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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二章 三七?我全要!(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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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祭之时,百姓多有募捐庙祠之事,为的是求个平安,庙祠不收,百姓心不安,收了,庙祠心不安,贫道以为,这安不安的,不在百姓,也不在庙祠,而在国相,国相平安,平原国,就平安!”常真人笑着说道,看向了马强。

“说的有理,继续!”马强放下了手里的文书。

“听闻国相准备扩军剿灭蛾贼余党和泰山贼,这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啊,尤其是泰山贼,搅的我们平原郡是鸡犬不宁,就说上个月,就抢了我们平原郡十万石粮食,这些都是准备运到洛阳去的税赋啊,这一抢,百姓可就遭了秧了!”

“还有这样的事?当真是无法无天!”马强歪着脑袋问道“那常真人以为,该如何办?”

“贫道以为,这剿贼,需要钱!”

“是啊,可国库空虚啊。”

“钱百姓有,乡豪有,士族有!”

“但国库没有啊。”

“剿灭泰山贼,为的是全平原国,贫道愿意三日内,先献上三十万钱!”

“三十万?”马强拿起文书说道“不少,可惜我可是准备扩军一万啊。”

“国相觉得少了?”

“当然少了!”

“一百万!”

马强懒得说话了,这点钱,打发叫花子吗,你这是瞧不起我马某人。

常真人笑了一下,然后说道“如果国相还觉得少,贫道还有一法,可以聚钱千万!”

“什么方法?”

“请国相把募集钱粮之事交给贫道,贫道愿意立下军令状,可以筹齐千万钱粮用来扩军!”

“千万钱粮?军令状可不是开玩笑的。”马强再一次放下了文书。“你准备如何行此事?”

“之前贫道就说了,百姓多爱募捐庙祠,只要国相带头募捐一百万钱,说用于祈福,那么百姓自然会从者入云,到时候,别说千万,就是两千万,也不是难事!”

“你的意思是我要先掏钱?”

“不,贫道的意思是,只要国相说掏过钱就可以了。”

马强摸着下巴看着下面这个常真人。

有点意思。

“国府可以得多少?”

“不是国府,是国相,国相新上任,正是缺钱的时候,我们三七分成!”

“你们要三成?”

“我们?”常真人愣了一下。

“不是你们吗?”

“国相,这玩笑开不得!”常真人脸都黑了。

按照他的想法,给两成马强就不错了。

毕竟还有那么多人要分钱呢。

现在给三成,还是看在和马强第一次合作,想给马强一些甜头的意思。

“本官不开玩笑!”

段英笑了一下说道“明公,我看常真人也不容易,不如五五分成吧。”

“五五?合适吗?”

“不合适!”常真人想发火了。

马强哐一声拔出横刀,放到自己面前的桌子上,对段英说道“你看,他也说不合适,他们虽然辛苦,但拿三成,足够了!”

常真人吞了口口水。

他暗恨自己居然如此疏忽大意,忘记了眼前这人,不是什么士族子弟,而是从战场上厮杀下来的杀才。

别看这马强年幼,一脸无害,仔细想想他这一路,脚下的尸骨恐怕比整个平原城的人还多。

“合适!”

“那就按照你说的办!你们这些庙祠三日内先拿出一百万来!然后我再捐给你们,募集到的钱,我要七成!”

常真人仙风道骨的进来,脸黑如锅的出去。

甘始走了出来,马强看向甘始问道“认识这人吗?”

甘始点点头说道“他的确曾经在崂山修炼,他叫常威,在他来平原之前,平原各个庙祠和商贾互相压价,他来了之后,很快定下了规矩,统一定价,统一口径,成了平原庙祠道士第一人,只是之前他神龙见首不见尾,我也只是有耳闻,没想到今日居然会主动现身。”

“主动现身好啊,说明这平原国有些人看到我要扩军,害怕了,毕竟枪杆子里出政权,扩军之后,除非他们造反,否则就是我们案板上的肉!”

马强太明白对付这些人最好的办法就是降维打击。

直接秋风扫落叶,把这些垃圾统统扫到垃圾堆里去才是正道。

“子龙!让大伙这些日子警惕一些,不许单独外出,让城外的骑兵随时进城接应!”

“诺!”

等赵云离去,段英问道“明公当真只要七成?”

马强看着天空上飘动的云朵。

要起风了。

“什么七成?小学生才做选择题,我全都要!”马强说了一句段英没太明白的话,然后就继续看起了文书。

——

“混蛋!混蛋!!”常真人气的一把把帽子丢到地上,然后一脚踩扁!

“这个马强,当真是不当人子!”常真人看向坐在上座的人说道“他居然想要七成,他怎么不去抢?”

“这可比抢快多了。”坐在上座的人吸了口气说道“你来的时候,没有人跟踪吧?”

“没人,我也奇怪,为什么会没人跟着我。”

“要么是你没发现,要么就是他不屑,他并不在乎背后是谁,因为无论是谁,他的动作都不会停,我们来了个麻烦的国相啊...”

“那怎么办?”

“好办!当官的最怕什么?”

“怕...皇上?”

“皇上自然是要怕的,但陛下在宫里,出不来!”

“那怕什么?”

“怕有个坏名声!所谓杀人诛心,就是如此了,听说他府内有个叫段先生的,最近大街小巷到处乱窜。”

“是有这么个人,好像是武威郡的,是个胖子。”

“就拿他先开刀!让我们的国相知道一下,这平原国,不是幽州,他在这里,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

——

贾诩已经在平原城内走访了好几天了,对平原国的现状也理解的更为深刻。

贾诩一向认为,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

贾诩来到一个酒舍,这是他发现的一个好地方,这里的鸡肉很美味,配上一壶酒,当真是神仙日子。

走进酒舍,按例叫了一壶酒,两块饼,一只烧鸡。

贾诩是西北人,能喝酒,能吃肉,饭量不小。

这肚子就是他这么多年战绩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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