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总督先生,我觉得……我们可以,呃,也可以……”
谢尔兹手里的左轮枪滚烫,他像是拿不住一般,只敢用两根手指拎着枪柄。
“你是说投降?”弗里蒙特问到。
“呃……我在报纸上看见,像你们这种大人物,一般都不用这个词语,你们经常说的是……战略妥协、双赢……什么之类的……”
“算了吧,我的左治亚小老弟!”弗里蒙特从谢尔兹的手中将枪接了过来,在手上随手拨弄了一下轮盘,轮盘发出刷刷的声音,并不能遮盖住那些铺天盖地的呼喊声,但是的确能够暂时转移两人的注意力。
弗里蒙特接着说到:“你听,他们在叫嚷‘活捉弗里蒙特’,你觉得我要是落在了他们手里会怎么样?”
“呃,我不知道。”谢尔兹老老实实地说到。
“唉,”弗里蒙特叹了一口气,说到:“看起来还有几分钟的时间,我们还可以再聊聊——真是荒谬,往日里和我聊天的人不是国务卿就是战区司令,没想到在这个时候,我却要对一个陌生的连婚都没结过的毛头小子敞开心扉……”
“先生,如果你不想说的话,其实我也不那么想要听。我虽然没结过婚,但我也有孩子,我如果死了,会有人思念我的!”
谢尔兹的话听得弗里蒙特一愣,随即大笑了起来。“好的,好的,我的左治亚小老弟,你终于干了一件正确的事情。对于这个国家来说,你唯一的用处就是给它增加了一个人口……”
弗里蒙特笑了一阵,收拾起思绪,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说到:“其实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失败!”
“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总督先生!”
“但是我就是失败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事实就是这样,我失败了!”弗里蒙特说到:“在最不可能失败的时候,用最不可能的方式失败了!我很懊悔,也很自责,但这有什么用呢?失败了就是失败了……”
谢尔兹没有再说话,静静地听着弗里蒙特继续说下去。
“……作为一个人,失败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能活下去,重头再来也就是了。一个人想要成功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找个有钱的妻子,或者去权贵圈子里走一圈,这都是很容易的办法,只是有些人过于自卑,从而限制了自己的成功之路;”
“……作为一个军人,失败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联邦政府有的是钱,失败了一百次也不打紧,只要让他们相信从你身上有利可图,他们就会一次又一次地为你提供武装。你看温菲尔德-斯科特,或者扎卡里-泰勒,他们真的很有本事吗?不,他们就是一群只知道拱食的猪而已!”
“可是议员们很喜欢他们,总统也很喜欢他们,为什么?只是因为他们看起来能为大家带来一个墨西哥!”
“休斯,你得记住,你将来未必要变得很能干,你一定要变得很有用,至少看起来让人有利可图。你要无时无刻地装表自己,粉饰自己,不要因此觉得羞愧,羞愧的应该是那些兜里连一个钢镚都掏不出来还自我感动地认为自己善良仁义的穷光蛋!”
谢尔兹欲言又止,但还是没有说话。他解开自己用白色衬衫做的绳索,那绳索实在太短了,没有任何用处。他将白色衬衫系在枪管上,打算等下用一用。
“……但是作为一个政治人物,失败就是一件很要命的事情了。你可以成功一百次,但一次失败就有可能将你打入深渊,而你的敌人也丝毫不会怜悯,政治家可没有‘投降’或者‘逃跑’这个选项——你一开始可能会觉得我们虚伪,非要用‘战略妥协’或者‘双赢’这样的词汇——但是我告诉你,休斯,我们很真实,那就是‘战略妥协’和‘双赢’,我们没必要在这种细枝末节上撒谎!”
“休斯,我不能逃,逃不掉的!作为一个政治人物,我的生命已经结束了!”
“如果印第安人还是一群散兵游勇,他们还像之前那样七零八落,我可以试试逃跑。逃跑并不丢脸,回到华盛顿之后我有很多办法东山再起。像我们这种阶层,连命都可以比别人多几条的。可是你看,印第安人已经蔚然成势了,我就没有逃跑的必要了。对于华盛顿的议员们来说,我只会成为他们的养料和踏脚石,真的,没有必要了!”
“我不可能在一个团结一致的印第安人手里重新拿回俄勒冈,不止是我,任何人都不可能!”
“我只有死在这里,这对于所有人都是有好处的。尤其是对于你,对于弗里蒙特家族,都是有好处的。”
“打败我的不是印第安人的枪和子弹,而是这满山遍野的火把。他们正走在强盛起来的道路上,而我却无路可走了!”
“你可能会怪我,为什么一定要移营。可是,休斯,当卡尼上校率领远征军过来的时候,我和他之间便已经开始战斗了。打败我的除了斑鸠,还有卡尼上校,还有华盛顿那一群并不站在我这一边的人。我离开那里太久了,这就是我失败的另外一个原因。”
弗里蒙特叹了一口气,举起枪来,将枪口对准自己的喉咙,想了想,又换成了额头。
印第安人士兵已经将他们彻底包围了,正朝着山崖慢慢地走过来。
火把照耀着这些印第安人,他们一个个看上去都红光满面,翻捡着地上的尸体,像是在乱石堆里寻找金矿一样。
……
“谢尔兹,给你个忠告!”弗里蒙特说到。这一次他没有叫错名字。
“总督先生,你说!”谢尔兹举起了挂着白色衬衫的枪管。
“当印第安人开枪的时候,你不要逃跑——”
“呃,总督先生,我不明白……你怎么会这么说,他们看见我了,他们并没有开枪……”
“——这样的话,你会死得体面一点。”弗里蒙特说到。
“我投降!我投降了!”谢尔兹大声叫道,用力地挥舞起了手中的枪管,白色的衬衫像是一只跳荡的幽灵。
“谢尔兹啊,谢尔兹!”弗里蒙特叹了口气,说到:“你还不明白吗,你是投不了降的!”
“我投降!我投降!”谢尔兹大声叫着。
“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来没有接受过印第安人的投降,如今他们怎么会接受我们的投降呢?”弗里蒙特并没有阻止谢尔兹的大喊大叫,也没有让谢尔兹停下来听自己的说话,只是自顾自地说到:
“从我们第一次对印第安人举起屠刀开始,我们便是以灭绝他们这个种族为目的的,他们得是有多善良,才会容忍我们的投降?从乔治-华盛顿开始,历代的白人都彻底地、不留余地地执行了这个政策,和解的路已经被堵死得不能再死了!”
谢尔兹举起悬挂着白色衬衫的枪管,朝前走去,将弗里蒙特抛在了身后。
“砰!”
从他的身后传来一声枪响,谢尔兹怔了一下,并没有回头。
他的前方,一排排密密麻麻的枪管正对着他。
……
弗里蒙特倒在了血泊中。
“休斯,”他喃喃地说:“还有三个月你就2岁了,可惜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弗里蒙特并没有叫错名字,他刚才说的那些话,都是说给他自己的孩子听的。
那个谢尔兹不过是个左治亚乡下的穷小子,没有一个强力的姻亲,没有读过书,也不聪明,并且很快就会死掉了。
而他的孩子休斯,将会成长在富贵之家,上最好的学校,娶一个来自纽约或者华盛顿的权贵女子,将来会成为一个有用之才,并且各种药物和鲜血应有尽有,会长命百岁。
那个谢尔兹单纯地以为这是一场白人和印第安人的战争。
可是在弗里蒙特的心里,这同时也是一场富人对穷人的战争——至少在这一个战场上,他没有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