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院附中大家闺秀众多,姿色出众的少女不在少数,慕容悠然能称为校花,必定是拥有沉鱼落雁之色,喜欢她的男生手拉手连起来能绕书院茅房三圈。
平时搭讪慕容悠然的男生呜嚷呜嚷的,可是却没有人有勇气给她写情书,就这样,李马必成了第一个给慕容悠然送情书的男生……
哪怕是自取其辱,癞蛤蟆依然勇敢的跳向了天鹅,坚定的踏出了第一步。
竟然被该死的癞蛤蟆捷足先登了,一群暗恋慕容悠然却一直在观望的男生气坏了。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早上第一节课,许多平时不作笔记的男生开始唰唰唰写‘笔记’……
慕容悠然也没有心思听课,眼中满是羞恼之色,她真的以为是白鹿给她写的情书,为此紧张得小心肝都快跳出来了,结果他是帮李马必送的。
李马必,那个死变态,长得像鞋拔子一样,贼眉鼠眼,獐头鼠目,看了都想吐,最可恨的是他还拿青瓜取笑她,现在还敢恬不知耻的写情书给她,臭不要脸。
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鄙视,奚落,冷嘲热讽,以及慕容悠然的不屑一顾,李马必全都不在意,这些都在预料之中,别人都认为他是一个没脸没皮的男生,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尊,只是他把自尊放得低罢了。
他喜欢慕容悠然,非常非常喜欢,可是却一直没有勇气追求,直到他们在海岛遇险,无夜掉进了风急浪涌的海里,水性并不好的白鹿毫不犹豫跳进了海里……
扪心自问,如果掉进海里的是慕容悠然,他敢跳吗?李马必觉得自己敢,哪怕他不会游泳。
白鹿无夜一个是老师,一个是学生,还相差八岁,听说无夜身上还有婚约,他们之间可以说隔着一座大海,可是他们还是顶着世俗偏见勇敢的在一起了。
这一切,只因白鹿足够坚定,足够勇敢。
既然喜欢,何不放胆去追求?是白鹿给了他勇气,如果一个男人连追求一个女人勇气都没有?又如何有勇气为了她赴汤蹈火?
既然觉得自己有勇气为一个女人赴汤蹈火,那还有什么可畏惧的呢?哪怕是失败,至少努力过了不是吗?李马必的眼神第一次出现了罕见的坚定。
白鹿看着李马必坚定的眼神,暗暗点了点头,微笑道:“马必,你已经勇敢的踏出了第一步,不管以后的结果如何,至少你让别人看到了你的勇敢。”
“我不会退缩的。”
“不会退缩就好,想追慕容悠然的男生非常多,可能会有人在茅房堵你,你要做好被他们痛打一顿的准备。”
李马必哼了一声道:“我可是被人从小打到大的,岂会怕他们。”
白鹿欣慰的道:“不怕就好。”
“大不了不去茅房。”
“-_-!”
早上第一节课是军械物理,讲课的依然是诸葛大福,听课的学生却多了三个,以往上课总是睡觉的弱智三人组,现在也开始听课了。
为了变得更优秀,为了配得上心中的女生。
当然了,朽木就是朽木,哪怕精雕细琢也成不了器,弱智三人组即便听课也学不到什么东西,特别是熊大熊二,根本就是王八嚼大麦。
随着号角声响起,第一节下课了。
“你们谁去茅房吗?”
白鹿第一个拒绝:“不去。”
“哥,求你了,一起去吧?我不想死在厕所里。”
“-_-!”
白鹿受不了李马必的软磨硬泡,还是一起去了茅房,毕竟早上的课时非常长,如果憋到第二节下课才去茅房,膀胱会受不了。
他们上完茅房回来,李马必整个人都焉了,好像死了爹一样,诸葛大福好奇的问白鹿:“他怎么了?被人打了?”
“不是被打了,而是被打击了。”
“什么打击?”
白鹿瞥了李马必一眼,幸灾乐祸的笑道:“我们回来的时候,听到了一些小道消息,刚刚一下课,慕容悠然一下子收到了几十封情书,现在可能正兴高采烈欣赏男生的文采呢。”
李马必哭丧着脸道:“你们说小悠会不会被别人的情书打动?”
“不可能。”
“为什么?”
白鹿一脸自信,傲然道:“我帮你写的情书可是一篇经典的情书范文,曾经有一个叫方世玉的帮派小混混用它泡到了两广总督的女儿。”
“方世玉?没听过。”
“说了是小混混,你当然没听过。”
“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
诸葛大福也一旁幽幽的道:“小白帮你写的情书确实可以算上乘。”
李马必还是不放心:“我们再写一封巩固一下疗效如何?”
“巩固你妹,谁一天送两封情书?”
“小白,你自己说过的两粒才是最好。”
“-_-!”
“小白,求你了。”
白鹿心软叹了一口气,虎着小脸:“好吧!我还有另一篇千古名段,这一篇更恨,有一只猴子凭借这个坑人段子泡到了仙女。”
李马必两眼放光:“听着好励志。”
“不过原版不能现套,我念出来,大福帮着改一下,马心,你拿纸笔写下来。”
“好的,好的,我拿纸笔。”
第二节课开始前,李马必挥毫泼墨洋洋洒洒完成了第二封情书,还没来得急送出去,上课的号角声已经响起。
此后,李马必完全没有心思听课了,神情恍惚,患得患失,心早已飞到慕容悠然身上。
好不容易等到第二节下课,受到嘱托的熊二拿着李马必的情书,咚咚咚咚跑向B班教室,找到了刚走出B班教室的慕容悠然……
“情书,给你。”
看着山一样庞大的熊二,慕容悠然吞了一口唾沫,连拒收情书的勇气都没有,只能尴尬的接过书信,熊二憨笑挠头,转身咚咚咚咚跑了回去。
大笔带着一丝酸气:“没想到Z班竟然有两个男生喜欢你。”
“快拆,快拆,我们看看大笨熊会写什么。”
慕容悠然拆开了书信,字迹好像有点熟悉?
曾经有一个美若天仙的女孩站在我的面前,我没有好好珍惜,等到伤了她以后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对不起!还有,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落款:情场浪子李马必。
又是李马必,死变态,哪有人一天送两封情书的?好美的一段话,但却是从狗嘴里吐出来的,慕容悠然郁闷坏了,再一次将情书揉成一团丢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