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挥一下连枷,朱亘就觉得腰酸背痛,口干舌燥,手上也火辣辣地痛。
虽说进了秋日,但是秋老虎的酷热却是一点也没下去。而且百姓还要趁着天热,把谷子晾干,免得受潮难以贮藏。
干燥平整的稻场上,许多衣衫破烂的百姓和朱亘在做着一样的动作,将稻粒从稻草上打下来。而在道场的另一块地方,几个黝黑精壮,赤着上身的汉子,正在拉着巨大的石碾,碾压着铺在地上的稻子。
这里是宿迁县,泗水西岸的一处乡村,此时已经是立秋,也是晚稻收割的季节。
这占城稻乃是由占城国引进,耐旱、耐涝,传入宋朝以后,由于耕作条件改变,经过驯化改良,占城稻由旱谷为主变为水稻为主,在两淮地区可以,达到一年两熟,产量更是可以达到每亩300斤以上,也就是2~3石。
比起北方两年三熟,亩产仅一石,两淮的种植优势可谓大矣,也难怪其能变成北宋的粮仓。
只不过,看起来有些奇怪,那就是,在这些晾晒稻米的稻场周围,相当数量的精壮汉子持枪执刀,不少人更是拿着弓箭,虎视眈眈,注视着四方。
占城稻虽然在温暖季节随种随收,可也架不住兵荒马乱。如今这淮水两岸,基本上都被金人的傀儡刘豫控制,再加上各处盗贼峰起,所以这些庄客们即使疏割稻谷,也要防止金兵和盗匪前来抢劫。
在这乱世当中,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吃饱肚子,粮食当然是最为重要的了。
“朱亘,你去歇息一下,让我来。”
一旁的董为摇了摇头,上来接过赵亘手里的连枷,示意他到一旁休息一下,自己接着干了起来。
朱亘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
一旁干活的魏大看了看朱亘,皱了皱眉头,却没有说话。这些读书人,真是百无一用,就知道白吃白喝,平时一点也帮不上忙。
一旁抱着稻草的朱甚看到父亲过来,赶紧放好手里的稻草,扶着父亲坐下,自己倒了一碗水上来。
朱亘一张脸晒得黑亮,他接过水碗,也不顾及碗边的缺口,一仰头喝了下去,水打湿了胸口一片。
“谌……甚儿,你累不累,凡事都忍着点,千万别和旁人对着干。”
朱甚的一张小脸也是晒得通红。他摇摇头道:“父亲放心,我懂得照顾自己。你要注意自己的伤口,保重身子。”
儿子走开,继续干起活来。朱亘摇了摇头,几个月过去,儿子已经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儿子虽然天资聪颖,但从小锦衣玉食,哪干过这些活计。但这些日子下来,打鱼、收割稻谷、煮饭劈材,可以说是样样精通。
甚至,跟着这些百姓们一起学习骑马射箭,连身体也变的强壮了起来。
也不知道这样的转变是好是坏。毕竟,这里是金人统治的地方,也不知道父子二人,能不能逃过眼前的劫难。
朱亘看着眼前忙活的人群,心头茫然,似有所思。
此刻这位坐在到场上的朱亘,自然就是几个月前在淮水河边侥幸逃过一劫的赵桓了。
那日在河边遇袭,父子二人躲在河边的水草之中,看到母亲朱氏和妹妹在水中挣扎,赵谌想要上前去救,却被父亲捂住了嘴巴,紧紧地搂住,一动不动。
看着妻女在水里面挣扎,最终沉于水下,赵桓脸色铁青,嘴唇紧咬,渗出血来。
眼看着妻女惨死,他却不能做出任何事情,否则救不了妻女不说,自己和儿
子也要命丧当场。
父子二人爬上河岸,在沿岸草丛和树木中不知奔跑了多久,赵桓昏死了过去,就在赵谌惶恐无助时,在泗水上打鱼的百姓救了父子二人。
赵桓的伤口虽然在肩上,但也是伤动筋骨,在床上躺了有一个月之久,又养了一个多月,这才慢慢恢复了过来。
这里是金人治下,他自然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否则很可能会引来横祸。
可是他现在已经是被废的太子,被废的官家,即便是回去了,朝廷会又会如何处置他,处置他的儿子。
可是若是不想方设法回去,整日里受这些干粗活的罪不说,还要时时刻刻面对金兵杀来的威胁。
这几个月来,他一直在留意打听,但是也没有听到朝廷的官军打过来,反而是金兵越闹越凶,四处都是盗匪。也不知什么时候,朝廷的军队才能恢复这里。
现在唯一希望的是,妻子和女儿的尸体被打捞起来,被好好地安葬。
赵桓站起身来,拿起了连枷,又开始费力地干起活来。
董大微微摇了摇头。这读书人虽然什么都不会干,性格却甚是倔强,有一股子蛮劲。
眼看日光慢慢地弱了下去,魏大抬起头来看了看周围的人群,大声喊道。
“都收拾一下,准备回去了!”
一人半碗白米饭,一大盆五六条巴掌长的小鱼清炖的鱼汤,还有一些咸鱼块,就放在院子中间的一张破旧的原木长桌上。
“吃饭吧。”
魏大看了看两旁长凳上坐的众人,率先端起了饭碗。
和其他坐着的人一样,赵桓、赵谌父子俩端起碗,慢慢吃了起来。
一个浓眉大眼,看起来十三四岁的男孩,坐在魏大的旁边。他很快吃完了碗里的米饭,喝了一碗鱼汤,站起身来。
“朱甚,吃完了没有?吃完了咱们一起去练箭。”
男孩在赵谌旁边的长凳上坐下,似乎是在等待朱甚。
“好的,魏胜,我马上就好。”
赵谌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小心,别噎着。”
赵桓皱了皱眉头,看了看旁边脸色稚嫩的魏胜,叮嘱着儿子。
叫魏胜的男孩子虽然身材高大,看起来十三四岁,却只有十岁。他一家人都已过世,这里的其他人,都是他的乡亲。
魏胜从小聪明胆大,为人又豪爽义气,很得乡人的喜爱。
“朱甚,你怎么吃饭这么慢,跟个女孩一样。”
赵谌吞下最后一口饭,赶紧道:“好了,别催了,我已经吃完了。”
“朱叔父,我们去练箭了。”
魏胜倒是颇懂礼数,向着同样吃饭很慢的赵桓说道。
“去吧,小心些!”
赵桓点点头。这魏胜年少英雄,是个天生做大事的人,只可惜生长在了这种地方。
“嗖!”
赵谌手里的羽箭射出,又是没有命中靶心,他遗憾地摇了摇头,甩了甩发软胀痛的手腕。
“魏胜,今天又输了。想不到你的箭法这么高明,再过几年,恐怕就可以上阵杀敌了。”
赵谌的话,半是羡慕半是实话。
这魏胜比自己小三岁,个头却比自己还大,手上的力气也胜出自己许多。若是再过几年,随着年龄增长,肯定会越来越强。
“我这不算什么。”
魏胜从
旁边拿起一把擦的雪亮的长枪,又开始舞了起来。
“这里是楚霸王项羽的故里,我作为楚人的后代,距离霸王还很远。将来有一天,我也要像他一样,上阵杀敌,建功立业,做一个真正的大英雄!”
宿迁,别称水城,古称下相、宿豫、钟吾,乃是楚霸王项羽的故乡,在宿迁县城中,项羽的故里“梧桐巷”犹存。千年以来,凭吊之人数不胜数,英气犹存,是以宿迁的百姓也以项羽为荣。
“说到大英雄,咱们大宋也有一位,外号就叫“赛霸王”,王铁枪,不知你有没有听说过?”
说到了项羽,赵谌一下子就想起了王松,嘴上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
“你说的是王松王相公吧?”
魏胜倒是什么都知道一点,他一边舞枪,一边说道。
“王强公虽然英雄盖世,但他一定比不过项羽。项羽能举起千斤的巨鼎,王相公却未必能举得起来。”
他收起了长枪,额头上都是汗珠。
“不过王相公文武双全,七步成诗,天下人谁不佩服。和那些朝堂上的大头巾比起来,王相公简直就是神人!”
赵谌想脱口而出,说他认识王松。可是他也知道,他的身份绝对不能暴露。
“魏胜,你将来想做什么,不会一直待在这淮河边,打鱼种庄稼吧?”
“当然不会! 我要练好武艺,过一阵子,到河北去找王相公,投奔忠义军,金戈铁马,好好杀一杀番贼!”
赵谌黯然摇了摇头,王松已经战死,魏胜的心愿,怕是无法实现了。
还没等他说话劝慰,魏胜下面的话,却惊出了他一身冷汗。
“王相公在河北,又举起了抗金的大旗。我要赶紧练好功夫,好到河北去找他。你也好好练,到时咱们一起去。”
赵谌怔了一会,随即摇了摇头笑道:
“魏胜,看来你在这呆着,什么都不知道。两年前府州一战,王相公已经为国捐躯,你现在又到哪里去找他。别痴心妄想了。”
魏胜也是呆了一下,随即挠挠头,疑惑道。
“不会吧,前几天我可是听人说了,汴河上还有忠义军的战船,听说都是王相公派来的,说是为了畅通运河,保护那些商贾。难道说,这不是真的?”
赵桓吃完饭时,桌子上早已经没有其他人。他帮着端碗一起来到厨房,就要离开时,却发现门口的地上,有一张写满字的粗纸,倒像是他在东京城时看到的某份报纸。
赵桓捡起了粗纸,果然正是以前的观物。报纸上还有一些淡淡的肉香味,看来应该是包了熟肉回来。
赵桓皱着眉头,抚平报纸,一边走一边看着报纸。
猛然,他的脚步停了下来,落在报纸上一篇文章的标题上,眼珠一动不动。
“两河宣抚使王松率部下忠义军发动夏季攻势,收复三镇,金人死伤惨重,无奈退兵!”
赵桓满头大汗,像是发呆了一样。他定了定神,赶紧把报纸翻过来,看起其他的部分。
“忠义军大破金人,完颜宗辅授首……”
赵桓热泪盈眶,泪水簌簌,顺着脸颊流下。
“父亲,王相公还活着,王相公还活着!”
赵谌推开门,一下子闯了进去,却看见父亲坐在床边,脸上泪痕斑斑,对着手里的一张报纸发呆。
是梦是幻,沧海桑田,人间百味,唯有经历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