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你是真不知晓。”
见陈莲儿如坠烟雾,孟娇娇垂首浅笑,掩去得意之色后,才行至其跟前,嫣嫣细语道:“不过,大家伙儿都知晓此事了,为何莲姐儿却不知晓?你不是与那罗老板关系甚好吗?”
“呵呵...”
陈莲儿看向她,反问:“我何时与那罗莽子关系甚好了?”
“你们不是相识多年吗?”
孟娇娇垂首而语,将声音放得愈低。
“呵呵..相识多年便意味着关系甚好?那你与黄少东家呢?岂不是鸠车竹马,情意相投?”
陈莲儿紧盯着孟娇娇,亦将声音方缓放柔,不过,字里行间,却透着弦外之音。
“我与那黄二只是青梅竹马,甚似兄妹之情。”孟娇娇急忙摆头。
“紧张甚?我只是与你说说笑罢矣!”
陈莲儿以帕掩唇,哂笑而语。
“呵呵!”
孟娇娇用力地绞着自己的手指,朝陈莲儿挤出了一抹人畜无害的甜笑来。
“我知晓,你与那黄少东家,以及咱们曲哥儿,皆是总角之交,兄妹情深。”陈莲儿又道。
“额...”
孟娇娇哑口无言,不知该如何接话,她知晓,陈莲儿不待见自己,若是自己一味强调与陈重曲的关系匪浅,反而事与愿违,被其指鹿为马,乱说一通,到头来,只是折辱了自己。
“不过啊,娇娇...”
就在孟娇娇打算息事宁人,向陈莲儿行礼告别时,陈莲儿忽然欺近,于孟娇娇的耳畔小声道:“做人呢,还是需要高瞻远瞩,莫要只图眼前之利。”
“嗯?”
孟娇娇微蹙峨眉,一脸懵逼。
“这世间有权有势者甚多,若是只盯着那些小财主,恐怕啊,你们孟家往下再数三代,亦只是开饭馆的罢矣。”
语毕,瞅了一眼孟娇娇已然煞白的脸色,便甩着手帕,扭臀离去。
“陈.莲.儿!”
“咔咔!”
伴随着孟娇娇从喉间发出的厉喝,其纠缠的双手,亦传来了一阵骨节响动的声音。
“哈哈哈...”
十五公里外的李庄镇,待步下马车后,姚子碧便在人烟稀少的沿河小街上,恣意狂奔。
陈重曲紧随其后,满含笑意地亦步亦趋;而缸子则一脸嫌弃地盯着姚子碧似泼猴一般的背影。
怎不注意一下自己的行为举止?真丢人!
想到此,缸子便贼嚯嚯地瞅向周围,待发现路上并无几个行人之后,遂才放心。
“何曾想,在宜宾附近,竟有这么一处风景秀丽的小镇。”姚子碧兴奋道。
以前,只听其名儿,未见其形,除了白糕与裹脚肉,姚子碧对李庄的印象甚为模糊,只知它是个名气一般般的小镇子罢矣。
“孤陋寡闻!”缸子嗤笑。
陈重曲追上姚子碧,揽着她的肩膀,指向周围的青砖绿瓦,说道:“这李庄镇历史悠久,春秋战国时,即为古僰人聚居地,属古僰国、僰侯国地。直至南朝梁武帝太清二年(548年),置南广县,治设今李庄。因而,自八百年前起,便有‘李庄’之名。”
“唔..确实蛮古老的。”
姚子碧点点头,看向两旁的前朝建筑群,不由好奇道:“那为何要叫李庄呢?是因为‘李’是此处的大姓吗?”
“非也!”
陈重曲笑着摇了摇头,说道:“而是此处有一天然大石柱,俗称‘李庄’而得名。”
“大石柱?有多大?”姚子碧随即问道。
“我带你去瞧瞧,便知矣。”
陈重曲笑了笑,便揽着姚子碧朝石柱所在的位置缓缓行去,缸子则急忙跟上。
“唔..什么香味儿?”
没走多久,姚子碧便闻到了一股鲜辣咸香之气打不远处传来,并伴随着一股热烘烘的米饭香气。
“咕咕...”
腹中馋虫被唤醒的同时,饥饿感亦随之而至。
姚子碧一边揉着已然闹空城计的肚皮,一边寻味找去。
“怎得?肚子饿了?”
陈重曲见状,笑着跟上。
“唔唔!”
姚子碧急忙点头,并伸着脖子东瞅西望。
“客官,可要用膳?咱们店里的米饭刚刚蒸好。”
前方不远处,一家饭馆的小二步出大门,向姚子碧一行热情邀约。
“你家的裹脚肉正宗吗?”陈重曲随即问道。
“自是正宗,客官请放心。”小二笑着说道。
“可是仅用一支筷子便能裹而食之?”陈重曲又问。
“当然!”
小二自信点头,“若是客官不信,进来瞧瞧便是。”
“好!”
陈重曲点点头,便带着姚子碧与缸子二人,进入了这家饭馆。
“三位请坐,先喝点热茶,小的这便去安排灶房备菜。”
为三人参满茶后,小二便转身离去。
“少东家,为何要那般问?”
待到小二离去之后,姚子碧才看向陈重曲,好奇打问。
“你说一筷子裹之?”
“嗯!”
“想必,你还未曾食过这裹脚肉吧?”陈重曲看向姚子碧,笑着问道。
“未曾。”姚子碧如实点头。
“那你可知晓,这裹脚肉之名源于何由?”陈重曲又问道。
“唔..兴许是女子的裹脚布吧?”姚子碧猜测。
“噗!”
听闻此话,一旁的缸子噗笑出声。
陈重曲抿唇而笑,随后打趣道:“不嫌有味儿吗?”
“那你说,这‘裹脚’二字实乃何意?”姚子碧嘟嘴问道。
“相传,当初周武王起兵伐纣,起义各路人马将身首断开的妖狐苏妲己割片蘸上蒜泥,而后分食。因其肉片薄而长,且用一支筷子便能裹而食之,故名为‘裹脚肉’。”陈重曲解释道。
“原来如此...”
姚子碧点点头,又问道:“真的这般薄?”
“客官,不诓你!”
人未至声先到,只见,小二端着一盘裹脚肉、三碟蘸料,以及葱花一碗,便笑盈盈地向三人走来。
“似乎..确实很薄,还很白,难怪会被称作‘李庄三白’。”
姚子碧伸着脑袋,好奇地看向那盘又薄又大的裹脚肉,馋涎欲滴。
“来!客官,您瞧,是不是一只筷子便能裹起?”
说着,小二便拿起一只筷子,裹着最上面的那片肉,就着蘸水滚了一圈,便准备放入陈重曲的碗里。
“先给他吧。”
陈重曲摆摆手,指了指身旁的姚子碧。
“好嘞!”
小二会意,便将裹满香辣蘸水的肉片放入了姚子碧跟前的碗中,“客官可加些葱花进去,这样,口感更清甜、更巴适。”
白净透薄的肉片被裹上一层辣子蘸水后,愈显美味。
肉香伴随着蘸水的香辣气息,交织四溢,惹得周遭众人,皆口舌生津。
“好好!”
姚子碧已然咽了好几口唾沫,随即拿起筷子,夹起肉片,咬下一口。
“唔..果真加了这葱花之后,入口便清香爽辣。”
姚子碧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向小二竖起了大拇指,“这肉肥而不腻,咀嚼化渣,回味无穷,加之蘸料香辣劲爽,令人食指大动。”
“不过...”
将碗里的肉片吃了一半后,姚子碧便放下了筷子,舔了舔唇,说道:“美中不足的是,少了佳酿作伴。”
“哈哈...”
陈重曲见状,冁然而笑,随后便看向小二,问道:“可有李氏酒坊酿的白酒?”
“哎哟!客官算是问对人咯。”
小二一拍手,眉飞色舞道:“咱们的东家与那李氏酒坊的东家乃表亲,因而呀,咱们店里的李庄白酒,皆是从李氏酒坊运来的。”
“哦?甚巧。”
陈重曲莞尔,抬手道:“来三壶。”
“好嘞!客官请稍后。”
躬身垂首后,小二便欢呼雀跃地跑去酒架拿酒了。
“少东家,这李氏酒坊可是你之前说的那家?”姚子碧小声问道。
“没错!我与那李老东家亦是相熟,待我们游完李庄后,便去他那里瞧瞧,你亦可取取经。”陈重曲点头道。
“嘻嘻!好呀。”
姚子碧甜甜一笑,便继续埋首憨食。
很快,小二便端来三壶酒,三人并未要酒杯,而是就着酒壶,大口畅饮。
小二见状,深知这三人皆乃好酒量,遂笑着退去,又从酒架上取下三壶,以作备用。
“酒味如何?”
见姚子碧连喝数口,陈重曲便笑着询问。
“自然是好酒。”
姚子碧抹了一把嘴,对着酒壶又细细嗅闻一番后,才继续道:“酒味清香纯正,酒水澄澈透明,且非烈性酒,多喝不上头,即便是酒量不好的人,亦能喝上几杯。”
“嗯,你说得没错。”
陈重曲点点头,又道:“正因如此,这李庄白酒才老少皆宜,加之其售价不高,甚为亲民,除了李庄镇的百姓外,亦被相邻城镇的百姓争相购买,作为家宴或日常的小酌之用。”
“那为何名气不大?”姚子碧不解。
“一呢,因为这李庄镇本就不大,白酒生意便很难做成规模;二呢,此处人烟稀少,本地居民原就不多,能酿酒之人则更少;三呢,还是那个老大难的问题——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深处这交通闭塞的蜀地,要想将本地产物输出,困难重重。”
陈重曲掰着自己的手指,细细道来。
“而且,他们少了些运气。”
一直未曾开腔缸子,忽然放下碗筷,拿起酒壶,灌了一大口美酒后,说道:“少了诸如像杜甫与黄庭坚那样的诗人到访,未能留下流传后世的诗文笔墨,因此,于叙州府以外,才默默无名。”
“嗯,说得没错。”其余二人皆点头赞同。
“小丰子,那你觉着,是我的新酿好喝,还是这李庄白酒更好喝?”
陈重曲眨了眨眼,朝姚子碧发问。
“额...”
姚子碧放下酒壶,舔了舔唇,凝眉思索起来。
“仔细想,想好了再说,否则...”
缸子见状,向其比了个抹脖子的手势,吓得姚子碧菊花一紧,不由自主地放了个屁。
“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