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真的很肃穆,在心中也已经认为,山水倒流之约,一定会成为后人的美谈。
为此,他甚至少有的给李欢倒了一碗水,恭敬地递到了李欢面前……
老弟啊,我明明是坑你的,可你搞得这么神圣肃穆,那我究竟是坑你还是不坑呢?
这么一瞬间,李欢都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司马迁的真诚,成为了绝杀自己所有套路的终极一招。
霍去病驾着马车呼啸而至:“阿父!我要把我的马车改装成为战车,我还要安装上你说的减震弹黄,现在太颠簸了!”
“师父!”
“师父!”
张安世和大郎像是两只土拨鼠一样从马车上跳了下来,满头汗水,兴奋得小脸都是通红的。
李欢无视了抱住了自己大腿的两个小家伙,愕然的看着霍去病:“什么减震弹黄?”
“你说的。”霍去病一抬手,就是一箭射了出去,竟然精准无比的射中了一只腾空飞起的鸟。
李欢拿过弓箭,扯了一下弓弦,摇头道:“没办法制作出来那种强度的钢材,弹黄钢和普通的钢不一样,而且也没有办法拉出来。”
他开弓一箭射出,擦着一只麻雀落在水沟边上,准度虽然差了点,但是麻雀却已经被射飞了一只翅膀,洒着血,掉进了水沟里,张安世和大郎兴奋地抓了起来,就在水沟边上商量着这次应该是先烧水烫毛,还是直接火烧的问题。
看着这两个小吃货,李欢眉头皱得更深,感觉自己好像真的把人带偏了?
霍去病摇头:“不行,我就要弹黄钢,你和我娘说话的时候,我都已经听到了。”
李欢瞪大了眼睛:“什么你娘?”
霍去病露出奸诈的笑容,跳上马车,一扯缰绳,三匹战马嘶鸣着拖着四轮马车呼啸而去。
“师父!”张安世凑上前来:“卓姑姑说,她可以帮着阿兄做减震弹黄,但是要做我们的师娘!”
“什么?”李欢瞪大眼睛,张安世和大郎两人立刻朝着远处跑开,霍去病那已经呼啸而至到了远处的战车,就像是忽然长出来了智商,想起来了自己还有两个小跟班儿丢在这里了一样。
司马迁看了一眼绝尘而去的三兄弟,转过头来看着李欢,可还不等他说话,李欢就已经斜着眼睛问道:“你也想问什么是减震弹黄?”
“侯爷,既然是利民之事,何故……”
“钢材的硬度达不到,我也只是随口和卓女提了一句罢了。”李欢忽然感觉司马迁看自己的眼神让他很受伤:“你不相信我?”
“不曾。”司马迁摇头:“我与侯爷有山水倒流之约,如何会不相信侯爷,只是当真只是提了一句那么简单吗?”
“好像,还画了图纸……”李欢脸上有些异样之色浮动:“只是,依照现在的情况,应该是没有办法造出……”
“究竟是没有办法大范围的造出呢,还是可以造出?”
“如果不惜人力,确实可以造出……”李欢忍不住郁闷的看着司马迁深吸一口气,这才控制住了自己没有揍人的冲动:“你也套话?”
司马迁学着李欢盘膝坐在树下的动作,气定神凝道:“不曾。”
“也罢,能造得出来再说,这弹黄减震,确实算是一种创举……”
“侯爷,还有卓女呢!”司马迁低声提醒了一句。
李欢耻笑:“卓女不错,你为何不娶进家门?”
“没这个福气。”司马迁摇头,咧嘴笑着看着李欢:“水泥厂那边碾碎水泥的齿轮,卓女出了大力气,下官与她,也算是工作上的挚友,为挚友而言,本不为怪的。”
“我看你们怕是管鲍之交!”李欢气恼地嚷道,他感觉一开始让刘陵算计了一下,认为自己已经变聪明了,但是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还会遇到一个图谋自己身子的人,甚至已经说动了自己的儿子和下属。
“侯爷说笑了,侯爷才能与卓女成为管鲍之交,下官与卓女,始终只是挚友。”
看着李欢的眼神变得逐渐卧槽之后,司马迁咧嘴一笑:“侯爷不常说人要内涵?恰好,下官是个好学之人。”
“罢了罢了!”李欢摇头:“卓女能造出弹黄钢,就让她与卫氏同日受礼,只是要与临邛卓家断干净!”
“卓王孙早就已经将这个女儿逐出家门,真到了那个时候,卓王孙又有什么脸面来这里认亲?”司马迁颇为义正词严。
“商贾之人,什么事情做不出来?”李欢冷笑一声:“可不要惹恼了我。”
司马迁肃穆道:“这世上,应该没有谁会那么想不开,惹恼侯爷您的。”
李欢看着自己把司马迁一下吓得肃穆恭敬起来,很是无所谓的摆摆手,这话当然不假,如果这大汉国境内,李欢真的下定决心要整死一个人,这个人不死的概率,实在是无限接近零。
“人手一把弓,射鸟!”李欢从护卫手中抓起一口弓,丢给了司马迁。
司马迁其实武力值不低,他毕竟是那种能够游学天下的人,汉帝国关内的治安不错,所以关内需要动脑子解决问题;但是离开关内之后,很多时候都要野蛮的体魄才能解决问题。
沉默中的司马迁瞬间开六弓,箭无虚发,最为漂亮的是一箭双鸟的情况出现了两次。
李欢现在也只能一气开三弓,这还是有了光头强、熊大熊二这样顶级的匈奴射凋人一直教导的缘故。
司马迁不一样,他一路游学的路上,是真的杀过不少的强人,而且据他自己和李欢说,经常会出现和强人对射的情况,稍微慢上一点,就极有可能会被对方的箭射中自己。
“这样下去,得杀多少才行啊?”李欢眉头紧锁着,前方捕鸟的网上,也挂满了飞鸟。
这种做法,在他以前那个世界,可是要把牢底坐穿的,但是在现在这种动物多的令人头疼的世界内,是人们生活必须要经历的一件事情。
而且,所有的人还吃鸟,各式各样的吃法,都逐渐被苦难中作乐的安阳县人民研究了出来。
司马迁笑道:“人与自然搏斗,是一个长久漫长的过程,侯爷经常与我讲道理,为何忽然就意志消沉?”
李欢看了看尚且不知道自己要去淮南国出任国相的司马迁,无所谓的耸了耸肩,毕竟这是属于三公九卿哪个级别才知道的绝密,司马迁的太史令虽然也是颇为重要的官职,但很明显他还没资格事先就知道此事。
“哪能?”李欢翻身上马,在马背上不断的开弓射箭,原本他在马背上是射不准的,但是这些日子以来,不断地射鸟,甚至都练习出来了一手十射九中的好箭法。
至于自己身边这三个射凋人,人家几乎都是一箭双鸟,甚至在鸟多的时候,一箭三鸟都是常事儿。
又是一天射鸟日……李欢感觉自己都要变成玩鸟的专家了。
夕阳照在大地上,李欢发现自己的身影有些孤独,回头看了一眼司马迁后,这家伙居然正在和卓文君的婢女初一说着些什么,越说越兴奋,甚至脸都红了……
司马迁感受到了李欢的目光后,立刻打发走了初一,驱马冲上前来:“侯爷,卓女在你安置吓唬飞鸟的假人身上做了一个小风车,假人身上挂了一个铜锣,风车转动的时候,会带动下边的一个小锤,敲打在铜锣身上,能把落进田地里的恶鸟惊走!”
李欢看着司马迁那种眉飞色舞的模样,忍不住鄙视道:“你这话,就差点没有直接说,卓女是我的贤内助了吧?”
“下官不敢!”司马迁摇头,目光远眺出去:“这片大地太好了,下官是真心想看到这里成为一个能让我们汉人都富裕起来的原始之地。”
李欢听完这话,下意识的忽略了司马迁在史书怎么抹黑自己的记载,视线发散出去,这片田园风光极好的大地上,真的是让人陶醉。
前方的山坡下栽种的是小麦,风吹麦穗的声音,让所有的人听了,脸上都会不由自主地流露出陶醉的神色。
李欢伸手摘下一个小麦穗,里边的麦子已经成型,但是麦穗却和他后世见到的那种麦穗比起来,太小了。
一粒粒颜色还有些微绿的麦子,落进了他的手掌内。
这种感觉很奇怪,这片大地是李欢的,子民虽然不能任由他像是周代那时候一样驱使,但实际上只要驱使的不是很过分,没人会在意这点小事儿。
所有出场的粮食,也都是李欢自己的。
“新鲜的麦子做成烤面包之后,我就要回长安去了。”李欢把麦子丢进嘴里,咀嚼了一下,就混着唾沫咽了下去。
来到汉帝国的第一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他的风头太强了,往淮南国去出任相国,看起来就像是贬官似得,竟然搞得他自己的心情都有些失落。
司马迁想着李欢所描绘的面包,不假思索道:“那是自然,宅地修建好了,侯爷也应该回去对陛下述职……”
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侍卫们,压低了声音道:“侯爷,您这是……”
“你猜到什么了?”
“侯爷的身份在这里,出任九卿,也是当然。”
“不是。”李欢道:“还记得刘陵吗?”
“自然……只是这和刘翁主有什么关系?”司马迁的声音压得更低:“侯爷心中怨恨刘翁主?”
“不应该?”李欢心中有些可耻的想法,被他自己威严地外表所掩盖,大概只是因为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就是皇帝,也是一直宠信着自己的缘故。
“那七个寺人,是绣衣使者,刘陵的做法,是已经和陈皇后达成了什么我们所不知道的共识……”
李欢眉头锁紧,忽然意识到让自己前往淮南国出任国相这件事情,似乎不仅仅是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阿娇怎么会和刘陵达成共识?
这真的太匪夷所思了。
“你自己猜的?”李欢忽然想到一点,司马迁的史记里边,有许多人物的对话,甚至于内心活动,都是他自己加上去的。
最经典的莫过于谁谁谁两口子在床上说的话,司马迁都给同步还原了一下,换言之这家伙要是不生在这个时代,生在后世写网络小说,一定可以一本拿下大神约,两本成就白金之姿……
“虽然是下官猜测的成分在其中,但侯爷稍作思索,事实不是如此么?”司马迁很自信。
李欢眉头紧锁着沉思了一会儿,一下想到了许多,只是虽然是想到了许多,但实际上很多的事情,都可以用一句关我鸟事儿解决。
“杀了这些人也没意思。”李欢摇头道:“你不是还说,我的护卫里边有绣衣使者?既然是这样,那也就是说我的一言一行,依旧还会有人上报上去。”
司马迁道:“至少陈皇后的举动,表明了她对陛下这样安排你,不是很满意。”
“你不应该做太史令的。”李欢鄙视的看着司马迁:“你应该做长舌妇!”
司马迁憨憨的笑了笑,闭口不在谈论这些事情。
刘彻尚未点头同意在城门外的广场上修筑起来他的塑像这种超前举动,但是很明显,他有这种想法。
作为安阳城建设的总工程师李欢,还是在这里留下来了大片的空地,进进出出的人,总喜欢在这片空地上驻足一下,左右两侧栽种了许多花草。
现在也正是花草的好时节,阵阵芬香气息,不要钱似的往人的鼻子里钻进去,不管是多么疲惫的身形,只要往这里走过,一下就好许多。
老旧的城楼经过翻新之后,便是常住在安阳城内的老人,也都无法找出以前的半点样子。
城楼上头,李欢觉得应该飘扬着旗帜,但是张骞和司马迁都觉得这样做过于招摇,这个念头也就只好作罢。
往后的日子,逐渐规律起来,每天除了出城射鸟,指挥百姓捕鸟保护即将成熟的粮食之外,李欢也就没有别的任何事情。
这一日,金盏来信了。
书信中率先提及的事情是骊山侯府的粮食已经可以预见的大丰收,同样也郁闷的对比了一下公主食邑的田地出产,很多竟然都只是李欢田地的一半;有些地方,一半都打不到,只有三分之一许……
虫灾之后,公主食邑田地里边出产的庄稼,单独是论个头,都已经比不上李欢侯府边上这些火烧开垦出来的田地。
当初下山的野人们,开始让翠花请求让李欢回到骊山之下,主持属于他们的第一个秋日祭典,这个时代,秋神的祭祀,和春神的祭祀一样隆重。
随后,金盏这才很直白的提及了皇帝刘彻想要让李欢出任淮南国相国一事。
原话是这样的“君可取亦可不取,妾身唯命。”
刚刚觉得自己天天玩鸟快乐了几天的李欢,瞬间又郁闷起来了,汉朝的女人怎么都这样?
自己的老公就要去跟别的女人勾三搭四,就不能表现出来点悍妇的风采?
总这样软绵绵的,夫君你想去就去,不想去就去,妾身都听您的!
李欢忽然想去找圣雪师谈论一下人生,这才想起来圣雪师和红脂,还有蛮古殷,早就已经跟着阿娇回到了关中去。
圣雪师是一等一的医药好手,蛮古殷和红脂,则早就已经变成了圣雪师的副手。
三个同为匈奴出身的女人,总要在一起,彼此之间才能找到安全的感觉。
他紧皱着的眉头缓缓地舒展开来,然后继续往下查看着金盏的书信;往下走,都是夫妻间一些体己的话。
秋收是大事,自己去不去淮南国是小事儿……
是否应该写一首诗,回馈一下自己的未婚妻呢?
李欢坐在安阳县的宅邸里,就已经能想象得到,长安城的刘彻,究竟是怎么说服和压榨自己的这个姐姐,让她接受自己准备给她带回来一个姐妹的现实……
以至于,金盏都在书信中忘记提到,是否让自己选择究竟是在安阳县这边主持秋祭,还是前往长安城骊山侯府主持秋祭这事儿。
侯府祖宅则已经修建的差不多,秋收完成之前,肯定是能进去居住的……
李欢一想到这个问题,又感觉有些尴尬。
本来当初的预想,所有的一切建设——修建厂房、烧制水泥、修建侯府祖宅,全部加一起,最多也就是一两个月便可以完成,谁能想得到,愣是要熬到秋收之后才能完全完工……
因为,一开始的设想,侯府修建完毕之后,自己就要先一步和卫少儿举行典礼。
秋收完成后,就是自己和南宫公主举行典礼……
这么算下来,好像全部都凑到一块儿去了……
这么一瞬间,李欢忽然又明白过来,南宫公主这一封书信,看似像是在询问自己,是否回去骊山侯府那边主持秋祭典礼,实在像是在询问自己,究竟想怎么安排婚约之事?
毕竟,就算两人的婚约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儿,可有些事儿,金盏身为公主,这会儿也是没法直接问出口的。
李欢来到了工地上,登上高台,看着完全匍匐在脚底下的安阳城,秋风习习吹来,他忽然感觉自从刘彻告诉自己要安排自己去淮南国的出任相国之后,他的心就一直很乱。
“传下去,三日后启程,回长安,主持骊山侯府的秋祭,去病为我儿,代替我主持安阳县封地的秋季。”
随行的护卫中,正有人要转身离去,李欢又忽然开口叫住了那人:“且慢!”
“主公……”侍卫拱手,请示着李欢的意思。
“此令不行。”李欢稍作沉吟了片刻,看向身边的一个护卫:“你走进来些,我有话让你回去告知主母。”
“喏!”护卫走上前去,神色凝重,一副竖起耳朵认真聆听的样子。
李欢又是一番沉吟,方才开口说道:“你回去禀报主母,她的来信,我已经看完,也已经悉知她心中所想,我会在这里认真的筹备典礼,万万不会叫她失望。”
婚礼,人生之大事也;李欢这一瞬间,忽然又有了许多大胆的想法。
自己前一世和一个深深爱着自己的傻女人失之交臂,但这一世,自己就应该把握住了才是,刘陵你给我等着……啊不,是金盏,说错了……
李欢急忙左右看了看,随即意识到自己内心说的话,谁都听不了,不由得嘴角上翘起来。
行吧,那就给本侯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