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在白府里的一个别苑举行,露天宴会,中西合璧式的宴会,很是热闹。
来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狄仁杰官职最高,被白祖海拉到自己的主桌上,坐在自己的右侧座位上,而一个跟马嘞隔壁买买提长相颇为相似的异国小伙,则坐在白祖海左侧,看来他就是新楼兰王了。
白祖海除了应付狄仁杰外,就对这个楼兰王最走心了,不停的将一些特别尊贵的宾客介绍给他认识,好像这个宴会就是专门为他设的。
席间狄仁杰也不停的找机会跟楼兰王愉快的交流,楼兰王得知狄仁杰就是当朝宰相之后,态度真是比对自己亲老爹还要尊重。
李元芳不喜欢这种有钱人的交际,他觉得这种场合规矩太多,也太虚伪。
他更喜欢坐在路边摊上,跟弟兄们无所顾忌的开怀畅饮。
于是他来到宴会边上的自选桌前端起了一个盘子,他用夹子夹了几样合胃口的菜,准备找个清静的地方自己吃喝,突然他的目光落在了一只烤鸡上。
李元芳不由道:“哎,这鸡怎么这么大?”
侍应生连忙道:“哦,这不是鸡,是非洲鸵鸟。”
李元芳张大了嘴,道:“鸵鸟?那这鸵鸟怎么这么小?”
侍应生尴尬道:“李总捕,那您到底是嫌它大还是嫌它小啊。”
李元芳笑了笑,道:“呃,没什么,你帮我切一块下来尝尝看,看这鸵鸟肉究竟是个什么味,对了,鸟屁股不要,谢谢。”
“哦,好的。”只见服务员拿起刀开始替李元芳切了起来。
就在此时,春香来到李元芳身边,低声道:“白素在俪景圆等你。”
李元芳:“啊?”
春香瞪圆了杏目,道:“啊什么啊,还不快去,我告诉你,你要是再惹白素生气,我们四姐妹都不会放过你!”
李元芳苦笑了一声。
端起盘子悄悄的朝俪景圆走去。
俪景圆是白祖海专门白素修的别苑,算是白素的闺房吧。
一个女孩子,邀请一个男人进自己的闺房,这意思白痴都不会不懂。
李元芳从跨进园门的那一刻就呆住了。
这究竟是什么鬼!为什么满院都是曼陀罗花!没错,你没有看错,这真的是曼陀罗花,开的满山遍野,开的娇艳灿烂……
“咳咳。”白素从一旁站了出来“我想你此刻的内心一定是崩溃的吧。”
李元芳苦笑道:“你说呢?整整二百两啊!我一个月的工资呢!”
因为白素很喜欢这种曼陀罗花,于是一向将白素视为掌上明珠的白祖海,便命人专门从西域将这种花移植了过来,经过精心的培养,几年之后,便成了现在的规模了。
白素抿嘴一笑,然后带着李元芳朝花海中走去,漫步花海中,一股沁人的芬芳扑鼻而来。
白素抿嘴一笑:“其实我这俪景圆昨天来了个采花大盗。”
李元芳一惊,急忙道:“采花大盗!那你有没有被……”
白素道:“有啊。”
李元芳一股火冲上脑门:“什么!那你为什么没有报警!你知不知道这样只会纵容犯罪……”
白素道:“喂,别人只不过采了几朵花而已,我这满园子都是,有必要搞的这么严重吗?”
采园子里的花?好吧,是我邪恶了。
李元芳露出讪讪的表情:“咳咳,你说的是这个花啊。”
白素道:“请问你以为是什么花呢?弄的这么激动。”
李元芳不好意思的笑了:“虽然只是几朵花而已,但也是犯罪嘛,我身为总捕,当然激动了,要知道在我老家农村,偷大粪被抓住了都要被打呢。”
李元芳凭借着自己的忽悠绝技,终于掩盖了自己节操已碎的事实,只不过说完之后,已是满头大汗。
白素道:“这种曼陀罗花,整个洛阳城只有我这里有,现在你该知道你这束花是从哪里来了的吧。”
这还用问,傻子都知道啊,小姑娘偷了白素的花,然后高价卖给李元芳,最后李元芳又傻不拉几的买了之后送了回来。
哎,想不到我堂堂大理寺总捕,竟然被一个小萝莉耍了,现在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了吗。
李元芳道:“这个礼物你一定很失望吧。”
白素道:“不,我很喜欢。”
李元芳一怔,两个人相视一笑,花海中央有一座小亭,两人来到亭中坐下。
白素道:“唉,上次你说你的初恋,是怎么回事啊?”
李元芳苦笑道:“别提了,一段屌丝的伤心回忆罢了。”
白素坏笑道:“有多伤心,说出来我高兴一下嘛。”
李元芳呵呵笑道:“不要了吧,真的很糗的。”
白素更有了兴趣:“哎呀,说说嘛,说说又不会怀孕。”
李元芳被缠的没办法只好说了。
那是二零一五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时候来的更晚一些。
那时的李元芳已经从一名学徒成长到一名大厨了,半夜十二点,同事们都走了,李元芳也准备关门,结果这时候店里来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说要点餐。
本来加班这种事情,李元芳一向是拒绝的,但面对眼前这妹纸,却由不得李元芳拒绝,李元芳立刻热情的招待了妹纸。
妹纸点了份香干肉丝,于是李元芳便使出浑身解数给她做了份全世界最实惠的香干肉丝,香干比辣椒多,而鲜肉比香干还多,另外还送了一碗乌鸡汤给她。
妹纸有些不安道:“你这多少钱?”
李元芳道:“十二块啊。”
妹纸惊讶道:“你不怕亏本吗?”
李元芳大度的一笑:“怕什么,反正都是老板的钱,哈哈。”
妹纸噗嗤一笑:“也对喔,你真是个好人。”
李元芳道:“你真有眼光。”
于是妹纸便放心的坐在桌上开始吃东西,李元芳平常是住店里的,这样除了不怕迟到之外,另外还可以省下一笔房租,反正没事做,于是便跟妹纸聊起了天。
聊天中李元芳得知,她叫龚欢,是附近一所学校的学生。
龚欢的家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小山村,家境不是很好,所以自己就格外努力,每天都会自习到半夜,因为每个月家里给的生活费都不多,所以本来她是没有吃宵夜的习惯的,每次自习完,都是早早的就睡了。
但是今天确实饿了,于是便咬牙出来找吃的。
李元芳一听连忙道:“这怎么可以,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每天学习这么辛苦,不吃点好的,怎么能行,这样吧,你以后每天自习完了,就过来吃东西,免费!”
龚欢一听连忙道:“不,不用了,这多不好……”
李元芳大方道:“有什么不好的,反正都是老板的钱,怕什么。”
龚欢讪讪道:“这样啊……,你不怕老板发现吗?”
李元芳道:“不怕,我是大厨,用多少材料他哪里知道,更何况卖不完的东西第二天也是拿去喂猪了,还不如给你吃呢。”
龚欢的脸色变的难看了。
李元芳自己也察觉到自己说错话了。
连忙道歉:“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嘴笨,所以不太会表达自己的意思,所以你千万不要误会啊……”
看着李元芳面红耳赤的样子,龚欢抿嘴一笑:“你一定没有女朋友吧。”
李元芳讪讪道:“你怎么知道。”
龚欢道:“一看就知道,像你这么笨的男生,很难交到女朋友的。”
李元芳撇撇嘴,他很想说,妹纸,你真是一句话就说到了重点啊。
龚欢吃完了,但李元芳没有收她的钱。
临走前,龚欢突然道:“虽然笨,不过挺帅的。”
李元芳还在发愣,龚欢已经偷笑着跑开了。
李元芳半天才明白龚欢那话的意思,心里何止是激动,简直就是激动!
我的春天来了!我的春天终于来了!
李元芳一边收拾桌子,一边情不自禁的唱起来。
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你就样出现……你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我的心里,我的梦里,我的歌声里……
果然,第二天龚欢又来了,两个人相处的更加愉悦,吃完宵夜,李元芳主动提出送龚欢回学校,龚欢答应了。
很自然的两个人就成了恋人,两个人都是来自农村,共同的话题很多,于是相互鼓励,相互支持,一起在这陌生的大城市打拼,而李元芳也一直很大方的用着老板的钱养活自己的女朋友。
为了让龚欢多吃点,李元芳总是换着花样替龚欢做出各种美食,很快李元芳的厨艺大有长进,老板一连给他涨了好几回工资。
慢慢的李元芳的手里有了一些积蓄,而龚欢也毕业找到工作了,两个人便开始憧憬一起存钱在这个城市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组建自己的家庭,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美好。
然而快乐的日子总是太短暂,因为命运总是太残忍,就像大多数韩剧一样,李元芳不幸被检查出患了白血病,真是没有有钱人的命,却得了有钱人的病,努力奋斗好几年,一病回到解放前,没多久,李元芳的积蓄就花的干干净净。
龚欢努力的照顾了他好几个月,但是面对看不见希望的明天,龚欢最后只能留下句对不起,然后从李元芳的世界里消逝了。
白素听得眼眶都红了。
偷偷擦拭了一下眼角,道:“那你怪她吗?”
李元芳正色道:“我说过的,我不怪她,我病的很严重,要是换了别的女孩子,早就没影了, 而她能照顾我那么久,已经很难得了。
她很年轻,很漂亮,她应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人都不是圣人,谁也没有资格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指责她,试问她若为了我,让自己陷入绝境,又有谁会真的同情她,那些人不过是就是动动手指点点赞而已,然后该干嘛干嘛,世上根本没有什么感同身受,她为自己着想是对的,错的不是她,是命运。”
白素呆呆的看着李元芳,又道:“那你还相信爱情吗?”
这个问题白素上次也问过,但是李元芳没来得及回答,就被一具尸体打乱了。
李元芳笑道:“相信啊,爱情这么美好的东西,我死都相信。”
白素咯咯笑了起来。
李元芳肚子饿了,夹起手中盘子里的菜,吃了一口,道:“别说我了,说说你吧,你有没有谈过男朋友?”
白素撇撇嘴:“我也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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