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3年秋。
约翰抱着苏的肩膀,走在夜色下的潘德拉第七街,这是条出名的烟花巷。不过这两个愣头青看来还没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只是为了寻开心来买醉而已。
“给我来瓶龙舌兰!~”约翰扯着嗓子仰天嚎叫着,伴随着街道两侧二楼窗户里扔出的杂物。他被狠狠的教训了一顿。
“好吧。~现在的姑娘还真是热情,都把胸衣当做定情信物了。”约翰扒拉着脑门上的玻璃壶碎片儿。嗅了嗅刚才那胸衣上的香水味儿。
“超~~~~棒!”
“老爷……咱们是不是应该……收敛一点儿?”
苏紧张而胆小的拉着自家老爷,生怕约翰做出出格的举动引来王城警卫队。
“没事儿,咱们现在可是预备兵了。叫什么来着?”
约翰将军装的样式看了又看,水蓝色的军服,被加热后的铁棒烫的笔直。他还是没想起来自己的军队名称。
“苏……给我一支烟。哎呀不行……我高兴坏了,咱们可是破格提升的呀,我是魔法师老爷,你是制造兵器的铁匠。咱们俩刚好一对二!”
“老爷……是一对儿……一对儿……”苏扶着已经烂醉的约翰,将一支雪茄塞进了约翰的嘴里,这种边防补给品,本来作为给前线侦察兵提神醒脑用的。也有助于缓解临战时刻的高压情绪。
约翰嘴里还咀嚼着同样功用的青果,那是远东云国的特产。苏跟着老爷以来,只见过一次这东西,他偷走了一枚缝在衣服上,时常用这玩意儿来怀念故乡。想不到野樱花的军需品里也有。
约翰比着两根手指,用那绵薄的精神力打着火,点燃雪茄,迷醉而销魂的享受着烟草带来的精神亢奋。那样子只能用“人渣”两字来形容了。
他终于想起了自己所属军队的名字。
“没错……帝企鹅……这名字真蠢。哈哈哈哈哈~!”
没品的大笑惊扰了烟花巷中风流的哔-客,道路两侧时常有谩骂声传来:
“谁家的猪猡!~”
“这么晚了还不滚回家吃奶吗?小子!”
“真是扫兴!”
嘈杂的叫骂亲切的问候着他们俩的生母,仿佛就像一场认亲大会。路人纷纷表示约翰这人的野爹,我当定了。
“老爷……”苏颇为担心的扯着约翰的军帽,试图将他带离这是非之地。
“别去理他们~!伊文思先生。咱们当完了混子,退役了那可是吃白食的白皮猪。”
“这个称呼…”
约翰满是烟酒气的嘴,一口烟雾喷在了苏的脸上:“有问题吗?~我说的没错呀。就像刚才酒馆那些醉汉唱的一样!”
苏在老爷开始发疯之前,带着他离开了第七街,往第六街的贫民窟走去。那歌声突然响了起来。
“黑色的斗篷带着泥巴,披在我背上!~”
“玫瑰藤的刺儿,扎疼了我的小心脏~!”
“伊诺大海四月的浪~,那是蓝色的军装!”
“先是野樱花的国徽和我爹的名儿,然后才是比铜币还廉价的勋章。”
“这儿我要另起一段!~哈哈哈哈。”
约翰满脸通红,一摇一摆,神色十分的得意。他唱道:
“亮堂堂的黄油面包,塞进了谁的口。”
“谁在大床上,叫的哎哎呦呦~”
“琼浆玉液淌过喉~!脑袋枕着玉臂和丝绸~”
“壁炉里点着了书~!剑和弓弩都生了锈。”
“谁在招摇过市~!牵着凶恶的瑞秋。”
“吃最嫩的妞!泡最辣的肉。”
苏尴尬的看着自己的老爷,显然这一句他记错了……
“老爷……瑞秋是咱们的公主殿下……”
然而约翰敲开自家大门时,还不忘补上错上加错的一句。
“喝最烈的酒!~日最野的狗!”
芙蕾雅拿着扫着使着屠鸡剑法,要将自己的人渣哥哥赶出这个家门……
“这句话还给你!乔伊!这日子没法过了!”
芙蕾雅气的和约翰一样满脸通红。而又像是担心一般看着自己的哥哥……她朝苏询问道:“你们俩……没事儿吧?没闯出什么大祸吧?”
约翰醉中带醒一样,拧了苏的后腰一把。苏强行做镇定,而微表情却是已经将他出卖……他咽着口水,尴尬的比着大拇指,紧张的作答。
“没问题……”
芙蕾雅就像看到了无可救药的东西一样,她将手里的扫帚撕成了碎片儿。
“你真是给咱们家丢尽了脸!”
约翰则是死皮赖脸的说道:
“谁知道呢?~”
==
1333年冬,冬训日即将到来。那是隶属行政部的帝企鹅,和司法部的黑玫瑰,还有立法部的太阳花的一次联合演习。
来介绍一下它们的部队构成?
帝企鹅,顾名思义,潘德拉三世为了开拓爷爷的疆土,北上征服凛冬天气下的白城所创,主要为矮脚马骑兵队构成。因为北上的途中有太多的树林。
不过他们现在已经差不多没用了。和平年代,白城和野樱花结了盟。如上文,剑和弓弩生了锈。这支部队被当作大部分富家小爵爷镀金的地方。服役四年之后,就享受着一般魔法师老爷免劳力的工资待遇。
黑玫瑰,与野樱花伴生在花园中,城防部队的步兵方阵为主,要求集结、分散的能力迅速。主要武器为制式长枪和刀盾,鲜有匕首与短剑,培养间谍与侦查的能力也是最强的一支部队。
太阳花,唯一编制里有魔法师的军队,虽然名字叫太阳花,但是最初成立的目的,是为了背朝太阳,像太阳一样西征法瑞斯。
不得不说潘德拉三世这熊孩子心大的要命。部队构成是以高原马匹为主的重骑兵队。然而野樱花四个行省里,纯血高原马产量太少,西征的计划胎死腹中。
==
约翰干了两年的魔纹学徒,嗯,可能有人会问,他是干了两年的魔纹学徒,还是“干了”两年的魔纹学徒。
“都有过……”
约翰会这样回答。
他在一年内为军队制式武装附魔,赚了40来个金币,从南蛮一些拥有玻璃烧制工艺和其他小花招的土著手里,买到了玻璃和镜子。
约翰虽然人渣了点儿……但还是个心灵手巧的实干派。从“干”的方面,至少他是不输给任何人的。因为这四十个金币在他的理工实验上一个月就花光了。他还透支了苏作为铁匠的一点儿工资,甚至要来了苏平日打废的一些兵器。
冬训日前一天,约翰大老爷骚包的看着镜子里人模狗样的自己,一头银发,年轻的面庞,阴柔的不像个男人,就如他口中所述,他欺骗女人的资本够足。
“瑞秋的小心脏一定会被我一箭正中红心。”
整理着蓝色军装,约翰将自己制作的望远镜塞进口袋,他穿戴上了花费三年多才完成的一对臂甲。那臂甲更类似软甲,牦牛皮的黑底子,上面盖满了一块一块一寸见方的钢板。像是麻将一样。保护的范围从半指手套一路延展到肩头……
“你好~!宝贝儿。”
那臂甲的钢片儿上刻满了铭文,分别是筋力增幅与避风的加护,这两种所用的魔尘就花光了他的积蓄。
金属脱落的声音,那臂甲落下一柄短剑,长约一尺半,剑身的光华凝实到了一线上,那是实战中利用可见光源反射扰乱敌人视线的小伎俩。
而左手的臂甲有一副折叠式弓弩。还有一支匕首,匕首上镂着中空的血槽和四叶草花纹。
约翰分别称它们为:
细剑:白蔷薇
匕首:四叶草
弓弩:昙花。
这文艺逼装的我有点儿看不下去,让我们跳过这一段。
【“够了……我想起来了……我见过那家伙……”羊角猫捂着自己的脸,仿佛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回忆:“反正是自作剧本,随我怎么改对吧。”】
没错。
【“直接进下一段。刚才那段苏小鬼和约家大少能看见对吧?”】
没错。
【“十二年犹他州的学校生活就教你学会了没错俩字儿?”】
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