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借宿的人家特别热情,特意腾了两个房间出来,让陆家人歇歇脚。
正好杨氏和陆宛君住一间,陆锦春、柳娴月和陆宝林住一间。而陆修年和陆知秋,可以在地上铺张草席,凑合着睡一晚。反正现在天气不是特别冷,打地铺也没什么问题。
自从离开京城后,原本是官家夫人的杨氏,变得越来越接地气了。吃完晚饭,她便和柳娴月坐在院中,跟这户人家的女卷们闲聊起来。
陆宝林跟在这户人家的孙子孙女屁股后头,和他们追追打打,时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倒也无忧无虑。
至于陆修年和陆锦春,则坐在堂屋里,和这家的男丁喝着寡澹无味的白开水,聊着生计问题。
“宛君,你在想什么?”见陆宛君静静地站在一旁发呆,也不知在思索什么,陆知秋忍不住问道。
“我在想怎么发财致富,吃香喝辣。”陆宛君如实回道。
“我不信!我知道,你还放不下他。”陆知秋摇头。
陆宛君不得不解释:“二哥,你怎么就不信我呢?我现在连朱纪文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了,我满脑子都在想着怎么挣钱。”
“真的?”陆知秋显然还是不信。
陆宛君振振有词地回道:“真的,骗你是小狗。这官宦之家的联姻,本来就是利益的捆绑。我们家失势了,朱家悔婚也是可以理解的。既然注定没结果,我又何必耿耿于怀呢?”
“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我们要继续向前看才行。这天下男人何其多,我又怎么可能会为了区区一个朱纪文,而抛弃自我、寻死觅活呢?”
见陆宛君全然没有了颓废之色,整个人又变得神采飞扬,陆知秋的嘴角噙着一丝笑意,眸中的宠溺一闪而过。
……
一夜无梦。
天亮后,睡了个舒服觉的陆宛君起来时,才发现杨氏和柳娴月已经去了镇上的银楼,准备把那个银镯子给卖掉。
这也是陆宛君的意思,毕竟她和朱纪文已经是过去式,那玩意留着也没用,还不如换些银子好使。
当然,关于卖掉那个银镯子的打算,陆宛君全无愧疚之意,毕竟人是活的,东西是死的。
那银镯子既不是朱家的传家宝,也不是朱纪文特意为她定制的。只要有钱,根本不愁买不着。
考虑到陆宛君的身体孱弱,陆宝林年纪还小,陆修年特意花了几个铜板,请这户好心人准备了浓浓的米汤,两碗加了鸡蛋的面条,还有几个留作午饭的硬馒头。
这些东西不管对于现代的陆宛君,还是流放前的陆宛君,都不是什么稀罕之物。
以前的陆府,就连下人也不会吃这么粗糙的东西。但现在,这些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东西,对于她们家来说,却不是随随便便能吃上的。
毕竟她们家如今失势了,身上除了极少数铜板,以及陆宛君的那个银镯子外,根本就没有其他值钱的东西。
她们家必须省吃俭用,小心翼翼地算计着开销,才能顺利抵达到宁海县。要是路上没钱了,也就意味着断粮了,情况将会特别不妙。
所以现在,杨氏每次买食物都要认真算一下,大致会花多少钱,才不至于超支。
陆宝林已经和这户人家的孙子孙女打成一片,早上起来后,三人又继续嘻嘻哈哈地打闹起来,好不惬意。
不多时,杨氏和柳娴月一脸喜意地回来了。光看她们的表情,陆宛君便断定那银镯子卖了个好价钱。
尽管陆修年和杨氏要陆宛君二人吃了那两小碗加了鸡蛋的面条,但陆宛君又怎么好意思呢?
她不由分说地把鸡蛋夹到了杨氏碗中,再把一半面条分给了陆修年。毕竟大家这些天要么喝米汤,要么吃硬饼子,连面条也吃不上。
见状,陆宝林也有样学样,分了些鸡蛋和面条给陆锦春与柳娴月。但夫妇二人又怎么舍得吃呢?孩子才五岁,正是嘴馋长身体的时候,他们就算吃再大的苦头也不舍得委屈了孩子。
吃完饭,和这户人家告别后,大家又继续出发。
上了牛车走远后,杨氏才告知陆宛君,那个银镯子卖了十两银子。其实她也知道,这银镯子的款式和花色很精致,原价至少要翻上几倍。
可这地方有些偏远,并不是什么大城市,那银镯子能卖上十两银子,也算不错了。
这十两银子,对于以前的她们来说,也就一顿饭的事。但对于现在的她们来说,却是个天文数字。
所以柳娴月又叮嘱道:“娘,虽然这十两银子可以买很多东西,绝对能支撑我们抵达宁海县。但我们并不知道那边是什么光景,还是得省着点花才行。”
“放心吧,这个我知道,我有分寸的。”吃了三个多月苦头的杨氏,又怎么会不知道她们家接下来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困境呢?
因为多了十两银子,每个人的心情都好了不少。杨氏更是大方地买了串冰糖葫芦,还有一小包饴糖给陆宝林。
陆宝林是她们陆家唯一的孙子,是每个人的心头肉。他是在蜜罐里长大的,从来就没有吃过苦头。
可眼下,小小年纪的他却跟着家人颠簸一路,前往一个未知的荒凉之地。等待着他的,或许是更加艰辛的生活。
得了冰糖葫芦和饴糖的陆宝林,并没有一个人吃独食,而是下意识看向陆宛君。
“姑姑,我们一起吃吧。”
毕竟陆宛君是全家年纪第二小,也是第二受宠的人,家里但凡有什么好吃好玩的,都直接落在陆宝林和她的手中。
“不用了,我已经是大人了,以后再也不会和你争这些零嘴了。”陆宛君摇头,并抿嘴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