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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第3章 一个人的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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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蹲在宿舍门旁的一块石头上,望着西边的天际出神。石头是当初建这个哨所时从远处运来的,哨所建成后,就剩下这块石头,被人弃置于宿舍门口,令人想起女娲补天之后,剩下的那块后来化作昆仑山的石头。不过,这儿不是昆仑山,这儿是喜马拉雅山的一部分。石头原先是有棱有角的,大伙你踩一下我踩一下,你坐一回我坐一回,久而久之,就成了鹅卵石一般光滑,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只要有空,他就喜欢往这块石头上坐。他是哨所最老的兵,他最有资格往上面坐。久而久之,这块石头就成了他的专座,仿佛它是威虎山上座山雕屁股下的那张虎头椅。

他一直望向远方,呆呆地一动不动,石头给坐得发烫,好像屁股下面是个火盆。晚饭过后,弟兄们照例打牌,卷了边的纸牌甩出去,声音不那么清脆了,显得干涩粘腻,像个老人在絮絮叨叨。他们还都是新兵,头一身军装离洗白还远着呢。新兵就爱打牌,闹哄哄的,以为这样可以排除寂寞。一旦他们穿破两身军装成了老兵,就会发现寂寞是永远无法排除掉的,不如干脆坐着,像他这样一动不动,把自己变成石头。石头是不会感到寂寞的,这个道理只有老兵才懂。

傍晚的天空中没有一丝风,这是一天中最好的时候,只是有点冷。太阳这时候变成了夕阳。夕阳的脸蛋红得发紫。早晨的太阳同傍晚的太阳是有区别的,早晨的太阳艳丽,宛若初恋的姑娘见到恋人时的面部表情,有点娇羞,有点痴迷。在经过一整天的热恋之后,太阳成熟了,就要入洞房了,所以她有点迫不急待,有点慌不择路,所以她的脸蛋就发紫,血流满面的样子。他脱口说:“太阳走了一天,也累了,该歇歇啦!”身后屋子里打牌的动静小了一些,新兵们探头看他,只看到一个削瘦结实的侧影。大家摇摇头,继续打牌。高原上的老兵都有点怪兮兮的,新兵们已经见怪不怪。

门口有一点响动,年轻的排长走出屋子,在他面前蹲下,递给他一支烟,自己也叼一支。他说:“风变硬了,快下雪了,你觉着没?”“可能还要等段时间。”他狠狠地吸口烟:“大雪一来,我就该回老家了。”排长一愣,没说什么。他又说:“我走时啥也不带,就带走这块石头。”

排长陪他默默蹲了一会儿,回房间去了。

他费力地把那根烟吸完。因为缺氧,烟火不旺,吸支烟都要费挺大的劲,甚至都有点气喘。他把目光重新望向不远处的夕阳,夕阳成了一堆篝火,在他脚下燃烧。他屁股下的这个地方海拔五千米以上,夕阳接地的位置远比这个地方要低,所以他觉得他把夕阳踩在了脚下。

太阳一钻进洞房,夜幕就罩下来了。

夜幕罩下来,高原变成了黑夜中的大海,四周见不到一星半点的灯光。没有月亮,星星倒是密密麻麻的。在没有月亮的夜晚,小小的星星只知道交头接耳,却无力把它的光芒投射到地面上。抬起头来,你能看到满天的星星,以为星光下的夜晚会明亮异常,当你低头看时,却发现地面一片黑暗,仿佛星光也害怕寂寞,不愿到高原上来。有星星的高原之夜更显得冷清。这便是高原和平原的区别。

他离开那块渐渐冷却的石头,拖着两条几近麻木的腿,出了没有院墙的小院。他微闭着眼睛,沿一面长坡缓缓移动。坡顶的位置就是这一带的制高点,上面就是他们这个哨所的哨位。今晚他站哨的时间是零点至凌晨两点,现在他不想到哨位上去,他只想随便走走。

脚下坚硬咯脚的东西是砾石,高原上最不缺的就是这玩艺儿。原先它们更大,更坚硬,岁月逐渐把它们变小了,变得不那么坚硬了,再过一些时日,它们或许会变成粉末。你若想知道岁月的厉害,看看这些砾石就明白了。脚下柔软的地方是小草,还有一些很难叫出名儿的野花,花朵比针鼻儿大不了多少,星星点点,很快就枯萎。高原上的小草,一露头就带点儿黄,它们细细的,蛰伏在地面,像人身上的汗毛,可只要人活着,汗毛就不会消失。你若想知道小草的厉害,看看这些砾石就明白了,岁月可以使石头变成粉末,却无法把小草吓跑,只有小草能熬过岁月。

他漫无目标地游走着,眼睛眯成一条缝。无须看路,他对脚下的一石一草捻熟得很。他来这里十三个年头了,这已经是一个士兵最高的服役年限了,再呆下去真要变成一块砾石了。

当年他刚来这里的时候,果真柔嫩得像一颗小草。他的故乡在黄河下游一个宁静的村落,处在华北大平原的最南端,他是村里有史以来第一个高中生。那年秋天他参加征兵,有两个部队上的人找到他家,他们一个来自青岛,一个来自西藏。来自青岛的那个军官年轻英俊,对他说,小家伙,跟我去当水兵吧,见识见识大海。他从小就对水不陌生,黄河滔天的大水他早已耳濡目染,遗憾地是他从还从没见过山,因此他不置可否。而来自西藏的那个大胡子军官的一席话打动了他,那人说,小伙子,跟我走吧,西藏有世界上最高的山,到了那里,你就会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大胡子军官把西藏的天空、山脉、土地和牛羊描绘成仙境一般。见他犹豫,大胡子又说,不就是三年兵嘛,快得很。

他果然动了心。虽然他已经十八岁,身高体壮,可他觉得自己还不是一个男子汉,还欠点火候。去就去,他不顾父母的反对,跟那个大胡子军官,还有一批同他一样年轻的男孩子登上了西行的列车。他幻想,呆在世界屋脊上是什么感觉?他想不起来。他能想到的是,那情景可能跟一只鸟儿蹲在村里老庙屋檐上的情景差不多,或者跟爬上村头那棵白杨树的树尖时**不离十吧,小时候他调皮逞能,常常不顾父母的责骂爬上高高的白杨树往远处望,那可真是一段快乐的日子。

那时候到底年幼无知,对世界和未来缺乏清醒的认识。这是现在想起来都隐隐心疼的事情。

他们先到成都。四川盆地的海拔和他的家乡差不多,气候宜人,阳光宜人,姑娘宜人。他忽然有点不想走了。可那不是他说了算的。他们继续西进,在川藏线上折腾了半个多月,眼见着人瘦了一圈。越往高处走,他越感到不对劲。到了拉萨,除了感到有点头晕,其他的感觉还算不错。但这儿不是目的地。虽然有一些人幸运地留下了,却不包括他。他们接着沿雅鲁藏布江往南,过了日喀则,又过了江孜,最终兵车把他和另外一些人送到一个仅有几百人口的小县城。他们在驻扎于县城的营部训练了两个多月,第二年冰雪刚刚有消融的意思,他就被派往了现在的这个哨卡,而且只他一人前来。

原先他打算在高原呆三年就回故乡去,谁想一呆就是十三年!这儿的天空确实美,可就是太空茫,连一只麻雀都见不到,偶尔能看见一只苍鹰,悬在天上一动不动,像一块被谁扔上天的石头,却又不能落下来。你落下来也好啊,石头!正愣怔间,苍鹰突然不见了。这儿的土地呢?这儿没有土地,这儿只有砾石,大戈壁是造物主留给人间的一道最难以下咽的饭菜。这儿更是见不到牛羊。

他时常想起那位把他带到西藏来的大胡子军官。当初大胡子所描绘的高原仙境从来没有在他眼里出现过。也许这儿真的是仙境,只有神灵才能感悟到。他只是个凡人,所以领悟不到。有好多次,他想去找大胡子军官,问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听说他后来担任某汽车运输团的副营长,常年在外游荡。可就在大前年,大胡子副营长连人带车翻进了雅鲁藏布江,尸骨无存。

到这时候,其实答案已经有了,无须再问了。

他依旧缓慢地在沉沉夜幕下游移,像高原上的一个孤魂。这里最好的季节夜里也冷得厉害,冬天就更不用说了。他裹紧大衣,脚步放得很轻。他不想惊动别人,偏偏踢着一枚空罐头盒,发出空洞暗哑的响声。不过也没关系,这地方空气格外稀薄,响声都跟着打折扣。当初他来哨所时,一年四季基本全吃罐头,吃得人都变成了一个特大号的罐头,浑身都是防腐剂的气味,有人取笑说,将来咱们死了,尸体不用处理就可停放很长时间。老兵们说:“没吃过两卡车罐头的兵,不是真正的高原兵。”这话有道理。在这里生活,首先得做到对罐头百吃不厌,否则你就活不下去。

如今却是好多了,一年四季差不多有一半时间能吃到蔬菜,大雪封山之前,营部每半个月派车送一趟副食品。兔崽子们可比过去享福多了。

有个黑影朝他踱过来,是年轻的排长。他们并肩踱步,没怎么说话。他知道家伙心事重,烟抽得比他还凶,小脸变成了快要风干的猪肝。排长曾经是他带过的兵,四川人,那年考上军校,喜孜孜地来跟他道别,一副插翅欲飞的样子,说:“班长,咱们再见面,就要在内地了,最起码在拉萨或日喀则。”他说:“是嘛,我看不见得。”“怎么,你以为我还会回来?”他点点头:“你跑不了。你和我一样,就是这个命。”那时家伙肯定不相信他的话。结果三年之后,他的话应验了。他原先的部下成了排长,是这个哨所的最高指挥官,但最高指挥官并不开心,或许是觉得命运捉弄了他。

月亮一直没露脸,露水很重,头发湿漉漉的,令人感到脑袋发沉。他们并肩走了一阵,排长递烟给他,点火的时候夜幕仿佛裂开一个口子,高原微微颤抖了一下。排长终于开口说:“老班长,今夜这班岗你就甭站了,我找个人替你。以后也不再安排你上岗。”

他说不用。他在这里呆了十三年,从没让人替过岗。

“过不多久你就要走了。你也该走了。”

他想趁机安慰这位小兄弟两句,却不知从何说起,干脆就不吭声。

“我还得坚持。也不知还要坚持多久。这辈子回不了内地也有可能。现在看来,那年你没赶上高考,不见得是坏事。”

那年他下山到几百里外的团部参加军校招生考试,路上遭遇泥石流,等他赶到考场时,考试已经结束。其实他已经没必要再往考场赶。他决定赶去,并且在空荡荡的考场里单独坐一会,无非是想说明自己曾经进过一回部队的考场。回到山上,老排长安慰他,说明年再考嘛。明年他就超龄了,他心里跟明镜似的。一年之后,他回老家探亲,村里人已经认不出他是谁了,几个背着书包的半大小子追着他喊“非洲人”。他咧嘴傻笑。他只知道傻笑。

这次回乡是他未来生活的一个重要转折。他告诉父母,部队上准备给他改志愿兵。父母说就是回家种地也不能再在那儿呆下去。母亲还神秘兮兮地把一个面皮白净的姑娘领到家里。姑娘他认识,他们曾经是初中同学,彼此有过好感。

一天傍晚,他约姑娘往黄河大堤的方向走。道路很平坦,他却感到脚下深一脚浅一脚,腿仿佛不是自己的。他居然不大会走路了,身子乱晃。脑子似乎也不大好使了。还有嘴巴。在高原呆久了的人回到内地,都有这种醉酒般的感觉。故乡的原野正是肥硕的季节,沉甸甸的谷穗、粗壮的玉米、轻灵的稻子一律呈现金黄的色彩。他觉得这个色彩好面熟。高原就是这样一种色彩。四年多来,他一直目睹这种色彩,这是一种成熟的颜色。故乡的原野只有合适的季节才会涌现这样的色彩,而远方的高原一直是这个模样。他说不清高原是否已经成熟了,也许它早已成熟,只是没有人去那里收获。他紫红色的脸膛渐渐洇出一片金黄,仿佛他的脸变成了一片庄稼地,正等着勤劳的人去收割。一路上他不停地咕哝:庄稼真好。牵牛花儿真好。向日葵真好。树木真好。大雁真好。麻雀真好。蚂蚱真好。树上的毛毛虫真好。

姑娘看他一眼,欲言又止。

他好像要飞起来,把姑娘甩下一大截。

整个原野都在发出温柔的响动。到了岸边,他看到汛期的黄河水面宽阔,波Lang滚滚,简直就更像高原了,不仅颜色像,连形状都像——高原的形状是凝固的,黄河波Lang的形状是流动的,仅此而已。夕阳也来凑热闹,一半儿被大水吞掉,另一半儿还在燃烧,仿佛想把滔滔黄河水煮沸。他浑身发烫,不由自主地像那个当年把他接走的大胡子军官那样,对姑娘眉飞色舞讲起高原的天空、山脉、土地和牛羊。他甚至一度把黄河当成了高原,如果不是不远处牧童的笛声提醒了他,他真就要踏Lang而行了。

他并没察觉,在他身后,姑娘的脸子已经拉了下来。他意犹未尽地望她一眼,猛然发现,姑娘的身材也像高原——隆起的胸脯、突然凹下去的腰肢、结实而突出的臀、结实而光滑的臂、结实而有力的腿——以前怎么没发现呢?他费力地咽口唾沫,脸更红了。姑娘若是躺下,就是不折不扣、有血有肉的高原。他眼皮一阵狂跳,结结巴巴地说:“你、你就是高原哩。”

姑娘听不懂他的话。姑娘垂下头。他不知所措,看一眼即将沉没的夕阳,又说:“你瞧,太阳要入洞房了。”

姑娘就是这时候流了泪。他还以为人家是被他感动的。后来他们再也没有相约过。有一天在村头,他们碰到一起,姑娘像不认识他似的,扭头便走。他脱口叫她,问她干啥去。姑娘说到村办工厂上班。他说:“上班真好。我随便转转哩。”姑娘说:“好好转吧,多看看绿色,上了高原就见不到绿色啦。”

望着姑娘匆匆远去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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