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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一章,蓄谋已久的刺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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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抚面,铁架山脚的草场平旷,草长莺飞的季节,那头被从山中赶出来待杀的母鹿正在奔跑,却始终逃不脱众武士的包围圈。一身绿色锦袍的殷至恒笑意阴冷,手中的弓箭引而不发,紧紧盯着那头在合围之中仓惶逃窜的母鹿,他要找个最好的时机,最好的角度,把这头怀孕的母鹿一箭射死。他做事,必须狠,必须一击致命,现在他有充足的时间,有合适的条件,所以他并不急于放箭。

那只奔跑中的母鹿,在殷至恒眼前幻化出一张脸,那张有着殷权的脸膛,有着西门玉雪眉眼的脸。对,那就是他的大哥,平西王世子殷跃恒,那个新近被册封为平西王世子的人,那个被他妒嫉又不屑的人。随着那只鹿的不断变换方向奔逃,殷至恒也随之慢慢移动着弓箭,不断调整姿势。

殷至恒望着那张幻化出来的脸,轻声呢喃道:“论武功,论才智,论箭法,论心胸报负,你有哪一项及得上我?可是朝廷却册封你做了平西王世子,不过就是因为你有一个当正妃的娘,又比我早出生两个月罢了。可是仅凭这些你就能做世子?你觉得我会服吗?”

蓦地,殷至恒松开了手,一支羽箭离弦而去,带着破风之声,划过一道精准的弧形,正中那只母鹿的头部,正在奔跑中的母鹿重重摔倒在地,四肢抽搐。百余名精兵一起拔刀,高高举过头顶挥舞,狂奔向那头倒地的母鹿,在草场上旋转奔跑,齐声欢呼道:“二王子威武!二王子威武!”

那支羽箭脱弦而出的瞬间,蹲在草场边大榆树上盯着殷至恒的人也动了。他早已经计算好距离和时间,他离殷至恒不过二十余丈远,几个起纵便可以抵近殷至恒的身前,在众人看着那头鹿中箭,心里最放松的时候,猝不及防的时候,出手,必然一击必中。

之所以选择地殷至恒开弓的瞬间才出手,是因为情报显示,殷至恒的箭法极其高超,如果他抢在殷至恒手中有箭的时候出手,就要冒着被射中的风险。殷至恒身边至少还有四五个二三品的高手,一对多的情况下,还有中箭的可能,他可不想冒这种风险。他是杀手,他有的是耐心,命只有一条,谁急躁,谁先死。

这名杀手穿着一身绿色的衣服,绿色的鞋子,像极了树叶的颜色,他穿绿色的衣服,是因为殷至恒也喜欢绿色的衣服,待会儿方便他逃走。当然,他还练有龟息功,一个时辰只喘一两次气就可以了,所以他蹲在树上,一直没有被殷至恒手下的护卫发现。他不急不躁,只耐心的等待时机,时机一到,他就出手,他是天生的杀手。当殷至恒的羽箭离弦,射向母鹿的瞬间,他便出手,这恰到好处。

殷至恒突然感觉到背后传来阴冷的寒意,他猛地回头,瞳孔便骤然放大,一个狂掠而来的绿衣蒙面人,一把银色的短枪,殷至恒已经来不及再次张弓搭箭,他下意识的挥了一下手中精美的雕弓,试图自救。殷至恒身旁立马的五名护卫,瞬间也感觉到了暴涌的杀意,五名护卫几乎同时转头,同时拔刀出手。五名护卫,五名用刀的高手,可仍然没有能拦住这名杀手。

银色短枪穿过不下五层刀幕,稳稳刺向殷至恒的咽喉。殷至恒下意识闪避,下意识的挥动手中的雕弓阻挡对方,但仍是肩头中枪,即便他所穿的绿色锦袍下面是一层软铠,仍是血光迸溅,殷至恒大叫一声,翻身落马。绿衣

银枪的杀手一枪刺落殷至恒,便已经灵巧的落在了殷至恒所乘骑的那匹西域白马的背上,绿衣杀手两腿一夹,就想纵马而去。

五名护卫齐齐怒吼一声,五把雁翎刀从五个角度一起劈来,配合的天衣无缝。绿衣银枪的蒙面人,奋力挥舞银色短枪,枪影重重,瞬间就接下了劈砍而下的数十刀,他武功并不比这些护卫更高,他已经竭尽全力,之所以能接下五个人的刀,是因为他之前已经计算过无数次。精准的情报,五人的刀法特点,是他占得先机的保证。

绿衣银枪的蒙面人,一击没能杀死殷至恒,便纵马而去,毫不留恋。一名黑衣护卫跳下马,一把抱起肩头中枪的殷至恒,声嘶力竭的吼道:“二王子遇刺了!保护王子!抓刺客!”四名刀客纵马狂追绿衣刺客。那些正在舞刀狂欢庆祝二王子射中母鹿的精兵们,听到护卫的喊声,回过头,一脸茫然的看着四名护卫提刀狂追二王子。他们还没搞清到底发生了什么。

杀手穿着绿衣,便在此时显示出了他的高明之处,除了藏在树上有很好的隐蔽作用之外,他穿着绿衣,骑着二王子的西域宝马逃走,那些骑兵们还误以为他是穿绿色锦袍的二王子本人,一场近乎完美的刺杀。等骑兵们反应过来的时候,绿衣杀手已经骑着西域宝马,狂奔接近了山脚下的树林,由于西域宝马的脚力好,四名护卫越追越远,已经被拉开了二十余步距离。

骑兵们的第一波箭雨终于来临,不过由于距离较远,已经是强弩之末。绿衣杀手疯狂挥舞手中的银色短枪,拨落了那些羽箭。他已经快要精疲力尽了,从出手刺杀,到躲过那些刀客的围剿,他竭尽全力,这是他主动请求的刺杀,就是为了让自己在实战中得到更多锻炼。胆大,心细,狠辣,果决,这是他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

绿衣杀手已经接近山林边,他终于松了一口气。就在他松了一口气的刹那,山林中骤然出现一名赤足的弓箭手,红眼珠黑面孔,一看就是蛮族人。这名蛮族弓手弯弓搭箭,动作毫不拖泥带水,一箭就射向了绿衣杀手的咽喉。羽箭破空而来,拖着尖锐的哨音,这是一支响箭,也叫鸣镝。

骑在马上的绿衣杀手猝不及防,可是反应也够快,急切间一伏身,侥幸躲过了这一箭,他刚直起身,第二箭便已经到了面前不足三尺处。绿衣杀手咬牙挥枪,勉强拨落了这支羽箭,身子也被这一箭所带来的强大气机震的一歪。他在刺杀过程中,近乎耗尽了体力。

第三支羽箭又到,绿衣杀手来不及躲,也已经无力拨落这支羽箭了,他闭上了眼。叮的一声脆响,从林中射出来的另一支羽箭将这支羽箭射落,两只羽箭同时落地。林中连珠箭不断射出,站在林边赤足的蛮族弓箭手顿时手忙脚乱起来,不停的躲闪,不时向林中还射。绿衣杀手得了生机,纵马入林,消失不见。一切都是在电光火石间发生。

当平西王府的骑兵们和四名护卫追到林边的时候,绿衣杀手早跑的踪迹不见了,几名护卫下马看了看蹄印,决定不再追赶,密林之中,可能藏着两个甚至多个想要伏击他们的人,敌在暗,他们在明,他们可没有任何便宜。而且万一刺客还有同党,只有一人保护的二王子就将死路一条。如果真是那样,王爷肯定要把他们全都斩首,而后灭门的。

护卫们慌忙带着骑兵退了回去,他们只是

有些疑惑那名蛮族弓手的身份。那名没能得手的蛮族弓手瞪着血红的眼睛,破口大骂了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沿着山路大步流星离开了。

密林之中,逃出数百步的绿衣杀手弃马,提着银色短枪又狂奔出数十步,这才伏在一棵树后,冷静听四周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传来一声奇怪的布谷鸟叫,绿衣杀手马上回应,很快一名蒙面,蓝衣佩剑,背着一张蓝色宝雕弓的人奔到绿衣杀手的身旁,两人摘下蒙面巾,彼此无声的在对方肩上捶了一拳。绿衣银色短枪的是金不换,蓝衣雕弓的是凌剑飞。

两人不言不语,沿着山路默默的走出数里之后,凌剑飞终于开口道:“王爷交给我们的任务完成了,我们一路向南吧!”

金不换扯碎身上的绿衣,露出里面的黑衣来,轻声笑道:“北归的路一定会被堵死了,殷权很快就会根据种种蛛丝马迹,判断出是枭卫的人来刺杀殷至恒,一定会大肆搜捕。可是他不会想到,我们已经翻山越岭,一路向南去了突回国。王爷的办法真是高明啊!”金不换顿了顿,又说道:“老凌,谢谢你在那个蛮族弓手的箭下救了我!”

凌剑飞笑了笑,又怼了金不换一拳,“说什么呢?我们不是同袍吗?不是兄弟吗?我们换个位置,难道你不救我?况且之前咱们已经有了分工,当然要按预定的计划执行。其实啊,我已经猜到,就算我救不下你,也自然会有其他人出手救你的,王爷和范大人、祁大人、辛大人他们可是做了充分准备的,岂是殷权那种人能懂?”

金不换向四周瞧了瞧,惊讶道:“我怎么不知道,难道枭卫还有的其他人与我们一路同行吗?”

凌剑飞点点头,神秘一笑道:“这次虽然是你主动要求出的任务,但是王爷显然很看中你,不想你死在禹州城外。而且这次计划不容有失,王爷和几位大人,连同王府中的乔先生,徐先生已经谋划好了一切,才让我们动身的。不过到突回国的,就只有咱们俩,而且一旦到了突回国,咱俩可就得自求多福了!枭卫和王爷都已经鞭长莫及了!”

金不换扮了个鬼脸道:“嘿嘿,反正你是比我还帅的帅哥,就算有美女想抢人,被抢走的人那个人也是你,不是我!”金不换故意模仿傅余妹的声音,嗲声嗲气道:“帅哥,多谢你赠剑!我就把它当做定情之物了!”

凌剑飞闹了个大红脸,狠狠踢了金不换一脚。金不换大笑道:“老凌,你这人哪,我说中你的心事,你就立刻翻脸了!其实那个小娘们儿挺漂亮的,就是骚了点儿!也难怪,既然是平西王殷权的女人,又能是什么好货?不过这世间的好姑娘多了去了,等我金不换成了名,我也娶一个江南的婉约女子,生一堆孩子,快快乐乐的生活!”

有着并不算多么伟大理想的金不换叹了口气,抬起头望向山林间头上面细细的天空,他的理想很简单,练成高手,做个小官,娶个美丽温婉的女子,生一堆孩子那就是他的幸福,他的快乐了。他不知道,他刺杀的殷至恒的理想是做平西王世子,然后平西王,然后得到天下。一个理想很小的人,刺杀一个理想很大的人,这个世界就是这么讽刺。

可是那位理想很大的人,却不知道,那名理想很小的人,并没有一击杀死他的想法,一切都是蓄谋已久,都在某些人的掌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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