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秋脸红了。
“我并没有这样想。”他说。
“你正是这么想,侦探,这很自然。”
“朱志伟不会玩高尔夫球,”谢婷婷友善地插了一句,“但他打网球和游泳都有一手。”
“别说我了。”朱志伟说,“真的,我不能理解割喉这件事。这完全不合情理。为什么林克要跑那么远呢?他从来都不爱走路,一走路就觉得很累。如果他真决定要自杀,他会在家里动手的。”
“而且他会用安眠药自杀的,”谢婷婷的金发晃动着,“我这么说是因为,他有一次情绪不好的时候把药片拿给我看。‘这就是我离开这个罪恶人世的办法。’他这么说,然后又念了很多诗。我告诉他别犯傻——当然了,半个小时过后他就放弃了这个想法。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用剃须刀割喉——不可能!”
“这真是太有意思了。”知秋说,“顺便问一句,”他想起了和夏想的那段谈话,继续说,“他的皮肤有没有任何毛病?我是说,他经常戴手套什么的吗?”
“哦,不。”朱志伟说,“舞男是不准有皮肤疾病的,那绝对不可能。林克的手长得很美,他可相当喜欢自己的双手。”
“他说过他的皮肤很敏感,所以他不刮胡子。”谢婷婷插话说。
“哈,是的!我可以跟你讲讲这个,”朱志伟想起了一个故事,“一年前他刚到这里找工作的时候,经理跟我说:‘看看他跳舞。’因为,侦探你要知道,另外一个舞者刚刚离开,走得非常突然,连通知都没通知一声。我看了他跳舞,然后跟经理说:‘跳得很好。’经理说:‘很好,我会试用你一段时间,但你不能继续留胡须了。女人们不喜欢胡须。谁听说过一个大胡子舞男?’林克说:‘如果我刮胡子的话,满脸都会长包的。’”
“是青春痘。”知秋说。
“对,对不起,就是青春痘。你要知道,一个长满青春痘的舞男,这也是从来没听说过的。‘好吧,’经理说,‘你就留着胡子在这待一段时间吧,等到我们找到合适的人再说。但如果你想要留下来,就得把胡子去掉。’林克就这样进来了,陪人跳舞,女人们都心花怒放。那胡须是那么与众不同,那么浪漫,那么不寻常。她们甚至从很远的地方专门乘飞机来和大胡子跳舞。经理说:‘胡子很好,是我错了。你要留在这里,胡子也留着。我的老天!这些女人下一步会想要什么?也许是长胡子?朱志伟,’他跟我说,‘你把胡子留得长长的,也许你会更受欢迎。’但我,不可能!老天给我的胡子根本就长不到那么长。”
“林克有没有剃须刀呢?”
“我怎么会知道?既然他知道刮胡子会长青春痘,那他一定试过,对不对?但有没有剃须刀,我不知道。你知道吗,谢婷婷?”
“我?怎么会问我呢。林克又不是我的意中人。但我会去问郭佳颖。她应该知道。”
“他的小情人。”朱志伟解释道,“是啊,去问她,谢婷婷。搞清楚这件事显然很重要,我从来都没想到这一点。”
“你已经告诉了我很多有意思的事情,”知秋说,“你真是帮了我一个大忙。如果你愿意再帮我一个忙的话,别向任何人提起我问你的这些问题就太感谢了。因为那些报纸记者——”
“哦!”朱志伟说,“听着,侦探,你不要以为我们是买来卖去的玩偶,就没有眼睛耳朵了。我们知道怎样小心行事。你要知道,如果我们连这都不会,早就不可能保住饭碗了。我们告诉你我们所知道的,侦探来调查,我们什么都不会告诉别人的。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理解。”
“说得对,”王静说,“我们不会乱说的。这也没有什么好告诉别人的。当然,警察们会来问我们问题,但他们从来不相信任何人说的话。我想,他们肯定都会觉得这件事和郭佳颖有关。这些警察总是断定,如果哪个小伙子出事了,这案子归根结底一定跟个姑娘有关。”
“但这,”朱志伟说,“是对姑娘们的赞美啊。”
爱情对男人而言,只是生活的一部份。
但对女人而言,却是一生的全部。
初吻并不能当作永久相爱的保障,但它却是盖在生命史上的一个永久记忆印章。
恋爱是艰苦的,不能期待它像美梦一样出来。
欢乐的回忆已不再是欢乐,而哀愁的回忆却还是哀愁。
爱情可以而且应该永远和婚姻共存。
比一切更甜蜜的,是初次的热烈爱情——它是唯一独尊的。
女人有一句赞美她的话便可以活下去。
女人是男人的伟大创造者。
心儿累了,要舒缓,爱情也需要歇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