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伯白大张了嘴,一时惊愣在当场。
萧今拾月道:“你知道我没事,所以特地四处给我找事,是不是?”
萧伯白这才会过意来,赶忙说道:“老奴知错了!回到杭州之后,我立刻就释放秦大小姐,并给燕老剑客发信毁约。”
常思豪道:“不用放了。”萧伯白一脸的奇怪。常思豪道:“你的消息没错,吟儿确是因病失忆,在这之前,她喜欢的人便是你家少爷。”目光向萧今拾月移去:“你们两个彼此有情,让她跟你在一起总比……”萧今拾月眨眨眼睛:“谁和她有情?”常思豪道:“你。”萧今拾月呆了一呆,忽然哈哈大笑起来。萧伯白满脸愕然地瞧着他:“少爷……少爷您慢点儿乐,别乐呛着,老奴瞧着实在害怕。【娴墨:一会儿怕呛着,一会怕噎着,忠心可叹】”
萧今拾月笑了半晌,慢慢缓过气来,说道:“我知道了,一定是你们当初在我窗外偷听,产生了误会。”萧伯白道:“少爷,您知道我和老爷偷听的事?”萧今拾月笑道:“当然知道,因为我根本没有睡着,也不是在说梦话,只是自顾自地想事情,没空理人罢了。”
萧伯白道:“想事情?您在想什么?”
萧今拾月道:“当初我在试剑大会上胜了两阵后,发现看台上有个姑娘看我的眼神与众不同,在上下台的间隙中,我也曾望了她几眼,在目光相对的时刻,我感觉内心和身体上,都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以至于每当下一个对手站在擂台上时,我便有了一种说不出的冲动,一种想要把全部自我都表现出来的冲动。于是在不知不觉中,我的出手越来越狠,竟然像是陷入了某种疯狂,感觉自己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失控……”
常思豪暗吸冷气,心想:“吟儿看他的眼神……一定是带有强烈的崇拜和倾慕了……这么说,试剑大会上那场血劫的起因,竟然是……”【娴墨:大祸起于情事,起于秦家,秦家之祸,正可称之为情祸。情出二心,祸及天下,情之一字,可不慎哉?】【娴墨二评:批到此,作者用心已无可再藏,说来不算剧透矣。前批秦者表面谐音是琴,实谐“情”,与红楼“秦可卿”一样。秦自吟对阿月是暗恋,故名情自吟,盖无听琴人、无知音回应故。秦绝响一片痴心爱馨律,二人相差十几岁,又是僧俗有别,虽有暖儿分其心、小晴勾其欲,小情种真心始终未变,此情方为绝响。】
萧今拾月道:“我知道这样下去早晚会败【娴墨: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人来疯也不长久,故小胜靠智,大胜靠德,德胜是什么?就是平素人品积累的爆发。】,当时极力控制着自己,维系住表面的镇定,可是内心里却愈来愈波涛汹涌,直到有一个人走上台来。
他走得很慢,很从容,却有一种强大的压迫感渗透进我的心里,我清楚地记得,当时太阳亮得耀眼,擂台上一片光白,报阵的人高声喊着:‘试剑人:秦默’,那是他的名字。我望着他的眼睛,就知道遇上了真正的对手,内心里忽然间变得无比平静。”
常思豪同时回忆着当初绝响给自己讲过的画面,虽知秦默终是败了,竟然仍无来由地一阵紧张,心头怦怦跳动【娴墨:这回书叫做《京城血案之:老丈人之死》,与第一部《绝响自述之:我爹的故事》遥相对应。笑。】。
只见萧今拾月描述到这里,原本看上去很是玩世不恭的神情里多了两分郑重,用手比划着距离:“当时我们在台上这样相对而立,秦默倾身屈腿,单手按刀,我的目光罩在他肩头,可以清楚地瞧见呼吸带动的起伏,那起伏极其细微,在我眼里却像山峰在塌陷和隆起。
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个不同于其它人的大高手,仅从呼吸节律和神态上判断,他的功力至少可与修剑堂里的人物比肩。当时我想,江湖上传闻秦家老五潜心刀道终有大成,年纪轻轻已然超越乃父,看来果非虚传【娴墨:秦浪川比秦酿海会经营,搞得事业很大,事一多,武功必然练不到极处。】。
我知道他也在观察着我的呼吸,在这个时候我本不该分神,可是却偏偏想起那个姑娘,我知道她一定在看着我。就在想到这些的一瞬间,秦默观察到了我呼吸的变化,箭一样地冲过来,他出招了。我本能似地将伞向他甩出,觉得自己要输了,可是心中的表现欲望却突然爆发出来,使我不顾一切地冲了出去!
那一刻我的脑中空白,所有的动作完全是本能,当一切归于静止,我的剑在手里,人在台边。秦默的颈子开裂,血喷出来,他的刀只出到一半而已。我感到奇怪,他不应该是这样的对手,他应该更强大,更难缠,可是,他却死了。
我陷入了深思。
我思考的问题是:他的死,是因为本身就是弱者,还是我突破了自身的极限?
如果是后者,那么令我得以成功突破极限的,是一瞬间情感的爆发,还是进入了忘我状态,达到某种境界的结果?
这两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那段时间里我每时每刻都在想这件事,白天想,夜里想,做梦也想,所以才会在床上也不断地使那一招。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他说到这儿,眼中忽然回神,向常思豪望过来:“结论就是:秦默的死大有问题。”
常思豪愕然半晌,问道:“什么问题?”
萧今拾月道:“我不清楚。但我知道,以我当时的状态即便能杀他,也不会那么轻松。给我的感觉,秦默在出手的时候,稍有些异乎寻常的迟钝。而这迟钝在出招的同时,他自己也应该已经感觉到了。这就像……两个人同时起跑,而他却在启动的同时,忽然绊了一下。”
萧伯白道:“咦?想一想当时的情形,确实是……”【娴墨:数十万字后,昔日埋藏旧线渐渐挑起】
常思豪心想:“这么说……难道他中了什么微小的暗器?可是下擂后,秦家的人总会验尸,有暗器会发现吧……如果秦默是被害,那么害他的人目的是什么?是让秦家和萧府结仇吗?莫非这又是东厂……是了,记得谁说,当时试剑大会,东厂四大档头来了三个……不过,他们这样的贵宾,座位应该离郑盟主他们不远,搞小动作,会有相当的难度才是……”一时也困惑起来。
萧今拾月道:“我想不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心神便又转回到了剑学上。以前练剑,我都是要尽量保持心绪的稳定平静,可是在擂台上的战斗,却让我发现了另一层次的东西,那就是心神感情可以‘影响’或者说‘提升’一个人的武功。可是二十年来从未涉足情欲的我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开始,于是便沿着那一丝情愫,在心中假想与那姑娘谈情说爱的情景,籍此体会心理与生理的联动。”
萧伯白这才明白:原来少爷躺在床上呼喊人家姑娘的名字,竟然是在体悟着剑学和武功。然而这种事情说出来简直匪夷所思透顶,还不如把他当成花痴、疯子这样容易让人接受。【娴墨:发明出东西就是科学家,发明出来之前,都疯子。细想都是一场笑话。人能成事,定要有主见。不为外界所动,坚持到底,方能无往不利(当然也有可能走向绝响那种妄的极端)。】
萧今拾月道:“我就这样在混混沌沌中体验了三年多,忽然有一天发现,情爱、虚荣、表现欲这些东西,都有一个最大的根源,这个根源就是‘差别’。差别产生‘你’、‘我’,有了彼此,人才会‘爱憎’、‘攀比’或‘敌对’,然后不可必免地就有了对错,产生是非,发生争吵。如果我们把世界看做是同一的,那么石头也是我,花草也是我,你也是我,我也是我,我们就全部都是亲人、是一家人,甚至是一个人。有了这样的一颗心后,我忽然感觉世界变了,我不愿再随意去踢一块石头、揪一枝花朵,因为那样就像是在踢自己一脚、扇自己一个嘴巴。那一段时间吃饭的时候,随着一颗颗饭粒在口中嚼碎,我会不由自主地缩起肩膀,甚至能感觉到自己受了欺负,感觉到疼……”【娴墨:《东》后记“直没入柄”一文中,可略见此态,可知此处乃作者将自身实修体验,化入文中。其实听着玄,实不玄。至少学医的都有这经历状态,无此状态,号不出真脉。现在中医院教的学生有几个懂?传统医学是精英文化,不能普传,中医为人诟病,不是医学理念有问题,而是人跟不上、学者不争气罢了。】
他一边讲述,身子一边蜷缩,两小臂交叉护胸,手拢着肩膀,有一种要把自己完全保护起来的感觉,看得萧伯白嘴唇颤抖,伸出手来虚拢着,扶也不是,拍也不是,一劲儿道:“少,少爷,您醒醒,您醒醒……您怎么又这样了?您这样太吓人了……”旁边的家人水手也都一个个不知所措。
萧今拾月团球的身子忽然仰倒,展成“大”字,哈哈一笑:“那种状态,都是很久以前的事啦。”
常思豪蓦然想起郑盟主那位恩师林寻花来【娴墨:第二部事。】,心想:“林前辈讲他的‘两相依剑法’分身心相依,人剑相依,万物相依三境,身心相依是形神俱合,人剑相依则是以有情动无情,令剑生灵性,顽石点头。还说若能练至极处,便可感应到万物间微妙的联系,明白生化衰亡的道理。就连郑盟主也只证得了人剑相依,而眼前这萧今拾月竟能从西瓜中辨出阴阳水火,在花草石头中找见自我,莫非他已经达到了这‘万物相依’的剑中奇境?还是……还是连这至高境界都超越了?”
正自想着,腋下被轻轻捅了一下,只见萧今拾月笑眯眯地道:“所以啊,你的老婆,还是由你领回去吧。虽然你就是我,你的也是我的,可是,她却不这么想啊,哈哈!”
望着眼前暗去的千顷波涛,常思豪一时间有种哭笑不得之感,失语茫然地呆在那里。
海上航行的生活单调乏味,接下来的日子里,他除了在甲板上练习鸡腿步,便是与萧今拾月闲话家常。这一深聊起来才发现,对方无论在剑学还是人生上的理解,都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有些时候听他说一句,往往孤立特异、莫名其妙,可是转过好几个弯之后,才发现人家早已讲在了前面,而且直取核心。于是越聊越爱聊,几乎与他形影不离了。
有一天忽然好奇,想起问他的“穷奇剑”怎么不见佩带?萧今拾月轻描淡写地道:“当了。”
“当了?”常思豪几乎以为听错。
萧今拾月笑道:“亲戚们很小气的,总白吃也不成啊。”
常思豪问:“当了多少钱?”
萧今拾月道:“两吊。”
“什么?”常思豪道:“穷奇剑不是四大名剑之一吗?什么冰河插海,莺怨穷奇,虽然排名在末,也不至于这么便宜吧?”
萧今拾月笑道:“因为只当了一把雨伞的钱,对方并没有瞧出那是一把剑。”【娴墨:传统小说常被现代学者批评为结构松散,却不知散中藏剑方为趣,恰如一堆不懂传统医学者,偏偏爱批中医,殊不知中医这个词本身就错了,天下事原本大可一笑,瞧不出伞中剑的人何其之多?好书要气定神闲,形散神不散,如今人只懂观形,不懂观神,是既看不得书,又瞧不会病。空耗光阴一无所得,不从自心下手,改其浮躁,定其性情,反而张口便骂,以泻其愤。是故医家至学,向来不得其人不授,其人不德,不授,不是不想教,是他真想学也学不会。】
常思豪哑然半晌,叹道:“是了,像你这样的大家,草木皆可为剑,拿在手里的哪怕是烧火棍,也不会有任何问题吧。”
萧今拾月笑着伸手在他腰间一抹,将“十里光阴”抽在手中,掉过剑尖一甩手,“笃”地一声钉入甲板。问道:“你拿根烧火棍来试试,看看插进去要多大力气?”又将“十里光阴”拔起,在手中一掂,道:“外行人永远说不出内行话【娴墨:一言醒世。】。什么重剑不须锋、执草可伤人,真是妙想天开。弃剑用草算什么善假于物?喜重厌轻,何不换锤锏流星?”
常思豪道:“我倒认识一个人,使的大剑刃宽背厚,长达七尺,而且武功也着实不低。”萧今拾月问:“这人还活着?”常思豪摇了摇头:“他死了,死在一柄软剑之下。”萧今拾月一笑:“看来事实已经替我作了证明。”常思豪沉默片刻,忽然问道:“萧兄可有软剑的破法?”
萧今拾月笑着瞧他:“怎么,死的人是你朋友?”
常思豪似乎难以回答,目光忽然有些遥远。
萧今拾月问:“杀他的人呢?”
常思豪道:“是我的兄弟。”
萧今拾月道:“你的兄弟杀死你的朋友,这仇你可怎生报法?”常思豪久久地望着海面:“我倒希望这桩仇永远不必去报,可就怕世事无常,怕有一天,好兄弟会反目成仇,怕有一天,有人会把他乡认做故乡。”
萧今拾月道:“看来我没必要教你了。”
常思豪道:“怎么?你觉得我的武功已够应付?”
萧今拾月道:“不,因为你一定输的。”说完这句话,他将剑往甲板上一插,挠着屁股闲闲踱远。留下常思豪一个人在腥湿的海风里,独对摇摆的剑身,静默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