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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人间迷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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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尸宴(二)

我的态度,一向的明确,端正:今天晚宴上的三位主角,是大伯,是采扬;女主角,理所当然的是晏晏;绝不是我。那么,我也不用怎样费劲巴力地,描绘一张精致的妆容去闪亮登场。一是不会;二是没必要。

作为一个心怀善意的出席嘉宾,作为一个合格的陪衬;千万不要忘了自己的本份,抢了本属于女主人的“风头”。这是为人的规矩,也是个人的素养。

因而,我化妆只用了半个多小时,就全都搞定了。

简洁地描画一下眉眼,腮上打了些胭脂,唇上涂上一层珠光粉的唇彩;端庄秀雅之间,显出尊贵与珍视。不争不抢,中规中矩;本本份份地只做自己,更大的空间与人方便;这样,才能体现我对今晚女主角,晏晏的尊重。

我,总是犹犹豫豫,不知该不该穿那件太过显眼的礼服。穿了,怕过于招摇,引人注目;别说是一不小心烘云托月,反客为主;就是弄成了双姝争艳,不相上下,也是不好的。不穿呢,又怕采扬见了会生气。他那个人,发起脾气来,也不跟你吵,也不跟你嚷;一声不吭,消极抵抗,杀人于无形的“冷暴力”啊。

这,谁受得了?

两害相较,择其轻。衡量了半日,还是选择穿上了那件礼服。不穿,易伤了人心,亦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再说,我很有信心,以晏晏的丽质天生,闭月羞花;单凭一件华服,是怎样也不能和她平分秋色的。

私心里,总有一个小念头,制止不住地往外钻:作为一个普通女人,总是坚信自己是最美的。没有谁不想找个万众瞩目的场合,显摆显摆自己的美貌。哪怕,未必如己所想的,美的国色天香。

如切如磋,将自己装扮了一番后;整体看起来,倒比平日多了几分大家闺秀的态浓意远,典雅出尘;含词未语,吐气如兰。似我,又非是我。

可惜,镜中人非眼中人,身边人非心上人。

我,款步走下楼梯时,已经沉浸在手机中钻研学问的大好青年杜青宇,把深埋下的头抬起来的一霎那,仍是惊艳了一下下!

他,呆看着我,足有半分钟,才缓过了神儿。继而,幽然下了一句评语:“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我,知道这首诗,出自唐代大诗人杜牧的名句。他借用这一句来夸我,实在是谬赞了。况且,我已非豆蔻年华;说句实话,怕有装嫩的嫌疑呢。

但是,听弦歌而知雅意;听了别人赞美的话,不管失真于否,总是快乐的。

“谢谢。”我,礼节性地回应了他的溢美之词。

郑青宇,起身,踱到我跟前;再一次,用流淌着欣赏的眼光,将我从头到脚仔细端视了一遍。最后,他的目光,还是落在了我的脖子上。

“怎么了?郑医生。”我,觉得他的眼神有些奇怪,心中疑惑,问道。

郑青宇,面上浮起一层玄虚的笑意:“嗯,哪里都很完美,只有这条珍珠项链,实在不搭。”

其实,采扬送过我的首饰有很多,其中不乏很名贵的钻石,珠宝一类的。但我,嫌它们太过张扬,乍眼;价格又极昂贵,就没有选择。只把,这条珍珠链子拿来搭配了。

“会吗?我,觉得还不错啊。”我,摸了摸颈上颗颗圆润饱满,色泽透亮的珍珠;很不理解他的审美视角。

郑青宇,也不多话;手,摸进口袋里拿出一个不大的红色锦缎盒子出来,打开盒子,托在手掌里——里面放着一条亮晶晶,水莹莹的,花瓣形状的七彩水晶锁骨链。造型,可爱小巧;水晶,粒粒精美,光彩夺目。

这是?……

“把这个戴上,更衬你。”郑青宇,说得相当理直气壮。

“这…….不用了吧?如果你觉得珍珠确实不好,我还有别的链子可以配的…….这个,你留着送女朋友吧。”

我,被他突然拿出一条水晶珠链的举动,惊得不知如何是好。我是他的病人,这种单纯到不能再单纯的关系,收人家这么贵重的礼物,总归是不适宜的。除了推拒,我几乎想不到别的应对方式。

没想到,杜青宇倒是坦率直白得让人,始料未及。他早看透了我,也不拐弯抹角:“这本来,就是买来送你的。你不要,我拿给谁去?不会是,你嫌弃这些水晶,显得太廉价了,配不起你这身礼服吧?!”

“不是…..不是…….”我,急忙申辩。他,这样说了,叫我怎样推辞呢?只是,联想到上一句,我说了让他送给女朋友的话;忽然,没由来的,心脏怦怦跳得厉害。

“那,好吧……我收下了。谢谢,你的礼物。”

“这就对了嘛…….”郑青宇,露出满意的微笑,“来,我帮你戴上。”

他,笑意浅浅,犹如明月松间,霞映荷塘,充满了诗情画意。

我,机械地转过身子,任他站在我的身后,俊逸的身姿,将我环在他的包围之中。好似,他亲手开辟了一方天地,纵容我在那里遨游,畅想。

此时此刻,我想我是有点找不到北了。

他的动作细腻,轻缓,翼翼小心地摘下原来的那条珍珠项链;再把透着玲珑机巧的水晶锁骨链,绕了上去。灵活的手指,间或触碰到皮肤的肌里,像是落下了一点一点的火星儿,灼烫了心房。

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我,心猿意马,神不守舍。

我在心里,暗自期待,应该发生一些什么…….又在不自觉的,害怕会发生一些什么。总之,我的心情,是莫名地吊在了半空中,不上不下,难受得紧。

如果这是一部爱情小说,这会儿男主角一定会趁着这个机会,亲吻他喜爱的女生。不过,我的剧情设置,不是言情小说;而我,也不是他所钟情的那个女生…….他,理所必然地没有吻我;又怎么会,喜欢我呢?

对自己的病人动情,是医生的一大禁忌;特别是心理医生。杜青宇,曾有一次,对我说起过。

我只能感到万幸,好在这不是一部恐怖文学。

他的鼻息,他的呼吸,就这样明目张胆地扑在我的脸侧,脖颈之上;引起皮肤表面的汗毛,也随之颤抖着…….心跳,在加速;满噙甘甜之味与暧昧不明的互动,继续是折磨,结束亦是折磨。

这个距离,我只要稍微偏一下头,就可以亲吻到他的唇。设想一下那种触感,定是了弹性,滑润;性----感又沉迷;醉人得流连忘返吧。

我,是在喜欢杜医生吗?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总算在我,完全失去理智之前,郑青宇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他,转过我的身体,颇为志得意满地看着他搭配好的这件艺术品,展露出称意的神色。

“完美!”他,拍了拍手掌,绽放迷人的笑容:“尊敬的杜若小姐,我们可以出发了吧?!”

他,主动挎起了胳膊,视线提示性地落在我的脸上;我不会那么矫情,自然而然地伸出了手臂,挽住了他。

方才,那一瞬间的意乱情迷;到了这会儿,平静了许多。我深刻地意识到:自己,在渴求一段恋爱;渴望和一个男人真正的灵与肉之间的,相互吸引。

可是,这个男人,会是郑青宇吗?我,还不敢下这个断定。

我,是心里有数:郑青宇,本身是一个多么招“桃花”的风流体质。人长得帅,有学识,又有本事;不用他去撩别人,也自有大把的女人主动来撩他。我在其中,算不得出色的那一个。

要说,我最大的优势,应该是出身杜家,这座让人人仰望的“豪门”之家。

就算,是一个不招人待见的“弃子”,毕竟也是纯金打造的身份标签。我再微不足道,那也是现在杜家主事人的亲姐姐。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说句不好听,我就是陪着“升天”的那一类,他人眼中的“幸运儿”。

然而,这个身份带给我的先天优势的反面,便是:在“杜家小姐”这个称呼的光环笼罩下,你永远看不清事物的孰真孰假,谁好谁坏。任何一个人,接近你,讨好你;好像,都只是冲着你的姓氏和出身,带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暗自告诫自己:不要为了一条水晶链子,而把这一切也许仅代表友谊和礼貌的行为,误解成了爱情。

爱情,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

爱情,如果变得这么随意,这么简单了;那么,我还要怎么去相信它的美好,它的来之不易呢。

我们,乘坐的是采扬,特意调来的一辆最新款,全防护系统加持的防弹车。国产,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技术打造。开车的司机,亦是经验老道的。

采扬,放弃了自动驾驶,是觉得有司机在前面坐着,可以缓解我紧张的神经。

在车的前面和后面,分别跟着一辆越野重型的SUV;里面荷枪实弹地坐着三四个保镖,以便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不测。

我和郑青宇,坐在宽敞的后座。车子空间很大,空气流通也很好。明明睡了午觉,可车子一动起来,我还是有点昏昏欲睡。

郑青宇,搭了一条薄毯在我的身上;连连嘱咐我可以眯上一会儿,但别真的睡着了;否则,下车时冷风一吹,很容易着凉。

他这一说,我也不好再睡了。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说着闲话,聊着上次出事之后,各自的遭遇。

街上,人非常少;以往交通堵塞的情况,迎刃而解。两边林立的商铺,就是有开门的,也是冷冷清清,生意惨淡。自从电子商务流行以来,实体经济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也不是一日半日的事儿了。除了体验式的服务之外,人们大抵已经依赖足不出户的“网购”了。

如今,又出了“行尸”伤人的事件;人们,守在家中,不出门;也是有道理的。

从郊区别墅,一路行驶;开了约有四十分钟的车程,终于到达了,我们的目的地——诺亚方舟大酒店。

“诺言方舟大酒店”,是市里最早成立的一家用于高规格接待的星级酒店,据今已有近半个世纪的历史。

它,坐落于城市三环路的正中心,是经济,文化商贸最集中的地区。各种样式的办公楼鳞次栉比,各种特色的C BD,眼花缭乱;紧挨着它的,又是全国闻名的金融一条街。在这条街上,国内及世界各大银行的驻办机构,都设在此处。因而,经常光顾酒店的客人,也以商人,高管居多。

走到今天,已被评级为五星级;亦是本市最为豪华,设施最为齐全,服务最为优质,知度名最高的酒店。

大伯,将宴会摆在这里;一点儿也不在意料之外。

长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大家感觉如何?作者还好,一如既往的工作,写文;希望你们也尽快调解好哦!请推荐收藏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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