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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四章快意江湖之回头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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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四章快意江湖之回头之剑

纪英红在马背上用衣袖抹了一把眼泪,再抬头看时,李顺和大庆的马已经沿着地平线快速地向远处移动了。

“不要走!不要走!你给老娘停下!”她在马背上又哭又骂,双脚狠狠地蹬了一下马肚子,马儿跑得更快了,几乎让她坐不稳。

“英红,你去哪儿?”赵新光迎面而来,“你要干甚么?”

纪英红丝毫不减慢速度,如同没听见一样,从赵新光的眼前飞快掠过,帽子也跑掉了,一头青丝也跑散开来,那长长的发随着马蹄的颠簸而上下飞舞,如同一团缥缈的青烟。

赵新光看呆了。

纪英红如同万箭穿心,眼泪流进嘴里,味道咸咸的,她在马背上哭得像个孩子,“坏人,请你不要走!求你了!人海茫茫,老娘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对啦!就是你这个混蛋,想老娘活了这么大,从没有谁能这么结结实实地闯进老娘的心里呢!”

“你这个坏人,怎么就不知道,我之所以不让你杀那个刘金成老狐狸,还不是想让你给那个女人留个丈夫吗?如果你杀了他,那个背叛你的女人不就成了可怜的寡妇了吗?你敢说到时候你不会动了恻隐之心?你敢说你不会可怜她?你敢说你不可能收留她?”

这样一路哭一路说,已经追出了十几里路,可恨的是李顺和大庆两人一路竟然没有回头。哪怕只是回头看一眼也好啊!“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

赵新光紧紧地跟在纪英红的后面,他对这个女人的喜欢是一点点自我发现的,一开始他们只是互不讨厌的合作伙伴,后来慢慢地才知道,二人做事看人总有一种殊途同归的巧合,因而慢慢地互相地信任起来。

想当年,纪英红女扮男装来到他面前时,他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坛主,但是他一眼就认出她是个女人,他没有戳穿她,让她在男人堆里摸爬滚打,让她在自己身边充当勤务兵,給她安排了一间单独的住房,为的是能尽可能多的保护她,也为了避免一些和男士兵们在一起躲闪不掉的尴尬。

直到后来,实在瞒不住大伙了,她自己暴露了真相。

说实话,这个女人,自己辛辛苦苦地调教了七八年,他李顺一来就夺走了纪英红的芳心,这个现实曾经让自己很嫉恨,最强烈的时候甚至想过找个借口把李顺给撵走,或者送他到别的义和团。

但是后来他发现,李顺压根几就对纪英红没有一点意思,他心里有别的女人,尤其是在他给自己讲过了身世和被人迫害的经历后,李顺就成了他信赖的兄弟了。

道路的尽头是一片树林,追到这片树林事,李顺和大庆早就无影无踪了,连马蹄声也听不见了,纪英红跳下马,坐在地上,双手抱膝,一头的黑发一直铺满后背,垂到腰间,她开始放声大哭,该说的,该骂的都在马背上说完了,也骂完了。此刻她只剩下无奈的痛哭,“真的就这样天各一方了吗?我又该怎么办?”

她的哭泣丝毫没有打动被她驱驰了半天的马儿,马儿无声而悠闲地吃着树林里的干草。

赵新光追了上来,他跳下马,轻轻地走到她身边,第一次,他发现,眼前这个痛哭的女人是个温柔而脆弱的小女子。平日里的女汉子、女疯子和大老粗真的就是眼前的她吗?想破脑袋也很难把她们联系在一起。

“不要哭了!告诉哥!你是不是喜欢他?”

“没有!我才不喜欢他呢!谁喜欢他了?我生气!我生气!走了都不给我告个别!眼里有没有我这个侦察团的团长?!”

“这种背离团体的事情难道还要全团通知吗?按照你的意思,应该开个欢送会、喝一顿饯行的酒喽?”赵新光戏谑地说。

纪英红用手指使劲地绕着头发,然后狠狠地拉扯开,心里说不出的滋味。最后只能无力的问一句,“他们为什么要走?是不是因为我?”

“不是!你想哪儿去了?他报仇心切,他还要回去找刘金成报仇,还有,我估计,他是想亲手毁了那个女人看重的一切之后才能痛快吧?大庆和他又是一个村子里出来的同生共死的兄弟,所以要走就得一起走了!”

“哼!只要他不走!把我当兄弟未尝不可啊!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要走?凭他两个人的力量,再找刘金成复仇根本就不可能!”

“你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本来他可以一鼓作气把刘金成给杀了,可是你!.......为了你们女人的那点子小心事而阻止他千载难逢的报仇时机,女人啊!一旦心里有了人,就变得其笨如猪啊!”

纪英红听了这话如当头棒喝,腾地一下站起身,“不行!我要去找他!我替他报仇!”

话刚落音,身子摇摇晃晃地站立不稳,伸出手想要抓住什么,就在这时赵新光一个大步上前,想要扶住她,她却就近抱住了一棵小树,赵新光伸出的胳膊悬在半空,伸也不是,缩也不是。

一阵沉默,赵新光先开口调侃,“哈哈哈!纪团长,年纪大了?身子虚了?还是因为一早没吃饭?”。

两人各自清醒了一些,赵新光作为掌门,任何时候都要拿出高姿态,除非女人对他有明显的好感,他自己有十足的把握,否则,他不敢太主动出击。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为啥?因为这窝边草万一吃不成就连朋友都没法当了。

失去了李顺和大庆他有些难过,但是失去纪英红他会痛苦万分,另外,她要是走了,换成别人,甚至有可能威胁到他的事业,毕竟她是最可信赖的侦察团团长,为他打探所有的消息,为他执行各种不便对外人讲的秘密任务。

想找媳妇,他宁愿像个山大王一样,去抢一个良家妇女来当压寨夫人,也不愿意和纪英红闹僵,他要慢慢等,等她眼里和心里都有自己的时候才行。

“回去吧!你永远也追不上一个想躲避你的人,既然方向不同,那就缘尽于此,何必儿女情长?”

“赵大哥你先走一步,我马上就回来!”

“好吧!你堂堂义和团的大团长,连朝廷那儿都登记在册的,他李顺不过平头百姓一个,有什么了不起?是不是?想开点啊!”

“别说这些了,我没事,我还死不了!”

“呵!我说你都多大人啦?还死啊活啊的?就算你死了,人家该不喜欢你还是不喜欢你,白白地闹笑话而已!我先走啦!你自己好好琢磨琢磨!”说完翻身上马,又回过头来对纪英红说道。

"该哭的哭个痛快,把心里的苦水都哭干净,等下你回去还是那个粗砂纸一样的纪团长!还是那个骂娘甩鞭子的纪团长!懂不?”

马蹄声很快消失听不见。

阳光将整片树林打造成一片光与影的魔幻世界,纪英红靠着树干又流了半天的眼泪,太阳已经快要正午了,周围的世界安静地让人心慌。

眼泪基本哭干了,站起身,伸手绾起脑后的长发,自言自语道,“唉!真想把这满头烦恼的三千青丝全都剪掉,去尼姑庵里做个尼姑!”转念又一想,“不行啊!以老娘这番能文能武、能写会算、能杀能抢,坐在尼姑庵里天天吃斋念佛,不得闷死了啊?哪天暴脾气一上来,还不得把那些尼姑都给气死啊?搞不好,三个月不到,尼姑们都被我拿鞭子抽死了!再说,我走了,谁来管理那些侦察团里的精英们啊?那可是百里挑一的好苗子,个个智勇双全,死忠于自己,我可舍不得他们啊!”

她像个男人一样,咳出一口唾沫,重重地吐出老远,甩一甩手里的鞭子,大喊一声,“李顺啊李顺,走到天涯海角,你也逃不出老娘的心,你永远都得是我的人,先让你嘚瑟一阵子,江湖他日一定重逢!”

抬腿翻身上马,扬起一路烟尘跑向到大部队。

李顺和大庆策马赶回玉龙山,这一次,他一定得杀了刘金成不可!他们先来到安乐镇上找一个郎中,把脱臼了的胳膊装回去。

这个其实很简单,江湖游医也能办到。来到街上,果见一个四五十岁的江湖郎中,此人留着三羊胡子,左脸有一颗大痣,手中举着一个大大的幌子,上面写着“包治百病,专治各种疑难杂症”正慢慢悠悠地在大街上找生意。

“郎中大哥,我这胳膊从马上摔下来,脱臼了,你可能治疗吗?”

“能啊!没看我这牌子上写的包治百病吗?”那三羊胡子声音尖细。

“那好!请速速给我治好吧!”李顺翻身下马,站在他面前,山羊胡子盯着李顺如同仰望一座宝塔,“五两银子啊!治就治,不治拉倒!”

“五两银子?你赶上土匪了!”大庆忿忿地嚷着。

“我哪有那本事,真土匪昨晚来过了,烧了城里的首富家的大宅子,嘿!连墙缝里都往外掉金豆子!这不,官府给大院儿封了,到处抓土匪呢!好汉,像您这样受伤的,官府看见了一准儿拿去拷打,抓一个替死鬼给老百姓交代,所以,我说,五两银子我给您治好,您赶紧走!”

“那我要是不给你五两银子呢?你就去报官府喽?”

“那就看二位是真土匪还是假土匪了!真土匪您肯定给钱,假土匪您肯定转身就走!”

二人气得上马走远,那郎中在后面高喊,“到处都是兵,劝二位别折腾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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