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利奥特的小说,描写的是一个诞生于战乱年代,有着蜂蜜色头发与绝世容颜的女剑士,在其中挣扎求存追寻自己梦想的故事。其中夹杂有爱情、复仇、战争、暴力、梦想、强大绚丽的武技魔法、宏大的战争场面等等。
仅从故事构想来看,是个很有搞头的东西。
但构想不等于现实,构思不等于实际,而且埃利奥特显然不是一般人,他有足够的本事用一支普普通通的钢笔,将一切美好的构思变成白纸黑字的狗屎,一大堆纸面上的狗屎。六百年后瑟德大陆最顶尖的编辑维格拉夫第四,将埃利奥特的手稿骂得一文不值,马克西拿着太监书看来看去,皱眉不语。芙罗丽娜小妹妹撅着嘴巴生气,不说话。
故事中的女主角出身军人世家,幼年时身为将军的父亲兵败身亡。家中失去顶梁柱后被亲戚朋友仇人路人甲乙丙丁一拥而上欺负得不成人形,好容易在苦难中长大成年的女主角,通过苦练与一大堆类似于跳山崖失败却遇到前辈高人(或者遗骸)意外学会九阳神功那种东东、那种猫腻的木偶奇遇记等等,总之,拥有了强大的个人实力后变身胡汉三还乡复仇。继而发现,原来当年老爸战败是因为背后有坏蛋出卖所致,那坏蛋经过十几年的苦心经营,现在已经拥有极其强大的势力,正要谋划造反叛变,皇权更替,自己登基。
女主角复仇加为国为民,奋战不息,还遇到了若干个‘高帅富’到一塌糊涂的帅哥对自己痴心不已,其中一个还是最终boss的儿子……
然后,波澜壮阔的史诗剧情开始鸟~!足够狗血的剧情开始鸟~!
贝奥夫瞥瞥芙罗丽娜:“如果把女主角换成男主角,还可以塞很多香艳的H镜头进去。”
是啊,男主角身边是人不是人的美女如云猬集,他推完这个推那个、推了那个推这个,灭敌人和搞女人,最终灭了所有敌人搞了所有不管认不认识只要是见过的都算的美女,金银财宝、权势地位一样不缺,over。
这些东西,埃利奥特自然没有在太监书里全部写出来,他只是在故事大纲里构思了一下而已,但已经看得芙罗丽娜小妹妹浑身起鸡皮疙瘩。维格拉夫大编辑看到的到不是这些,他第一眼看到的是短短太监书中出现的若干基本常识错误。
小说以女主角老爸兵败阵亡的战争开始,一起头的故事就出现了足够多的错误。
比如一千四百里的路程,骑兵两天可到。
以下,基本上是水桶多年看书的牢骚。
水桶是个失败的网络小说写手,没本事也不敢对其他写手做什么评论,但自己认为,写东西总要靠点谱。如果你是像水桶这样写彻底的奇幻作品,魔法神仙满天飞,那怎么胡扯都行,没人会跟你较真一个魔法怎么就能摆平奇切纳湖里的魔兽。但若是写史实类的,最好还是谨慎一点、认真一点。比如上面那个一千四百里路的事情,是某本影响很大的穿越到清代的小说里出现的东西,这玩意儿可能吗?我们来认真分析一下好了。
牢骚一,骑兵两天可一千四百里
现在世界上常用的度量衡单位有两种,公制与英制。咱们中国通用的是其中的公制,还有自己的市制。公制就是公里(千米)、米、公斤(千克)这些,是法国人建立的,也称法制单位。英制就是英里、磅、加仑什么的,通用于英美。我们自己的市制就是里、亩,我们的粮食产量中说到的亩产多少多少,这个亩不是一公亩的一百平方米,而是市亩的六百多平方。
好了,上面那个一千四百里是在清代的,那么换算成现在的公制单位,具体是多少公里呢?
中国古代的度量衡是很乱的,里的长度在每个朝代都不一样,我们先说‘尺’。
商尺,传说为商朝的尺,唐以后历代为工部用的营造尺,也称部尺,俗名叫鲁班尺,也叫大尺。这种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一步为五尺。
《续文献通考》卷108《乐8?度量衡》:“商尺者,即今木匠所用曲尺。盖自鲁般传至于唐,唐人谓之大尺。由唐至今用之,名曰今尺,又名营造尺。古所谓车工尺。”
由于营造尺是历代工部用的尺度,公信力强,应用广泛。随着社会发展,以营造尺计算里的长度是一种合理的选择。
清光绪34年(1908年)重定度量衡时明确规定里制为:“五尺为一步,二步为一丈,十丈为一引,十八引为一里。”
在“新制说略”中指出:“长短度分为两种:一曰尺度,以尺为单位,所以度寻之长短也。一曰里制,以一千八百尺为一里,用以计道路之长短也。里制即积尺制而成。盖道里甚长,若仅以尺计,则诸多不便,故必别为里制。”
据上述清光绪末年所立里制可知:一里为营造尺1800尺。营造尺一尺等于0.32米,所以1800尺,等于576米。
我们姑且算所上述那个一千四百里的‘里’全部都是576米吧,它相当于806公里。
骑兵一天能跑400公里吗?
绝不可能。
我们知道古代没有电话、没有电报,传递信息是靠人力,有种东西叫做驿站,就是用来传递信息的。驿站一般10~20公里左右的间隔建立一个,可以住宿,吃饭休息,还有马匹可以更换。古代传递信息的紧急程度分多种,我们现在还只有有个名词叫‘加急电报’是吧,古代最紧急的信息叫做‘八百里加急’,这东西有两个意思。一个是送信的速度必须达到每天八百里,但实际中不一定能做到,所以第二层意思就是十万火急,送信的哥们儿你能跑多快就跑多快。遇到这种东西,经常会跑死马匹,身体不好的人死掉都有可能。而且沿途是有驿站,10几、20 公里就可以换马的。
驮着人还驮着铠甲、武器、行李甚至还有几天人马口粮的骑兵,一天能跑七百里相当于四百公里?让他们死,他们都跑不了那么远。哪怕是一个骑兵带着五、六匹马都不行,不负重的马本身就没那本事。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骑兵非常娇贵,娇贵的不是人,是马匹。
有个很大的误区,可能很多人以为越是好马,越高大威猛,跑得快,负重能力强。这种马对饲料的要求也就越高,一旦饲料跟不上,行军过程中很容易大面积死亡。而且马匹是不能像送六百里、八百里加急那样不要命的跑的,因为马不懂得控制自己,就象鱼会不停的吃鱼食把自己撑死一样,马若是被催促着疯跑,会把自己跑到脱力死翘翘。所以说,实际上骑兵部队的行军速度达不到步兵的多少多少倍,出于战斗状态下的攻击前进、攻击移动速度更慢。
成吉思汗的蒙古为什么那么厉害,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们拥有大量的蒙古马。蒙古马的优势在于生存能力极强,几乎不需要其他种类战马所需的精饲料,放开让它们随地吃野草就可以保持体力持续行军,这点是其他所有马都无法比拟的。所以蒙古骑兵可以一路烧杀抢掠,沿路屠城而去,完全不用考虑补给问题。
部队的行军速度有多快呢?蒙古人历史上干过的‘长子西征’,路程上万公里,一直打到欧洲莱茵河畔,其行军速度大约是每天五十公里左右,非常的夸张。不懂的人可能觉得每天才五十公里?老子走路都能走到。那你仔细了,二战时纳粹德国搞闪电战攻击波兰,搞巴巴罗萨打苏俄,后来老美打两次海湾战争收拾伊拉克,行军速度都达不到每天五十公里。
牢骚二,一百万人的庞大部队,在地图上只相当于一个小点
这是某部国产奇幻、玄幻小说的先驱中犯下的错误,认真看的话,是个笑话了。水桶完全没有敌意,也不是想骂人,只是……同志们写东西之前,还是认真一点的好。
牢骚三,部队行军的问题
这是非常容易遭到忽视的问题,比如说某某小说中会写到一个师一万多人,或者一个军三、五万人,接到命令后立刻开拔,一天之内就跑出几十公里之外。有的甚至是出于战斗状态下的部队,说撤退就稀里糊涂全部撤退,跑得比飞还快。
我说这是彻底的扯淡,彻底的没有最基本的军事常识。
投入战斗的部队,想要收拢、改变方向是非常吃力的,比如二战中巴顿将军收拢下属的一个军转向攻击,用了一个星期才完成部队集结。如果是放在古代没有电话没有无线电通信困难的状态下,所需的时间只会更多。
而且部队行军并不是所有人可以一起开拔,你以为有什么路可以宽到让一个师上万人同时上路的?纳粹德国攻击苏俄时有过记载,一个步兵师一万多人的部队,先头部队和出发地之间,可以拉开超过一百五十公里的距离!原因在于该师各部队的任务不同,并不是同时行动,然后道路拥挤不堪,挤得一塌糊涂。
牢骚四,老虎和狼是不能骑的
至少普通人类是骑不了,不是说人家会咬你一口,而是人受不了那份颠簸。
我们骑车、坐车都都会颠,是吧,骑马也颠来颠去的。但是,我们和人和骑的马,还有猫科、犬科,都是脊椎动物,行动时脊椎会晃动、会扭曲。简单来说,马、牛等行动时,脊椎的扭动使得它们的背部颠簸是‘上、下、前、后’等方向,人骑在上面可以承受。而猫科、犬科动物是前后左右上下……人要是骑上去,骨头都能给你摇到散架。
牢骚五,重心问题
几乎所有包含暴力因素的奇幻小说都有这个问题,就是一个体重七十公斤的人,手里可以拿着五百公斤重的武器,如果是水桶这样写神仙打架的就不用深究了,神仙都出现了你还能说什么?如果不是的话,就可以当作笑话来看。大家都是学过初中物理的,可以想象一下这位仁兄的重心在哪里?他如果提着五百公斤重的武器抡圆了打人,重心会跑到什么地方去,他用从何处借来回天之力才能站稳、站定、站住了不摔跟头?
牢骚六,战斗伤亡有多少?
某大神曾经写过的东西,其他很多人也在这样写,写什么呢?
两万人包围四万人,两万人同时出刀,每人砍了两刀,被包围的四万人瞬间就全被砍死。
还有,一场持续半天的战斗,双方伤亡近十万人。
这是不可能的,战争残酷,重大的人员伤亡,但一场战斗中能在战场上打死的人并不多,即便是大获全胜的歼灭战。苏德战争在东线打到最残酷的时候,德军统帅部自己统计的数字,是每天死亡的士兵大约有五百人。战争中死掉的绝大部分是平民,而不是士兵。
而且伤亡、伤亡,指的是战斗中所有受伤和死亡的人员,其中得到医治可以恢复的人员占大多数。
这里举两个例子说明:
一个是1948年9月,华东野战军消灭王耀武的济南战役。
华野攻城部队14万人,消灭济南守军10.4万,自身伤亡2.6万人,其中阵亡和残疾无法恢复的不到4000人,约占总伤亡的八分之一。
第二个是冷兵器时代,公元621年李世民击破窦建德的虎牢之战。击溃窦建德所部10余万人,活捉了窦建德,俘虏有5万有余,战场上砍死了多少人呢?斩首3000余。
你小说里半天可以砍死几万人?怎么做到的,是马恩河?用重机枪扫射英法士兵,一天干掉六万人?
牢骚七,和战争无关了,诺贝尔奖到底有几个?
大家自己百度吧,水桶偶见过好几次这种莫名其妙的错误,乱七八糟的诺贝尔奖名目。
牢骚八,阑尾手术不是那么容易的
穿越回古代给古人割阑尾,也是个常见的桥段了,没学过医的当然可以睁着眼睛胡扯了,反正是你的小说,你想怎么说都行了,编不下去的时候还可以来颗堕入凡间的陨石、流星,一家伙干掉所有敌我老幼,大家一起玩完,就此完本。
记得几年前在一论坛上看到有人写的散文随笔,说他那天在第N次什么什么病之后,终于趁着周末有空,去医院看看了。我当时就骂了他一顿,说那种病,只要来过一次,你不去医院还可以不死的,疼痛感足以让你终身不忘,你还有本事撑过第N次之后?
回头来说这个割阑尾,首先要搞明白,大家习惯上会把阑尾炎和盲肠炎当作同一种病,实际上它们不是一回事,阑尾是盲肠末端的一小条,阑尾炎手术就是把它割掉。大家恐怕很难见到活人的肠子,但猪大肠估计都吃过的,韧性十足,是吧?活人的肠子可是非常脆弱的,稍稍用力过大就会拉断,到时候除非是神仙降临,才能把人救活。
你割阑尾?最搞笑是,主刀的穿越主角都不是医科大学的学生,你有胆下刀?大家要是觉得小说上写得真实,不如自己去花鸟市场买只肉兔回来,给它开腹割一次看看?
牢骚九,辣椒、土豆等,何时传入中国的?
都是明代中后期,没有辣椒之前,我们的祖先是吃茱萸的。还有,棉花在很长时间里是一种观赏植物,大约在宋代才开始被织成棉布。
番茄原产中美和南美,也是在明代传入中国,所以叫‘番’茄。
茄子原产印度,一般认为公元4~5世纪传入中国,很早了,而且传入时间有争议,西汉时成都人扬雄(公元前53~公元18年)作《蜀都赋》描述家乡物产时说:“盛冬育笋,旧菜增伽”。伽,便是茄子。隋炀帝曾经将茄子改名昆仑紫瓜,不过这名字不受欢迎,没多少人知道。
高度酒!这个很重要哦,中国是什么时候有了高度烈酒的?
1975年12月,青龙县西山嘴村(现更名为水泉村)一处金代遗址随着河道开掘被发现,一件沉睡了800多年的金代烧酒锅面世,从而揭开了金代烧酒的神秘面纱……
这是最早的记录了吧,在此之前是没有高度酒的,因为蒸馏技术不过关,做不出来。
还有等等、等等……
与此相驳的错误在网络小说里数不胜数,以后大家若是看到,可以哈哈大笑一次。
牢骚十,铁制品什么时候成为了主要军用装备
秦代以后,之前都是青铜为主,秦剑是青铜武器的顶峰。当时铁制品已经有了,但工艺还不过关,铁器很脆,无法取代青铜器。
牢骚十一,马镫什么时候出现的?
一般认为是南北朝时期,最早发现的马镫是鲜卑等游牧民族的古墓中。也就是说,理论上看,较之更早一点的汉末三国时期是有可能有马镫的,但貌似没有在那个时期的墓地里发现过。历史上没有体现出来的,就不能认为它有过。
数年前,韩国棒子投资拍了部垃圾电影叫做见龙卸甲,刘德华演的。里头三国时期的人用马镫,这也罢了;他们还大口大口的吃辣椒,这也罢了;他们分不清中国有两个常山,脑袋上带着法国人的飞碟头盔……啊……郁闷,水桶是掏钱去看的,是去看华哥,电影恶心了我很久很久。
牢骚十二,白银什么时候成为中国的主要流通货币?
明清,因为之前中国没有足够数量的白银,之后主要是日本和欧洲的白银流入中国,才让银子称为了主流货币。包括金庸大侠都犯过错误,他让宋代人用银子结算。
而网络小说中,汉末三国的人用白银做主要货币的时期,就数不胜数鸟~!
实际上货币大肆流通,是张居正改革之后才逐步成型的,如国家税收,长期是实物与货币共存。张居正改革的一个重点就是废除实物税收,改为征收货币。他的改革好处很多,带来的麻烦也很多,其中一个非常见鬼的叫做火耗,成为其后明清地方官员们盘剥百姓的重要手段。
最后结尾吧,牢骚十三,多络塔六世是什么意思?
是指该王朝中,第六个名字叫做多络塔的皇帝、国王,如维格拉夫第四,就是他们佛卢斯家第四个叫做维格拉夫的。所以大家若是看到某某第一百世!我的天,那个王朝估计存在有几千、上万年了。
好,贝奥夫看看天,说道:“现在水桶老大发完牢骚了,芙罗丽娜小妹妹,埃利奥特这本书中出现了足够多的错误,你真的想要找枪手把它继续下去?”
塞筣卡道:“你就不怕写出来后被雷劈?”
“雷劈不至于。”小白道:“但看是一定没人看的。”
艾利迪普斯大大的打呵欠,两只喵呜在边上玩,没搭理这边。
“我不管!”芙罗丽娜大叫:“我要最好的枪手,小说不行就推翻重来,大纲不行就找其他的,总之我要做威风的女主角!”
“知道、知道。”马克西道:“不用担心,接下来,我会瞎搞胡搞,把不合理硬干到底,再把道理踢到一边,总之,一定会让你满意。”
贝奥夫在背后拍他肩:“What?”
“谁要是第一次听到量子理论时没有感到困惑,那他一定没听懂。”马克西道:“我是说,我会让这本小说顺利完本的。”
你脑子有病
连芙罗丽娜都用这样的眼神去看马克西
“那么……枪手?”莎伦道:“枪手你准备找谁,我看啊,只要有人看到埃利奥特的前几章原稿,所有写作的信心都会被踢飞的。”
马克西摇头道:“不需要枪手,我们就找埃利奥特本人,让他继续。”
“不是吧?”芙罗丽娜接受不了:“你不要逼我现在就冲回去砍死他,让你只能找别人。”
马克西无可奈何的笑:“你们都没看到这本书的经济价值,出版之后它将大卖而特卖,让出版社和埃利奥特赚的盆满钵满……”
维格拉夫打断他的胡扯:“大纲还是可以用的,他也不是完全无药可就,你要给他找个好老师认真培养一下吗?那可是很费神的。”
“不用。”马克西出人意料的再次摇头道:“他写的很好,就这样写下去。”
“你傻了吧。”芙罗丽娜道:“我可不要当这种傻不拉唧的女主角。”
艾利迪普斯皱眉道:“小子,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比如在埃利奥特身上,或许有我们全都看不到的闪光点?”
马克西特无奈的叹气:“要说的话,的确发现了几点东西。一个是我……人小时候的确很弱智,居然会被这样的东西迷得神魂颠倒;二是诸位都是成年人了,芙罗丽娜你情况特殊,也就是说,你们完全不了解现在的和未来的小孩到底喜欢什么;第三,我想那个埃利奥特,应该是熟人之间才会如此称呼他,他的本名应该叫做埃利奥特.埃斯皮马斯。”
所有未来人傻眼,瑟德历史上最伟大的小说作家,和最伟大的骑士小说、垃圾小说作家?
“而这本书,将是他的成名作,也是我……看过的第一本小说。”马克西道:“不可思议吗?这就是现实啊……六、七岁的、的小孩,一定会被弄的神魂颠倒,长大一点后,才逐步发现那其实是糟糕的东西。但然后……啊,好消息是,埃利奥特他应该还没有完全放弃写作,他把所有写过的东西都留了下来,还是有救的。”
芙罗丽娜不信,马克西言之凿凿的安慰她,说她的容貌与外形,将会随着这本书而名扬天下。
‘是吗?’贝奥夫心想:‘莫非你对爱琳的感觉,是因为这本书?而这本书却又是因为芙罗丽娜找上你才会诞生……哈!’
“头痛。”贝奥夫说。
芙罗丽娜不肯接受,说做垃圾小说女主角而名满天下,有什么搞头啊?
“等你成名后,你就会改变想法。”马克西道:“我们让他先写,写完后你若是不满意,就再找枪手写新书好了。”
“嗯,这还差不多。”芙罗丽娜点头了:“那就先这样吧,啊,书名叫什么?”
“书名?”马克西忽然听到边上有个疯狂的声音在歇斯底里的大叫:“哪里有订书机!打雷了、下雨了!快拿订书机封住他的嘴巴!他要提问了!”
“怎么回事。”马克西道:“谁把琳斯特拉放出来的?”
维格拉夫道:“她和霍姆兹关在一起,霍姆兹出来后,就没人管她了,反正睡觉的时候她自己会跑回牢里去。”马克西狠狠的瞪他,维格拉夫道:“好、好,马上关起来,让她永世不见天日。”
“莎菲……”马克西道:“女剑士莎菲,是个好名字。”
芙罗丽娜想了想,点头认同。
贝奥夫瞥瞥莎菲.琳斯特拉狂叫的背影,微笑道:“Perf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