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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血的较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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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战斗之二:边城战斗

1997年6月18日,伊宁市公安局在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与州、地公安局协手并肩、联合作战,运用各种侦破手段,主动出击,于当日晚1时15分、时0分分别在伊宁市天山街菜市场、伊宁市塔什库勒克乡×村展开围捕努尔买买提暴力恐怖团伙行动,将通缉在逃的暴力恐怖团伙头目这一库尔班江·玉赛因及蠛恐怖分子阿力木亚合甫·沙吾提、依明江·叶尔逊、玉素甫江·来满江艾买提等抓获,缴获“五一”式手枪一支,子弹77发,自制小口径手枪1支,子弹69发,自制手雷6枚,匕首4把,猎枪底火4000个,半自动步枪子弹***发,爆炸装置6个,火雷管7枚,电雷管5个,导火索.7米。19日凌晨4时,又根据线索连续作战,一举捣毁了位于伊宁市巴哈待×巷××号暴力恐怖分子制造枪支、弹药、爆炸装置的窝点,收缴一批爆炸装置、弓弩和大批半成品自制武器及制造工具。取得了对敌斗争的突破性进展,揭开了伊宁市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盖子,狠狠打击了暴力恐怖分子的器张气焰,为之后的反暴力恐怖斗争及维护伊宁市稳定奠定了基础。

1997年伊宁市“·5”事件之后,一小撮敌对分子不甘心失败,继续密谋策划向我发动新一轮猖狂进攻。4月以来,他们秘密建立组织,发展成员,建立训练窝点,不择手段地筹集资金,购买、盗窃、制造枪支和爆炸装置,预谋在“七一”香港回归之际进行大规模的暴力恐怖破坏活动。其中以努尔买买提·尼亚孜、库尔班江·玉赛因为首的暴力恐怖团伙先后筹集资金10万余元,购买了枪支弹药、爆炸装置,并秘密建造了地下武器、弹药制造窝点,同时该团伙秘密联合公安部通辑在逃的伊犁暴力恐怖团伙头目伊布拉音·司马义,拟与其他暴力恐怖团伙联合行动,于“七一”期间有计划、有组织地制造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妄图在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破坏香港平稳回归。为了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确保伊宁市“七一”香港回归期间的稳定,彻底粉碎敌人的图谋,伊犁州、地、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戮力同心,全力以赴,同暴力恐怖分子展开了坚决的斗争。

1997年6月17日下午,伊宁市公安局获悉,以努尔买买提·尼亚孜、库尔班江·玉赛因为首的暴力恐怖团伙在伊犁河大桥附近某院活动,该院系该团伙训练暴力恐怖分子的窝点。伊宁市公安局立即将情况向正在伊犁指导工作的自治区公安厅领导和州公安局、地区公安局领导做了汇报,17日晚10时,公安厅领导紧急召集州、地、市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和部门研究分析案情、制定围捕方案。并成立了捕歼行动指挥部。

11时0分,“总指”派地区防暴支队对该现场进行了秘密勘察,并将行动时间确定为18日凌晨4时。

18日凌晨时,由州、地、市三级公安机关民警40余人组成的捕歼分队进入预定位置后,因当晚集中在该点开会的10余名暴力恐怖团伙成员突然散去,情况发生突变,指挥部决定捕歼分队悄然撤回待机行动。

18日上午11时,市公安局再次获得情报:暴力恐怖团伙头目之一的库尔班江·玉赛因将于当日傍晚与其保镖阿力木亚合甫·沙吾提前往天山街7巷×号院策划安排在伊宁市实施暴力恐怖破坏活动,库尔班江持有一支制式手枪,其保镖持有一支自制手枪和数枚自制手雷。

18日中午1时,总指挥立即再次召集州、地、市公安局领导研究制定天山街的缉捕行动方案。

天山街7巷×号院位于天山街菜市场后门,买菜卖菜的人很多,人员流动量大,因敌人手中有武器及爆炸装置,如果包围该院实施围捕,一旦发生枪战极可能误伤群众,故指挥部决定等库尔班江及其保镖从×号院出来时跟踪密捕。

根据“总指”的部署,1时0分,市公安局领导一面派出联络员随时掌握情况,一面到预定缉捕现场进行秘密勘察。

下午16时,总指挥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决定采取“便衣守候,相机抓捕”的缉捕行动方案。从地区防暴支队、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共抽调1名民警,组成三个缉捕组守候在天山街市场一带三个路口处,守候时每人一组,抓捕时每4人一组,全部着便衣装扮成“购物人”,每组负责抓捕1人,并要求抓捕时必须在徒步靠近“目标”的同时快速行动,出其不意将敌人制服,不能给敌人丝毫反抗余地。为了防止发生意外,避免暴力恐怖分子乘乱潜逃,指挥部决定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治安科各抽调10名民警对该现场外围严密布控,在天山街布下一张天罗地网。

1997年6月18日下午18时,行动小组和所有参战民警全部按时、按要求进入预定位置,等待目标出现。

现场指挥部设在行动地点附近某单位大院内就近指挥。

0时,库尔班江·玉赛因与阿力木亚合甫·沙吾提出现在人流拥挤的天山街菜市场,并悄悄进入天山街7巷×号院内。1时15分,二人从该院出来向天山街菜市场方向走去。跟踪民警发出“蛇已出洞”的信号,现场指挥部果断下令抓捕,现场联贯各指挥员立即紧随二名暴徒身后至守候点处向各行动组发出抓捕信号,守候在天山街菜市场路口的我缉捕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二名暴徒打倒在地,另外几名民警赶上前来共同将其制服,当场从二人身上搜出已上膛并压满子弹的苏制“五一”式手枪1支,子弹77发,自制小口径手枪1支,子弹69发和4枚自制手雷。为了不给敌人以喘息之机,几名民警迅速冲进天山街7巷×号院,将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铁木尔尼亚孜·夏木西丁、海米提·铁木尔尼亚孜、夏木西丁·铁木尔尼亚孜三人抓获,又从其家中搜缴自制炸弹1枚,匕首把。

1997年6月18日晚0时,指挥部根据获得的情报和对已抓获的库尔班江·玉赛因、阿力木亚合甫·沙吾提的审讯掌握:努尔买买提暴力恐怖团伙主要成员玉素甫江·来满江艾买提现藏匿在伊犁河路塔什库勒克乡×村暴力恐怖骨干分子依明江·吐尔逊家中。情况重大,时间紧急,为了不使敌人闻风潜逃,指挥部决定立即实施捕歼行动。

0时0分,地区防暴支队、市公安局民警共0余人分乘5辆车直扑伊犁河大桥该暴力恐怖窝点。

0时5分,行动小组将车停在大桥上徒步前进包围该院,同时,由一个控制小组迅速占据了该院西侧一小二楼制高点,居高临下,准备施火力监控,另一小组占领窝点南侧屋顶,对该院实行全面控制。突击队民警冲进院内,喊话命令隐藏在室内的暴力恐怖分子缴械投降,暴力恐怖分子负隅顽抗,从屋内抛出4枚手掷炸弹,其中三枚爆炸,一枚未炸,现场指挥立即命令民警火力攻击,在我民警的猛烈攻击下,暴力恐怖分子玉素甫江被击伤捕获,其余人被迫缴械投降。当场从该窝点搜出猎枪底火4000个,半自动步枪子弹***发,爆炸装置6个,火雷管7枚,电雷管5枚,自制手雷4枚,导火索.7米,匕首6把及火药等一大批罪证。

经州公安局审讯组对抓获的暴力恐怖分子的连夜突审,又获得重要线索,在州公安局的指挥下,州、地、市公安机关连续出击,又于次日凌晨4时对巴哈尔街×巷××号暴力恐怖团伙制造枪支弹药、爆炸装置的地下窝点进行突击搜查,收缴一批自制半成品枪支、爆炸装置,弓弩及制造工具、设备。

“6·18”案的成功侦破,使我公安机关取得了1997年对敌斗争的突破性发展,揭开了伊宁市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盖子,彻底粉碎了敌人“七一”前夕的阴谋。

四、战斗之三:多行不义必自毙

1997年8月18日晚,三辆警车警笛长鸣,警灯闪烁,风驰电掣般驶进伊宁县公安局院内。车停后,全副武装的公安民警从车上押下一个神情萎顿,但不时目露凶光的中年人。霎时,院内沸腾了,小城沸腾了,到处是欢声笑语,到处鞭炮齐鸣。自治区领导发来勉励的贺电,伊犁州、地、县的各级领导纷纷赶到县公安局,向参战民警表示热烈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各族群众更是奔走相告,到处洋溢着节日般的欢乐气息。被抓的是何许人也,竟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

他就是全国通缉的新疆伊犁地区暴力恐怖团伙总头目——伊布拉音。

1956年6月,伊布拉音出生于伊宁县的一个小村庄。198年,他开始学习经文,曾先后在喀什地区吐鲁番地区从师学经,期间多次参加非法组织,进行非法活动。199年,他组织成立了一个非法组织,自封头领,公开宣扬暴力恐怖活动,此组织被我公安机关侦破后,成员大都落网,唯有伊布拉音逃之夭夭。从此他开始了罪恶累累、充满血腥的暴力恐怖生涯。

199年月5日,伊布拉音参与制造了乌鲁木齐“·5”公共汽车爆炸案,造成7人死亡,数十人受伤;1995年8月14日,他在伊宁市策划了非法游行事件,严重扰乱了各族群众的正常生活;1997年月5日、6日,他又在伊宁市组织策划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打砸抢骚乱事件,疯狂的暴徒一路打砸抢烧杀,造成4人死亡,数百人受伤,几十台车辆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

1997年6月6日,在全国人民喜迎香港回归的前夕,伊布拉音命令其手下和同伙到处散发传单,制造恐怖案件,在一个夜晚,连续杀害了4名治安积极分子和无辜群众。6月6日凌晨4时,0多名手持刀斧、棍棒的恐怖分子,闯入伊宁县麻扎乡汉族群众赵××家中,残酷地将夫妇俩杀害。赵××夫妇是麻扎乡××村唯一的一家汉族居民,他们从小在此长大,和当地的各族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他们的两个儿女都上了维吾尔语小学,全家的语言、生活习惯和当地没有什么差别。赵××夫妇还有一双灵巧的手和一副热心肠,他们会裁缝手艺并有一台小拖拉机,平时邻里谁家有困难有活儿,他们都会热心帮忙,这是村里老少公认的一对大好人,一对好夫妇。就是这样的一家人,竟也成为恐怖分子杀害的对象。卡斯木是伊宁县潘津乡的治保主任,受人尊敬的老党员,平时调解邻里纠纷,为村民排忧解难,日夜操劳,6月6日凌晨4时0分,被恐怖分子乱刀捅死。尼亚孜是伊宁县曲鲁海乡的联防队员,6月6日凌晨4时45分,在市场巡逻时,被恐怖分子刺伤。吐尔逊买买提是伊宁县吐鲁番圩孜乡的普通村民,仅仅因为其弟是联防队员,也被恐怖分子于6月6日凌晨5时杀害。

1997年6月8日凌晨,仅仅隔了两天,伊布拉音又命令同伙阿巴斯袭击派出所警车。恐怖分子在巡逻警车的必经之路设置路障,等警车减速后,投掷汽油燃烧瓶进行袭击,致使警车被烧毁,车内的人员全部受伤,一名联防队员因伤势过重而光荣牺牲。同一夜晚,伊布拉音还派人割断连接东五县的通讯光缆和驻地部队的军用电缆,使全地区的通讯联络中断达5个小时。一时间,伊犁地区人心惶惶,谈“伊”色变,伊布拉音成了笼罩在伊犁地区各族群众头上的一片“阴云”。甚至到了今天,伊布拉音的危害还没有完全消除,1998年4月0日伊宁县胡地亚圩孜乡枪战中,杀害了我防暴队员龙飞的恐怖分子伊里亚斯是伊布拉音的得力骨干和保镖。1998年6月6日,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发生的枪战中,杀死杀伤我多名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的暴力恐怖团伙头目吐尔逊买买提也是伊布拉音的得力干将。1998年7月9日,在伊宁县胡地亚圩孜乡发生的枪战中被击毙的恐怖分子买买提明也是伊布拉音的联络员、保镖之一。1998年伊宁县抓获的百余名暴力恐怖分子当中绝大部分是伊布拉音的同伙和弟子。

为了让各族群众有一个安宁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抓获伊布拉音成了重中之重的任务。为此,公安部发出了通缉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作出了全力以赴抓获伊布拉音的重要指示,伊犁州公安局、地区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伊宁县公安局也成立了由局长亲自挂帅的追捕组,专门搜集有关伊布拉音的各种情报信息。但是抓捕伊布拉音谈何容易,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伊布拉音生性谨慎多疑,言谈极富煸动性和诱惑力。他打着宗教的旗号,借传教之名散布他的暴力恐怖思想,使许多善良的信教群众被蒙骗。很多人甚至把他当成“神”看待,还绘声绘色地描述他的“神迹”,诸如:可以稳身,被警察抓住后,可以忽然不见了等等。在他猖狂活动的几年间,他拢络了一大批同伙和弟子,许多地方都有他的联络员和藏窝点。为了对付公安机关的追捕,他养成了独特的生活习惯。自潜逃以后,伊布拉音再没有照过相,公安局现有的照片是他***年照的。白天他从不活动,不坐机动车,到哪一个地方也不告诉随行人员,经常是刚在一个地方睡下,半夜爬起来骑上自行车就走,行踪飘忽不定,让公安机关难以掌握。因此在公安机关组织的多次大规模追捕行动中,伊布拉音均得以逃脱。公安局曾采取过在其经常出没地蹲坑守候,利用现代化技术模拟画像,找可靠人员进行贴靠等多种方法,都因对其活动规律不掌握而未奏效。

面对一次次失败,伊宁县公安局多次召开分析会,分析伊布拉音久捕未获的原因,经认真热烈讨论,大家最后一致认为:伊布拉音久捕未获,自有他狡猾的一面,但和我们的工作方法也有很大关系。第一,伊布拉音长期在各地传教,同伙信徒很多,许多群众因看不清他的真面目,愿意接纳他,甚至为他通风报信,因此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发动群众是抓获伊布拉音的关键。第二,欲擒贼首,先断其臂。伊布拉音同伙多,消息来源广,所以应变快,躲藏从容。只有将其已知同伙和联络点全部打掉,让其成为聋子、瞎子,不敢动弹,才能尽快将其擒获。第三,要充分发挥秘密力量的作用,力争获得有关伊布拉音的准确情报。第四,以前多次动用大批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捕,存在集结慢,统一调度困难,易走漏消息等弊端,今后应组织精干小分队进行突击行动。

分析会的意见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很快各部门高速运转起来。有关伊布拉音罪恶的材料发到了各乡村。伊犁地委专门抽出部分资金印刷了通缉令,电视、广播也在黄金时间播出通告。公安机关加大严打力度,迅速侦破了1997年6月6日的系列杀人案、6月8日的袭击警车案,一大批暴力恐怖分子落入法网,一批暴力恐怖团伙被摧毁,伊宁县公安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精干的小分队,一张抓捕伊布拉音的大网撒开了。

1997年7月1日凌晨,追捕组获得情报,伊布拉音可能隐藏在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某村。伊宁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临时指挥部,并组织搜捕队伍,详细了解了伊布拉音可能隐藏处的方位、地形。指挥部根据情况,制定出周密的行动方案,县公安局民警分六个行动小组对五个伊布拉音可能躲藏点进行搜查,每组配备五支“五六”式冲锋枪和两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用手持对讲机进行联络,一律用统一波段;搜查证由指挥部统一办理;剩下的一个小组作为机动队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增援。并在搜索区外组成大的包围圈,防止伊布拉音向外逃窜。

凌晨4时0分,搜捕队伍分乘18台机动车,赶赴目的地。0分钟后,各组到达预定地点,临时指挥部在距行动地点70米处进行指挥。凌晨5时,指挥部一声令下,各小组开始行动。每组两名特警队员上房占领制高点,其余民警进院后,守住每一个门口,开始逐间房屋进行搜查。5时10分,第一行动组报告,发现可疑男子,指挥员指示:小心搜索,注意安全,遇有暴力反抗,坚决采取果断措施!

发现情况的院子为独院,院门朝西,正房坐北朝南一字排开共四间,行动组民警由东向西搜索到第三间卧室时,发现西面套间的铁床下藏有一男子,带队的小组长马上命令此人出来,同时命令其他民警守住窗口和门口。床下之人用维吾尔语喊到:“别开枪,我就出来。”这时守在窗口的民警发现床下火光一闪,大喊了一声:“小心!”那人已扔出一枚自制炸弹,只听“轰”的一声闷响,两名民警当场被炸伤,窗口警戒民警当机立断,手持冲锋枪朝床下一阵扫射,掩护外屋其他民警撤出。5时5分,经搜索,在确信院内无其他危险之后,指挥部又加强了外围警戒力量和制高点火力。三名军事素质好的民警交替掩护突入屋内,发现床下之人已被击毙,死时手里拿着一枚较大的自制炸弹和打火机。经辨认,此人为伊犁地区公安机关通缉在逃的暴力恐怖分子,系伊布拉音的同伙,但不是伊布拉音本人。

1997年8月,距党的十五次代表大会召开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追捕组调查的情况表明,伊布拉音仍在活动,并伺机聚集力量图谋在十五大召开期间进行暴力恐怖活动,借此扩大影响。

1997年8月7日凌晨,伊宁县公安局捣毁一个暴力恐怖团伙,抓获五名暴力恐怖分子,缴获了一批长刀、弓弩和反动传单。经审讯,该团伙成员交代了他们制作武器,等待命令进行破坏活动的情况。8月11日凌晨4时0分,两名蒙面暴徒突然手持铁棍闯入胡地亚圩孜乡一建筑工地,将两名四川籍民工打成重伤。8月9日晚,公安机关在吐鲁番圩孜乡一自然沟内挖出9具弓弩和7支竹箭杆,经试射,竹箭杆射程达0多米。8月1日凌晨,伊宁县公安局又捣毁一个暴力恐怖团伙,该团伙参加了6月6日的统一破坏行动,破坏了00对电话线,散发了大量传单。

“决不能让伊布拉音的阴谋得逞!”1997年8月1日,伊犁州党委召开了形势分析会,州党委书记亲自主持会议,州、地主要领导和政法书记,自治区公安厅领导,州、地公安局局长,伊宁县、伊宁市的主要领导和公安局局长参加了会议。会上,在对当前形势作了正确分析后,州党委提出了“活捉伊布拉音,向十五大献礼”的目标。

8月14日,伊宁县公安局迅速召集追捕组民警开会,在传达了伊犁州党委的指示后,又根据多年调查搜索的资料和近日摸排的情况,对伊布拉音的活动特点和目前状况作了比较全面的分析。讨论认为:第一,近一阶段,我公安机关开展的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行动战果很大,一大批暴力恐怖分子被抓获,伊布拉音的保镖、骨干、联络员也大都被抓,剩下的人不是隐藏起来就是四处逃窜,其组织受到很大破坏,他的躲藏地越来越少,活动也越来越困难,只要我们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给他喘气之机,他就无法和同伙迅速取得联系,短期内也无法聚集起一定的力量进行破坏活动。第二,通过1997年6月6日、6月8日发生的一系列血案,以及报纸、电台和各级工作组的大力宣传工作,群众已逐步看清了伊布拉音的真实面目,揭发他的人越来越多。一些立场不清的人,在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了几名多次窝藏伊布拉音的人之后,也受到了很大震动,不敢再容留和窝藏伊布拉音。第三,公安民警在几个月的斗争中,经历了血与火的考验,积累了一定的战斗经验和更加有效的工作方法。这些情况表明我们抓获伊布拉音的时机已逐步成熟。但是分析会上也提出了几个不利方面:一是伊布拉音宗教知识丰富,说话极具诱惑力,在相当一部分人当中还有影响力,还存在着一定的社会基础;二是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加大,伊布拉音越来越狡猾,行踪更加诡秘,一般人根本无法接近他;三是时间紧、任务重,离“十五大”召开只有短短的0天,在这段时间里,能不能完成任务?

据此,追捕组反复研究讨论,作出了“运用多种侦查手段,赶鸟出林”的方案,就是继续加大追逃、端窝点的力度,同时运用各种媒介大造声势,制造“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迫使伊布拉音急欲同外界联系,在频繁转移中暴露,最终通过妥善地运用侦查手段,获取准确情报将其抓获。

8月15日,追捕组物色了一名可靠人员A,开始追踪伊布拉音。A经过多方试探,同伊布拉音的联络员进行了接触。8月16日,追捕组获得有关伊布拉音的准确情报,正如我们分析的一样,此时的伊布拉音已如惊弓之鸟,躲在伊宁市郊区。因多年不见阳光的逃亡生活,他身体多病,其同伙和手下在我公安机关的一连串打击下,抓的抓,躲的躲,他身边几乎没有可信赖和联系的人,为此他非常需要一个新的比较稳定的隐藏点。根据情报,我们得知伊布拉音随身带有手李和炸弹,抓捕伊布拉音的战斗将是一场恶战。

8月17日晚,追捕组又获得更为准确的情报:伊布拉音将于8月18日向新的隐藏点转移。

8月18日凌晨1点,伊宁县公安局仍是灯火通明,县公安局紧急召集会议,分析研究了三套行动方案:一是在伊布拉音前往新的隐藏点后,将其抓获;二是在伊布拉音前往隐藏点的路上将其抓获;三是在伊布拉音准备出发时,在现在的藏身点将其抓获。

经仔细分析、权衡利弊,第一套方案虽然保险,但易暴露秘密力量,不能使用;第二套方案因目标处于运动中,不易布控,一旦行动起来,目标极易逃脱,又易伤人,所以也不能使用。最后决定运用第三套行动方案。

方案确定后,一套完整的《追捕伊布拉音的行动方案》制定出来。县公安局成立了行动指挥组,根据现有警力,抽调精干民警组成了7个小分队,所有的武器配发下去,为每个小分队配备了一支“五六”式冲锋枪和两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其他民警则持手枪。各分队还配备了手持式对讲机用于相互联络。为避免早已草木皆兵的伊布拉音生疑,指挥员决定将靠前车辆的公安牌照全部摘掉,每个摘掉牌照的车上持一份执行特殊任务的证明,以通过交通部门的检查,警车全部在离目标两公里处隐蔽待命。按计划,二名侦查员将乔装成农民,尾随A贴靠在伊布拉音隐藏点附近进行侦查,一旦发现伊布拉音的踪迹,立即用对讲机报告,附近的两个便衣接应组马上跟进控制,待命的另五个组快速跟上突击,迅速完成围捕任务。

8月18日上午1时0分,经请示伊宁县委、伊犁地区公安局,追捕伊布拉音的7个行动小分队迅速赶赴伊宁市哈尔墩乡,按预定计划进入各守候点,等待伊布拉音的出现。

伊宁拉音的隐藏点在伊巴公路北面的一个小土坡上,距公路约500米远,房屋和公路之间是一片不易藏人的开阔地,房屋东北面是一片杨树林,西南紧挨着一片茂密的果园,的确是个既利隐藏,又便于逃跑的好地方。

便衣组的民警以各种面目出现在隐藏点附近:几名“乘客”在瓜棚里吃瓜,等待司机将车“修复”;一名“行人”不堪炎热,寻找了一树荫,蒙头大睡;还有一对“恋人”在渠边小憩……大队全副武装的民警则在两公里外待命。到处是平静祥和的气氛,到处都有行动组民警机警的眼睛。

时间一分一分的过去了,转眼已过去了5个小时,情况越来越不好,9℃的高温使密闭的车厢成了名副其实的“蒸笼”。突击组民警身上的迷彩服像水浇过似的,带来的一点矿泉水和馕早已用完,最糟糕的是不仅没有伊布拉音的消息,与A及二名侦查员的联络也中断了,去向不明。其余民警因没有消息,只得原地待命。

晚上1时,经多方联系,潜伏守候点的民警终于通过伊犁地区公安局和“失踪”近个小时的A及两名侦查员联系上,原来,狡猾的伊布拉音已转移到了伊宁市新光街,A和两名贴靠侦查员因对讲机功率太小,同小分队失去了联系,只好独自跟踪,直到摸清了伊布拉音的隐藏点。

晚上1时10分,各行动小组迅速向伊宁市公安局卡桑奇派出所院内集结,根据两名侦查员侦查的情况,伊布拉音在伊宁市新光街可能隐藏的地点有三家,集中在50米内,街道前有一个果园,街道两端各有一个丁字路口,行动时只要先封住街道两端,控制住临街果园,占领制高点,伊布拉音就不易逃脱,根据侦查情况,新的突击方案形成了。

1时0分,只听一声令下,行动小组迅速扑向新光街。一、二小组直奔街道两头将街道封死,三、四小组上房控制制高点,七小组把临街果园警戒起来,五、六小组将三户重点人员家的大门牢牢控制住,分钟之内,布置完成了。随后行动组民警开始了仔细搜索,搜索南北向南进行,当追捕组民警搜索至新光街××号时,在院内西头客房沙发后发现一个神情惊恐的中年人,此人人身穿运动衣,下身着蓝色保安员制式裤,民警用枪将此人逼住,随后在其身上搜出一支已上膛的自制小口径手枪和枚自制炸弹。两名民警迅速将此人控制住,把他押到屋外。经见过伊布拉音的民警辨认,确认这就是在逃5年之久的暴力恐怖团伙头目伊布拉音。此时,一直拒绝开口的中年人才无可奈何地承认,自己就是伊布拉音。这个凶残、狡猾的暴力恐怖分子,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和强大的武装力量,来不及也不敢进行任何反抗,束手就擒了。

这时天色渐暗,街道两边挤满了来看热闹的群众,为防止发生意外,行动组指挥果断命令4个小组留下清理现场,其余个小组押着伊布拉音,长鸣警笛,先行返回伊宁县公安局。此时距“十五大”召开还有6天。

五、战斗之四:雨夜出击

1998年4月0日凌晨零时7分至时5分,新疆伊犁地区公安局在伊宁县围捕“4·6”偷运武器暴力恐怖团伙一名涉案人员时,隐藏于此地的由境外派遗入境的该团伙头目等名暴力恐怖分子持枪拒捕。参战民警临危不惧,果断处置,将该暴力恐怖团伙号头目阿玛提·买买提及其骨干成员提义甫江·乌斯曼当场击毙,缴获偷运入境的AK-74型冲锋枪1支、苏制带消音器手枪1支及一批炸弹、雷管、炸药、行动破坏计划等物品。彻底摧毁了该暴力恐怖团伙这一设在农村的指挥部、武器弹药集散点的组织成员培训点。挫败了该暴力恐怖团伙预谋“五一”期间在城市和农村同时进行大规模暗杀、爆炸等暴力恐怖破坏活动的企图。战斗中,我民警1人牺牲,1人重伤,1支“81-1”式冲锋枪被劫。

1997年伊宁市“·5”事件后,一小撮漏网的暴力恐怖分子不甘心其失败,加紧组织策划新一轮的反扑。同年6月下旬,公安部通缉的伊布拉音·司马义又一手组织实施了“6·6”系列杀人、袭警案。我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开展侦破工作。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将5起暴力恐怖杀人、纵火、袭警案全部破获,打掉暴力恐怖团伙5个。同年8月18日,作恶多端的伊布拉音在伊宁市被抓获归案。与此同时,一些境外暴力恐怖组织也加紧了对新疆地区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对我数十名出境经商、学经人员进行拉拢、策反,提供资金,进行枪支使用、各类爆炸装置的制作以及暗杀、反侦查和体能等恐怖犯罪技能的培训,并将上述人员吸纳为组织成员。部署了潜回国内偷运武器弹药、发展组织成员,在境外统一指挥下进行暴力恐怖活动的任务。同年1月底,10名在境外受训的暴力恐怖分子受境外敌对组织的派遣,分批从霍尔果斯、红其拉甫、广州等口岸入境,开始了其在境内进行暴力恐怖破坏的罪恶活动。

以海米提(男,岁,伊宁市人)为境内负责人的10名境外受训人员入境后,加紧进行筹集武器、弹药,发展组织成员等活动,很快便与境内漏网的暴力恐怖骨干头目阿布都外力、吐尔逊买买提等人纠集在一起。1998年月,上述人员先后两次秘密召开会议,确定了在农村和城市分别发展成员,对新成员进行军事技能培训的行动计划。为此,上述人员进行了分工:海米提为总负责(在押),阿玛提为农村负责人,阿布都外力为城市负责人(已被击毙),祖鲁甫哈尔为军事教官(在押)。1998年月至4月,该团伙按照已定的行动计划,在伊宁市、伊宁县等地举办了6期培训班,培训骨干成员0余人,并以此为基础,发展组织成员数百人,在一些乡村、街道、城乡结合部等成立了一个个行动小组,各自承担本村、本街道的暗杀、爆炸任务。与此同时,海米提、阿玛提等骨干头目与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勾结,利用出入境货运车辆,先后从霍尔果斯口岸偷运武器弹药17次(其中一次未遂,一次被查获),偷运入境各类制式枪支0余支及大批手雷、子弹、炸药、雷管及数万美元的活动经费,并将上述武器弹药分发到各行动小组成员手中。还确定了暗杀名单、爆炸袭击的重点目标,加强组织策划大规模暴力恐怖破坏活动。

1998年4月日晚,伊犁地区公安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通报的情况,在伊宁市抓获了与到乌鲁木齐市联系取炸药的犯罪分子有关系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阿布都卡德、阿布都艾尼,经连夜突审,两名犯罪嫌疑人不但交代出前往乌鲁木齐取炸药的奴尔墩的情况,而且还交代出受奴尔墩的指派,为艾尔肯(海米提化名)从霍尔果斯口岸入境货运司机手中取回两批枪支的重大情况。艾尔肯的详细情况两人不清,只有奴尔墩本人知道。

新疆霍尔果斯口岸是西北五省最大的内陆通商口岸,东距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首都阿拉木图00余公里,西距伊宁市90余公里。该口岸自199年被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后,经商、探亲人员了入频繁,进出口贸易,货运量逐年增加,成为新疆“东联西出”之门户和桥头堡。

伊犁地区公安局连夜将此情况上报自治区公安厅,引起公安厅党委的高度重视。厅党委立即决定,派工作组来伊犁指导� �作,并将在乌市抓获的奴尔墩押至伊犁突审。与此同时,伊犁地区公安局迅速成立了0人的专案组,进一步加大审讯、摸排力度,快速查明一名涉嫌运送武器的货车司机将于6日入境的重大情况。6日晨,专案组派出民警前往霍尔果斯口岸堵截,并将此情况通报给口岸海关、边检等部门,引起了上述单位的高度重视,遂对滞留在货场的所有入境货车进行严格检查,结果在一辆入境的货车上查获大批武器弹药(计AK-74型冲锋枪1支、无声手枪6支、各类子弹180发、手雷110枚、雷管1包、炸药管)。由此拉开了侦破“4·6”偷运武器暴力恐怖团伙案的序幕。

霍尔果斯口岸偷运武器被查获后,伊犁地区公安局专案组根据掌握的线索连续出击,先后抓获4名在境外受训人员以及数名其他涉案人员,经连续不断的突审,初步掌握了以海米提为首的暴力恐怖集团在境外受训后,在境内成立组织、发展成员、偷运武器等一系列重大内幕情况,案件取得重大突破。然而,海米提、阿玛提、阿布都外力等骨干头目闻风潜逃,已偷运入境的0余支枪支及子弹、手雷等物品均交由海米提掌握,下落不明。

“4·6”暴力恐怖团伙组织体系严密,分工明确,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骨干头目之间采取电话、传呼、密码等手段单线联系。团伙成员均有数字代码和化名,联络员采取不问姓名、住址,只凭信物或指定地点见面等方式传递信息和转运武器。该团伙还采用十位数内加减的方法密写电话号码和传呼号,如80575电话和57传呼号经密写后变为07575和885,很难查到真实情况。此外涉案人员态度顽固,拒不交代任何问题,给侦查破案带来很大的难度。

在自治区公安厅工作组和伊犁州公安局的指导下,伊犁地区公安局确定了“以人找枪,以枪找人,尽快起获枪支,消除隐患”的侦查思路。专案组日夜奋战,抓住线索,一查到底,全力追捕海米提、阿玛提等骨干头目。经过10多天的侦查,掌握了海米提曾先后派人将偷运入境的9支手枪、支冲锋枪及大批子弹交至阿玛提手中的重大线索。

阿玛提·买买提,男,8岁,伊宁市克伯克圩孜乡人,1996年因私出境前往埃及,1997年4月参加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并接受军事及体能培训,同年底潜回国内,系“4·6”团人二号头目,该集团农村分部负责人。阿玛提·买买提在该团伙的统一部署下,自1998年月开始,在伊宁市克伯克圩孜乡、伊宁县胡地亚圩孜乡及城乡结合部等处大肆发展组织成员,秘密进行培训,并在伊宁县胡地亚圩孜乡设立了一个指挥部,用于转运武器、制作炸弹、培训人员和策划制定行动破坏计划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他在农村成立了4个行动小组,每个小组-5人,确定了暗杀人员名单、爆炸袭击的重点目标等。霍尔果斯口岸偷运武器被查获后,阿玛提急于逃避打击,隐藏在伊宁县胡地亚圩孜乡窝点中,通过各种诡秘的方式,频频与已被我打散的海米提等人联系,共同加紧组织策划实施大规模行动破坏的计划。

1998年4月15日下午,伊犁地区公安局通过对一名在押人员的突击审讯,掌握伊宁市克伯克圩孜乡一青年有转运武器的重大嫌疑,专案组根据其交代的该青年的体貌特征及其他情况,在克伯克圩孜乡展开深入细致的摸排,当晚时0分,将转运武器的阿布都哈勒克抓获。经过近40小时的连续突审,阿布都哈勒克交代出已将武器交给同乡的居来提。获此情报后,专案组连夜出击,于17日凌晨在伊宁市克伯克圩孜乡将“4·6”偷运武器暴力恐怖团伙的重要联络员居来提抓获。开始,居来提态度十分顽固,拒不交代任何问题。专案组连续突审两昼夜,在我强大攻势面前,居来提于4月19日上午交代曾先后三次将一批枪支弹药从海米提处转运至伊宁县胡地亚圩孜乡一名叫提义甫江的青年手中,再由提义甫江将上述武器转交给阿玛提。居来提交代交货地点为该乡三岔路口处,接货人是提义甫江,其他基本情况一概不知(事后查明:居来提不但认识提义甫江,而且还多次出入提家,转运武器,共同策化行动破坏计划,并知道阿玛提隐藏在提义甫江家)。至此,“4·6”偷运武器暴力恐怖团伙偷运的武器下落渐露端倪。专案组根据该团伙成员单线联系,联络员互不认识的活动特点,分析认为居来提交代的情况可靠性较大。一致认为只有尽快抓获提义甫江,才能进一步查清枪支及阿玛提的下落。1998年4月19日上午,专案组根据居来提交代的提义甫江的体貌特征及其他情况在伊宁县胡地亚圩孜乡及毗邻的伊宁市克伯克圩孜乡进行紧急摸排。当日下午17时,专案组查到了提义甫江,并初步掌握其基本情况:提义甫江·乌斯曼,男,0岁,伊宁县胡地亚圩孜乡某村人,无前科,1998年月结婚,与父母同住一处,家中有一弟弟,此外,还掌握提义甫江19日上午还在村中出现的情况。情报反馈到专案组指挥部,为避免提义甫江闻风潜逃,造成线索中断,局领导在指示摸排小组继续了解提义甫江家中院落布局及提义甫江的起居情况的同时,立即决定当晚实施对提义甫江的抓捕行动。

经请示,伊犁地区“前线”指挥部和自治区公安厅工作组同意伊犁地区公安局当晚实施抓捕行动。伊犁地区公安局防暴支队承担突袭抓捕任务,伊犁地区“前指”给驻伊武警部队五支队下达了担任预备队的命令。

为确保抓捕行动万无一失,1998年4月19日晚时,伊犁地区公安局召开防暴支队、专案组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具体研究了抓捕方案。鉴于提义甫江为“4·6”团伙的骨干成员,手中很可能有武器的情况,局领导特别强调抓捕行动一定要慎重。经研究决定:参战民警分为围控小分队和突击小分队两部分,围控小分队负责制高点及院落大门的控制;突击小分队负责控制后院及进院实施抓捕。当晚时05分,防暴支队民警携带冲锋枪、催泪枪及弹药集结待命,支队和中队领导进行了战前动员并具体部署了作战任务:围控分队第一组由组长带领5名队员组成,负责控制北屋制高点;第二组由组长带领4名队员组成,负责控制大门及院落。突击分队第一组由组长带领名队员组成,承担对北屋搜查和抓捕任务;第二组由组长带领名队员组成,承担对西屋的搜查和抓捕任务。

时值春雨绵绵,已连续下了一昼夜,地面泥泞不堪,能见度极差。当晚时0分,伊犁地区公安局局长带领防暴支队及专案组民警冒雨向目的地开进。为预防万一,途中,指挥员又安排防暴支队二中队民警和伊宁县公安局民警作为第二梯队做好准备,随时了动增援。时45分,参战民警到达伊宁县胡地亚圩孜乡派出所,与在派出所等候的专案组摸排民警、派出所领导及村干部再次碰头商议,进一步明确了提义甫江起居的房屋、院落及外围情况。一切准备就绪后,0日零时5分,参战民警悄无声息地赶到该村村口,参战民警冒雨踏泥向目标扑去。

伊宁县胡地亚圩孜乡某村位于伊宁市以东,是伊宁县及东五县之门户,该村居民大部分为维吾尔族。犯罪嫌疑人提义甫江家位于村东部,距乡派出所约1公里。提义甫江家坐北朝南,三间北房为其父母、弟弟所住,西屋为提义甫江自己所住,院门朝西,东侧为苗圃及开阔地,南面为一空宅院。院中有牛棚、树木,地形复杂,易守难攻。

1998年4月0日零时7分,参战民警到达提义甫江家门口,按照行动预案,担任现场指挥员的防暴支队支队长立即部署围控分队迅速占领了北屋制高点,控制了大门和院落;同时,突击分队穿过南面空宅院迂回到提义甫江家东侧翻墙进入院中,发现北屋套房内灯光突然熄灭。突击分队民警进入院内后,迅速向北屋和西屋靠近。在第一组贴近北屋时,一老年妇女(提义甫江的母亲)开门发现院中有人,大声惊叫,被民警迅速逼进北屋西头偏房中,在该房居住的提义甫江的父亲和弟弟也同时被控制。两个突击小组立即对北屋和西屋的门、窗实施控制。零时9时,第一突击小组对北屋套房实施突击搜查,组长龙飞同志冲在最前面,就在他刚拉开房门,欲进入屋内时,发现暴徒正准备开门逃窜,此时,龙飞身后有名队员,稍后西屋门前有另一突击小组的4名队员,如果让暴徒冲出房门势必会造成其他同志的伤亡。危急时刻,龙飞没有退却或闪身躲避,而是如铁塔般堵在门口,抬枪便射。但早有准备的暴徒先开了枪,一梭子弹从正对打在龙飞的腹部,被防弹衣挡住。躲藏在门边墙后的另一名暴徒同时开枪击中经飞的颈部。英勇的龙飞倒下了,堵在了房屋的门口。龙飞在倒地的瞬间,仍在向屋内射击,打掉了对方的一支冲锋枪。其他突击民警利用龙飞同志用生命换来的宝贵的几秒钟时间,立即就近卧倒,利用简陋的地形、地物作为依托和屏障,向屋内射击,猛烈的火力封锁了暴徒外逃的出口。

当我突击民警与敌人遭遇,战斗打响后,现场指挥员立即向一线指挥部汇报,指挥部接报后,一面紧急向“前指”汇报,一面命令伊宁县公安局、防暴支队二中队火速增援。

奇袭受挫,敌情突变。屋内暴徒人数不清,火力较猛(暴徒使用的是AK-74型冲锋枪),屋外大雨如注,能见度只有米左右,情况对我极为不利。为此,躲藏在北屋套房内的暴徒占据有利地形从窗口处向外射击,在院中潜伏的突击分队民警发现其火力点后,立即还击,将其火力压住。与此同时,躲藏在北屋套房内的一名暴徒突然持枪从正门窜出,边向我民警扫射边向外逃窜,院中的我突击队员从左侧和正面同时还击,当场将其击倒在门外廊檐下。躲藏在北屋内的另一名暴徒持枪夺过已中弹牺牲的龙飞同志的“81-1”式冲锋枪继续从窗口往外扫射。

在现场紧张战斗之际,4月0日零时4分-零时50分,伊宁县公安局、防暴支队二中队民警先后赶到现场,迅速对现场外围进行控制,与此同时,受伊犁地区“前指”紧急调派的增援队伍也赶到现场。远在10公里以外的尼勒克县视察工作的地委书记闻讯赶到现场,伊犁州公安局领导也迅速到达该乡派出所,在派出所成立了临时指挥部,随后,我公安民警及兵团农四师民兵等约700余名警力陆续到达,从外围对该村实行大范围的包围、控制,并封锁了该村各个路口以及通往乡、县和伊宁市的所有通路,以防敌人外逃。

在指挥部紧急调兵遣将实施大范围包围之际,现场的枪战仍在激烈进行中,现场指挥员和专案组领导紧急磋商,决定:第一,突审提义甫江的家人,摸清屋中所藏暴徒人数、武器等情况;第二,开展政治攻势,动员已被我控制的提义甫江家人喊话,勒令屋内暴徒缴械投降;第三,立即抢救中弹倒地的龙飞同志;第四,改变方法,采取“以静制动,伺机歼灭”的战术。因现场指挥员与进院突击民警失去联系,对现场突击队员的位置和暴徒射击的具体方位不清,现场指挥员果断下令围控分队增援院中,强行突破北屋西侧已被控制的偏房窗户,进入院中。经突审提义甫江家人,摸清了屋内暴徒人数,遂让提义甫江家人喊话,开展政治攻势,但屋内暴徒拒不投降,继续向院中射击。现场指挥员遂下令院中突击队员对北屋门窗进行火力压制,同时,围控分队民警采取低姿匍匐战术,从北屋西侧偏房门口贴近中弹倒地的龙飞同志,冒着生命危险将龙飞同志救了送往医院(龙飞同志头部中弹,已壮烈牺牲)。

此时,院内突击队员在火力掩护下,向北屋套房内投掷了一枚催泪弹,片刻后,暴徒窜至东侧套间内,突然从窗口跃出,连续两个翻滚,窜下廊檐台阶,边向后院逃窜,边向我民警点射,由于能见度极差,加之暴徒所持枪支火力较猛,待我制高点民警和院中民警发现敌人外逃并齐射时,暴徒已凭借有利地形和夜幕的掩护逃出了我有效射程,冲出包围圈从后院逃走。

院中突击民警在火力压制正面北屋的同时,对身后西屋门窗的控制也保持高度警觉,而在正面北屋制高点上的民警因射击角度的限制,以及西屋廊檐下有我突击民警潜伏的情况而无法实施火力压制,在北屋一名暴徒冲出包围圈后数分钟,又一名暴徒突然拉开西屋房门向外逃窜,潜伏在西屋门外的突击民警立即举枪射击,因射角太窄,未能击中。此时暴徒已窜出门外,与潜伏在门外廊檐下正欲转身向其开枪的民警撞在一起,搏斗中,该暴徒持手枪击中我民警的腰部(从防弹背心右侧的空隙中射入),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我民警奋力将该暴徒掀下廊檐。暴徒在雨中翻身爬起,即快速向后院门逃窜,我民警用手电筒照射,发现其踪影,院中突击民警和制高点布控民警连续开枪射击,将其击倒在距后院门约10余米处。参战民警立即将受伤的同志救出,送往医院抢救。

在突击民警和提义甫江等暴力恐怖分子枪战的同时,对提义甫江家人的审讯获突破,其父亲和弟弟交代,北屋中住有两名年青人,姓名不详,西屋由提义甫江夫妇居住。至此,隐藏在该窝点的名暴力恐怖分子已有人被击毙,1人逃走,为防止有漏网之敌,现场指挥员指挥突击分队民警喊话,开展政治攻势,提义甫江的妻子从西屋出来,被抓获控制。遂后,由突击民警就地观察监控,其他民警人一组交替掩护,对该院落所有部位逐一搜查,除已击毙的两名暴徒外,未发现新的敌情。4月0日时05分,战斗结束。因参战民警长时间在雨夜作战,全身已湿透,指挥部遂决定将防暴支队撤出,由伊宁县公安局民警对现场实施警戒,待天亮后,再对现场进行彻底清查。

1998年4月0日凌晨8时左右,天已放亮,伊犁地区、伊宁县公安局政保、刑侦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冒雨开始进行细致的现场勘查,查明:

(一)名暴徒情况

被击毙在正面北屋廊檐下的为“4·6”偷运武器暴力恐怖团伙二号头目阿玛提·买买提,持1支偷运入境的AK-74型冲锋枪;被击毙在距后院门10米处的为提义甫江·乌斯曼,持一把苏制带消音器手枪、一把匕首;潜逃的暴徒为伊里亚斯·左尔墩(男,岁,伊宁县吐鲁番圩孜张脸,系伊犁地区暴力恐怖团伙总头目伊布拉音·司马义的保镖,“4·6”团伙的骨干头目,1997年被我通缉后潜逃)。

(二)现场收缴情况

从现场搜出自制炸弹8枚;反坦克地雷、防步兵定向雷、跳雷10枚;雷管7枚,炸药18管,定时器9枚;列有准备暗杀的公安民警、基层村干部、进步群众和宗教人士的暗杀名单1份;自制的标有爆炸袭击的伊犁州、地、市党政机关、公安局、银行、电台、邮电局等重点目标的伊宁市地图1份;记有制作炸弹、配制炸药方法的笔记本1本。(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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