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写着有些东西停下来了,因为我把别人对待我的痛苦,转移给了她。
我过去所厌恶和一直耿耿于怀,却一直保持和她的诺言。
“我被人骗了,钱先借着。”
我当时大二,一个月1千的生活费,开学初没几天借出去了1千,拖了1年她把钱在我再三索要的情况下给了我,但我接下来收获的全是,她到处给我们共同认识的人,说我如何的心硬和爱钱,我在别人误会的时候,没有提起她还了我钱后翻脸不认人的事情。
所有的事情和钱牵扯起来,都变得似乎不那么单纯了。
我们共同的一个朋友劝我和她和解,我说不太可能,因为她造谣的有些过分,而且在我在朋友的劝说下,数年后给她打电话,一句话我懵了。
“你们家条件好,可以到处玩儿。”
我直接愣住了,我家条件一般,只是我一直兼职而已。
这次自己闯了大祸后,S给我加急要钱,我把她给我的痛苦转移给了S,心里对S有了看法,想着S不在乎我这个人的死活,而催着我还款。
其实,别人的钱,应该给别人的,我不应该有很大的情绪,和过去一样,所有的事情自己心里有数。不能成为她那样的人,还了别人钱而到处造谣,好像错了的人是我。
我那天写日记时,猛地知道了自己一直没绕过来的错误,不应该轻易的怀疑一段感情,因为S毕竟是我过去最好的朋友。
这次的事情,让我有了成长,我也开始不啃自己老本生存了,因为没有老本。
千万不要把她人对自己的折磨,转移给另一个人,这对另一个人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