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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抢劫军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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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图上看,西姆斯克城的周边六个城镇,几乎都是介于主城和伊尔门湖之间,阿舍利城主当然明白这一。因为这个城市的最初目的,就是为了和罗姆帝国争夺北方的控制权。当然了,后来的罗姆帝国历尽几代人的挥霍,终于领土缩水,放弃了北方的大部分地区。也形成了后来的波罗的海文化,分封几个王国公国之后,这里诞生的君主,也就是那么几个了。

但是,这并不代表斯拉夫帝国就具备了统治北方的能量。因为在这里,西部地区居住着将近四十万西斯拉夫人,严格地,他们不是斯拉夫人种,在波罗的海文化的历史传奇中,这个人种的祖先,被称呼为毛特人。甚至有人传,在罗姆大帝立国的初期,正是有毛特人的祖先为其镇守北方,使得罗姆人的威名,响彻世界。

但是后来的历史变迁,也足够证明了量变可以引起质变。人口稀少的毛特人逐渐融入了北方的诸多民族中。而大杂烩一般的斯拉夫人,成为了北方乃至东方大陆上的新一个种族。在北方的荒原之上,几乎是每两三百年就会诞生或者湮灭一个种族。这些种族完全不服王化,和罗姆帝国乃至曾经的中央帝国都是对抗,数千年甚至是一万年,都是如此。

到了如今,形成了庞大的斯拉夫帝国文化体系,成为了能够对抗中央大陆中央帝国的最强力量。尽管事实上,和罗姆帝国这种日薄西山的庞大体系,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西姆斯克城最西边的城镇,离伊尔门湖只有五公里,巴萨耶夫军团长,正是离开这里不久,他们的行军路线,是贴紧着伊尔门湖沿岸,向西前进。这条路线在防御力上是最具备效果的。因为背水而战的话,少了夫被夹击的可能性。而护送军饷的军队,往往都是精锐重步兵和龙骑兵。严格地,是五千正规精锐重步兵。斯拉夫人的龙骑兵,本身就是具备机动性的重甲步兵。这些配备两到五匹战马的重甲步兵,威力惊人,比一般性的步兵,要强横几个档次。

这也是斯拉夫帝国唯一可以信任的军种,比起斯拉夫帝国可以是孱弱的魔法师部队来,和罗姆帝国的争夺战中,只有这样的龙骑兵和重甲步兵,才是他们赖以存活的保障。因为罗姆帝国的魔法师军团,威力实在是太惊人了。而且魔法师军团,直接隶属于罗姆帝国的皇帝陛下。只有皇帝陛下的亲笔手令,才能够调动他们。也就是,如今的罗姆帝国,在没有法兰克一世皇帝陛下的亲笔手令的时候,完全可以谁的命令也不去理会。

当然了,一旦国家进入了真正的战争状态,这样的战略力量,是不可能不出动了。和拉脱维亚王国的半调子魔法师军团比起来,这种魔法师部队,都是精锐。他们不像民间魔法师那样身体虚弱,徒具魔力。往往这些战斗法师,身体比一般的战士都要强壮。他们可以适应残酷的战场环境,可以面不改色地踩着敌人的尸体冲锋。甚至还能一边手握宝剑,一边释放魔法。这种真正具备战略力量的魔法师军团,实际上,是魔剑士军团。

在罗姆帝国的初代皇帝的征战中,这支军团的战果之辉煌,可以让历史上任何一支狂暴不堪的军队都汗颜。当然,时过境迁,已经历尽了一千年,这支军团的分支已经散步在罗姆帝国的各个角落,守护着这个庞然大物的帝国。就算是掌握着皇城近卫军的二皇子丹罗姆,他也不具备调动魔法师军团的能力。这样的调动手令,只要贵族评议院中的任何一个长老进行合理的反驳,就能够否决。而恰恰这些长老们,都是各怀鬼胎,完全不可能让任何人去掌握这样的一支力量。而事实上也是如此,魔法大臣麦克罗素本人就可以直接指挥四个魔剑士军团。也就是两万人,这个力量,才是真正让麦克罗素地位高涨的原因。

而现在,这位德高望重的魔法大臣,对厄休拉亲王的好感程度,已经到了让人有些胆颤心惊的地步。以麦克罗素的地位,自然是可以让整个帝国的格局重新倾斜,只是不知道的是,这个老大人,到底要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或者,他依然还是在观望着什么。

“嘁!晦气!那个该死的矮胖子,简直就是一头猪猡,下次回去的时候,一定要狠狠地敲诈他一笔!阿舍利这种帝国的蛲虫,简直就应该绞死。看看西姆斯克城内的那些乞丐吧,多的竟然比他的卫兵还要多。”巴萨耶夫千夫长,身为西部军团的副军团长,地位也算是崇高。并且他的母亲是斯拉夫的皇族后裔,虽然只有四分之一的血统,但是好歹也让他沾了一皇亲国戚的面子。风光在西部军团自然是不多,大军团长韦斯特之下,就数他这个副军团长最有面子,而另外的三个分军团长以及五个副军团长,在西部军团中地位,明显是不如他。这也是为什么他才能够获得押送军饷的这个肥差。

这些金卢布银卢布路上克扣一些,谎称火耗,根本就是正常的事情。而且五千精锐军团,根本就不用担心有人来捣乱。路过西姆斯克城的时候,横的就像是一只螃蟹一样,哪怕是像阿舍利伊凡诺夫一样的城主,也只能够忍气吞声,这的确是让跟着巴萨耶夫享福的士兵军官们感觉这个长官还真是不错。每年多出来的金卢布,是别人的十几倍甚至是几百倍,完全是天上地下的待遇和差距。不过这次路过西姆斯克城的时候,显然阿舍利伊凡诺夫的准备也算是利索,将巴萨耶夫安顿在了最近的城镇中,主城中虽然被搜刮了一些,但是多少都只有那么一,真正有钱的可不是什么西姆斯克城,而是他这个城主大人。

“长官,那个死胖子看上去挺有钱啊。”一个千夫长凑了过来,骑在高头大马上,这是一匹热血大马,黝黑的光毛色,锃亮的马鬃迎风飘动,很是神骏。巴萨耶夫的络腮胡子环了一圈,一双眼睛宛如牛眼,瞪的老大。开口就是一个大嗓门,仿佛是吵架一般地道:“那个养的杂种,你们是不知道,这个王八蛋每年都向莫尔斯克皇城要钱,别的不,就伊尔门湖的产业,已经被他一个人吃了下来,听他是伊凡诺夫家的人,他的一个表弟过来帮他打理着产业,是伊凡诺夫家族的产业,谁还不知道这里面的猫腻儿?养的,估计他底子里已经肥的流油,一年百八十万金币肯定是不在话下。”

“这么多!不可能吧!”那个千夫长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样子。来也是正常,这些丘八,又怎么可能理解真正的有钱人是操纵了多少的财富。他们只是固执地以为,自己一年混个万把金币,就已经是了不得的大财主了,跑到东部的荒原上,圈上几十顷的地,那是轻轻松松,然后卸甲归田,娶上三五个老婆,生个十个八个儿子,自然是风风光光的日子过起来。

乍一听巴萨耶夫的话,这些千夫长的耳朵都竖了起来,凑过来,叽叽喳喳地问着,巴萨耶夫心中也是有些不爽,没有从阿舍利这个王八蛋的身上咬下肉来,现在还觉得后悔无比。自己重新想了想,竟然对那个死胖子手软了。弄了十来万的金卢布,就放他过生,实在是蠢到了家。现在一想,恐怕那个死胖子,真正嘲笑自己是个大傻蛋呢。

“妈的个养的,那个畜生恐怕现在正在偷着乐呢。十来万的金币,才不过是一个月的花销罢了,他这种人,身上一根汗毛都要几十万金币。这伊尔门湖的产业,满打满算,听都要两千多万金卢布,整个斯拉夫帝国,有这样规模的产业,不过五十家,伊凡诺夫家的人,做生意,还真是他娘的有一套。妈的,看来这次却是是手软了,等咱们到军团驻所报了道,回莫尔斯克的时候,一定要将他的六个城镇,都搜刮一次,然后威胁他要到皇帝那里告状,他贪污,到时候,怎么着也要敲诈五六十万的东西。”巴萨耶夫的身材高大,这个时侯在高头大马上面摩挲着大胡子,眼神中的狞笑,让人振奋了一下。

几个千夫长眼前一亮,顿时暗爽,心道:这一趟押送的军饷,也不过是一两百万,一人克扣个一万两万,也才多少,能从西姆斯克捞个够本,绝对是直接不当兵也就行了。回到东部,娶几个东斯拉夫人的婆娘,绰绰有余,还能盖上好几所大宅子,一辈子不愁吃不愁喝不愁穿了。唉,没想到啊,这个阿舍利伊凡诺夫,还真是个奸诈的人。

“就是就是,长官到时候一定要要的狠一些,一刀宰下去,不让那个子肉疼决不罢休。我呢,咱们这次捞了一,还以为吃到了肉,原来还是汤汤水水,让老子美滋滋了三天,妈的,恐怕那个混蛋,正觉着咱们一帮人是一群大傻瓜!”千夫长们都是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那眼神凶恶到了极,不远处的百夫长们虽然正在督促着队伍前进,但是耳朵也是竖了起来,听着这边长官们的谈话。虽然从西姆斯克捞了十来万,但是从上到下一分赃,到了百夫长这种级别的官儿手里,其实已经没有多少了。一听到回来的时候还能干票狠的,自然也是心里美滋滋,暗爽不已。

正当这批人还在暗想着怎么算计阿舍利伊凡诺夫这个没羞没臊没脸没皮的西姆斯克城主的时候,远处的伊尔门湖的西岸,里约尔伊凡诺夫的马队大概两三百人,沉默不语地矗立在那里。这马队是从船上直接从东岸到了西岸的,这片伊尔门湖,早就没有什么民间船只还敢在这里偷偷摸摸打渔了。偶尔有的外边来的船,也是沿着运河,从波罗的海的海港城市沿河过来的。到了这里,几乎就是里约尔伊凡诺夫一个人的地盘,那个阿舍利伊凡诺夫虽然是个城主,但是在伊凡诺夫的大家族中,却没有什么地位。比起像里约尔这种正在受器重的红人来,实在是差了不是一半,哪怕这个阿舍利伊凡诺夫还是嫡系出身。

“老爷,他们的人来了。”一旁的管家凑到马车边上,里约尔听到后,肥胖的身躯略有蹒跚地出了马车。对面要来的人,脾气可是不太的好,这也是正常,跟着一条疯狗一般的领袖厮混,哪怕是个书呆子,最后也要有几分狠劲,更何况,是泰格豪斯那条千古第一的疯狗。

“这些诺曼人,还是这样的粗俗。不过我喜欢。”里约尔伊凡诺夫笑了笑,一如既往的那副奸诈笑容,一看就是级商人出身,身为塔姆萨卢斯拉夫钱庄的大管事,他的地位如今算是趁着泰格豪斯这条情报关注的水涨船高,越来越受人瞩目。

这也是为什么一看到诺曼人来,虽然像苏加卡内这种阴恻恻的杂碎让人不寒而栗,却让里约尔喜欢的原因了。而旁边的切斯特纳,背上背着一柄大砍刀,厚重的刀背远远看去就像是一面盾牌。这个该死的高卢人当年被高卢王卡拉姆波拉鄙夷到了极,但是没想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如今的卡拉姆波拉,就算是要和泰格豪斯这个冰原之虎搭上线,还得走切斯特纳这条线,真是让人感慨,世界的变化,还真是谁都不能预测。

苏加卡内的阴恻恻表情,总是让人以为这是一条毒蛇,他话的声音总是带着那种磨砂的声气,嗡嗡的回响声响起来,仿佛眼前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条剧毒的蝮蛇。而且苏加卡内还学了一手漂亮的死灵魔法,当然了,他的老师就是塔姆萨卢城内的**师查尔斯。那个死人脸的老头子在两年前正式教导这个混蛋死灵魔法,效果还算不错,总是能够在和人对干的时候,出其不意地给人一根骨矛,杀伤力虽然不能够穿透人体,但是扎爆一个人的眼球还是绰绰有余。以至于被苏加卡内干死的人,死状彩烈无比。

所以很多时候,人们更愿意和刚力罗这头蛮牛打交道,哪怕是现在的切斯特纳,和苏加卡内走在一起,都觉得这个混蛋老是在看他。

“这个家伙真是让人不寒而栗呀。”里约尔低声对旁边的老管家道。老管家头,手掌轻轻地握在佩剑上,这个老管家的肃穆神色,倒让已经走到这里的苏加卡内一阵错愕,然后这个第十二军团长冷声道:“最好不要再继续将手掌放在佩剑上,不然我会以为你对我有敌意,是要杀我。嗯……要知道,一旦我以为这是一个威胁,我一定会将这个威胁提前搞定。”

他话的语气,几乎和当初泰格豪斯威胁老冯克的模样是一个强调。想当初布鲁斯韦恩少爷,面对的泰格豪斯那条疯狗,就如现在的苏加卡内一般的病态,哦不,应该是变态。

老管家一愣神,他本想出口些什么,却看到苏加卡内身边的两个高大牛头人,早就将战斧准备好,一副一声令下就动手的模样。这个时侯的老管家,观察了一下形势,才心翼翼地将手掌离开了佩剑,一旁的里约尔伊凡诺夫,则是皱着眉头,他当然不怎么喜欢这种一上来就被威胁的感觉,尽管他对诺曼人的好感非常的高。

“好吧,切入主题,兔子到了什么地方?”苏加卡内的眼睛很长,乍一看,确实很像蛇眼,而且他的皮肤是那种苍白的颜色,更加让人感觉不舒服。被这个混蛋盯着看一会儿,就觉得祖宗十八代都要被爆了菊花的一般难受。

里约尔伊凡诺夫好歹也是和泰格豪斯这条疯狗打过好几次交道的人,自然是不会怕苏加卡内这个级别的人物,正了正神色,平淡道:“兔子过了西姆斯克城,正沿着伊尔门湖的南岸,向西前进,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会在今天晚上驻扎在那里的临时哨所,人数和往常一样,是五千人的部队。其中龙骑兵两千人。战马配备是一人三骑。”

苏加卡内头,然后看着一旁的切斯特纳,问道:“情报属实,你怎么看?”

切斯特纳摩挲了一下下巴,然后冲着里约尔伊凡诺夫这个矮胖子道:“你们的向导,准备好了吗?”里约尔头,拍拍手掌,五六十人身材壮硕的斯拉夫人就走了出来。

这些人身材精壮,一看就是常年活动的人物。神色平静,不像普通人那样看到这些彪悍的诺曼人就瑟瑟抖,应该是一些有些手段的人物。

“好了,大公的谢礼,一定会履行的,现在,我们可以带着人走了吧?”切斯特纳看着里约尔,问道。

里约尔头,道:“这些向导非常熟悉夜里行走,所以放心吧。绝对不会出错的。”

“那就最好。”苏加卡内突然冒出来声音。

他突然一个鬼魅的笑容浮现了起来,“如果这些人没什么用场,我的宝贝,可是早就渴了呢。”着,他摸了摸手里的一把军刺,这是泰格豪斯专门为他制作的武器,冷的就像是蝮蛇的毒牙一般。听到这个混蛋这样话,不论是向导们还是里约尔伊凡诺夫,都是一滴冷汗滑了下来,这个养的杂种,实在是太阴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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