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昔日凭录像脱身今天因录像上当
没想到,一提敲诈勒索,房禅还真的急了。
“你不用急,知道什么是敲诈勒索吗?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想一想,你对谁实施过这样的行为!”
根本没影的事情,办案人员竟然硬往自己头上扣,房禅确实非常气愤,心想:
“什么侦查员!办的什么案子!这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冤枉人吗!”
越想越气。
脸红了,脖子粗了。
作为身价数亿的企业家,见过的世面确实很多,人事交往当然也不少,钱的存折厚厚的,人脉的存折也不薄。
如果无中生有地冤枉他,这位“大亨”也不是“吃素的”,所以,房禅发怒是在意料之中的。
看到房禅被“激”起来了,办案人员“窃喜”……
小样,你也有激动的时候!
小霸王孙策被“激”之后,能“因一时之愤,自轻万金之躯”;刘备为替关羽报仇,也“舍万乘之躯而徇小义”,致使“汉室大势去矣。”此二人,皆“南面称孤”者,难道定力还不如你这位小小的“大亨”也?
你既然“火起来了”,索性再给你吹点风、加点柴,让火再旺点,烧你个“头昏脑胀”!
想到此,便说:
“你也不用急,急也白搭,事实在这里摆着。
法律明确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现有数额,没有特殊情况,你应该在十年以上量刑,所以,你最好好好交代,争取好态度。”
不管房禅怎样急,办案人员一口气说完了刑法关于敲诈勒索罪的量刑规定,并把刑法条文交给房禅:
“不信?不信你自己看。”
看看办案人员不给自己说话的机会,房禅气得直喘气,刑法条文也不看,气呼呼地说:
“你就是说下天来,我也没有敲诈任何人,更没有勒索任何人!”
这时的房禅只顾生气,再没有害怕的感觉了。
“石泉已经作证,说你指示刘萍去威胁他,勒索了很多钱,人家一个大领导,还诬告你?”
听了这些话,房禅“嗡”地一下,“头大了”。
又气、又急,愤怒到了极点。
心想:
“为了保护刘萍,本想不去揭发你,现在,竟然诬告我!纯粹找死!”
心里想着,情急之下,嘴里冒出了几句话:
“什么大领导!无耻小人!”
“注意你的态度!不要不干不净的!”
“你们知道这位大领导干了些什么事情吗?”
“人家已经作证了,白纸黑字,不信,你看看?”
办案人员一边说,一边举起后来另一位民警送进来的那些材料,又重重地摔在那张房禅可望而不可及的办公桌上。
确信石泉诬告自己之后,房禅就将石泉那些见不得人的事,一股脑儿说了……
第一次讯问,结束了。
在那张硕大的鱼网下面,一条鲨鱼浮出水面……
办案人员拿起房禅的供述,检查了一遍,没有疏漏。
慢慢地走到房禅身边,轻轻地拍了一下房禅的肩膀,说:
“吾审汝,如鼓洪炉燎毛发耳!”
说完,转身、抬头,步态轻盈、怡然自得地走出“审讯室”。
房禅见状,觉得“不对味”……
负责记录的民警,站起身,活动了一下。
“审讯室”里的所有情况,专案组领导在会议室里看得一清二楚。
房禅的突审结果,对系列案件的侦破太重要了,只要“拿下”房禅,案件就成功了一大半。
负责讯问的民警一进会议室,大家就向他竖起大拇指:
“好样的!辛苦了!”
侦查工作进行下一步:拘留房禅。
十几分钟后,民警回到“审讯室”。
“现在宣布对你依法刑事拘留。”
房禅心想:
“完了!”
瘫在椅子上。
在办案人员的安排下,房禅在“拘留手续”上签字,又完善了前一段的传唤手续。
王同生律师手记:飞蛾投火身倾丧,怒鳖吞钩命必伤;
灿银深盖藏圈套,碎玉平铺作陷坑。
防线冲塌了,精神打垮了,应该乘胜追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