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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走出闺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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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上, 朱佑镇被称之为明佑宗。

佑宗的这次改道之行,被称之为骡马互市之行。

他本来应该按计划, 到凉州大都督府见大都督, 并一起巡视国之西陲的。但是, 也许是塞外的空旷,草原,让他心生神往,于是他信马驰道,绕过凉州,策马就往永昌卫而去。

这次骡马互市之行,让佑宗意识到西部边陲是多么的广袤,以及, 互市对于商业会带来多大的影响,于是,他登基之后, 做了一系列的措施, 开放边陲,造福凉州。

不过,黄爱莲熟知历史, 趁着这次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改道之行, 让貉台绑架他, 造成了一场长达一年的战火纷乱,这才是上辈子,锦棠和陈淮安都记忆犹深的, 那场战乱的起源。

远远看着朱佑镇改道,策马向西奔去,黄爱莲于是放声长笑,掌握了历史,她就掌握了财富,掌握了一切。

而她自己,则安安稳稳的坐在钟楼上,在欣赏这片苍茫大地上,宁静而又壮美的日落。

不过,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掌握了先机,陈淮安自然也是。

月上中天的时候,陈淮安一身黑短打,戴着斗笠,单人策马,从城外赶了回来。

他不比黄爱莲只是暗中操控形势,而是一直跟随着二殿下朱佑镇的亲兵侍卫,亲眼看到他于骡马互市上叫人悄然劫持,并带走。

而后,他一路于暗中跟随着被劫持的朱佑镇,最后,在确定朱佑镇被劫持的位置之后,叫骡驹盯着,转而,又回到了凉州城。

就好比锦棠对于黄爱莲有诸多疑问,陈淮安自然也有。

但他又跟锦棠纯粹的好奇心不同,他早知道黄爱莲的手段,也知道黄爱莲的脑子一般,真正具有智慧的,是她的小姑,当今皇后黄玉洛。

所以,这次朱佑镇被劫,是黄爱莲敛财谋利的手段,也是皇室成员之间因为权力的相互搏杀。

陈淮安目前并不会破坏这种平衡,而且,还想借着黄爱莲的手,而为自己而渔利。

他心急一件事情,顾不得亲自盯稍朱佑镇那只几方追逐的大肥羊,必得要赶回凉州城一趟,因为他恍惚间记得,自己走的时候,锦棠都还没有回客栈。

陈淮安不知道锦棠是在大都督府,还是回了客栈,会不会有危险。

但她很有可能会被当作奸细,或者叛徒给抓起来,所以陈淮安必须得赶回来,确认一眼锦棠是否安全。

胡传在大都督府镇衙,至傍晚上,听说二殿下在永昌卫被劫的消息,自然就警惕了起来,要先排查,看这大都督府中是否有内应,奸细,以及别有用心的刺客。

他是林钦手下的得力干将,行动力自然一流。

当时按下消息,他便开始查百戏班子的歌舞伎们。一查之下,便发现这些人带的刀枪皆是真刀真枪,这也就罢了,她们所持的各种道具之中,居然装满了雷管炸药。

显然,这些人就是准要搞刺杀的。

胡传当时便将这些人给一锅端了,不过,他端了人之后,一查点,却发现百戏班子的班主早不知何时,已经逃了。

一群歌舞伎们什么也不知道,就只会哭哭啼啼,胡传短期内也审不出什么,遂将她们全下到了大狱里,转而,径自入后院,就去审被林钦特地交待过,单独关押在内书房的那个,穿着黑衣的小童了。

说是内书房,也算是林钦的寝室,一张简单的行军床,床侧摆着一本《太公兵法》,显然是林钦经常翻阅的。

床侧架子上挂着两件玄色中单,也是他的常服。行军在外的男子,便再有贴身的小侍卫们帮着打理,但终归皆是男子,难得有心灵手巧之辈。

中单的两肘,许是因为经常骑马的缘故,皆磨穿了,叫小侍卫用大针带着线,曲曲拐拐串在一处,像两只羊肠子一样扭着。

也许侍卫是做到一半就走的,针还别在上头,也不怕他家大都督穿着,叫针给扎了去。

日落西山,暮色渐浓,锦棠寻着点燃了灯台,百般无聊,遂剪了针线过来,找不到合适的布子,瞧着自己的衣服亦是玄色的,遂于衣掖之下,剪了两小块多余的布出来,削成两个椭圆形的状子,一侧一只,补在了林钦的衣袖上,总算将两只衣袖,给补齐了。

方才补罢,便听外面一阵乱喊乱叫,锦棠随即扑到窗子上。

这大都督府的窗子,不比别的地方的窗子也不过做个样子,它是以实木钉成,厚实实的两扇子,于外头一锁,想突也突不出去。

再扑到门上,借着门缝,便能瞧见外面那群歌舞伎像赶羊似的,叫人从前院赶了出来,一个踩着一个,扑着一个,闹轰轰的赶走了。

锦棠犹还在门缝上扒着,只见门影一黑,锁镣哐啷啷的作响,哗的一把,两扇大门向外拉开,侍卫长胡传一袭短打兵服,紧腕上铜铆钉叫灯火照的熠熠生亮,就在门上站着。

他盯着就在门上站着的锦棠看了许久,径自越过她,至内,于案头捧起那坛子酒来,回过头来,说道:“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酒色齐至,徜若舞伎不能得手,下一招,就该是你了吧。”

锦棠在避暑宫见林钦的那一回,胡传并不在他身边,所以,胡传并不认识锦棠。

再兼锦棠穿着一袭黑色的短衣,头上又是包的圆巾,瞧着不过一个瘦落落的小童子,胡传自然也只当她是个男人。

联想到百戏班子是刺客,他就把锦棠也当成同谋了。。

林大都督三十未婚,也不甚近女色,这其中自然也是有原因的,不过,这原因自然不在他的身体,而在他的心理上。

胡传身为亲卫,当然知道自家大都督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

是人就不可能没有七情六欲,所以在胡传想来,林钦会突然瞧上这么个送酒的,细皮嫩肉的小子怕也是有的。

毕竟男子不比女子娇弱,受不得颠簸,随军途中带个女子自然不行,但带个细皮嫩肉的小子却无妨。

而且,林大都督显然是看上了他,否则,从不叫人踏足的寝室,他不会让这不男不女,个太监似的小少年进来。

扭开坛盖,胡传轻轻嗅了一口,果真是大都督常吃的那种酒,而且,大都督似乎也不认识他。一个陌生少年,捧着一坛子酒冒乍乍的前来,显然居心不良。

转过身来,他将坛子伸至锦棠面前,道:“吃了它。”

锦棠往后退着,断然道:“这酒绝对没有问题,徜若你不信,可以自己吃来试试。”

做人下属的,对着上司自然除了服从便是服从,但对于外人,尤其是想谋害自己上司的人,像胡传这种人,一般都没什么怜惜之情。

“小童,你以为本侍卫长傻,会吃你这毒酒,然后躺在这儿,任你跑掉?”胡传说道。

锦棠觉得这人似乎有些疯狂,冷静的,神经质的疯狂。

这人应当活的并不长,至少锦棠认识林钦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

冷血,忠诚,又刻板的侍卫长,上辈子林钦倒是经常念叨起他。

因她是女子,而且上辈子除了走投无路的那段日子,男子们待她皆还算尊重,她觉得胡传至少会有应有的尊重予她,所以也不怕,转身坐到了椅子上:“那就等你主子来了再说。”

但她忽略了一点,此时自己是个男子装扮。女子骨架紧窄,身子本就小,她穿件黑短衫儿,细伶伶,玉白的腕子,略带几分英气夹杂着魅惑的面庞,像极了那等不正经的男子们喜欢狎亵的小奴子。

对于这等专供男人狎亵的小奴子,像胡传这样的人,可没什么怜惜之情。

他几乎是在一转眼间就走了过来,一把抓起锦棠的发髻,扬起她的脖子便开始给她灌酒。

浓似酱的酒液披头盖脸而下,锦棠连撕带打,连连儿往外吐着,但喘息不及的功夫,几大口都已经顺着脖子而下,灌到了胃里头。

锦棠连蹬带打带刨的,手抓到胡传的脸上,便是两道血痕,只待他一松手,甩了他一耳光,手指扣上自己的咽喉就准备把酒全给吐出来。

胡传退后两步,防着污秽要溅在自己身上,冷笑道:“既酒没问题,你又为何要吐?你吐了,就证明你这酒有问题,连你自己都不敢吃。”

脑后一阵阴风,胡传正准备回头,一只带着钢力与疾风的肘子击了过一,正中他脖颈最柔软的位置,眼前一黑,胡传连摇了两摇,再往前一扑,砸在高几上一盆生的正旺的文竹之下,砸翻花盆,砸倒高几,扑到了地上。

陈淮安从仙客来客栈赶到此,几乎连气都没敢喘过一口。

将正在往外呕酒的,小脸儿胀成个通红,一对秀发披散着,哭兮兮的锦棠往怀里一揽,他才往外吐了一口气,坐在了地上。

放任罗锦棠从仙客来客栈跑出来,陈淮安就是准备好了要叫她给林钦送信的。

而且他有他的私心。

上辈子,锦棠和林钦相见,是在林钦家的西阁之中。

从那之后,林钦就跟只赶不走的蚊子一样,嗡嗡在他和锦棠周围。

他是内阁辅臣,隔着六天,就要在宫里住上一宿,剩下的日子,于皇帝来说,几乎就是随叫随到。

而林钦当时手握兵权,功高震主,家中又没有母夜叉一样的黄脸婆,有钱,有权,还有闲,有的是温柔手段,生生儿就把锦棠给哄走了。

这辈子,想要阻止罗锦棠和林钦相遇是绝对不可能的。

不过,陈淮安觉得,就如同自己上辈子做过的很多事情,罗锦棠全然无知一样,她上辈子对于伪装到近乎完美的林钦的认识,也是片面的。

这辈子,她注定将不再是个局困于内宅之中,除了绣花便是烧菜的小妇人,她既走出了闺阁,也终将会看清林钦的野心,狠戾,以及他性格中最致命的缺陷。

所以,他才放任,叫锦棠于林钦相遇,相识。

当见识过林钦完美表面下的狰狞,他相信她还是会回来的。

但这个玩笑开大了,谁知道林钦会把锦棠给单独拘押,还叫自己的侍卫给她灌酒。他若迟来一步,锦棠今天就得死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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