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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出一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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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少藏决定跟孟重出去一趟的决定,其实早就已经想好了。

这些年,方少藏似乎不是在皇城就是在皇城周围。

这一次封闭了这么久,方少藏早就想找个时间出门转转。

毕竟这个世界好像跟上辈子有太多不一样的地方,一些东西只有亲眼见过才会更有感觉。

更何况,文修的开悟也需要融会贯通,行万里路的过程说不定会让自己的修行路更快一步。

在这个过程里,跟孟重去一趟他家业未尝不可。

也算得上是陪自己的这位忘年交走完最后一段路。

方少藏准备出门的消息,自然是先告诉的孙掌柜。

这一趟出门,也就一个半月就回来了。

现在的香皂市场已经逐渐稳定下来了,绸缎的生意也还在继续的做,方家现在那两个车队已经交给孙掌柜管理,要是有什么货物上的问题都可以随时调遣运输。

生意上不会出什么事。

真要是有什么问题,完全可以花钱找道士递话。

孙掌柜对此自然是依依不舍。

这一次要去那么远的地方,自家少爷一个普通人,万一出点事怎么办?

就算是来来回回都住在城中,不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可外面风餐露宿的,那么多变的天气。

少爷没有个合适的人照顾。

发烧感冒了怎么办?

身边要是没有人,那能帮忙拿药的都没有!

于是,孙掌柜觉得这一趟方少藏无论如何也要把张田带在身边,最少手底下有个能使唤的人。

身上多带金银暗藏珠宝,但是小心谨慎一定注意财不外漏。

虽然方少藏一再说明自己不需要人。

但是孙掌柜直接磕头跪着求方少藏带上手底下的使唤人。

太担心了!

没有个人跟着孙掌柜害怕啊!

于是。

方少藏走的时候,还是带着张田走的。

孟重,方少藏,张田。

三个人一人一匹马,背着个包袱就上了大路。

焕叶城离皇城很远,大概有两千多里路。

三个人要是马不停蹄的骑马往前跑,中间还不断换马的话,十天之内就能到。

要是身体支撑得住,六七天就行。

不过这三个人里面,除了孟重是练武出身,其他两位都是肉体凡胎,哪能坚持的住这么玩命的跑?

所以,这一次出门是提前出来的,给留了足足十五天赶路的时间。

就算是再晚两天到焕叶城,也不耽误孟重参加他孙女的喜事。

这一路上,方少藏三人走的都是官道。

白天赶路晚上在城中休息。

不会轻易在路边的茶馆酒楼客栈停留,只有进了城之后才买东西。

这样的操作,完全是因为孟重的警告。

“小路茶摊头盖碗,荒山客栈人骨床。”

“要是没有足够的经验和底气,像方会元你这样的普通人,最好还是宁愿忍一点,也不要在这些地方停留。”

“尤其是在没什么人的地方突然间开了个大客栈的那种,能不进去就不进去!”

“路过的人那么少还开这么大客栈,赚的钱有八成可能是宰客赚的!”

“这都是我当年混绿林的时候,江湖上那些黑店的门道。”

伴随着哒哒的马蹄声,孟重对着方少藏讲到:

“方会元,你看见前面那个茶摊了吗?”

“等过去的时候,可以好好地看上一眼。”

说话间,三匹快马已经踏起尘土,经过这一个茶摊前。

在快要到茶摊的时候,茶摊里的老夫妻就出来看了一眼。

马匹没有半分停留,直接跑了过去。

眼见这三匹马没有丝毫想要减速的意思,老夫妻就没有喊什么下来饮茶的招呼,看都不看的就回去了。

方少藏把这一切尽收眼底。

“方会元,看见了吗?”

“两个七老八十的老两口,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路上开这么小的茶馆?”

“先不说这老两口没有茶叶了怎么去买的茶,就是这个地方也是很多不对!”

“房子破破烂烂,碗却是新的,在屋后面平了一块地,却没种粮食。”

“这很有可能就是专门宰小客商的杀猪店,人来的多那就是茶馆,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阎罗殿。”

“房子烂,是因为不怎么常住,懒得修缮。”

“那些碗很新,是因为说不准什么时候被选中的生猪一反抗,就都给碰碎了,所以没有旧碗。”

“后面的平地就是埋尸的地方,上面没什么植物,是因为这样就不会因为生长太过茂盛而显出端倪。”

“他们一个月哪怕成功一回,都够这一年吃喝的了!”

孟重用极为淡定的口吻,说着这些让人毛骨悚眼的事实。

方少藏还好。

毕竟之前在大牢里的时候,也听别人讲过类似的事情。

张田则吓得嘴唇都白了!

作为一个这辈子只在村里跟皇城晃悠的小青年,哪里知道外面的路上居然这么凶险!

皇城周边百里,别说是有山寨土匪,就是连拦路打劫的都没有!

可是这两天的见闻,已经完全都颠覆张田脆弱的三观了。

就这样走走停停。

只在一些城池里休息,的确不能保证行路的速度。

但是却保证了绝对的安全。

一连十多天下来。

三个人不是在骑马,就是在准备骑马的路上。

不过还好,这些天一直没有出任何的问题。

在出离了皇城的第十天,一行人还是如约到达了此行的终点。

肃州焕叶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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