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丝之野位于北疆的东面,那里有一个小国,名字就叫欧丝国,在欧丝国的东部有三棵高耸入云的大桑树,人们称之为“蚕桑木”,蚕桑木高达百仞,不生旁枝,是北疆最为有名的神树,与南疆的仙笔木遥相呼应。
云落尘、离笙、栾叶秋三人骑着马走在通往欧丝国的官道上,离笙脸上蒙着一块轻纱,这是云落尘特意嘱咐她这样做的,为了避免路上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这么高的树,好壮观啊。”离笙远远望着东方的蚕桑木,情不自禁地赞叹道,这还是她第一次看见这么大的树。
栾叶秋笑道:“关于这三棵蚕桑木,还有一个古老的传说呢,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
她正打算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云落尘却不合时宜地接嘴道:“我知道,以前我在书上看过。”
栾叶秋有些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就你知道的多,那你讲!”
“呃……”云落尘有些难堪,“还是师姐你来讲吧。”
“不讲了,没心情!”栾叶秋气哼哼道。
离笙赶紧打圆场,笑道:“还是姐姐来讲吧,落尘嘴笨,怕是说不好,我没听过这个故事,姐姐讲给我听吧。”
离笙这样一说,栾叶秋脸色立马好起来,“好,我讲给离笙妹妹听。”
“很久之前,这里还是一个小村庄,村里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儿,她不仅人长得漂亮,还有一个特殊的本领,就是能跟动物对话。有一次,她的父亲被征去当兵了,过了很久都没回来,女孩儿很想念父亲,就对自己家里的一匹白马说,‘白马白马,父亲这么久都没回来,我好担心他,你要是能把他接回来,我就嫁给你。’白马听了她的话,竟然真的挣脱缰绳跑出去了,过了几天,白马果然驮着女孩儿的父亲回来了。”
离笙听得津津有味,问道:“后来呢?女孩儿不会真的嫁给一匹马吧?”
“当然没有,”栾叶秋摇摇头继续说道:“父亲回来以后,女孩儿就好像把之前对白马说的话忘了似的,再也没提起过。可是白马却一直惦记着呢,于是就开始不吃不喝,还经常冲女孩儿高声嘶鸣。女孩儿的父亲觉得很奇怪,就问女孩儿这白马怎么了,女孩儿就把之前对白马说的话告诉了父亲。父亲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怎么舍得把她嫁给一匹马呢,他怕白马因为女儿出尔反尔心生恨意,会对女儿不利,干脆一狠心,就把马给杀了。”
离笙皱了皱眉头,“马还救过他呢,这不是恩将仇报吗?”
“父亲杀死了马,却看上了它的马皮,还想用这马皮给女儿做一件衣服,于是就把马皮挂在院子里晾晒。一次,父亲外出打猎,女孩儿在院子里看到马皮,心中不忍,于是对着马皮忏悔,谁知这马皮忽然活了过来,一下子卷起女孩儿朝门外飞去。女孩儿父亲在回家的路上看见自己女儿被马皮卷走,赶紧追了过去,追了很久,终于在一棵大树下追上了,可是女孩儿在树上已经变成了一条白色的虫子,嘴里吐出白色的丝,父亲悲痛欲绝,以为这条虫子是女儿死后魂魄所化,就把这棵树称为‘桑树’,谐音‘丧’,意思是自己的女儿命丧于此。”
离笙叹息道:“这女孩儿有点可怜,她虽然之前犯了错,但她已经知道悔改了,罪不至死吧。”
栾叶秋笑道:“放心,女孩儿没死,正当这父亲伤心之际,天上突然飘下来一个仙女,她的样子长得跟女孩儿一模一样,她说,自己是天界木神的女儿,这树上的虫子是她在人间的化身,请父亲不必伤心,说完就飞升离去了。后来人们就把这虫子叫做‘蚕’,‘蚕’字拆开就是‘天虫’,意思是天上仙女变化而成的虫子。”
“原来桑树和蚕的由来是这样的。”离笙笑着
感叹,“这的确是个很美的传说。”
栾叶秋瞥了一眼云落尘,“你在书上看到的跟我刚刚讲的一样吗?”
云落尘只得摇头苦笑,他是在藏经阁看到的欧丝国与蚕桑木的记载,那上面相关的内容不过两行字,哪有栾叶秋讲的这么丰富,连忙说:“还是师姐讲的故事好。”
三人正闲言碎语地聊着,云落尘看见远处有一家客栈,提议道:“天色不早了,要不咱们先找个地方落脚,明天一早再出发?”
离笙没说话,转头看向栾叶秋,栾叶秋点点头说:“行,过去问问。”
三人来到客栈门口,老板是一个身材瘦削的中年人,他半躺在门外的藤椅上,看到三人走过来,却没有像一般的客栈老板那样立马起身迎接,反而神态悠闲地躺在那里,就好像后背粘在藤椅上了一样。
云落尘走到中年人面前问道:“老板,这里住店多少钱?”
中年人看都不看他一眼,心不在焉地随口道:“一间房一百文,一个晚上。”
“喂,你开黑店啊!”栾叶秋一听这话便冲上前来,大声道:“像你这样的客栈,都没有超过三十文一晚的,你这里怎么这么贵?”
中年人翻了翻上眼皮瞧了栾叶秋一眼,不屑一顾道:“嫌贵?嫌贵你可以不住嘛。”
“你!”栾叶秋气不打一处来,一把抓住云落尘的衣袖,“咱们走!我就不信,前面的客栈还能比他这儿更黑!”
云落尘皱了皱眉,他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却又说不上来,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被栾叶秋拉着往外走了。
中年人冷哼了一声,在后面大声说道:“姑娘,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再往前,你可住不到我这么便宜的店了。”
云落尘听了这话,正准备回头仔细问问,却被栾叶秋使劲一拉,“别听他的,我还就不信了,哼,一百文,亏他说得出口,真是个奸商!”
三人只得继续向前,才刚走了一刻钟,栾叶秋就指着前面一处客栈叫道:“你们快看,那里又有一家。”
三人刚一下马,立刻就有一个身材矮胖的黑脸胖子一路小跑着从客栈里迎了出来,满脸堆笑道:“三位客官,可是要住店?”
对比前面那个客栈老板,这人虽然长得丑,但是明显热情多了,栾叶秋显然对这人的殷勤十分受用,刚刚还憋着一肚子火也消散了不少,不冷不热地问道:“老板,你这儿住店一晚上多少钱?”
黑脸胖子笑容谄媚,“姑娘,小店条件一般,所以价钱便宜,一间房,只要二十文一晚。”
栾叶秋眼睛一亮,原本刚刚听了上一家客栈老板最后那句话,她心里还有些担心,现在看来,显然是那个老板在故弄玄虚罢了。
栾叶秋立刻干脆地说道:“行,我们要三间房,带我们去看看。”
“好嘞!”黑脸胖子高兴得两颗绿豆眼都挤到了一起,赶紧领着三人往楼上走去,云落尘扭头看到离笙似乎脸色不太对劲,连忙问道:“怎么了?”
离笙摇了摇头,回答道:“没什么,我说不上来,只是觉得,这里好像有股奇怪的气息。”
“奇怪的气息?”云落尘有点摸不着头脑,“你是指什么?气味吗?”
离笙摇摇头,叹了口气说:“算了,可能是我不太习惯戴着这个东西,一路上捂着有点儿难受吧。”她指了指脸上蒙着的面纱。
云落尘安慰道:“再坚持一会儿,等住进房间里,就可以摘下来了。”说完忍不住在心里感叹,看来长得太美,也是一件麻烦的事啊。
三人看完了房间,虽然破旧了些,但还算整洁,再加上价格的确比较公道,于是便定下来就住在这里了。
栾叶秋从包袱
中取出一包银钱,那黑脸胖子一听见银钱叮当作响的声音,眼睛立马亮了起来,他立刻从怀里掏出一张薄纸递到栾叶秋面前,“姑娘,您先看看咱们这儿住店的规矩,没意见的话,您在这个契约上面签个字,摁个手印。”
“你这儿住店,怎么比别的地方麻烦这么多啊?”栾叶秋有点不耐烦地抱怨道。
黑脸胖子赔笑道:“姑娘见谅,祖上传下来的规矩,几十年了没变过,您多担待。”
栾叶秋接过来看了看,上面写的无非就是些不得在夜里大声喧闹,不得损坏房间设施的一些东西,下面还有那胖子自己签好的名字和摁好的手印,草草地看了看,便把纸交还给对方道:“没问题,我现在就签。”
“好嘞,几位跟我来。”说着,黑脸胖子将三人领到正堂柜台,拿出笔和印泥递给栾叶秋,又把契约放到她面前铺开,示意她在上面签字摁手印。
但是,没有人注意到,那胖子铺开的契约已经不是先前给栾叶秋看的那张了,在他手伸到柜台下拿笔和印泥的时候,已经偷偷换了一张,只是因为上面的内容看上去变化不大,所以栾叶秋也没发现有什么异常。
栾叶秋很快签好了字,也摁下了手印,然后拿出那一袋子钱,从里面取出六枚银钱放在桌上的契约上,对胖子说道:“潘老板,这是六十文钱,三间房,一个晚上,没错吧。”
胖子没急着回答她,反倒是拿起那张契约看了起来,他看到右下角落款处有两个名字,其中一个是“潘西敏”,那是他自己的名字,另一个是“栾叶秋”,名字旁边各有一个红手印,他满意地笑起来,然后瞥了一眼桌上那六枚银钱,笑眯眯地对栾叶秋道:“姑娘,您弄错了,不是六十文,是六百文呢。”
栾叶秋脸色一沉,“潘老板,你开玩笑吧!”
潘西敏笑呵呵道:“姑娘,您别误会,这六百文里面,有五百四十文是押金,到时候您走的时候,会退还给您的,不信您看。”
他把刚签好的契约伸到栾叶秋面前,指着最后面的一行字“为避免客人可能对客栈造成的破坏与损失,住店之前收取九倍押金,离店时将全数退还”。
栾叶秋想了想,反正到时候总会退还的,便没再多想,数了数钱袋里面剩下的银钱,拿出来了一些,剩下的都交给了潘西敏。
潘西敏接过钱袋的一瞬间乐得合不拢嘴,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黑牙,就在这时,站在一旁有些无聊的离笙一不小心把脸上的面纱弄掉了,一张绝美的容颜立刻暴露在大堂上。
那潘西敏只是下意识地瞥了离笙一眼就立刻把目光转回到自己手里,一双绿豆眼紧紧盯着手中的钱袋,好像生怕它下一秒就会飞走似的。
离笙捡起地上的面纱匆忙戴好,却发现似乎没人在注意她,松了口气。
她突然发现云落尘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个方向,那是柜台后面客栈老板所在的位置,她心里有些疑惑,云落尘为什么要盯着他看呢?
只有云落尘自己知道原因,因为自从他遇到离笙以来,第一次见到离笙容貌的男人,没有一个可以做到完全无动于衷。他也相信,一个正常的男人,第一次看到这样一张脸,是绝对不可能一点反应都没有的。
要知道,哪怕是见多识广的龙吟大师,当初在应龙堂第一次见离笙的时候,都表现出来一刹那的惊诧。
可是,眼前这个客栈的老板,在离笙面纱掉落的瞬间,他明明朝这边看了一眼,却立刻收回了目光,仿佛只是看了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东西而已。
慕云笔记:
《山海经·海外北经》:欧丝之野在大踵东,一女子跪据树欧丝。三桑无枝,在欧丝东,其木长百仞,无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