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军的长枪方阵继续推进,依旧维持着整齐的队列,偶尔有人被敌军的武器击中咽喉、四肢,失去战斗力,就会主动退避,让位给身后的同伴。
大胜军长枪耸立,犹如钢铁丛林。
方阵的两侧,是同样的两个方阵,护卫中军,防止秦军攻击中军侧翼。
这就是雁形阵的妙处。
本来雁形阵的两翼用机动性更强的骑兵为佳,但是大胜军没有那么多的马匹,只好退而求其次,全部采用枪兵。
枪兵是性价比最高的兵种。
训练简单,成型快,装备更是简单,只需一根上好的枪杆加上一枚锋利的枪头,就能迅速打造出一个枪兵。
只要兵员充足,黄贺随时可以拉出一支数万人的枪兵。
枪兵唯一的弱点就是机动性差、防御力差。
但是这些在防爆套装的加持下,这些弱点已经被完全抹平。
已经累到脱力的丁疾在捅穿了一个长戟手的身体后,再也支撑不住,跪倒在地,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丁疾这一枪没有捅到敌人的要害,他的掌心满是汗水,长枪只捅穿了对方的大腿。
那个被捅穿大腿的长戟手,痛得嗷嗷大叫,手中的长戟都扔掉了。
旁边的战友也是累到不行,不过他还是帮丁疾补刀,一枪捅穿了敌人的咽喉。
长戟手的痛苦哀号戛然而止。
“呆着别动,等军医来!”
身后的战友不知道换了几茬,像丁疾这样上了战场,因杀人而脱力的士兵太多了。
这本来是一件很不正常的事情。
但是在秦军如割麦子一样倒下的场景中,这仿佛又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
无数的秦军前赴后继,却根本无法攻破大胜军的防御,他们如同武装到牙齿的刺猬一样,让秦军这头猛虎无从下口,即便狠下心咬下去,也只能崩断自己的牙齿。
董子杰面如土色。
敌军的冲锋号越来越近,让他听不清己方战鼓的响声。
他不敢置信的看着己方的军士一个接一个,成片成片的倒下,这些所向披靡,横扫六国的大秦猛士,居然在土包子一样的大胜军面前不堪一击。
董子杰觉得自己一定是出现了幻觉。
他使劲的摇摇头,咬破了自己的舌尖,睁开眼,却已经能看到敌军带血的长矛,在阳光下反射出刺眼的光芒。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敌军的两翼已经成合围之势,围拢过来。
董子杰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被包围了!
整整一万大秦猛士,在面对五千农民军的正面战场,居然被包围了!
秦军的大戟士也快死伤殆尽。
他们身后,就是手执青铜剑的短兵。
这些短兵是护卫中军,也就是护卫董子杰的最后力量,只有一千多人。
“战车呢!战车呢!”
“校尉,十辆战车已全部阵亡,全部阵亡!”
董子杰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觉得这个世界太疯狂了,非但自己的一万大秦猛士被五千农民军打垮,就连战车都被敌军摧毁。
“誓与大秦共存亡!”
董子杰拔出腰间的青铜剑,跳下战车,冲向了大胜军的军阵。
秦国的军士怎么说呢,作战勇猛,悍不畏死,对于秦国,他们有着无比坚定的信心,他们为自己的国家而战,为自己的信仰而战。
这是他们在征服六国的过程中,打出来的自信。
这也是为什么项羽等人妄图复辟楚国失败的原因。
六国已然成为历史,天下的百姓再也不愿意回到那个连年战乱,争斗不休的战国年代。
秦只可以被另一个朝代取代,而不可以被瓜分。
所以即便是一面倒的屠杀,也没有让秦军后退半步。
明知必死,董子杰也愿意为了大秦而亡。
董子杰大吼一声,手中的青铜剑猛地刺出,剑尖刺中一名大胜军枪兵的咽喉,锋利的剑锋借着惯性顺利的捅穿了枪兵的喉咙。
董子杰早就观察清楚,这些敌军穿的是乌龟壳,除非斩其咽喉、四肢,否则根本无法造成有效的杀伤。
但是战场情形瞬息万变,所有的士兵都处在精神高度紧张状态下,别说是寻找敌人的要害,就是能刺中敌人的身体,已然可以称得上一支精兵了。
那名枪兵丢掉手中长枪,双手无力的抓住青铜剑,鲜血从咽喉、口中喷射而出,将头盔灌满。
董子杰抽出青铜剑,枪兵被惯性带倒,颓然倒地。
董子杰耳边传来惨叫,他急忙转身,原来是自己的短兵护卫被一支长枪刺中了大腿,董子杰目眦欲裂,一剑劈去,将那名枪兵的长矛砍断,然后奋起一脚,将其踹的连连后退。
“将军,快撤,快撤!”短兵护卫双目圆睁,声嘶力竭的大吼。
忽而那名短兵护卫不顾腿上创伤,猛地跳起来。
“噗呲——”几根长枪瞬间将其身体刺穿。
董子杰眼睁睁的看着他死在自己面前,面部因为剧烈的疼痛而扭曲,口中仍在喊:“快撤!”
董子杰来不及悲伤,因为更多的长枪刺了过来。
他就地一滚,捡起一面盾牌,接着用盾牌挡住了刺向自己后背的长矛。
董子杰是身经百战的老兵,大大小小的战役,不知道参加过多少。
当年跟着秦国大将王翦,南下灭楚,也曾好几次死里逃生,才有了今天的职位。
“吾乃左庶长,谁来与我决一死战!”
他挥剑左劈右砍,强悍的个人实力在这一刻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
可惜双拳难敌四手,在严谨的战阵面前,个人的勇武只是昙花一现。
一支长枪从后排的缝隙中刺出,被董子杰用盾牌格挡,强大的力道让他忍不住一个趔趄。
更多的长枪刺出,董子杰眼睁睁的看着长枪刺进了自己的小腹、大腿、左臂。
手中的盾牌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他顾不得身体上的疼痛,右臂急挥,斩断了刺中自己身体的枪杆。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滴——”
枪尖如林!
董子杰斩断了三根枪杆,马上就有三十根长枪刺出,将这个个人技艺达到顶峰,爵位升至左庶长的秦军校尉捅成了刺猬。
……
大胜军的排队刺枪战术有进无退,每次进攻,至少有三排枪兵出击。
长枪兵的优势,在锋锐的枪头、无敌的防爆盔甲加持下,展示了属于他们的光辉。
校尉董子杰身死。
秦军失去了他们的指挥,战兵瞬间溃逃。
后方的军法官在斩杀了几名溃逃的秦军士卒后,被更多的秦军士卒踩在了脚下。
当一支军队出现大规模的溃逃时,才能让人明白,什么叫兵败如山倒。
所有拦在溃兵面前的都要死!
“将军,秦军败了!”
周文手中拿着一个望远镜:“给朱小杰下令,全力追击溃兵,要让他扩大战果,不要浪费了这好不容易得来的胜利。”
“是!”
“另外让前哨的司号员用大喇叭宣传,投降者不杀,放下武器者不杀!”
“是!”
朱小杰得到命令后,大声道:“弟兄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咱们骑兵中队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务必要打出一个漂亮的追击仗!”
“那群泥腿子,说咱们骑兵队是光吃不拉,马儿吃的比人吃的还好,今天,咱们就要让那些人瞧瞧,咱们骑兵队的厉害!”
“上马!”
“全速追击!”
五十多匹战马呼啸而出,隆隆的马蹄让黄土地也为之震颤。
骑兵,在马克沁机枪发明以前,一直是冷兵器时代步兵的梦魇。
凭借其高强的机动性、强悍的冲击力,疾如风、快如闪电,可以吊打步兵。
尤其是骑兵放风筝战术,对步兵进行骚扰,追也追不上,跑也跑不掉,简直就是步兵天然的克星。
朱小杰作为这支骑兵队的中队长,胯下是一匹皮毛发亮、通体黑色的高头大马,步伐矫健,几息的工夫就追上了溃逃的秦军。
战场上马蹄声隆隆,落在秦军的耳朵里,就跟死神的脚步声没什么分别。
他们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
朱子杰拔出长枪,俯身冲锋。
借助马儿强大的冲击惯性,轻松捅穿了一个逃跑的秦军的身体。
有几个秦军眼见逃脱无望,转身想要硬抗。
可丢盔弃甲的秦军,仅凭血肉之躯哪里是秦军的对手?
仅凭战马的冲击,就将这些秦军撞的筋断骨折,倒地不起。
“传令下去,投降者不杀!”
“缴械者不杀!”
朱小杰杀了几个负隅顽抗的秦军后,便打开了随身携带的大喇叭。
“逃跑者杀无赦!”
“逃跑者杀无赦!”
一边是投降者不杀,一边是逃跑者杀无赦,一些无心恋战的秦军肺都快跑炸了。
他们被骑兵追上,也无力再跑,索性缴械投降。
一个年轻点的秦军长戟手举起双手:“不跑了,不跑了,你们杀了我吧。”
有一学一,有样学样,越来越多的秦军丢掉了手中武器。
这就叫蛇无头不行。
董子杰死了,秦军群龙无首,没有人能组织起有效的抵抗,秦军就失去了战斗的信心。
后续的大胜军步兵赶来,将这些投降的秦军五花大绑。
周文平静的脸上浮现出掩饰不住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