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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零七章 隋风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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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前辈,这是……什么意思?”凤翎微扬手中的锦囊,试探性的向墨方问。

墨方冲她瞪眼,“都说别问我咯!我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要是能懂他说的话,那我这第一剑岂不也要改成第一方士?”

墨方说完抚须又叹,“如今,我总算能放下一件心头大石,吃好睡好了。我只管传话,该琢磨的你们自己琢磨去!哎哟,你们不知道哟,他非得说个什么边城大捷了才让我送信授业,那朝廷对边城又一向放之任之的,哎哟,这些年,我真怕哟,死了也不等不到边城大捷,愧对故友哟!”

“边城大捷?”凤翎喃喃的念了一声,又去看手中的字条。

难道,隋风早就知道,她会帮助洛十一制成连弩,并怂恿二哥建功立业?

所谓边城大捷之后,也就是说,外公知道,她发现了石屋中的秘密!

凤翎脑中灵光一闪。

天地铸栋梁,难道是说,让她把天地二经交给秦显文研读?

她的命是隋风铺就的路,而哥哥秦显文是隋风指定的传人!

“墨剑启天相”,墨剑?这又是什么?

凤翎正在凝神细想,就听得墨方“嘻嘻”一笑,“这个我知道。”

见凤翎抬头看他,墨方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别这样瞧我,这几个东西放在我这里十几年,难道我没有一点儿好奇心啊?也就是看了一眼,看也就看了罢!他也没说不让我看啊,别的我不懂,那墨剑,我却是知道的。”

凤翎面上一喜,“请前辈赐教。”

谁知,墨方的表情变得忿忿然起来,“所以说啊,交友要慎啊!这人贼着呢,主意都打到我身上来了。那墨剑吧,曾是老夫的随身兵器,江湖兵器谱排名第一,几十年从未变过,吹毛断发、削铁如泥的宝剑啊,所以老夫才江湖绰号第一剑!”

墨方抚须,脸上红光满面,一片得色。

秦显文亦满脸仰慕之色,唯凤翎目光在墨方身侧绕了一瞬,眉尖微蹙,“墨剑……曾是,是什么意思?”

墨方抚须的动作微顿,佯作生气的伸指指着凤翎,向秦显文道,“这丫头……这丫头,牙尖嘴利的,傻小子,真是你妹妹么?”

秦显文“呵呵”的憨笑。

墨方便收手抚须,笑道,“那墨剑曾是老夫的兵器,不过,老夫十数年前己经退隐江湖,再用不上啦,便将墨剑传给老夫的闭门弟子,有机会,你倒可以去问问他。”

墨方歪了脑袋,伸出两指在下巴上揉搓了一会儿,才道,“我瞧过许多次啦,墨剑上没什么玄机……也不知故友用墨剑做过什么,倒是曾借出过一阵子,也不知他拿去做什么用了。”

说完,墨方坐直了身子,笑道,“老夫就不伤那个脑筋了,你们自己个儿琢磨吧?哎,故友那个人哟,什么都好,就是这坏毛病,话说半句留半句,好听的说是谨慎,不好听的,就是故弄玄虚,你说是吧,丫头?像咱们这样,一句话说得通透不好么?他呀,就是肚里的肠子拐的弯儿多。”

一句话逗得凤翎莞尔,心里对墨方的身份便也信了几分。

他玩笑一般的概括确实是隋风的性格。从隋风留下图纸与随笔的方式,从他留锦囊的方式便可窥得一斑。

“前辈的闭门弟子现在何处?”

“边城。”

“边城?”凤翎微奇,难道是军中将士?那她要瞒过洛十一讨看墨剑恐也不易吧?

“老夫的闭门弟子,便是汝阳候世子啊,依你们的身份或许当见过吧?长相颇漂亮的小子,”墨方笑答,一边又摇头,“哦,也不一定,那小子的臭脾气……”

“箫云?”凤翎一愕,“前辈是说……世子爷手中的剑便是……墨剑?”

凤翎这时才想起来,她见过的,箫云的剑。

剑身修长,墨黑如炭,看着并不起眼,出鞘时却声如龙吟凤哕,势如流星赶月,一击之下,曾让无影响的剑当中碎成两截。

剑是不同一般,可这句“墨剑启天相”又是什么意思?

墨剑是箫云的兵器,一直也在使用,可并未见得启动什么天相啊?

见凤翎沉思,墨方露出个了然的笑意,“认识就好,不用老夫再引见,若是想看那墨剑,你就跟那小子说,他师傅说的,让他借你墨剑一观。他再怎么臭脾气,师傅的面子还要给几分的。”

凤翎谢过,犹豫着问道,“前辈故友……是个怎样的人?”

她想问的隋风。

凤翎脑中所有关于隋风的印像都是一个碎片一个碎片拼凑起来的,形成不了完整的图像。亦不知怎的,听说眼前的这位老者是箫云的授业师傅,她心中的戒备便完全放了下来。

对于隋风其人,她太好奇了。

不论是民间,还是仕族,隋风都被传得神乎其神,这会子居然遇见一个真正见过隋风的人,让她有种莫名的兴奋。

而隋风究竟是不是真的与他们一脉相承,凤翎也想得到答案。

“故友么……身长八尺,面若冠玉,时人常以潘安比之,”墨方似是在回想,所以说得很慢很慢,又拈须凝神好一会儿,才叹道,“啊,那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老夫都不太记得了。丫头,”墨方抬眸冲她慈爱的笑,微扬的嘴角却又带着一丝嘲讽,“所有的人都说他呼风唤雨,功若神人,对吧?”

凤翎微微点头,“是。”

“其实么,在老夫看来,他也就是个普通人,不过生就一双利眼,比常人更加玲珑剔透些罢了。”

墨方叹一声,才又道,“故友的一生,可谓云涌飙发,徜徉恣肆,”

说起隋风,墨方面带傲色,向凤翎伸出干枯精瘦的右手,摊开握拳,又凌空往外轻甩,道,“丫头,你可听过变昼为夜、撒豆成兵?故友若有半分豪心,亦可将天下握于掌中。”

墨方握拳收手轻放于膝上,又道,“老夫的剑,堪称天下第一,然挥剑斩杀不过眼前,而当年,他一个“三略阵”,一夜之间灭了太簇十万雄兵,一簇“流星火”竟将仲夷鹏岛轰成天堑,淹埋数十万人,亦不过眨眼。当年,光是提起故友的名字,亦能让敌国闻风丧胆。”

墨方以一种婉惜的、怀念的口吻将将当年隋风之事娓娓道来。

凤翎与显文听得入了迷,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听闻隋风。

想到自己的血脉里流动着的或许正是这位枭雄的血,凤翎的心不禁随着墨方的描述而汹涌澎湃。

秦显文也听得面泛红潮。

“老夫一生,为人孤傲,故友却是唯一令老夫真心佩服之人。老夫执著于眼前,困于得失,而故友却能肆意收放,气吞山河,老夫从来就没有过能将人生如此挥洒的人物。只可惜啊,”

墨方忽的一声长叹,面上的表情变得哀伤而沉痛,“只可惜啊,在老夫看来,故友自认看穿了世人,却独独没有看穿他自己。”

“为什么?”凤翎问。

墨方拈须笑笑,“故友以为他看透世间,能活得自在飞扬,却终生为情所困,最终才会落得个晚景凄凉、灰飞烟灭的下场。故友的情,一是为艳绝天下的仲夷公主,一是为他视若手足的大吕先皇。”

“他与先皇盟誓,要助先皇成就霸业,却又不忍公主背负国破家亡的桎梏,一边想出世,一边又不得不入世,”

墨方苦笑着冲凤翎依次伸出双手,“左手、右手,取左必舍右,取右必舍左,丫头,换作是你,如何抉择?”

凤翎不会回答。

情与义,是将隋风逼得透不过来的枷锁。

外公对外婆的情,单从娘的只字片语中便可窥得一二;而他对大吕先皇的义,当也不逊于此情,才会让他陷在情义的漩涡里不能自拔。

墨方收回手,笑道,“老夫能说的,也只这么多了。故友当年将大吕二万雄兵遗于坝上,携公主私逃,老夫只收到过他一封信,信上只说,他寻到了解决之道,借老夫墨剑一用。老夫应承,不久后他归还墨剑,逼老夫背下那不知所以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啥啥的,还嘱我永不能忘。”

“此后,老夫便再没听过他的消息,直到十三年前,老夫收到他的飞鸽传书,托老夫替他保管锦囊,说若是听到边城大捷,让我速来京城,寻其孙交托锦囊。”

墨方的话就此打住,一双精若鹰隼的眼睛直直的盯着凤翎。

其孙,便是指的显文与凤翎。

直到这一刻,凤翎此前的怀疑终于得到了证实。

他们确实是隋风在世上的血脉!

墨方站起身来,掸掸衣袖,如释重负一般的长舒口气,“老夫啊,总算功成身退,能睡个安稳觉了。”

墨方边说,忽然冲凤翎、显文挥手挤眼,露出一个顽皮的表情,“那么,丫头小子,拜啊!”

拜?

凤翎露出一丝不解,不等她问,墨方己然失笑,“这是故友最喜欢的告别方式,他总说,来吧,挥挥手说拜拜啊……”

墨方再次挥手,笑道,“再见。”

墨方说完,走至床前往常欢身上戳几下,不待常欢睁眼,他己经至窗前冲凤翎显文挥挥手,一跃而下,常欢跳起来追到窗前的时候,早己不见了墨方的人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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