已将赵思的话视作是金科玉律,有些时候赵三娘会发出其他的声音,但那不过是在小事儿上,遇上大事儿,还是要由赵思拿主意。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可姜氏的眼泪还是没刹住,依然不要钱似的刷刷地流个不停,大有哭倒长城之势。
赵思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只得劝道:“好啦,好啦,我都说了多少遍了,这位新知府相当靠谱,在军中又很有影响力。既然能得他的青眼,大哥肯定能被妥为安排,不会有危险的。”
姜氏哽咽道:“我知道,我知道……可我还是舍不得。”
赵三娘也道:“可不是嘛,朝夕相处了十来年,忽然有一天就要分别了,换谁谁都舍不得呀!”
赵思一想,也是哦,哪怕这个名义上的家中长子啥啥作用都没起到,可他存在的本身对家人就是种安慰。
“娘,你的心情我理解,可你也别太伤心了。你老是这样,大哥他也走不安心吶!”赵思见自己的劝说收效甚微,眨眨眼,又道,“身边少了一个儿子,你不舍得,那要不这样吧,我给你再找个儿子回来,算是填上大哥留下的空缺,你就不用这么难受了吧!”
“瞧你这话说的!”赵三娘瞪眼,“儿子是什么物件吗?说找就能找一个回来的!”
“亲儿子自然不行,那干的呢?”赵思笑道,“你觉得赵思源怎么样?”
“赵思源?”
赵思正色道:“正是。赵思源虽是街头混混出身,自幼乏人教养,可他办起事来相当有条理,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当然,我最看重他的不是别的,是他的品性——不过是受了咱家的一饭之恩,就一直心怀感激,处处为咱家着想,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咱们看重吗?”
“看重是一回事儿,可认为干儿子那是另外一回事儿了吧?”对于赵思源的评价,赵三娘表示认同,可对于让他成为家庭一员之事,她就不大认同了。
要知道,如今的赵四娘家家大业大,做任何事情都需要谨慎,尤其是这种往家里进人的事情,必须深思熟虑才行。
赵思如此建议,其实是有她的一番考量的。
事实上,赵思有意让赵思源成为自家的养子,不只是看重他人才难得,更重要的是,对他的名字有种莫名的好感。
这种话听起来很可笑,可经历过穿越过的赵思渐渐相信冥冥中自有注定,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赵思源和自己之间存在着纽带关系。
这几日赵思一直在想,她这个赵思走了,就让那个赵思源填上吧。即便他们之间没有那种玄之又玄的联系,自家在她离开之后,也需要一个可以顶门户的人,对自家忠心耿耿的赵思源无疑是最佳人选。
赵思别有深意地看了赵三娘一眼,笑道:“其实,相比起让他当干儿子,我觉得吧,让他当半子更合适。二姐,你觉得呢!”
赵三娘杏眼园睁,重重地啐了一口,就要上前去手撕赵思。
就在此时,向来都是充当背景板的赵二娘轻轻拉了拉姜氏的袖子,出声道:“小赵这人挺好的,就让他当半子吧。”
尽管赵二娘自打回来之后,对家人从来都是和和气气的,可姜氏还是敏锐地察觉到,这个从前的小棉袄和她疏离了很多,为此她一直有些失落。如今赵二娘破天荒地做出了在她看来很亲密的举动,不由得心花怒放。
虽然赵二娘说话的声音很低,几不可闻,姜氏还是一字不落地听了进去。不光是听进去了,有些木讷的姜氏居然福至心灵,在第一时间就听懂了大闺女的言外之意。
“不让他当干儿子,让他当半子,对,就是半子!”姜氏立刻拍板道。
嘎?我不过是在说笑,老娘怎么就当真了?
赵思被姜氏的神来一笔给弄懵了,心虚地喵了一眼赵三娘,就见赵三娘的脸都气紫了,立时暗叫不妙:我的个乖乖,真让赵三娘嫁赵思源,赵三娘就真能生撕了我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