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宴者连同我,共一百二十一名,其中七十二人与太后有关,三分之一是太后的宗亲党羽,另外三分之二由太后一方势力所培植。”
“我们的人呢?”
“算上臣,只有十九人。”
“还有三十人态度暧昧,没有表明立场?”
“是,他们大概都在等。”
“等什么?”
“等陛下或太后的胜势出现。”
元诩叹息。他虽然知道自己那位母亲在朝中势力庞杂,清点之后仍觉不寒而栗。
元欢笑着安慰侄子:“起码禁军统领是我们的人。”
元诩点点头,又猛地想起什么似的,说:“禁军统领新上任不久,母后或许会偷梁换柱,暗杀他,用原来的统领接替他的位置。”
元欢承认这种可能的存在,但他仍微笑道:“陛下放心,要杀此人并非易事。”
“皇叔挑选的奇人异士定能不负重托。”元诩心不在焉地评价道,没多久,又说:“必要时我们得先动手,先动手就得有名目。”
名正才能言顺,古代良将征战必师出有名,即使没有名目也要人为制造名目。
“这个容易,到时我会让人在西宫门处放火,届时谎称太后手下造反。”
“唔......”元诩沉思片刻,忽然换了个话题,“洛阳城内近来可有暴民异动?”
“有,城里用来贩卖的粟粮极少,价格已炒到了天上,而用于赈济和军队的屯粮又因残狼的行动而焚毁,挨饿的人越来越多了。”
“这果然是座受不了苦的城市。虽然洛阳的屯粮少了很多,可毕竟是除掉了残狼这股势力。”
“代价似乎沉重了些,”元欢笑得有些无奈,“而且我们也不清楚残狼是否归属于太后一方。”
元诩对此倒是无所谓:“无妨,说到底我们利用的仍是江湖中的力量和郑俨所辖羽林军,粮食可以从别处调运过来。”
他又微笑着补充了一句:“何况我们根本不用像平民那般,吃粟粮这种东西。”
元诩相信,百姓无论多么困苦都能撑过去。他倒不是对他的子民有信心,他只是相信动物的本能而已。饿到极限时,树皮草根他们也一定都能甘之如饴,因为他们要繁衍,他们要活下去。
这是流传了千百万年的寄宿在人类血液深处的“品质”。
元诩坐在椅子上,抚摸着扶手,问:“朕一个月前传令尔朱荣率军勤王,他的军队还在晋阳吗?”
“已经开拔。”
“很好!”
“陛下,尔朱荣并非值得托付的人。他镇压六镇起义手段凶悍,屠杀的都是自己的同胞。一个人对同胞尚且如此残忍,不可轻易信赖。”
元诩有些不耐烦,他觉得元欢将他看作了小孩子:“皇叔说的,朕都明白,我当然懂得易牙、竖刁、卫开方这样的人需要提防。”
齐桓公时,易牙是著名的庖厨,是有记载的历史中第一个开私人饭馆的人,厨艺深得齐桓公喜爱。有一回齐桓公开玩笑说自己遍尝天下美味,却从没吃过人肉,易牙竟将自己年仅四岁的儿子杀了烹煮给齐桓公吃。竖刁善于谄媚,为了更好地服侍齐桓公,自行阉割入宫。卫开方作为卫国的贵族,追随齐桓公,十五年没有回故乡,连父母丧葬也没有参加。
这三个人看似极端的忠诚让齐桓公深受感动,在贤相管仲死前,齐桓公问管仲此三人能否继承管仲的相位,管仲认为天下人都有私心,没有人不爱儿子,不爱自己的身体,不爱父母,这是最基本的人性,易牙、竖刁、卫开方三人却已泯灭了人性,决不能托付要职。
齐桓公后来并没有严格执行管仲的遗训,一代霸主竟落得饥寒而死,死前无人探望,死后六十七天无人知晓的下场。
据说他的尸体被发现时,蛆虫已经爬满了床。
易牙、竖刁、卫开方这样的人,岂非比满床蛆虫更令人恶心,更令人头皮发麻?
“孝文帝改革后,鲜卑人逐渐改掉了野蛮落后的毛病,包括各种稀奇古怪的刑罚,可听说尔朱荣对待俘虏奴隶仍沿用了严酷的折磨手段。”元欢似乎对尔朱荣颇为忌惮。
“但是太后的人在洛阳附近掌有为数甚众的军队,就算行动成功,太后被我们幽囚,她的势力仍在,我必须找一个制衡者。”
“陛下应该听过何进与董卓的故事。”
东汉末年,何进请西凉军入洛阳平定内乱,却引狼入室,使董卓大权独揽,引发了一系列更深重的灾祸。东汉的危局自此之后再也无法收拾。
元诩心知自己仍是漏算了这种可能,叹了口气道:“皇叔可有良策?”
“磅秤两端容易失衡,鼎有三足却站得稳,不妨再引一军入洛,如此一来便能与太后、尔朱荣形成鼎足之势。”
“再引一军?引哪一支?”
“东面、南面的军队要作边防,北面调度又容易引起尔朱荣的晋阳军注意,西侧的雍凉军最合适。”
元诩应了声“嗯”,随口问道:“皇叔戍边时服役的那支军队?”
元欢躬身行礼:“正是。”
“领军者是谁?”
“北魏第一勇士——儿鹿将军。”
据说战国时期,赵国名将廉颇白发白须,尚能提刀上阵,冲杀自如。六旬老将,饭量依然大得惊人,曾留下过“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典故。
如果问谁是当朝的“廉颇”,北魏上下一定都会回答“儿鹿”。
年逾半百,“第一勇士”之名仍响彻北方,统兵多年,未尝败绩,武功人品令众人心服口服,很多藐视朝廷法纪的江湖豪杰,见到他却纷纷笑脸相迎,以能亲切地呼他一声“前辈”为荣。可惜儿鹿虽忠诚,终究功高震主,胡太后忌惮儿鹿,将他削夺军权,派往雍凉戍边。
“儿鹿将军是皇叔的朋友?”元诩问得依旧很随意,可试探的味道更浓重了。
“臣年轻时常与将军交游,倾慕他的武艺和为人,后来返回洛阳以后便少有来往了。”
“是这样……”元诩意味深长地望了元欢一眼,答应了引雍凉军入洛的办法。但他仍有些不放心,问道:“皇叔如何向儿鹿将军传信?须知此事机密,越快越好。”
元欢不慌不忙地回答:“用鸽子。”
“鸽子?朕可不太相信西域传进来的小玩意儿。”
“昔年汉高祖刘邦受困,藏身井中,正是放出了一只鸽子,才得到救援,免遭霸王追捕。小小的信鸽,可比一匹快马管用。”
鸽子天生有一种奇异的本事,就是有归巢的本能,无论相隔多远,它都能跨越千山万水、崇峰峻岭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利用鸽子通信是人类的创举,极西之地有个庞大的帝国——大秦,居于其中的人们在举办体育盛会后就会放飞鸽子,以示庆典,宣告胜利。大秦有位著名诗人曾记载,有位运动员在盛会后将一只鸽子涂成紫色,让它飞回家中,作为向父亲报告自己赢下比赛的方式。
后来在一片炎热干燥的土地上,有位统治者甚至用信鸽在他的帝国中布置了一张通讯网,成立了一个奇特的信鸽邮局。
自然和生物就是这么神奇,合理的利用能够给人类带来极大的便利。
“太后的伏兵会设在哪里?”在处理完其他事项后,元诩开始同元欢商量宴会当天的安排。
“这里。”元欢指着皇宫地图的某处说道。
“是,她在哪里设伏,我们就在哪里设伏。”
“太后一定猜得到我们现在所想的,我们该思考思考她其他的安排。”元欢上过战场,他的思虑到底比元诩严密得多。
皇宫比战场更凶险,许多政变在史官笔下仅两三行墨迹,可几句话中蕴含的恩怨,为了胜利埋下的陷阱,提前准备的主策副策,却是后人怎么也考究不全的。
多算一步,便可先占一步。有时,一步可决生死。
商量事毕,元诩双手按在案几上,沉声道:“还有两天,皇叔,还有两天,朕便算熬出头了。”
“陛下万不可掉以轻心,须知一个人将要成功的时刻,也是他最容易失败的时刻。”
“是啊,我只是等得太久了……”
他的确等了很久,从那个找到宫娥尸体的黄昏时就开始在等。他开始战栗,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想要的东西即将到手,激动不已。
元欢在微笑。
他一直是一副微笑的样子,微笑是一种很好的伪装。
元诩没有发现,元欢背在身后的手也在微微地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