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唐妃的电话,周凯沉默许久,一拍脑袋,目光再次变得坚毅。
我特么想辣么多干嘛,平白消耗脑细胞。
老子只想在安稳的日子里吃喝玩乐,逍遥快活。
谁敢破坏老子的好日子,老子就砍了谁,砍不动就吃。
不管是劫数,还是那背后推波助澜的东西,还能有叮咚大佬搞不定的吗?
心情一下子转变,周凯也不管有关部门的决定了。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自己一个局外人,就按照局外人的方式来面对就是,最不济,到时候庇护一部分同胞还是可以做到的。
再次看向头盔,周凯目光微动,招来老佟,让它叫手下带着其中两个头盔,一个送去给凤歌。虽然不知道无头的凤歌怎么戴这玩意,不过应该难不倒它。另外一个则送去湖神那边。
湖神这个未知大佬安排进入人间的先锋军,还是要保持联系的。
它不是想要新游戏吗?这个够新意吧,正好让它帮忙来试探这个游戏的内幕。
还有两个,周凯想了想,一个送给了武,一个留作备用。
不过安排完之后,周凯才想起,帝君玉冠还没处理,刚才通话,貌似太冲了。
笑了笑,周凯拿起手机,又给唐妃拨打了过去:“嘿嘿,小妃妃,我又打过来了。”
唐妃:“……”
“啊你放心,我不是来和你吵架的,毕竟咱们又不是两口子,聊天就吵吵,有些不对味是吧。”
“说事。”
“好好好,是这样的,我得到了一个好东西,人间绝无,诸天至宝中也能排的上号,我估计,对有关部门而言,对华夏人族而言,此物绝对有大用,就想问问,这样的东西你们收不收。”周凯故作神秘的解释。
唐妃道:“什么东西。”
周凯是知道这女人的性子的,故弄玄虚没啥意义,直接道:“是帝君玉冠,就是阴冥帝君戴的那个,此物能够驾驭幽冥之力,鬼神莫测,威能无穷,哪怕是凡人带上了,也能成为顶级强者,有关部门绝对值得拥有。”
唐妃语气中难得的浮现了惊色:“你怎么弄到此物的?”
周凯道:“你放心,此物虽然得来不正,却非黑货,我和阴冥帝君打过交道了,你们要买了,绝对不会被阴冥帝君追究,反而会得到无尽的好处,言尽于此,要不要,一句话。”
唐妃道:“要。”
“哈哈,我就知道唐大总管大气,来,咱们聊聊价格,东西的好坏,不用我说了,大家都知道的,我就想知道,有关部门能付出什么代价?”周凯微笑询问。
唐妃道:“此物,我们买不起。”
“行,买卖不成仁义在,以后有生意再聊。”周凯直接回应。
“不急,此物就算你要卖给别人,也无人能买得起。”唐妃开口。
周凯笑了:“那也总比你一句又要又买不起来的强吧,难道你是想按照正常程序,五百大洋加一面锦旗?”
唐妃道:“不,我是想让你提出需求,我再来给你答复。”
周凯道:“这才像话嘛,刚才你一句买不起,可把我吓坏了。需求嘛,我这生活无忧,对钱也没什么兴趣,唯一感兴趣的,就是异类,唐大总管应该知道,我正在修行界收购异类吧,有关部门摊子大,能力足,所以我的需求有三个。第一就是异类,帝君玉冠给你,换百万异类。第二,我要各类丹药,这个你看着给,我相信唐大总管不会小气的,第三,我还要一批头盔。”
唐妃语气平淡道:“就这些?”
周凯道:“对,就这些。”
“好,我答应了,另外,我再给你一个信息作为报酬,天道目前已经呈现遁隐状态,只对超过界限的强者有限制,人间对诸天而言,成了一块肥肉,各界大佬,正在对人间进行渗透,目前世界各处出现的异常,都是各界神秘存在所为,地球有一部分区域,更是被这些异常掌控,只等劫数彻底爆发的一天,就开始对人间主权争夺。”
周凯一愣,脑海中浮现了之前听到的世界各处异常消息,惊愕道:“这么说,人间这是墙倒众人推,有点牙口的都想要来咬一口吗?不过说来,我很好奇,人间到底藏了什么好东西,值得诸天大佬这么喜欢?”
唐妃道:“这个我们从各种绝密传承中了解过蛛丝马迹,据说诸天的关注,和盘古有关。”
周凯愣住:“这扯得有点远啊!”
唐妃道:“我们部门从一份已经不知道存在多久的残缺玉简之中,经过多年努力,提取出一部分信息,这其中最有价值的一句就是:诸天万界,万古不灭者有之,造化天道,超脱无量者,唯盘古至尊。”
周凯目光一凝:“你这意思,这些诸天万界的大佬们之所以关注人间,就是想要从这个盘古成就的人间,找到盘古的秘密?不过,科学家不是说了嘛,人类是猿人进化,最祖上可是猴子呢。”
唐妃淡然道:“科学家才出现多少年,知道个屁,不过我说的也仅仅是猜测,不敢断定,不过我们知道的都告诉你了,日后如何,你自己把握。”
“没有日过,怎么把握?”周凯突然开口,语气古怪。
唐妃:“……”
手机直接被挂了。
周凯嘿嘿一笑,收起手机,心思百转。
这一通电话,得到的消息当真是惊人了。
本来周凯以为,盯上人间的,就是那个沦陷之地背后的未知大佬。
现在看看,事情没有自己想的这么简单,想要吃肉的大佬多得很。
这么说来,之前老道士说不看好人族,也不是空穴来风了。
被那么多大佬盯上,即便人族从古至今出了不少的大佬,但是能够庇护人族不灭,已经是极限了,还想要人族霸占人间,怕是不容易。
但是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啊。
华夏人,讲究乡土情结,离开家乡去外地都觉得不适应,觉得流落在外,是孤儿了,这要是离开了人间,那不如死在家里,至少落叶归根了!
哥们是个恋土的,在这人间住习惯了,走是不可能走的,但我又不喜欢和三大门合作,被人驱使。
怎么办呢?
琢磨着,突然周凯一拍大腿,眼睛亮了。
有了。
老子把人间霸占了,然后租给人族,当包租公,这特么不就合理了吗?