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风在地下道里东钻跑, 几个月之前他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应届习生,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当服务生,他大学学的是酒店管理专业, 听起来挺大上地。
他是从一个很小很小的小渔村来到多姆姆市的。
他的家乡全都是渔夫,在他们那里, 海鲜是最便宜的东, 但因为交通便, 海鲜很难送出来,所以小渔村一直都很贫穷。
他们的村子人也多, 所以也有没有设定学校,如果家长愿意让孩子上学,就会把小孩送到山另一边的镇上的公立学校寄宿。
村里有很多孩子都没有上过学。到十几岁的时候, 他们有的会出打工,有的继续打渔种地。
于晓风是少见的能上学的孩子。但这并是因为他的幸运, 而是因为他幸。
他的父母在他很小时候的一次出海打渔中丧生——一始说是失踪,过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父母死亡证明出来之后, 他们家就被伯伯叔叔姑姑舅舅姨姨们给分了,剩下一个他无处可,最终这些人大发慈悲, 送他了镇上的小学。
公立小学收费少, 一年只要五百块钱, 包伙食费。
他到现在还记得夏天没有空调和电扇,被汗水浸湿油腻腻的桌, 铺上报纸睡一觉起来脸上印满了字,同桌因为他的手肘碰到自己就用指甲掐他的大腿。
早餐是一块小小的酥饼,上铺满了白芝麻;午餐很少能吃到肉,过常常能吃到蛋, 晚餐是从附近馒头店买来的卖出的打折馒头和咸菜就粥。
过冬天能喝到萝卜咸汤,里有萝卜丝,粉条和黄豆花生,汤是白白的,香香的。
夏天下午会有绿豆汤喝,很大一碗,碗底沉着几颗绿豆,汤甜丝丝的,老师说喝了绿豆汤会中暑。
过有一天他被罚站的时候还是因为中暑吐了。
他一边吐一边害怕,怕自己被赶出。有的同学因为做错事被劝退了。
那些同学被劝退的时候很兴,他们觉得可算用上学了。他却更害怕,比当事人还要怕,他想离学校。
因为那些同学退学之后能回家,他却无家可归。
好在校长并没有劝退他,因为他成绩好。校长是个被外人说是贪污犯,但浑身上下之后一条领带是的,给自己染了黑头发,也盖住后脑勺的地中海,还计划着省下一半操场用来养鸡的老头。
听到这里会会觉得是一个励志的故事?小时候要学写作文,总能看到各种各样“励志”的说法,刚听到这个词的时候,于晓风就在作文本上写:“我的心中,我自己也是个励志的人。”
他算得上幸,过学习成绩还错,看起来是要用学习改变人生的样子。
过小升初考试的时候就被打脸了,原来所谓的学习成绩好,是指他还在这所公立小学和同学们比拼时,一旦到了外头,私立学校的师资力量培养出的学生立马吊打他。
……所以他只考上了一所仍然太好的公立中学。
成绩在前五十名。
这让他非常心,因为前五十名可以免学费和学杂费。
于晓风用假期打工,他十二岁,只能找到报童、发传单这样的工作,他选择了发外国语培训机构的传单,他的外国语语还算可以,用来忽悠一些家里孩子愿意好好学外语的家长算很可以了。
这样他就一天一天地长大,到了学校晋级考试的时候,他想来想,还是决定大城市看看。
听老师说,大城市有很多小镇上没有,小渔村里更想都用想的东。
大城市里人人都有汽车,所以那里的路很宽,而且很容易坏掉,每年都要修路;大城市的人天天都吃肉,所以他们很容易就会变胖,变胖之后就花钱健身房减肥,还有人花了钱也,简直是钱多了烧得慌。
大城市里还有恶魔,因为大城市的人生活过得好,恶魔也愿意在那里扎堆,像他们这里这么穷,连恶魔都愿意来的,呵呵。
似乎在小镇居民的嘴边,就连恶魔都成了展现经济繁荣的指标。
就像是以前大家都说大城市犯罪率,到哪都有变态杀人狂的都市传说,但人们还是蜂拥过一样。
……于晓风选择了多姆姆城,他上了一所并没有名气,仍然是公立的大专,学院名已经长到让人记住,简称是酒旅学院,酒店加旅游。
毕业之前要先习,于晓风就在招聘会上给各大酒店送简历,从五星到没有星的他都送了,最后是多姆姆市的一家五星酒店接收了他。
然后他才发现五星级酒店和他想的一样!
他需要在客人吃饭的时候睁大眼睛,盯着那些非住宿客人吃完之后买单,然会有人吃霸王餐!
五星级酒店居然还有人吃霸王餐!
他还需要进客房服务,一般就是客人需要什么东了,他就给送过。
一般做这项工作的都是男服务生,大家似乎默认了大酒店的客人中总有那么几个素质低下的,遇到了这样的人,女生更容易吃亏。
于晓风身一米八零,长了一张相正直的孔,如果知道他是服务生的话,会以为他是个便衣警察之类的。
大家便一致决定没有房客会着他犯病。
于晓风也是这么认为的,离学校这个相干净的环境后,他接触到各种各样可议的事情,比如说就在他们酒店旁边,的那条街上,就有理发店在做“那种事情”。
……他还那里剪过头发。
天哪。
所以他觉得,既然这么轻易就能找到你情我愿的买卖,那干嘛冒着危险骚扰他们这些服务生?
结果是现再一次地震撼了他。
有一个客人,发了疯一样地撕扯他,他像是有什么毛病,眼睛都是血红血红的,于晓风被吓到了,他来及喊人,就被这名客人拉进房,两人厮打起来。
一边打一边还在想,这怎么和他听说的一样啊。
……和他听说的更一样的事情就再次出现了。
他是年轻力壮,那人却外强中干,掐他的脖子都没掐住,结果于晓风惊慌之中爬起来抄起一烟灰缸就砸过,混乱中砸到这人的脑门,给人直接砸死了。
于晓风:“……”
他哆哆嗦嗦地掏出手机想报警,又在想这样自己要要坐牢,他这到底算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呢?
他却在此时听到从头顶传来的声音,一颗头颅,一颗长得很美,十分艳媚的头颅从上而下悬挂在上方的天花板上,还冲他笑。
于晓风当时就表演了个翻白眼晕倒一气呵成。
朦胧的目光中他看到那颗头朝他飘过来……头的后出现了身体,轻飘飘的相当阴。头还张嘴说道:“你好,我是是应该先向你好?”
“总之,人类,你帮了我一个忙,我被困在这个家伙身上。这要是被别的魅魔知道,我艾尼克斯的子就没有了。”
“所以反过来,我也能帮你一个忙,你需要什么。”
彻底晕过之前,于晓风嘤嘤道:“我……我想离这里……”
艾尼克斯说:“好。哇你好重。”
于晓风:“……”
鬼知道这个魅魔到底怎么回事,于晓风的后脑勺和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他终于可以晕了。
这就是一年前的于晓风的遭遇。
再次醒来时他在一个破烂的巷子里,知道为什么艾尼克斯没有走,正在拿着一只蚂蚱戳他的脸。他们互相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后来怎么想怎么是被艾尼克斯给蛊惑了,然我怎么会魅魔做自我介绍!),他于是知道方是魅魔,恶魔的一种,有另一个名字叫欲-魔,因人的欲-望而生。
所谓的被困在那人身上,是因为那个人吸-毒,精正常之后在欲-望方更加可自拔,艾尼克斯身为优秀的魅魔,看起这么干净(……)的人类,但他的本质就是追逐欲-望,所以也无法自拔。
于晓风:“……那你们就是天生一。”
艾尼克斯:“你再说我就报警了。”
听一个魅魔说报警是奇的体验,但于晓风没时理他。他要始自己的逃命生涯!他们最好现在就一拍两散!
但是眼前这可是个恶魔诶,他会放过自己吗!
艾尼克斯说:“好啊!我求之得!你这个人极其无趣,我在你身上居然看到多少欲-望的存在,你还算是个人吗,你配做人!”
于晓风:“我是佛系青年!”
结果他们也并没有成功散伙,这一天一人一恶魔运气极差,小巷子里生出一只阴影魔,暗搓搓往于晓风脚边涌动,艾尼克斯情急之下,只能和于晓风“合-体”,才得以逃脱。
……魅魔和人类的合-体其简单说来就是上身,类似一种契约,他们就彻底分了。
直到一方死亡。
一起之后,于晓风的人生从平平无常变成游走于光暗边缘。知怎么地,有坏人知道了魅魔在他身上……他们就要始一轮的躲藏。
在这家宾馆其还好,艾尼克斯说他再吸一些血气,他们就可以离这里。
他觉得这样好,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卖了艾尼克斯,但艾尼克斯说这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他需要的做什么,只要制造出幻境就可以,于晓风只好同意。
到一年的时,于晓风从偷吃酒店饼房饼干都会脸红的好青年,变成了个在情-趣-用品商店和店员争吵大规模购买商品是否应该是批发价都没啥障碍的成熟人类。
他今天也用黑色袋子提着一包艾尼克斯要求的东(有的他还认识),走出地下道,就看到艾尼克斯发来的短信。
“危。”
于晓风浑身的血瞬顶上天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