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群飞鸟,扑楞着翅膀,从林子上方往西而去了。陆宗沅许久才回过神来,“薛琼玉?”
“是薛琼玉,曾在围城时率雁北军在西北拦截过赵瑟。”那侍卫也被这消息惊得有些慌了手脚,“王爷,咱们这里人手不足,要不要速去燕京传信,令程将军前来援救?”
陆宗沅拧眉不语,伫立的身影快与夜色融合在一起。终于他开口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沉默,“不必了。”他遥望着山影在天际勾勒出的起起伏伏的曲线,夜风吹得枝叶哗啦响起来,他的声音混杂在其中,有些飘忽,“燕京来回要一整个日夜,来不及了。”
那侍卫的声音里带了丝哭腔,“那任赵瑟被姓薛的赶尽杀绝吗?”
“你去把卢攸给我弄醒。”陆宗沅忽然说道,脚步一转,他往那灯火初上的农家院落里走去。
稍顷,几名侍卫拎着卢攸到了厢房,卢攸年纪大把,被虞韶伤了脚,不能动弹,又无人料理伤势,到这会已经烧得糊里糊涂地躺在地上,干的起皮的嘴唇里嘟囔不停。陆宗沅使个眼色,侍卫一桶井水浇上去,卢攸□□一声,眼皮底下咕噜一转。
“还不醒?”陆宗沅吩咐左右,神色冷酷,“砍他一只脚,看他醒不醒。”
侍卫应和一声,举剑要砍,卢攸虽善蛊惑人心,哪里见过陆宗沅和虞韶这样说杀就杀的角色,吓得浑身一个哆嗦,立即醒转对陆宗沅做了个揖,哀求道:“王爷饶命!”
陆宗沅道:“你跟在萧泽身边久了,这个姓薛的是什么人?本名叫做什么?”
卢攸眼神一飘,“他、他本名就叫薛琼玉啊!”
陆宗沅冷笑道:“本名就叫薛琼玉,为什么我征战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么一号人物?他父亲是谁?主帅是谁?曾因哪一战成名?一个山里冒出来的默默无名的贼寇,也能和野利春赵瑟打个平手?你当我是三岁孩子?”
卢攸老脸一皱,胡子一颤,快要哭出来了,“王爷,我真的不知道啊!”
陆宗沅下颌微抬,那侍卫“锵”一声拔出剑来,将卢攸另一只脚也挑断了脚筋,血花四溅,陆宗沅洁净的下摆上也沾了几个星点,如白雪红梅,奇诡艳丽。卢攸嚎得快断气,等剑光又往手腕上来时,才哑着嗓子嚷道:“他是当初平西王攻占真定时在死人堆里扒出来的!我不知道他本名叫什么!只知道他和齐偃武交情甚深,当初平西王使他秘密潜往石卿让营中,去偃武处做说客,他坚决不肯,又生性不羁,不服管教,因此被平西王所厌弃,贬他在西北三镇做了一个城门小官。”
陆宗沅呵一声冷笑,“看来萧泽当初背着我干了不少偷鸡摸狗的好事。那他现在打的什么主意?”
卢攸只求活命,答得飞快,“萧贼在西南集结旧部属,一等良王大军挥师南下,他就要令萧大公子率禁军夺宫,逼皇帝禅位。”
陆宗沅讽刺地一笑,继而诚心诚意地叹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天下人都说萧泽是仁义君子,爱民如子,我却始终都知道,他是个真正的伪君子,我比他大有不如。”
卢攸哪敢搭话,只是点头不迭。
陆宗沅这会还有赵瑟命悬一线,无暇顾及萧泽那头,他沉吟片刻,问道:“上一次野利春和赵瑟自西北回援,此事我除了程崧,谁也不曾透漏,他却突然出现在西北拦截,这一次我和赵瑟连夜出城,他又出现了。一个守城门的小官,哪来的消息?他四处游荡,就那么巧,正好撞上了奉命去追虞韶的赵瑟?”
卢攸唯恐被陆宗沅一个不眨眼取了脑袋,忙附和道:“王爷,百密必有一疏啊。平西王得益,是事有凑巧,你连失爱将,却是遭人暗算。”
陆宗沅的目光凝结了,不知过了多久,卢攸因血流不止,□□的声音越来越低,快气若游丝了,陆宗沅才突兀地笑了一声,一字一句道:“正当海晏河清日,便是修文偃武时。修文偃武,原来真正的修文在这里。冯宜山,养的好一对家将,好一个女儿。”说完,一脚将奄奄一息的卢攸踢开,走到院子里翻身上马,那侍卫见他调转马头往西,忙上来拉住辔头,急道:“王爷,咱们人手不足,只怕去了一样不是姓薛的对手。”
“他早知我来了蓟州,却扔下我去追杀赵瑟,他不会轻易杀我。”陆宗沅唇边带着一丝嘲讽的笑,“也许我活着,才是她所希望的。”他这短短几句,甚是隐晦,那侍卫听得云山雾罩,见陆宗沅已经策马急行,忙召集弓箭手也立即跟上,一群人出了村子,陆宗沅猛然扯住马缰,吩咐道:“去一个人回燕京报信,告知程崧,不论听到什么消息,都不得轻易率军出城。另外,严查和冯寄柔交往过密的人,不拘男的女的,一律格杀。”他一顿,冷漠的面容往后山的方向一转,“再去一个人去后山,看看人死了没有。”
那侍卫看了看天色,讷讷道:“王爷,恐怕这会人早死了。”
陆宗沅哈哈一笑,甚是冷冽,“等我赶到蓟西,恐怕赵瑟也已经没命了,一个死人换一个死人,谁也不亏。”
侍卫一听赵瑟的名字,知道这趟是陆宗沅亲身涉险替他收尸,险些哭了出来,闷声答是,便匆匆往后山赶去了。
在蓟州西有一座人称石头山的盘山,山石累累,赤红如火,每岁深秋季节,遍野的柿子成熟,挂一层白霜,添一份甜意,在初夏时,却是绿叶如盖,倾覆在赤红的山岩上,那一片朱砂色,在浓绿叶底静默流动。
赵瑟是在盘山脚下遭遇薛琼玉。薛琼玉自绿叶覆盖得严严实实的赤岩上跳下,像一头灵敏而无声的豹子,立时便割断了一名士兵的喉咙。
赵瑟几无还手之力,便成了薛琼玉的手下败将。
这一群跟着薛琼玉的兵丁,半数是四处流窜的鸡鸣狗盗之徒,半数是许疏旧部,许疏兵败后落草为寇,西北兵本就彪悍,见做多了杀人越货的营生,砍起人来全不眨眼,赵瑟身上中了数刀,满脸血迹,被薛琼玉捏着后领在火把下一瞧,凶神恶煞似的。那群雁北军被他瞪得浑身不自在,呸呸呸几声,说道:“一刀了结算了,瞪得我都快尿出来了。”
“不急。”薛琼玉有一双忧郁的眼睛,笑起来却痞气十足,他将赵瑟五花大绑,扔在马背上,“我要驮他去燕京城,在城下亲自杀给陆王爷看。这种阵前辱敌的方式,可是王爷最爱的戏码,兴许他一个伤心,就把燕京城拱手送出了呢?”
兵丁们哄堂大笑,说道:“到时候,咱们也睡一睡王爷的小老婆们,弄个城主当一当。完了再放一把火,烧死他老娘。”
薛琼玉年轻的脸上闪过一丝快意,他把朴刀上的血迹在靴底蹭了蹭,瞧了瞧黑得发蓝的夜空,便往燕京的方向而去。他早有言在先,这趟是找良王寻仇,那群兵痞们却只是过过嘴瘾而已,哪个敢真去挑衅良王,于是分了从赵瑟身上搜刮的银子,一哄而散,唯有几个胆气壮的,随他往南。
行到黎明,见路边有野亭,晨雾浓浓,看不清前路,只有亭子一个破碎的角若隐若现。薛琼玉抽了抽挺直的鼻子,用朴刀拦住了同伙前行的身体,“前面不对。”他说道,“有人,不是善茬。”
那人张望了几眼,奇道:“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闻到了他身上的血腥味。”薛琼玉咧嘴一笑,将昏厥的赵瑟从马背上卸下来,拎在手上,一步步走进野亭,见亭内石凳上被数名侍卫簇拥着的人,一身素服,露水打湿了衣衫,原本挺秀的眉峰也被缠绵的晨雾所沾染,柔和起来。旁边一名侍卫,正在同他指点着蓟州西的方向,那人听到半途,仿佛脑后有眼睛似的,转头朝这边看了过来。
视线一接触,他的目光陡然锐利起来。
“陆王爷。”薛琼玉冲他懒洋洋地拱了拱手,“当年真定城头曾经目睹王爷风采,三年不见,犹如昨昔。”
“偃武一身正气,修文倒是不拘小节。”陆宗沅淡淡一笑,“冯宜山死了许久,到现在真令我刮目相看。”
薛琼玉忧郁如女子般的眼睛里带着一丝揶揄,“我一直以为在王爷的眼里,天下没有一个人值得你多看一眼。”
陆宗沅果真想了一想,坦承道:“曾经不知天高地厚,没想到今天被女子和小人摆了一道。”他似乎不想就这个话题再赘言,将下颌一抬,指了指赵瑟的方向,“我欠冯家和真定城的,大概还没有还清,你既然不打算杀我,就把他还给我,就此别过,他日再会。”
薛琼玉笑了一声,“王爷说得好轻巧,为了抓这只鹰犬,我可是连夜疾驰,累得快断气了。如今银子也分给别人了,半点好处没捞到。”
陆宗沅对他的痞气倒也忍受得,只笑了笑,对旁人使个眼色,那人便将被子卷着的一个物事送了过来,放在薛琼玉脚下。薛琼玉瞥了陆宗沅一眼,用朴刀将被子挑开。其余几人,尽数围上去好奇探看,忽然“咿”一声惊叹,互相使个眼色,“是个女人。”
是个女人,还是个美人,或者说,生前是个美人。因为她的形容,分明是刚刚从土里刨出来。浑身的污泥盖住了精绣的衣裙,洁白如玉的脸颊沾染了点点新土。清晨的雾把她包围了起来,她天生的梨涡隐隐,嘴角上扬,挂着一丝神秘纯真的微笑。
“这是个死人呐!”有人啧啧道。
薛琼玉太阳穴里别别地跳着,一阵青筋暴起。他握了握手里的刀柄,极力抑制住愤怒,把寄柔包起来,随手将赵瑟一扔,赵瑟就如断线的风筝般,轻飘飘落在了陆宗沅脚下。陆宗沅左右慌忙上去搀扶,却听见一声闷哼,见赵瑟胸前新别着一柄匕首,血液正汩汩涌出。
陆宗沅眸光极寒地盯视着薛琼玉。
薛琼玉大咧咧地对他拱了拱手,说道:“他本来是活的,现在死了。你还我一个死人,我也还你一个死人,公平。”说完,将寄柔送上马,要转身离去时,回头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陆王爷,你欠冯家和真定百姓的,还没有还完呢。”
陆宗沅平静地问道:“你还有什么后着?”
薛琼玉哈哈一笑,故意抽了抽鼻子,说道:“咦,我闻见火的味道了。好像三年前冯府那场大火啊!烧得好!烧得好!”说完,一阵大笑,便拍马离去。
寄柔的一缕青丝,从被子里露出,在风中飘扬着,越来越远了。
陆宗沅一言不发地坐着,半晌,待到那群人影不见了,才猛然拍案而起,却闷哼一声,扶住了颤抖的手臂。他沉沉看了一眼面如死灰的赵瑟,忽然想起他离去时为了虞韶通红双眼的样子,忍不住闭上了眼。
“回燕京去。”他疲惫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