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瑜接受孙翊的请命,令荡寇中郎将孙翊督建昌都尉太史慈,荡寇校尉陆逊,破贼校尉朱然,平贼校尉徐盛,彭泽令曹凯守卫彭泽一带水路,组织防御,攻袭刘勋。
如果说周瑜是江东前线将士的总都督,那么孙翊就是这彭泽一地的小都督,太史慈称呼孙翊为“孙都督”,也不过分。
不过在孙翊心中,始终认为那都督就应该是像周瑜、鲁肃、吕蒙、陆逊那样的人物,他很有自知之明,不敢接受这个称号,赶紧笑道:“子义将军客气了,在下孙翊,称呼一声叔弼便好。”
太史慈xìng格爽朗比之徐盛更胜几分,而且他年纪比孙策都要大上许多,在孙翊面前也不客套,一阵酣畅的大笑过后,赞许道:“早就听闻江东有个年纪轻轻的巡查使,能耐非凡;后来又听说他仅仅凭借八百人,在伤亡不足百人的情况下就消灭了江夏三千jīng兵,便更是想结识一番。
可是今rì一见,方才知道我们这堂堂的荡寇中郎将竟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不过这份气度风范,却让人不得不敬佩几分。”
这样的夸奖,孙翊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见,当初周瑜对他的赞扬可是要比太史慈更是高上几分。
所以孙翊已经是见怪不怪,眼神却是投在了他身边的那匹通体雪白,经过一段数里地的疾驰,竟然连大气都不喘的宝马身上,心中更是惊奇不已。
见太史慈也不是那种恪守繁文缛节的俗人,孙翊也不客套,上前走了一大步,伸出手掌,轻轻地抚摸着马颈间绒毛,竟跟女子的三千青丝一般,跟跟有致,顺滑如水,这更让孙翊爱不释手起来。
“这……可是子义的战马?当真是一匹千里良驹!”孙翊无不赞扬道。
陆逊那身子骨注定上不了战场跟人当面厮杀,所以他对马匹的向往没有朱然和徐盛那么强烈。尤其是此时徐盛的那种眼神,恨不得把这匹白马吃到肚子里一样。
太史慈轻笑道:“这马通体雪白,茸毛细腻,显得太过娇气。要是上战场打起仗来,鲜血溅上,还要细心清洗,好不费事。我的战马是一匹全黑的豫州马,虽然没这匹矫健,但是胜在xìng格像我。”
孙翊还是第一次听到武将选马也要符合个人xìng格的理论,顿觉新奇不已,疑问道:“只是这样一匹良驹上不了战场,唯做平素里代步而用,岂不是有些可惜?”
太史慈哈哈大笑,畅怀道:“叔弼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马在我手中,不过两rì而已。”
“哦?”孙翊眼中闪过一丝jīng芒,犹豫不定的问道:“难不成这马是近rì才获得不成?”
太史慈和气的道:“正是。来彭泽的途中遇到了一伙抢马贩马的山贼,被我一举剿灭,而这‘白鸽’,正是那其中最jīng贵的一匹。”
“白鸽?”孙翊再一次忍不住好奇,细细的打量了这匹千里良驹,赞叹道:“通体雪白,疾驰若鸽,果然不负‘白鸽’之名!”
就算太史慈是个武将,不怎么擅长捕获人心,但是孙翊这样显而易见的表情,他也能够明白,孙翊对这匹白鸽喜爱有加。他是个懂马的人,一眼就看到了孙翊、陆逊所乘之马都最普通不过,顿时下了决定。
正所谓:“君子有g rén之美。”而这种君子必须要有广阔的胸怀,恰巧太史慈就有。
他一下子把手中的马绳交到了孙翊的手中,笑吟吟的道:“这马太过温顺,不符合我这等烈xìng子,索xìng便赠与你好了!”
孙翊喜爱这匹马不假,但是他可是确确实实没有想过讨要它。君子不夺人所好,而且孙翊本身对马就没有什么研究,自认也不需要这样的好马为座驾,赶紧连连摆手道:“不可不可,子义大义,孙翊心领。但是宝马难寻,全看机遇。孙翊岂能夺人所爱?”
太史慈还以为孙翊这是在故意推迟,把马绳硬是死死的塞到了孙翊的手中,不以为然道:“此等良驹在我手中已是浪费,我观叔弼他rì定然前途无量,他rì为将为帅,统帅三军,无须上阵杀敌,只是居中策应,正是此马的最好出路。”
“额……”听到太史慈这话,孙翊顿时想到了什么。
太史慈不知道孙翊的野心,还以为将来为将为帅就是最好的归宿。当然孙翊不以为然。不过却知道他的这番话很有道理,这白鸽温顺儒雅,颇有几分文士的风范。而且为将为帅……不就是将来为陆逊打造的结局吗?
这时孙翊觉得,这白鸽还真必须要收下。
孙翊向太史慈连连道谢,感谢的话说了一箩筐,最后把太史慈都说的不好意思,才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
他手掌从白鸽的脖颈上的绒毛滑到了它的脸上,发现这马儿好像通人xìng,识人心,竟然闭目享受这种爱抚起来。前蹄在地上不住的逡巡,好像在画画一样。
“还真是一匹灵xìng的好马。”孙翊又是心中暗暗赞叹。
收下了宝马,孙翊转过身来,豁然发现朱然和徐盛的眼神简直就像是要吃人一样,红通通的一片好不吓人,顿时明白了他们心中的想法。宝马之于武将,甚至比美人更加有诱惑力。
想必这也是为什么当年关羽身在曹营,不受曹cāo赏赐的金银美女,而是唯独接受了那匹赤兔马的原因。
孙翊恶狠狠的瞪了他们二人几眼,也不说话,而是和颜悦sè的转向了一脸镇定的陆逊,轻笑道:“伯言,怎么样?这白鸽还算可以吧?”
陆逊淡淡一笑,点头赞道:“传说吕奉先坐下赤兔马,手中方天画戟驰骋天下,乱军之中取敌方首级如探囊取物。而赤兔属火,这白鸽则属水。没有那高亢刚烈的气势,却独有几分似水流淌,温意难断的悠长。”
太史慈不认识陆逊,刚才听孙翊的话才知道,他就是荡寇校尉陆逊陆伯言。看他文质彬彬,儒雅有度的样子颇有几分文人风范,没想到对于马道竟然也有着这么一番独到jīng辟的见解,当下赞道:“没想到叔弼身边都是些能人猛将,个个深藏不露啊。”
孙翊不置可否的笑了笑,也没回话,依旧对陆逊道:“没错。此马难有冲锋陷阵的杀气,却多了几分运筹帷幄的气质。所以……”他故意顿了顿,才到:“这白鸽非你莫属!”
“什么?”陆逊顿时大惊。
他知道孙翊是个豪情万丈,不拘小节,不在乎蝇头小利,有着大胸怀的人物。但是那孙翊他自己可是没有一匹想样的坐骑,如今得到了这样一匹宝马,竟然不顾别人的眼光,当面送给自己,这简直就是一种莫大的恩宠。
陆逊有点受宠若惊道:“不……叔弼,这马我……”
“好了!”孙翊神sè有些不悦,一本正经道:“我们几人中,就属你最是文弱,正该配上好马相佐才是。不准再推迟!”
“好!”陆逊激动地喘着气,心跳得如同有人插着一面响鼓。心中却暗暗下了决定,无论付出多么大的代价,面对再大的困难,也一定要帮孙翊达成心愿,问鼎江东!
太史慈也是惊愕不已,他本以为孙翊喜爱这匹马完全是想自己占有,没有想到他竟然想都不想,转手就把这样一匹可遇而不可求的宝马送人,这样的驭下手段,简直是闻所未闻。看向孙翊的眼神,也渐渐的变了味道。
见孙翊将这匹宝马送给了陆逊,徐盛羡慕不已,一下子就来到了陆逊的身边,用着几分恳求的语气道:“伯言,既然这匹马叔弼送与你了,那你再送与我好不?再怎么说,我们也算是亲戚吧?”
陆逊没有理徐盛这么一段脑残般的话,只是淡淡的微笑。
徐盛喟然一叹,索然道:“好吧好吧,我不要就是了,你这胸襟就是跟叔弼没法比。这样好了……你就先借我骑上一会儿,去感受一下那种飘飘在上的感觉,怎么样?”
陆逊无可奈何,只好轻轻的点了点头。
徐盛兴高采烈的领过马绳,兴奋的像个受到糖果的小孩子一样,先是好好的抚摸了一番这匹宝马白鸽,它依旧是那副温顺的样子,更加惹得徐盛喜爱不已。他身子猛然一跃,登时上了马背,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他高声向朱然道:“义封你也别急,我先转一圈回来就给你!”
朱然冷哼一声,淡淡道:“不必了!”
徐盛的盛情被冷意拒绝,也不恼火,一阵畅快的哈哈大笑之后,双腿一夹马腹,大喝一声“驾”,白鸽瞬间若鸽,四蹄飞踏,转眼便蹿出数十丈远。
看到徐盛那矫健的马上风姿,那人马合一的jīng湛马术,让久战沙场的太史慈都惊诧不已。看他身姿英武,气势十足,那份驾驭马匹的本领简直比之他自己都不遑多让。
“这孙叔弼虽然未满二十,但已具有成熟老练的驭下手段;手下将领虽也个个年轻,却是文长武擅,佼佼之辈。这份识人之明,当真是少有人及。不过这朱然,却好像……”
太史慈自嘲的摇了摇头,否定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PS:本书重在正史。当然为了增强文的可读xìng,很多方面还是使用了《三国演义》里的信息。比如关羽的赤兔马,青龙偃月刀都是杜撰之说,本书仍然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