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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抓住机遇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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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三爷生来与众不同。别人求的只是个温饱,只要不挨饿受冻,便懒懒散散,没什么雄心壮志。顾三爷一生都想出人头地,成就一番事业。为了这个甘冒风险,吃苦受累更是不在话下。

年少时候,三爷甚至想去到红尘之外,加入修仙门派,修炼神仙之道。就算那些高门大派不肯收留,在红尘之外传奇般的大荒野中当个散修,自由自在,打怪修行——岂不快哉。

年轻的顾三说干就干,离家出走。他父亲雇了上等马车,不眠不休追赶了七日七夜,拖垮了三辆马车,这才追上这个独子,拘押回家。为了这一次的花费,顾家的三开间店铺缩成了两间。

岁数渐长以后,三爷终于明白了:这个世道不容他大展拳脚。生来是什么人,死时几乎一定也是什么人。生时穷苦,死时不可能富裕;生时低贱,到死也不会腾达。

他还算命好,出生在城里殷实人家。成年之后,凭他怎么勤勉、机敏,手里仍是父辈留下的那一点产业。奋斗半生,成就不过是将那两间门面又恢复成当年的三间。

不过如此。

还能怎样呢?生意做得再好,还能压过那些官绅经营的大铺户?这就像书读得再好,穷书生也成不了官老爷。红尘之中,就是这般憋屈。所以才有那些心比天高之人纷纷远走,甘冒天大风险,到红尘之外追逐梦想。

一想起红尘外、修仙路,三爷就叹息不已。对他来说,那条路早已断绝。到他这个岁数,逆天改命的唯一机会,就是牵头组团,去大森林开荒拓殖。

率领民众,辟出一片庄园!自己的土地,几乎是个封君。比在城里守着三间铺面,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做了半辈子的梦,到今天,终于渐渐成型。顾三爷望着这片曾经的密林,无比满足地长长吐出一口气:

顾庄!老天保佑!

被残留的树林遮住望不见的远处是住家地方,已经将树木尽数伐倒。大树锯作木板,中等的削成梁柱,杂树枝条统统送进窑里烧制木炭。虽然工程浩繁,总还是人力可以做成。那小伙子一口气放倒数百棵大树之后,余下的交给跟随前来拓荒的饥民便好。

真正难如登天、非人力能为的,是将森林开垦成耕地。

宅地只需要平整土地。力气花在地上,不用深入地下。地下是什么?千百年树木扎下去的根须。砍掉树身,树根仍旧好端端盘踞在地表之下,扎进不知多深的地底。

宅地用不着理会它。哪怕建好房屋之后,没死的树根又长出地面,那又如何?一刀割了便是。树根又不是豆芽,还能天天生发出一截?算它一年三次长出地面,那就砍它三次,怕它!

耕地却不同。粮食这东西,在植物中最为娇贵。哪怕最贱的粗粮,都远远长不过杂草树木。地下满满地盘着树根,粮食去哪里生长?就算寻一个能播种的空处,作物也争不过树木根须,抢不到水、肥。

若不将树根全部刨掉,播下多少种子,就是浪费多少粮食,绝不可能有任何收成。

在密林中垦殖之所以困难,难到人力所不能及,难就难在“刨根”。

但在眼前这小伙子手里,真叫做不费吹灰之力!用小伙子自己的话,“没啥,就是挖个坑呗。”

吃了灯草,说得轻巧。“挖个坑”,换个人试试?树身伐倒(这个还相对容易),留下磨盘大小一个树桩。在树桩近旁,锄镐尽都无用。一锄下去,遇上的就是树根。比人腰还粗的家伙,尽力气一锄头,准被弹飞,树根最多只碰掉一块皮。

这还不是主根(主根几乎就是那个树桩),只是许多支蔓中的一股!

常人要掘出这样的树桩,只能先从数十步外开挖。从最小的根须入手,一点点掏空根须之间的泥土,将所有根须一根根细细截断、起出,逐步削弱较大的树根的抓地之力。就这样从分支到粗根,费尽多少人力,才能将一棵大树的树根掘出地面。

这是常人,但小伙子非常人所能比拟。

顾三爷今天在宅地监工,过来这边才多少时候,眼看着小伙子头都没怎么抬,连连刨了七八个树桩!

这活儿干得,带劲儿!旁边看着都过瘾。

那一天,顾三爷见了小伙儿怎么拔桩子,灵机一动,豁出去让他拿那棵宝贝发财树试试手。三爷在旁边瞪眼看着,完工后又仔细计算,再怎么宽打宽算,都没超过一顿饭的时间。

三爷当时就知道:捡到宝了。

没想到的是,小伙子

的表现比他预想的强出不止十倍。

顾三爷搓搓脸,强压下满脸笑容,清清嗓子,厉声喝道:“喂,那个(他说他叫什么名字来着?),小子!干活别耍滑头。那个树桩怎么不挖?我看半天了,尽捡小的刨!”

土坑里的小伙子仰起一张脏脸,分辨道:“我想着先把紧挨着的这几个刨掉,再做那边……好,叔怎么说,我就怎么做。这就去。”

顾三爷笑眯眯地看着小伙儿走到那棵尤其粗大的树桩前。这棵树他记得很清楚,小伙子放倒它以后,十好几个人半天时间才锯开。这还是小伙子先顺手砍光了大些的树枝。等那群废物将木板装车运走时,小伙子已经将这一片的树木砍了个精光,清理出好大一片平地。

干活时总是这样。重活全靠这一个,其他人打下手都跟不上他。

小伙子开动了。别人要先仔细端详,抠开泥土看树根走向,再循着根须,从最远处、最细小处开掘。小伙子仗着力大,紧贴着树桩,没头没脑只管挖。

只用一只手,将那柄锄头抡动如风,没几下就挖到一股大根。锄头在树根表面刷刷刮两下,粘附在上面的泥土就像胡须遇上剃刀,齐刷刷剥落。泥土一去,小伙子另一只手一挥,手中那口砍刀落下,切断树根。

千年老树根,那般粗大,切断它却跟切白菜没什么差别。小伙子锄头拨开断根,继续向下挖,到更深处另一条根时,又是一刀下去。

刀锄是小伙子加料打就(他还会打铁!),沉甸甸的家伙,在他手里却像拈两根筷子。刀锄翻飞一阵,已绕着大树桩挖了半人深的一圈。小伙子放下锄头砍刀,两手揪着一截断根,用力一拽,只见土层如波浪般涌动,近十丈长的一截从地下揪出,扔到一旁。

小伙子揪了一阵,又接着向下挖,连挖连揪,转眼便到一人深。小伙子在坑底嘿嘿几声,将那棵老大树桩从底部砍断,拖将出来。“叔,底下还有一点残根,过一阵自己就会枯死。不是我偷懒,真的用不着挖了。”

顾三爷板着脸,“唔,好吧。那个,挖的虽然不多,但还算仔细。暂且就这样,你歇一会吧。”

小伙子道:“谢谢叔,我不累,把这一片挖了,再歇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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