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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强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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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惊动太多的人,他们远离大道,进入了大片大片的荒野地带。在几个熟悉地形的信徒的带领下,他们穿行在丘陵和森林中的小路上,不过他们的行进速度并不是很快。

一个是因为阿奢腰上的伤还没有好,一个是因为大部分的信徒以前都是步兵,并不会骑马,短途的距离勉强还可以坚持,时间一长,掉队的、堕马的就开始层出不穷。面对这种情况,阿奢只好把那六十个骑兵分散开来,混入步兵队里,一边行进,一边教他们骑马的窍门。

三天之后,情况好了许多,阿奢的伤也愈合得差不多了。他们开始加快速度,黄昏的时候,到达了佛罗伦萨。

这是一个新兴的城市,罗马纪元六百九十四年,为了安置大量的退伍老兵,时任执政官的凯撒下达了在此建城的命令。从那时到现在,还不到二十年。同时因为这个建城的目的,它也自然地成为了意大利南部重要的军事堡垒。

这几天他们经过的城市,或者是因为规模不大,或者是因为路过时天色已晚,城门早关,阿奢没能买到足够的马匹。在距离城市还有二十来里地的一个小山丘旁边,信徒们停了下来。趁着天还没黑,和先前一样,阿奢命令凯鲁斯领了一个十人队,带着金币去城里买马,顺便补充一下给养。

这里正处第勒尼安海和亚德里亚海之间,温度适宜,又有足够的降水,土地很肥沃。小山丘的周围,一面是老兵们开垦出来的土地,一面是保留着原貌的树林,郁郁葱葱,一眼望不到边际。

虔诚的信徒们集体祈祷过之后,开始准备埋灶做饭。阿奢并没有下马,他看见有一个骑士,从佛罗伦萨的方向飞驰过来。

“那是凯鲁斯带走的骑士之一。”派索也注意到了,他说,“怎么这么快他们就回来了。”

“不,是出现了其他的状况。”阿奢说,那个骑士慌乱的姿态,和拼命打马的举动都在说明,他们一定是遇上了什么危险的事情。

阿奢摸向了挂在马身一侧的骑兵长剑,——在购买马匹的同时,他也补足了欠缺的武器。

“叫信徒们都做好准备。”他看见了那个骑士胸前的血迹。

骑士奔到了他的面前,从马上滚了下来,他捂着胸口的伤,叫道:“拯救者!我们陷入了强盗的包围。”

“有多少人?”

“得有上百个。看样子,都是逃脱的奴隶,大部分都是蛮族人!”

“在哪儿?”

“就在五六里外的树林边。”

“给他治疗一下伤处。”阿奢命令着派索,他抽出了长剑,所有的人都做好了准备,“骑兵跟我来,步兵交给了你,派索,在这里等我们的消息。”

六十个骑兵跟在他的身后,呼啸着向有强盗的树林奔去。远远的他们就听到了蛮族人一阵接着一阵的尖啸,如排山倒海一般,这是他们威吓敌人的手段。随即,兵器碰撞的声音,伤者惨叫的声音,也都传入了耳中。

最后,他们听到了凯鲁斯在大声地鼓励信徒:“坚持住!为了神的荣耀,无所不能的拯救者,……看!他已经来了。”

在树林的旁边,信徒们聚集在一处,周围堆积着被强盗射死的马匹,他们就躲在马匹的后边,顽强地抵抗着十倍以上的敌人。报信的信徒说得没错,这些强盗几乎都是日耳曼、高卢、英格兰的野蛮人,他们从树林中涌出来,挥舞着粗糙的兵器,一边尖啸,一边一波一波地向凯鲁斯他们冲锋。

不过他们的攻势纯粹是靠个人的勇武,没有人调度配合,所以暂时还是拿不下配合默契的老兵们的阵地。

“你,带着高卢人,冲过去!不要纠缠,记着,要把他们截成两段。”阿奢给米切尔下达了命令,他掉转马头,领着剩下的二十个信徒,绕过了正在激战的战场。

比起自己国家的环首钢刀,罗马的长剑,阿奢用着并不是很顺手。不过这就足够了,对付一群没经过训练的乌合之众,根本不需要费太多功夫,阿奢想。他并没有把心思完全放在战场上,几百米外的大道上驰来了一队骑士,不到二十个人。他留意到,这些人,在看到这场厮杀之后,都停了下来。

瞬息之间,他们就绕到了战场的另一侧。在冲入战团之前,阿奢回过头,叫着其中一个十夫长的名字:“苏勒!带着你那一队人,留下来,监视大道上的马队。”

他举起长剑,砍落了一个嗷嗷嚎叫的强盗的脑袋,他身后的信徒们努力踢着马,企图越过他,以此来保卫他的安全,不过他们骑马的技术,都比不上乌桓人教出来的阿奢。

争先恐后的信徒们在阿奢的带领下,如同一柄利剑,深深插入了强盗们之中,血肉横飞,当着披靡。强盗们根本不是骑兵的对手,眨眼功夫,在中心地带,阿奢会和了米切尔的人,“冲过去!”阿奢叫道,然后他高声对凯鲁斯说:“坚持住,他们马上就要溃逃。”

一个看样子像是首领模样的人,迎了上来,他身材高壮,披头散发,怀里抱着一根粗大的树干,挥舞着砸向阿奢。几乎就在同时,阿奢也冲到了强盗首领的身边,他让开树干,长剑轻而易举地刺入了强盗的胸膛。

强盗首领摔倒地上,胸膛以上,被长剑剖成了两半。阿奢兜着马转回来,弯下腰,把长剑插入他被剥落的脑袋上,高高举起。其他的强盗看到了这一幕,他们立刻失去了斗志,嗷叫着试图退回森林。

阿奢勒停了坐骑,他不打算把强盗们逼得太狠,他已看到,凯鲁斯带的那队人并没有阵亡的。他指挥着米切尔不去管那些逃回森林的,只把被冲散到四处的都抓了回来。

“只抓有用的,重伤的都杀掉。”下达命令后,他看了一眼还停留在大道上的马队,那些人似乎在商量着什么。

出于谨慎,他收拢了苏勒的警备队和完好无损的士兵,又派了两个人,赶回步兵们所在的营地,去通知自己已然获胜的消息。

做完这些后,阿奢才转头问刚包扎好伤口的凯鲁斯:“凯鲁斯,你怎么样?”

“拯救者,我并无大碍,只是胳膊上被他们划到了一点。”凯鲁斯跪到阿奢的马前,他愧疚地说,“都是因为我的粗心和无能,我们才会掉进了这些蛮族布下的圈套。”

“这并不是你的错。谁会想到在离城市这么近的地方,居然会有强盗的出没。”阿奢说。

这时,清理完战场的米切尔过来报上了受伤信徒的名单,有十四个人受了伤,大部分都是凯鲁斯的人。严重的只有一个,他的肩膀中了一刀,不过他还算幸运,再差一点,就会伤到脖子。

这些信徒们都会一些战场急救,但是没有专业的医生,肯定还是不行的。阿奢挑了一队没受伤的人,叫他们去城里请医生,顺便,把俘虏的三十多个强盗也带到城里去,卖给当地的奴隶贩子。

“希望现在还不是太晚。”他看了看天色,夜色慢慢降临了。停留在大道上的骑士们,分出了两个人,他们策马奔下大道,小心翼翼地从遍布强盗尸体,血肉狼籍的战场上穿过,来到了阿奢的面前。

这两个骑士穿着制式的盔甲,披着猩红的披风。他们取下护面的头盔,现出掩藏在后边的相貌,一个黑发,一个金发,两个人都很英俊,也很年轻,不过二十上下。

黑发的骑士微微点头致意,他判断出了阿奢的身份,开口说道:“外国人,首先,请允许我向你表达我的敬意,这真是一场精彩的战斗。”

“精彩?不,只是敌人太过软弱。”阿奢猜不透这些观战骑士的来意,敷衍着说道。

“你的谦虚,可以媲美你的勇敢和机智。”骑士说道,“也许你已经猜出了我们的身份,我和他,都是现役的军人。我们从撒丁岛而来,目的是护送一位尊敬的贵族前往罗马。”

“得了吧,提图斯,你总是这样啰嗦。”金发的骑士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他对阿奢说道,“直截了当的说吧,我们护送的那位贵族很欣赏你刚才的表演。他愿意给你一个,结识他的机会。”

阿奢沉默了一会儿,他制止了快要骚动起来的信徒们,——他们不满意这个骑士说话的语气。他说,语气平淡,不带任何情绪:“请前边带路吧。”

“请原谅,诺尼乌斯他就是这样的脾气。”黑发骑士提图斯解释道,叫诺尼乌斯的骑士哼了一声,拉下头盔,遮住了脸,拨转马匹,向大道上奔去。

“没关系,我并不在意。”

较之刚才,夜色深沉了许多。远处近处的森林在夜色里,浓郁得发黑。大道上的骑士们穿着和提图斯一样的盔甲,凉风吹动他们身后的披风,发出噗噗的声响。看到阿奢他们过来,这些人让开了一条道儿,两个骑士从他们中间迎了出来。

“你现在应该下马。”提图斯小声地提醒阿奢,“这就是我们护送的贵族。”

“你是一个勇敢的战士。”其中一个骑士阻止了阿奢下马的举动,他的声音很脆,年龄应该不会太大,也许是刚刚成年。

“我请你过来,是想表达我的谢意。”骑士说。

“您太客气了,尊敬的贵族。替天行道的事,每个有良知的人都会去做。我是一个外国人,我也是一个有良知的人。”

即使在路途中,也时刻注意着自己国家在外国人眼中的形象。阿奢松了口气,他想,看来,这是一个大人物,和自己没什么关系。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在贵族中太常见了,凯撒被提名为朱庇特祭司的那一年,也不过才十五岁。

“你可真是一个高尚的人。”骑士敬佩地说,他摇了摇头,接着说道“不过,我并不是这个意思。如果不是你,我想,现在被强盗包围的,一定是我和我的同伴们了。”

阿奢明白了她的意思:“这么说,他们的目标本来是你了?”

“我想是的,刚才你的部属带走的那些强盗中,有一个我认识的人。这个人的主人,和我的家族,是不共戴天的仇雠。”

真是一个蠢货,伤了我这么多信徒,浪费我到达高卢的时间。阿奢往佛罗伦萨的方向看了看,他有点后悔,应该把这个领头的留下来,他想亲手宰了他。凯鲁斯带的人和这帮人的区别是如此明显,他居然都没有看出来。

“这不是我的功劳,是幸运女神对您的眷顾。”他一边说话,一边回忆着自己从安息人那里学到的,并不是很多的几句对贵族的应答。

“还是要感谢你,可以说,你间接地救了我们的命,——只凭借他们的人数,就足以战胜我们。”骑士感谢着阿奢,他伸手摘下头盔,露出了面容,是一个女子。

她留着男孩儿一样的短发,颜色近乎金色;短发下,裸露在盔甲外的颈脖,光洁而纤细,她说:“我的名字,叫屋大维娅,我希望能够和你这样勇敢高尚的人交上朋友。”

“你可以叫我阿奢。”阿奢回答,“这是我的荣幸。”

“原来是个亚细亚人,优柔寡断和懦弱无能的代名词。哲人说,最强大的亚细亚国家也是无法和哪怕是最弱小的欧罗巴国家相比的。从此推理,人,也应该差不多吧。”屋大维娅身后的一个骑士忍不住讽刺着阿奢,这个声音,正是刚才的诺尼乌斯。

“你怎么能这样说!”屋大维娅生气地责备诺尼乌斯。

“您知道的,他就是这个脾气。”提图斯向屋大维娅解释道。

他被她的话刺伤了自尊,这非常明显。阿奢不想惹麻烦,他向屋大维娅行了个礼:“再次向您表达我的荣幸,夜色已经深沉,我也该告辞了。”

“没错,我们也该继续赶路了。时间紧迫,一会儿我们先去佛罗伦萨多调几队士兵,晚上,就住在阿西西翁吧,那里离这并不是很远。”提图斯接过阿奢的话,把屋大维娅的注意力从诺尼乌斯身上吸引了过来。

屋大维娅身边那个一直没说话的骑士忽然开口问道:“阿奢,你要去哪里?佛罗伦萨?还是和我们一起。”

“我要向南去。”

“真是可惜。”虽然看不到他的面容,阿奢也能听出他的失望,他嘟囔了一句后,接着说道,“你是一个真正的勇士,还是一个彬彬有礼的人。我很喜欢你,和姐姐一样,我也希望能和你做朋友。”

他停了一下,说道:“你可以叫我小屋大维娅。”

“那么,我们改日再见。”大屋大维娅迟疑了一下,掏出了一个手掌大小的银板,银板上均匀地涂抹了一层蜡;她一手托着银板,一手拿着一支带有尖头的银笔,在蜡面上写下了自己在罗马的住宅地址。

她把银板递给阿奢,说道:“什么时候你到罗马,一定要来找我们。我有一个弟弟,和你的年龄相差不多,也是一个勇敢高尚的人。我想,你们一定会成为很好的朋友的。”

骑士们拨马出发了,经过的时候,提图斯又一次帮他的朋友向阿奢解释了一句:“你千万别在意,诺尼乌斯的脾气一贯不怎么样,不过他并不是一个有坏心思的人。”

“你是一个好人。”阿奢夸奖着他,就是罗嗦了点。

回到信徒们中间,阿奢随手把银板塞进挂在马上的口袋里,这东西虽然不是很大,却还是值几个钱的。他叫信徒们做了副担架,把重伤的那个侍神者放在上边,一行人慢慢地往步兵营地走去。

不久之后,去城里的信徒们回来了,强盗们顺利地卖给了二道贩子,价钱比较便宜,只得到了五百个金币。

他们也带来了医生,一个快六十岁的老人。这个医生不但带着齐全的医疗工具,还带着一个大大的包裹。他没有立即着手给受伤信徒们治疗,却直接扑倒到了阿奢的脚前,他高声叫道:“无所不能的拯救者!塞尔神在上,您翘首以待的信徒,我,卑贱而虔诚的马尔库斯,终于等到了您的到来。”

——他也是一个塞尔神会的信徒。他不但来了,还带来了所有的家产,祈求阿奢的允许,可以让他也永远追随在左右。

“我答应你。神看到了你的虔诚,我愿意给你神的荣耀。”阿奢摸了摸老头子的头,对拯救者这个角色,他是越来越适应了。

医生看完了所有的伤者,他向阿奢报告:“大部分都并无大碍,只有那个肩膀上中了一刀的比较严重,最少需要十天的时间,他才可以继续随军行进。”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儿,总不能丢下他不管。阿奢决定向信徒们展现一下自己仁慈的一面,他领着其他的人,在一个合适的地方扎下了营寨,他要等这个信徒康复之后再出发。然后他命令苏勒带上几个人,去前边的港口等候乌桓人,那是他和希腊人约定的地点。

“就十天之后吧。不过我也不能闲着,或者可以练一下兵,顺便捞点外快。”阿奢想。休息了一天之后,他点了一队骑兵和几队步兵,沿着强盗们退却的路线,深入了森林之中。

藏在森林深处的强盗,并不只那一股,每一天,他们都大有所获。不过两三天功夫,佛罗伦萨的奴隶贩子们,就都知道了苏勒的大名,因为每次,奴隶都是从他手里卖掉的。

“真是一个厉害的捕奴队。”奴隶贩子们交口称赞。

有的人反对:“怎么能这样称呼这些正直高尚的人?他们不为金钱,从不讲价。”

“这么说,你们从不讲价了?”阿奢终于明白为什么卖来的钱越来越少了。

“讲价?商人说,最近奴隶比较饱和,而且我们是神的……”

“你们做得很好,继续发扬神的仁慈和慷慨吧。”阿奢打断了苏勒的话,这就是该死的狂热,他想。这是我的错,不同的工作本应交给不同的人去做。

第九天的头上,苏勒领着乌桓人来了。让阿奢惊喜的是,埃连特也在其中。在海难中,他被抛到了出事附近的克里特岛,希腊人去找乌桓人的时候,他刚刚也辗转到了雅典。阿奢询问他是否知道玛尔古斯的下落,他一直觉得这个人并没有死,而且早晚会成为自己的麻烦,但是埃连特并不知晓。

重伤的那个信徒,伤势也大有好转。傍晚的时候,他们再次出发,队列里,多了一辆马车,这是伤者和医生的专座。

佛罗伦萨紧邻高卢人,一天后,阿奢和信徒们就到达了行省,山内高卢的境内。

和意大利的富庶相比,这里荒凉了许多。越往前走,就越是荒无人烟。到处都是茂密的森林,河流弯弯流淌,在濒河的地方,偶尔有一些高卢人的部落,聚族而居。

山内高卢以北,是日耳曼人的地盘,这个时候的日耳曼,还没有成为罗马的行省。沿着海岸线,从热那亚折向西,经过一条濒临地中海的通道之后,就到达了山外高卢。

捕奴的活动,阿奢打算就在山外高卢和日耳曼的边界处展开,这是希腊人给他的提议。他不担心该怎么向信徒们解释自己的动机,一句为了神的荣耀,就完全可以让他们疯狂。

吸取了凯鲁斯等人的教训,他们尽量远离森林,顺着河向西走。不过河离森林并不是很远,森林和河之间,都高低不平的丘陵地带,从森林中出来觅水的动物避开了人群,在丘陵中游荡。

信徒们是第一次来到高卢,在这块本是异族的土地上,他们都好奇地张望着。有几只野羊和一头野牛大约是受到了什么大型动物的追捕,它们从森林里惊慌地奔了出来。

“把它们射死!我要用它们的鞭,给无所不能的拯救者煮一碗大补的罗勒汤。”马车里的医生大声叫嚷起来,如果不是因为他手头没有兵器,或许他早就冲上去了。

乌桓人和有弓箭的信徒们纷纷搭弓,瘦小的野羊哀鸣着倒地,但是那头粗壮的野牛却非常灵活,它避开了射出的箭,冲进了队伍的前端。信徒们笑骂着跳开,抽出短剑,野牛下钻出了一个人。

他赤身裸体,只在腰上裹了一块兽皮,肮脏乱蓬的头发直垂过肩头。他双手支在地上,一跃而起,冲向队伍最前边的阿奢。

他速度又快,身形又敏捷,突遇奇变的人们来不及反应,他已经跃到了阿奢的马前。他嚎叫着,伸手拉住了马尾,另一只手揽住马的后腿。骏马长嘶,他高声嚎叫,轰然巨响,膘肥体壮的骏马被他生生扳倒地面。

尘土飞扬里,阿奢翻身跳起,侧身躲过他追上来的拳头,扬起胳膊,横砸在这个人的脖子上。野蛮人哼了一声,被击倒在地,嚎叫戛然而止,他痛苦地揉着自己的脖子,在地上后退了几步,又跳跃起来。但是又被赶上来的阿奢踹倒,阿奢把膝盖顶在他的胸膛上,一手按住他的头,一手从腰上抽出了短剑。

“主人!”冲过来的帮忙的米切尔和其他人这时才赶到阿奢的身前,米切尔看到了那个野蛮人的面貌,他跪倒在地,“他一定是误会了什么,求您不要杀他。”

“为什么?”

“这是我的族人。”

——

Ⅰ,罗马度量单位。

1罗里=1480米,1罗米=1.48米,1罗尺=29.4厘米,1罗寸=2.43厘米。

1百人队营地面积=0.5平方公里,1罗亩=5060平方公里。

1斗=8.732公升,1罗磅=335.90克,1罗安=28克。

1瓶器(最大双耳瓶容积)=8格姿尔=48色斯塔日=96合米那=25.79公升。

为了便于阅读,这些计量单位除了特定情况下,某人会尽量不用。

文中的塔伦也是一种重量单位,不过基本上都是用于计算金银,算是一种货币单位,比如凯撒被海盗绑架之后,海盗就要求20塔伦的赎金。

瓶器一般用在海运上,如多少瓶酒,多少瓶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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