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泽原本就不爱说话, 出了周志浩的事, 不看书的时候, 都琢磨投稿的事。
柳素素和王玲合伙做生意, 周正泽是和编辑有书信的往来。得到了一个连载长篇小说的机会,在《鸣报》接了之前正好一篇小说完结的档期。
周甜带回来的,还有一叠报纸,正是周正泽的连载小说。
柴油发动机轰鸣震动的厉害,不过要比上次周正泽去县里幸运, 今天人不多, 他们都有座位, 还是连在一起的。柳素素坐在中间, 周甜坐在窗边看着窗外, 一直记着柳素素的吩咐,没有把手或者头伸到窗户外面。
柳素素摊开了报纸, 开始看着周正泽的小说。
柳素素还是第一次看这样的长篇小说,看的兴致勃勃。
文章用的是倒叙, 开篇写的是夫妻两人拌嘴的琐事, 因为一块儿豆腐引到了先前的开水瓶, 大战引发, 妻子负气离开,男人走在城里的路上, 遇到了曾经的同桌,这个叫做林少安略显得有些狼狈和落魄的人,才是这故事的主角。
生活中有些曾经的苦难, 曾以为枯燥乏味的事,化作了铅字有一种别样的有趣。而且周正泽的文笔既具有生活气息,前面展现的是世井百相,等到了后面娓娓道来,写着童年的事,又带着鲜活灵动。
林少安作为少年的时候,调皮捣蛋下水摸鱼在村里的奔跑,曾经的生活栩栩如生展现在她面前。柳素素小时候是没有太多玩乐的机会的,不是要留在家里看家门,就是要照顾柳红霞,柳红霞的性格有些娇气,不是很得其他村里小朋友的喜欢,刚开始柳素素还有朋友,到了后来就没什么朋友了,她长长久久地看着村里的人玩耍。
小说里也有这样一个小姑娘。
“这个是我?”
“是。”几经删改,他还是留下了小说里叫做王贞的小姑娘,私心里想要给她一个最好的结局。
林少安很快就到了上学的年龄,第一次上学时候的尴尬与逃避,和女同学划三八线,如何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文章的美。
柳素素念书的时间并不长,也记得那些旧事,脸上忍不住带着笑。周正泽提到的那篇文章,她也是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一篇描写火烧云的文章,天上的云从西边一直烧到东边,所有的景物都被火烧云笼着,天上的云彩更是姿态各异。小时候数哪朵云像什么,是常做的事,也知道晚霞过后,明天又是一个好天气。
周正泽对着柳素素说道,“写的不好,你随便看看。”
“怎么会?”柳素素说道,“我很喜欢。”
周正泽其实对自己的文章也是比较满意,但是他的这篇文章和时下的喜好可以说是背道而驰。
时下最流行的是伤痕文学,他没有那样的阅历,强行去写缺少了生活经验也不会好看,最终想来想去写了一个村里少年成长的故事。投稿的时候他心里也是忐忑的,没想到一次就过了稿,等到写了五万字,第一笔的稿费也邮寄了过来,同时还有一个好消息,这个小说的评价不错,杂志社那里征求他的意见,晚点要不要把读者的来信都寄回到村里。
柳素素拉着周甜的手,听着周正泽的解释,不住点头,周正泽的笔触温暖,受到文字的影响,她的脸上也带着笑,眼儿弯弯的。
***
周正泽还有柳素素的衣服都可以说是穿的土气,这里的服务员虽然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话,态度也冷淡的很,不过他们是来吃饭,也不用在乎服务员的态度。
周正泽点了四个菜,两个硬菜都是这里的招牌菜,餐馆里的菜用的重油重盐,不大养生,但是味道比少油少盐要好吃很多,周正泽和柳素素两人还好,周甜很是喜欢。
以水代酒,几个人碰了杯。
周甜是最高兴的,一双眼睛泛着光,“等我读书了,我也就会看哥哥的文章啦。”她的生意欢快。以前的日子总是乌云密布,现在天暖暖的。
“甜甜喜欢县城,想不想在县城里读小学?”
周甜一愣,“哥?”
柳素素若有所思,周正泽是想要离开村里,在县城安定下来?
“也到了五月了。”周正泽对着柳素素说道,“既然我们都要在县城里读书,我想不如就直接搬到县城里好了。”他之前在县里读过书,知道县城里租房子的价格,杂志那里有了灵感就可以投稿,这篇小说一直连载到完结,至少可以赚到两千。这些钱租房子绰绰有余。
就算是没有张德强抖出周志浩的事,他也想过离开,他去上学,总不能把妹妹丢在家里。现在有了这事,离开的事就提早了些。
“好。”周甜笑着,“哥哥嫂子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周正泽无声地询问柳素素,她笑眯眯地点点头。
***
吃过了饭,刚进入到了百货商场,就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人就是沈斌,他没有穿着军装,一身便服,身边跟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
打了招呼,就知道了沈斌因为外婆的身体不太好,和外公商议之后就把人送到省城里做手术,省城里资源比县城要好,不过还是比不过京都,等身体养好一点,就去京都。现在这趟是回来取东西的。
沈斌之前考上了大学,又恰逢家里有事,前些时间到部队办了手续,一直到开学,都是自己安排时间。外婆生了病,外公身体不好,手续办好了之后就一直留在两老身边。
林鹤就是那个笑呵呵的老人,年龄大的人最喜欢孩子,和周甜笑眯眯说了会话,看到了周正泽的时候,觉得有些面善,对他和善点点头,最后看着柳素素,笑着说道,“上次斌斌跟我说,你字写得好。”
斌斌显然是沈斌的小名,沈斌神色尴尬挠了挠脑袋。
穿着便服,他就是十足的大男孩儿,褪去了属于军人特有的锐利,柳素素忍不住笑了,“沈队长过誉了。”
“他不会说虚话。”林鹤笑着说道,“我也喜欢练字,小姑娘不如写几个字,看看有什么能指点的?”
老派的学者是随身带着笔和纸的,就放在中山服的上衣口袋里,柳素素答应了之后,就递给了她纸和笔。
这是一只钣金的英雄钢笔,笔尖跟随老者应当已经许久了,磨出了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痕迹,柳素素先是试了一下,体会了一下这笔的出水方向,才写了字。
带上了老花镜,林鹤咦了一声,柳素素的字写得比他想象的还要好。借给了柳素素笔之后,他才想起来,这跟笔用了几十年了,笔尖都有点歪,除了他别人可不会觉得这笔好用。但就是这样一根笔,柳素素写下的草书恣意潇洒,风骨自现。
“基本功是欧体,还练过柳体,喜欢米芾?”林鹤摩挲着纸,问道。
“是。”柳素素就和林鹤说起了字的那些事。
林鹤与柳素素兴致勃勃聊着,要不是听到了外孙咳嗽,他还想要聊下去,再看看周甜,伸手打了一个哈欠,小朋友觉得无聊只怕想要离开但是因为听话什么都没有说,还有周正泽,他的表情淡淡,好像在哪儿见过?年龄大了,事情都记不住了,林鹤有些无奈,“柳同志,你家地址给我一个,晚点我们写信交流。”
“外公,我知道地方。”
柳素素说道,“沈队长确实去过我们家,不过过几天就要搬家了,您给我一个地址,等房子找好了,我给您写信。”
“搬家?”发问的是沈斌。
“嗯,打算搬到县里。”柳素素解释了蒋老师的事,等到六月底高二的期末考试,她会和周正泽一起参加,过了考试,就会插班到高三,准备明年的高考。
“读书好。”林鹤笑得皱纹都舒展开,不住点头,“国家的政策也好。”终于从那场混乱里走了出来,虽然还是摸石头过河,但是一旦找准了方向,步伐很快。“是县一中对吗?”
“是的。”
“那就不用找什么房子了,”林鹤笑着说道,“我和老伴儿的房子就在县一中旁边。你们住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